一、法侵北圻
十九世紀的七十年代,可說是中國四境多事的十年,除了俄據伊犁,日犯台灣、兼併琉球、進圖朝鮮,英國窺伺雲南、逼訂煙台條約外,法國亦加緊對越南侵略,卒至演成近代中國第三次的對外戰爭,其嚴重性遠過於俄、日、英在此一時期所加諸中國的威脅。
自西元前二世紀以降的一千一百年間,越南始終為中國的郡縣,此後為中國的屬邦,其間(十五世紀初)又一度成為明的郡縣,文化制度,完全華化。法人之來越南南部(南圻)傳教通商,始於十七世紀。十八世紀中期,法人在印度的勢力為英人摧毀,謀取償於越南。時越南南北對峙,黎氏據河內(東京),阮氏據順化。一七七七年,另一阮氏(新阮)奪取順化,繼有河內。順化阮氏(舊阮)透過法國教士,乞援於法。法允以武力助其復國,而以割地及許法人往來居住,獨佔商務為條件。一八〇二年順化阮氏王朝再興,統有全部越南,並未得法國實際的援助,仍臣屬中國。
法國革命後,對越南的經營復趨積極,越南態度改變,雙方關係惡化。一八五八年拿破崙三世一面追隨英國與中國開戰,一面聯合西班牙,向越南壓迫,先後佔領西貢等城。一八六二年越南乞和,允割地賠款,北圻開港,湄公河通航。其後越南謀收回失地不成,南圻反全為法有,時為一八六七年。
法人經營越南的進一步企圖為打開中國西南的陸上門戶。一八六六至一八六八年間,法人安鄴(Francis Garnier)率探測隊由西貢溯湄公河北上,深入雲南、四川,知道湄公河不適於航行,滇、越交通孔道實為紅江(富良江),法人的注意力遂移至北圻。法國商人涂普義一心自上海至雲南販賣軍火,巡撫岑毓英、提督馬如龍許其往來紅江。一八七二年涂普義得西貢法總督之助,強行通過河內,取道紅江,直駛雲南,再滿載銅錫而去。涂普義為圖長期利益,擬運越鹽入滇。鹽為越南政府一大收入,自所不許。一八七三年十一月,西貢法總督派安鄴率軍北來,襲奪河內,連陷附近各城,勾結盤踞桂越邊境河陽的「黃旗軍」,大事滋擾。越南亦召與黃旗軍素不相能的「黑旗軍」來援。黑旗軍為廣西天地會的餘黨,由劉永福統率,據有紅江上游保勝,恃耕牧、私販及徵收過往船隻稅捐為生,深惡涂普義,率部疾趨河內,大敗法軍,陣斃安鄴。
時距普法戰爭不過三年,法國元氣未復,河內法軍一時非黑旗軍之敵。如繼續用兵,勢將引起與中國的衝突,因於軍事失利後,出以外交應付。一八七四年,先與越南協議,允退出河內。旋訂「西貢條約」(法越和平同盟條約),承認越南為獨立國,代弭外患內亂,開河內等處為通商口岸,法船可航駛紅江,以越南為保護國。不僅否定中越關係,並決心進向雲南。
中國對法人在越南的行動,似不甚了了,未加注意。及涂普義強航紅江爭執發生,廣西巡撫劉長佑主助越南平亂,北京但令派兵警戒越邊。安鄴奪據河內,劉長佑聲明華軍僅為堵剿越境各匪,與法兵絕不相干,亦即不過問法、越之事。一八七五年,中、英滇案方急,法使乘機將西貢條約通知總署,要求華軍不得進入越境,開雲南一處為通商門岸。總署答以「越南自昔為中國藩屬」,中國派兵乃應越南國王之請,隱含否認法越條約之意,並拒雲南通商。法方將「自昔」二字譯為「昔」字,曲解為中國自行放棄對越南的宗主權。中國為履行對藩屬義務,扶助越南振復,派軍赴援,剿平黃旗軍。越南亦虔修屬邦之禮。一八七九年,已革廣西總兵李揚才叛變,侵入北圻,越南乞援,中國再度為之定亂,越南貢使復一再前來。
