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二十六日,北京律師許志永遭中共法庭判處入獄四年。許志永庭上自言:「我的罪狀有三,一是鼓吹教育權利平等,二是呼籲官員公佈財產,三是號召國人堂堂正正做公民。」法庭則說:「許志永聚眾擾亂,犯罪情節嚴重,必須嚴懲。」其實控辯雙方所言,都不着邊際。許志永應該問的是盜竊罪。
《冊府元龜》卷九二四有一個故事:北魏孝莊帝年間,尚書郎曹升號稱廉潔,上官署辦公,往往安步當車,不料有一天私邸「忽遇盜,大失綾縑(失去大批貴重紡織品)」,案情隱瞞不住,時人都「鄙其矯詐」。
中國共產黨幹部,幾乎沒有一個不像曹升那般清廉。這裏隨便舉個例:去年十月十日晚上,南京浦口區工商局長辦公室遇盜,保安員馬上報警,卻被禁止到派出所說詳情,跟着更遭革職。原來局長辦公室給偷去大批名酒名煙,怕人尋問,唯有瞞瞞瞞。
許志永呼籲共幹公佈財產,對中共隱私權的威脅,和小偷無異。而爭取公民、教育等權利,更分明是要偷共產黨的特權。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所以許志永不能不入獄,以警效尤。根據中共慣例,他四年刑滿之後,或長或短的刑期一定還會相繼而來。現在先判四年而不是四十年,不過是要稍紓國際的非議。
習近平去年出任中共總書記,高舉反貪大纛,聲言「老虎蒼蠅一起打」,信誓旦旦。當時有蘭州市民周祿寶者,挺身而出,舉報市長袁佔亭涉嫌貪污,結果遭秘密拘捕判刑,陸沉人間。當時互聯網上有一個問題廣為流傳:「蘭州市長大,還是總書記大?」問者可謂愚不可及,不知道市長和書記之間,其實沒有矛盾。他們說的完全一致,做的也完全一致,只是做的和說的不很一致而已。習近平今天之打老虎許志永,就如袁佔亭去年之打蒼蠅周祿寶,上下配合得天衣無縫。
一月二十二日,國際調查記者聯盟公佈過去兩年的調查結果,指出習近平、胡錦濤、溫家寶、李鵬以至鄧小平等十多位中共新舊領袖的家族,全部在英屬處女島這個避稅天堂,藏有不可告人的財富。消息一出,互聯網上立刻給中共封鎖。假如這個記者同盟是在中共治下,應該和許志永、南京浦口區那小偷等一樣,問盜竊國家機密罪。
至於共產黨幹部,只要大權不旁落,其廉隅就不由你不信。習近平最近到一家平民食店吃包子,更和北魏曹升「徒步上省,以示清貧」異曲同工。當然,習近平比曹升更會防患未然:許志永還未偷到他的綾縑,就給抓進犴獄。於是全國可以繼續唱新紅歌《包子舖》:「他點了一份套餐,才二十一塊錢……包子舖一場巧遇,寒冬裏溫暖了老百姓的心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