法國對於越南之向中國入貢乞援,及中國之代越平亂,大為不懌。一八八〇年一月,法外長雖向中國公使曾紀澤否認對越有任何企圖,中法不至發生衝突,但暗中則準備出兵北圻。德國頗望將法國的注意力轉移於遠東,表示不反對法國在越南的擴張。不久,醉心於殖民主義的茹費禮(Jules FC Ferry)任法國總理,對越政策強硬。十一月曾紀澤質問法外部曾否發兵越南,重申越南為中國屬邦。法外部覆以法、越關係,已由西貢條約規定,法有維持越南和平治安之責。並令駐在北京之法使,不承認中國在越南的宗主權。欲先有越南,再圖雲南,其伎倆一如日本之對朝鮮。
伊犁條約改訂後,中國聲威增高。一八八一年,曾紀澤一再警告法國,不得妨礙中國在越南權利,否認法越條約,中國有保護越南決心。法方謂總署對西貢條約並無異議,法對越有自由處置之權,中越完屬關係為過去之事。曾紀澤請總署加撥兵船南下,使法有所顧慮。恭親王、李鴻章均不以為然,只求法國不兼併北圻,並無定要不承認西貢條約之意。一八八二年四月,法軍二次奪佔河內。曾紀澤立即抗議,申述中國有過問越事之權,措詞十分犀利,法方延宕七十餘日,謂越事已由法使與總署商妥。
二、中法談判
以「清流黨」為中堅的輿論,對外素主強硬,至是更趨激昂。伊犁的收回,自亦有關係。侍講學士陳寶琛、張佩綸,山西巡撫張之洞(一八三七至一九〇九),力主存越固邊,大集水陸各師,必要時立劉永福為越南國王,派李鴻章或左宗棠赴越督辦。原較持重的恭親王亦謂法若盡佔北圻,後患將無窮期:「環伺而起者不止一法國,相逼而處者不只一越南,此不特邊疆之患,抑亦大局之憂。」署理直隸總督張樹聲、雲貴總督劉長佑同請及時部署,聯絡劉永福。詔如所議,用意只在對法嚇阻,並不欲開釁。
法國的越南政策為不使中國干預。巴黎談判不協,改由駐華公使寶海(FA Bourée)與總署交涉。此時因援韓成功,各方意氣方盛,但以韓、越問題同起,不能不審慎將事。寶海質詢總署,華軍是否前進;抑或後撤。總署僅云,華軍係會剿土匪,目前未議前進,亦不能遽撤。一八八二年十一月,寶海與李鴻章會於天津,主彼此不提宗主權或保護權,專議邊界與商務,惟中國應先撤兵,以免不必要的衝突,李認為可行。第二天(十一月二十七日),草約商就,十二月二十日簽訂備忘錄,中國撤回北圻駐軍,法不侵佔越地,亦不損礙越南主權,定雲南保勝為口岸,驅逐匪徒,於滇、桂、紅江之間劃界,北歸中國巡查保護,南歸法國。此為中法關於越南的第一次協議。
兩個月後,法國政局變動,茹費禮二次組閣,不滿李、寶草約,將寶海撤任。滇、桂督撫亦指摘草約種種不當。法國既然變議,北京令滇、桂軍停止後撤,派李鴻章往廣東督辦越事,左宗棠籌劃江南防務。劉永福得雲貴總督岑毓英的支援,及萬里請纓的吏部主事唐景崧的激勵,二次進至河內附近。一八八三年五月,再度獲捷,斃法國大佐李威利(H.Riviére)。六月,法援兵反攻,滇軍假黑旗軍旗號截擊,中法戰爭已實際開始。八月,另支法軍進攻順化,迫越南政府簽訂順化條約,越南正式受法國保護,北圻由法官管理,紅江由法軍駐守。九月,黑旗軍、越南軍俱敗,潰退山西,滇軍亦向後撤。
法國一面進兵,一面派駐日本公使德理固(A.Tricou)為來華特使,繼續談判,並偵察中國備戰實情。李鴻章之被遣赴粵,或係主戰派迫他走向同一道路。李謂法人志在通商紅江,非欲吞併全越,中國「稍一進兵,勢必惹禍上身」。六月,他與德理固在上海相見。德理固故示驕蹇,聲言決對越用兵,即與中國開戰,亦所不惜,要求保證不再管越事。李接曾紀澤電,如讓法得手,則有進無止,主持之以嚴,或竟不理,遂斷然拒絕。德理固的態度果然轉趨緩和,謂法無併北圻之意,僅欲驅逐黑旗軍,通商雲南,中國如不阻撓,法亦不犯中國邊境,中法劃分疆界。李早認黑旗軍為中國之累,中國海防絕不可恃,對於德理固的方案大致同意。
李、寶協議無效,曾紀澤再與法外長沙美拉庫(Challeme-Lecour)商談,沙美拉庫否認越南為中國屬邦。曾紀澤以法國議論未定,且與英、德不睦,力主備戰,暗助越軍及黑旗軍,最後不妨歸之於各國通商紅江,中、法分有北圻。萬一法方不肯,即堅持續戰,與之長期周旋,法國實不易如願。沙美拉庫促中國撤兵,曾紀澤要求法越停戰,黑旗軍歸中國處理,法國承認中越關係,不再兼併越北,俟法軍退出北圻,再商紅江下游開放。沙美拉庫拒絕討論,但不欲決裂。及黑旗軍戰敗,沙美拉庫又建議劃接近廣西之地為中立區,主將中立區移至紅江流域,彼此條件距離甚遠。
時德理固挾法軍戰勝黑旗軍及越軍之威,北來天津,向李鴻章提議,由北圻海岸至滇邊劃一直線,線以北定為中立區,李堅持中、法以河內為分界起點。總署聲明,法軍如侵入華軍防地,惟有開仗。德理固警告李鴻章法有保護越南全責,俟法兵到齊,即將北圻境內持有武器者一律掃清,不論是否華軍,均以匪論,遂無法續商。
中國內外當局對於越事,皆不願用兵,主和的恭親王、李鴻章如此,被視為主戰派的曾紀澤同樣希望和平解決,出兵北圻只在防禦,使法國知難而退,適可而止。朝鮮多事,李更認為無暇兼顧越南。另一派則以為要保朝鮮,須先保越南,倘法國唾手而取越南,中國坐視不恤,日本必將加緊圖謀朝鮮。正宜乘法國立足未穩,軍事不甚得手之時,亟圖挽救。兩次河內之役,法國損兵折將,黑旗軍名震宇內,縱不能收回全越,最少可保有北圻。國際方面,英國不欲法在越南得勢,鼓勵中國抵抗,不可割地棄權。表面上德國對中國亦表支持。甚至已撤任的寶海亦勸李鴻章採堅定行動,指法政府違約。於是議戰的奏摺紛上,清廷重作軍事部署,命李與左宗棠、彭玉麟分辦北洋、南洋、廣東防務,滇、桂巡撫儆備,激勵劉永福續戰。李久成眾矢之的,對於德理固的要求,既不敢承諾,又力言目前中國實力絕難將法人逐出河內,他國援助亦不足恃,爭端應早結束。但他並無妥善辦法,復昧於敵情,直至法軍行將進攻之時,尚說法國無意用兵。
三、戰爭開始與天津簡約
中法戰爭之終於未能免,責任不在中國,實由法國主動。中國如要和平,惟有一任法國所為。法國認定中國的抵抗力脆弱,滇、桂軍不堪一擊,必要時且可自海上進攻。一八八三年夏,陸、海軍集中河內,如不能透過談判,盡有北圻,即訴諸戰爭。十一月,北京法代辦謝滿祿(De Semallé)聲稱,將驅逐黑旗軍與滇、桂軍。總署重申中國對越宗主權,法軍如進至華軍駐地,惟有開仗。以往是中國利用黑旗軍抗法,中、法是在暗戰,現在已無迴旋餘地。
山西、北寧為北圻軍事要地,滇、桂軍約七千人守山西,桂軍二萬人守北寧。河內法軍九千人,由海軍提督孤拔(AAP Courbet)指揮,沿紅江西上。十二月十六日,佔領山西,法軍死者三百人,滇、桂軍傷亡千餘,黑旗軍損失尤重。法軍以紅江航行困難,又須鞏固後方,停止前進,以待援軍到後,轉趨北寧。北寧為華軍主力所在,軍紀不整,官兵半數吸食鴉片,半數攜有室家,或納越妾。廣西巡撫徐延旭與將領復不能和衷共濟,坐視法軍進攻山西不救。一八八四年三月八日,法軍一萬二千人進攻北寧,十二日,守軍潰走,太原續陷。四月,西路滇軍亦退。詔拿問徐延旭及滇撫唐炯,罷恭親王奕訢。
北寧失陷數日後,前天津稅務司德璀琳過香港,晤法國海軍副司令利士比(J.Lespés)、艦長福祿諾(FE
Fournier),從事調解。福祿諾與李鴻章有舊,提出辦法四條,其一為速撤曾紀澤。北京以法兵船已在北上途中,許李與福祿諾講解定約,允撤曾紀澤駐法兼職【註*】。
*註:曾紀澤與法國外部關係惡劣。山西戰後,法人紛紛主向中國要求賠款,佔有舟山、台灣、海南島。曾紀澤致書德報,倍加譏詆,謂法得山西,舉國「手舞足蹈,如收回麥次(Metz)及士塔士布(Strasbourg)情狀。……中國雖失山西,尚未似十年前法國失師丹(sedan)之故事」。法人認為莫大侮辱。
李、福得雙方政府授權後,五月六日,會於天津,談判十分順利。十一日,協議成立,通稱「李、福簡約」或「天津簡約」,法允保全助護毗連北圻之中國南界;中國撤回北圻駐軍;法國不索賠款;中國准其在南境通商,不問法越條約;約內不得有傷礙中國體面字樣;中、法於三個月內會訂詳約。此為中、法關於越事的第二次協議。
李與福祿諾談判之前,已說今昔事勢不同,難期辦到與寶海所訂草約,但望中、法劃界分守,滇境通商。北京大不謂然,上諭要他切實辨明越南為中國藩屬,杜絕滇境通商,不賠兵費,保全劉永福。命北圻各軍仍扎原處,派主戰最力的張佩綸、陳寶琛、吳大澂會辦福建、南、北洋海疆事宜,授張之洞為兩廣總督。但是李、福簡約,除不賠兵費一項外,餘均未做到,不滿者愈眾。朝廷命李務須將藩屬、商務、界務於日後詳約內確切註明。
福祿諾在談判之時、要求華軍定期撤退,以便法軍巡邊,為李所拒。簡約訂後,福再以為請,桂邊華軍須於六月六日撤畢,滇邊須於六月二十六日撤畢。李在各方抨擊與朝廷命令之下,更不敢讓步,答稱俟詳約定後,再行商議,勸法兵勿急於前進。福以為原則上李已默認,即通知法軍司令接防。李僅函告總署,謂福臨行之時,提及派兵巡邊等事。詔不准稍退,倘法兵撲犯,惟有決戰。六月二十三日。法軍抵北黎(觀音橋),限華軍於三天內交出諒山。駐軍告以未奉明令,勸勿啟釁。由於譯文的詞不達意,法軍又十分驕妄,強行前進,戰鬥遂起,法軍慘敗,死傷近百。法方指中國破壞簡約,甚至另有陰謀。其實中國雖不滿李、福簡約,然並無決裂之意,仍願開議詳約,前方將領既未接撤兵命令,自不能擅自後退。
巴黎得知消息,至為激動,茹費禮電責李鴻章,法代辦謝滿祿亦向總署抗議。總署謂簡約並未將界務議定,亦無華軍應撤日期,衝突之責實在法方。謝滿祿要求立即退兵,總署稱可待新任法使巴德諾(Jules Patenótre)北來續商。謝滿祿不理,發出最後通牒,限華軍於七日內撤退,賠款二萬五千萬法郎(一千二百五十萬兩)。總署覆稱現已開始撤兵,惟不能賠款。此時法軍艦已至福州,巴德諾在上海面告赫德,在中國撤兵及允賠軍費的條件下,願在上海與中國商訂詳約,否則將據地為質。北京答應一個月內撤兵,派兩江總督曾國荃與巴德諾會議。七月二十八日,會議開始。曾的使命為商談詳約,越南須照舊封貢,劉永福部由中國處置,分界應設甌脫地,通商限於雲南保勝,賠款萬不能允。巴德諾堅持先議賠款,限七月底解決,然後照李、福簡約,訂立詳約。三天之後,曾根據李鴻章的來電,願以撫卹名義付給五十萬兩,巴德諾拒不接受,會議破裂。八月二日,巴德諾聲言自由行動。
四、福州、台灣、諒山之役
法國早有佔領中國沿海土地,以迫使北京屈服之議。七月中旬,法艦在閩海出現,八月五日砲擊基隆,佔領海口,為督辦台灣軍務的劉銘傳所逐退。福州為法艦攻擊的主要目標,負責福州海防的張佩綸於法艦之來,束手無策。李鴻章、曾國荃不滿於以往張佩綸的主戰,復為了自固,不肯應援;粵督張之洞雖與張佩綸一氣,然有心無力。基隆戰起,總署除抗議外,並請各國公評,均無裨於事。李鴻章認為法國不致為要索賠款而開戰,巴德諾則宣稱決以兵力迫中國照辦。八月十九日,謝滿祿再發最後通牒,限二日內允賠款八千萬法郎,總署仍然拒絕,遂下旗出京。
法國海軍以進攻基隆不逞,改由海軍提督孤拔在福州行動,破壞馬尾船廠。此時駛入福州馬江的法艦九艘,共一萬四千五百噸,大砲七十七門,中國大小兵船十一隻,九隻為木殼,共六千五百噸,大砲四十五門。八月二十三日下午一點五十六分,遭法艦突襲,中國海軍勇猛抵抗【註:曾留學美國、日後成為傑出鐵路工程師的詹天佑,時在「揚武」艦任職,參與是役,表現極為優異】,沉沒兵船七艘,官兵一千四十人死傷十分之七,張佩綸狼狽而逃。法國損失魚雷艇一艘,死傷二十人。戰鬥僅三十分鐘,一說七分鐘。福建艦隊覆沒,船廠砲台繼被轟毀。
月餘以來,中國人心憤激,輿論力主與法國一戰。八月二十六日明詔宣布,旋派左宗棠督辦福州軍務。張之洞、彭玉麟告示廣東沿海居民及越南、南洋華人共起抵制法人。廣州、佛山、潮州等地法人逃往香港。香港華工拒為法人修船及搬運貨物,被英國當局拘捕責罰,激起罷工、罷市,海外華僑紛紛捐款助餉。
孤拔突襲福州獲逞後,擬轉向華北,奪取威海衛、旅順口。法政府不欲戰區擴大,以免招致各國的干涉,影響李鴻章的地位,增加法軍補給的困難,決定待佔有基隆,再作計議。劉銘傳在台灣的兵力不多,器械不利,接濟不易,制海權全在敵人之手,處境極為艱險。但他善用地方之力,官民一心,人人感奮。基隆在敵炮射程之內,難於防守,自行將煤礦破壞,以免資敵,再將駐軍後撤,集中滬尾(淡水)。基隆後路有險可守,滬尾、台北之間,道路平坦,一有意外,則全局瓦解。十月一日,法軍奪據基隆,八日登陸滬尾,為湘、淮軍及台灣團勇所敗,這是中法戰爭期間,中國的一大勝利。孤拔知攻奪台灣不易,改採封鎖政策,此舉確使台灣感到威脅。各省竭力接濟,南北洋亦派艦赴援。十二月,以朝鮮發生亂事,戰鬥力較強的北洋快船中途調回,僅有南洋五艘南去。一八八五年二月,駛抵浙江海面,被法艦邀擊,沉沒二艘。以後對台灣的增援,只能潛渡。三月,基隆法軍西犯,擬取台北,湘、淮軍及團勇奮力以拒,激戰四日,法軍以傷亡頗大,未再深入,成相持之勢。同月,孤拔佔領澎湖,加緊對台封鎖。
北圻為雙方主要戰場。八月初,華軍已奉令撤退,上海會議破裂後,復折回原防。十月,東路法軍向桂邊攻略,桂軍兩路俱敗,法軍亦無力續進。西路法軍因滇軍及黑旗軍圍攻宣光,僅能固守。一八八五年二月,東路法軍萬餘再向桂邊前進,諒山不守,鎮南關繼陷,提督楊玉科戰歿,廣西大震。法軍意在示威,焚掠後南退諒山。西路法軍尋亦解宣光之圍,敗滇軍及黑旗軍。華軍之敗不全由於器械不利,主要原因為號令不一,士氣不振。詔嚴飭各軍反攻,在新自廣東來援的提督馮子材指揮之下,聯合王孝祺、蘇元春、陳嘉、王德榜、蔣宗漢各軍約一萬餘人,主動出擊。三月二十四日,七十老翁馮子材躬親陷陣,大破法軍於鎮南關,繼續前進,二十九日克復諒山,傷法軍統領尼意立(de Neglir),斃法軍數百,恢復原有陣地,是為諒山大捷。約在同時,西路滇軍亦積極反攻,法軍陷於苦戰。
五、越南喪失
列強對於中、法之爭,因利害不同,態度亦殊。俄、日惟恐天下不亂,以便趁火打劫。美、德、英不願法國過分得逞,並欲加強對中國的影響,均曾從中調處。美國的初步試探遭到法國的謝絕。及觀音橋衝突發生,英國復應清廷之請,再作努力,仍無所成。福州戰後,李鴻章轉與德國相商,德國不甚熱心,德外長僅於形式上一度約中、法兩使會晤,自無結果。英國駐華公使巴夏禮曾以私人身份有所活動,總署以英為埃及問題與法不睦、謀與英同盟未成,但英為商務利益,不欲中法戰爭繼續,因試行斡旋。法要求中國撤兵,承認天津簡約,允法國佔管基隆、滬尾。中國堅持越南入貢,中越分界,無法妥協。
法國之拒絕國際調處,原以為在軍事壓迫下可使中國完全就範,然不如預期的順利。北圻陸戰始終未獲決定性的勝利,福州海戰雖捷,並不光榮,且受阻於滬尾,不得已而封鎖台灣。不意引起英國的指摘,認為中法已正式交戰,不准法艦在香港停泊、添煤、修理。一八八五年二月,法宣布所有運往廣州以北各口岸的米糧均視為違禁品,企圖斷絕北京接濟。往來上海以北的糧船,多為英、美所有,英國立即表示,如英船被扣,將武力抵抗,法國進退維谷。至於中國,自知處境與國力皆難與法國敵對,不惟李鴻章力主早日收束,恭親王的態度亦復如是。慈禧之罷斥恭親王,出於憎惡忌恨之心,無關於對法政策。代替恭親王當政的醇親王的外交意見,雖素與恭親王參商,及身當其任,亦不得不多方衡量。福州之戰,張佩綸的表現極為不堪,清流黨不再放言高論,主戰派的氣焰頓挫。慈禧惟恐法國海軍北犯,所謂宣戰乃出於無可如何,強顧顏面的表示。跟著朝鮮亂事爆發,中國大有陷於日、法夾攻之勢。李鴻章愈感日患大於法禍,朝鮮重於越南,必須先了法事,方可一力對日,最少亦不致法與日結。復次,台灣勢若危卯,以之與越南相比,一係海防要區,且為郡縣,一為邊遠藩封;台灣尚屬完璧,越南幾已全部淪沒。審量事勢,權度輕重,惟有圖保台灣。倘戰事延長,大局將益不堪問。總之中、法各有弱點,對於英、日的動態,各有顧慮。
赫德對於調解工作始終不懈。一八八四年底,總署對他所擬方案,表示可以接受。赫德遂命總稅務司駐倫敦委員金登幹,以交涉釋放在台灣洋面被法艦扣留的海關巡船為名,赴巴黎商談。一八八五年一月起,金登幹頻晤茹費禮,提出赫德的建議。一為中國批准李、福天津簡約,法不另作要求;二為立即停戰,解除台灣封鎖;三為會議詳約,定期撤兵;四為金登幹有權先訂草約。經金登幹與法國外部司長畢樂(A.Billot)續議,將草約即休戰協定商就,三月二十二日獲得總署的同意。八日後,諒山敗訊傳至巴黎,國會不信任內閣,茹費禮辭職。同日,赫德來電,謂中國已接受草約。茹費禮仍欲於任內完成和議,四月四日由金登幹與畢樂將草約簽字,接著談判詳細和約。北京方面並不因諒山之捷改變態度,李鴻章謂「此時平心與和,可無大損」;曾紀澤亦稱「如能和,中國極體面,稍讓亦合算」。遂宣示中法言和,停戰撤兵。張之洞力言不可撤兵,上諭謂草約已經畫押,斷難失信,「現在桂甫復諒,法即據澎,馮、王若不乘勝即收,不惟全局敗壞,且孤軍深入,戰事益無把握,縱再有進步,越地終非我有。而全台隸我版圖,援斷糧絕,一失難復,彼時和戰兩難,更將何以為計?」頗能道出當局者於軍事勝利後仍然謀和的內情。
四月中旬,北京批准李、福簡約,法國解除台灣封鎖,桂、滇軍及劉永福部撤回。六月九日(四月二十七日),法使巴德諾與李鴻章將在巴黎已談妥的和約在天津簽訂,即「越南新約」:雙方各自解散,驅逐匪徒(黑旗軍),法軍不侵中國邊境,並保他人不犯,中國不派兵赴北圻,越南華人受法保護;法、越訂約,不得有礙中國威望體面;公勘邊界,開埠通商;中國如創造鐵路,應向法人商辦相助;法人退出台灣、澎湖。劉永福初不肯內撤,岑毓英、張之洞再三相勸,方行入關,所部三千人陸續遣散,或由滇軍收編。
這次的條約與李、福簡約無甚出入,一年來的戰爭近乎毫無意義。法國雖未得到賠款,但終於達到兼併越南的目的。中國除喪失了唇齒相依的越南,法國的勢力進入了雲南、廣西,取得了在中國築鐵路的優先權。閩海艦隊之被摧毀,證明二十年來之所謂自強,毫無實際,中國仍無力自衛。諒山之役雖曾獲勝,而不敢繼續進攻,又證明中國缺乏戰鬥決心,重啟侵略者的輕視。
六、英滅緬甸與始侵西藏
經過中法戰爭,越南之外,另一藩屬緬甸繼之喪失。舐糠及米,遂及於對外尚鮮接觸的西藏。
十九世紀中期,緬甸已為英國的囊中物,亦為進入中國後門的捷徑。法國在越南得手後,一八八五年,又自緬甸取得種種特權。英國印度總督決採對抗行動,藉口緬甸政府扣留英商木材,實行干涉,派軍艦自仰光溯伊洛瓦底江北上,兩週之內,進至緬京曼德勒,俘緬甸國王。一八八六年一月一日,宣布緬甸屬於英國。
清廷對英、緬之爭.一如對法、越之爭,初不聞不問,及馬嘉理事件發生,始行注意。李鴻章要求威妥瑪,以後英、緬問題,須先知照中國。一八八四年,以英國謀緬愈急,曾紀澤建議招降緬北土司,推廣邊界。總署為越事所困,不敢採納。英國行將進兵緬京之時,始令曾紀澤提出質問,主由中國調處。英稱英軍行動在伸雪緬甸對英人的虐待,一俟目的達成,即與中國共商善後。曾紀澤以緬甸與中國關係,疏於越南,在交涉期間,不明言緬甸為中國屬邦,只說是貢國。又因緬甸命運難望挽回,如英實行併吞,中國可佔有八莫,以固滇邊。總署希望英國保存緬祀,續向中國朝貢。英國初表同意,允另立緬王,管教不管政。後又變議,主由緬甸總督照緬王舊例,遣使呈議。曾紀澤仍請「存緬立王」,並將伊洛瓦底江劃歸中國。此項建議,不惟英國不許,總署亦以分界關係綦重。且中國以中、英西藏糾紛已起,緬甸朝貢有名無實,近年已在若存若亡之間,欲先了緬事,再處理西藏問題。一八八六年七月二十四日,與英訂立「緬甸條約」,緬甸當局每十年循例向中國進獻方物一次,勘定中緬邊境通商章程。從此中國與緬甸的宗屬關係不復存在。
中法越南條約亦有勘界通商的規定,因之有一八八六及一八八七年的「中法越南邊境通商章程」及「界務商務專條」,開廣西龍川、雲南蒙自、蠻耗(後代以河口)為商埠,中國西南境如有新的利益許予他國,法國同樣享受。又規定中國得於河內、海防設置領事,法國按照西例優待華人。法國一再推拖,迄未做到。一八九四年中、英訂「滇緬境界及通商條約」,開雲南蠻允為商埠,雲南遂成法、英角逐之場。
英國圖謀西藏。始於一七七四年的要求通商,此後百年,無何發展。中英「煙台條約」,允英派員入藏,為藏人所拒,齟齬遂起。中英「緬甸條約」將前款作罷,日後酌察情形,再議西藏與印度商約,但日久未成。屬於西藏的錫金(哲孟雄),早為英人所控制。英人停止入藏後,一八八七年,藏兵進入錫金。翌年,印度英軍來攻,毀藏兵營房,佔有錫金全境,連陷西藏春丕、亞東等要隘。清廷自始即令西藏退讓,藏兵既敗,由駐藏幫辦大臣升泰會同總署所派海關稅務司赫政(James H.Hart,赫德之弟),與英代表談判。一八九〇年,訂「藏印條約」,錫金歸英國保護,重訂錫金境界商務。一八九三年,根據這個條約,再訂「藏印通商交涉游牧條約及續約」,開亞東為商埠,仍係赫政經手。中國失去了錫金,英國的勢力初步進入西藏。藏人愈惡英人,不准亞東開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