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環境局長邱騰華終於在春節前宣布更新空氣質素指標(Air Quality Objective, AQO),加強規管排放污染物,但這是一張決而不行的半桶水期票,新AQO延至2014年才實施,而且只有部分指標符合世界衛生組織的最高標準,局長更揚言,採用新指標後,市民要共同承擔代價,巴士費和電費可能增加15至20%。
政府有責任按照AQO,制訂有效改善空氣質素的環保措施,及對各項工程進行環境影響評估。現行AQO管制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懸浮粒子等7種空氣污染物的濃度,但這指標是港府遠在1987年訂定,過時四分之一世紀,世界衛生組織已於2005年為健康理由更新有關指引。
2009年港府完成有關檢討,我多次追問特首曾蔭權和邱局長何時更新AQO,官方拖延3年後,直至上月才宣布更新AQO。每次催促,邱局長都迴避,強調政府有19招改善空氣質素。
這是混淆視聽,甚至愚民,好像醫生要求患高血壓病人減肥和戒煙等19招降血壓,但沒告訴病人,究竟血壓降到哪個水平,才是健康標準。政府只管每天根據過時的指標量度及公布空氣污染程度,與那個醫生一樣,不專業,也不負責任。
混淆視聽
邱局長不忘「提醒」市民,想吸一口比較清新的空氣,巴士費和電費就會加價。
但空氣質素不改善,社會亦要付出代價,最明顯是市民健康差,公共醫療開支增加,外商來港投資意欲下跌。香港大學公共衛生學院專家估計,過去5年平均每年多達3200人因空氣污染而提前死亡。港大達理指數統計這方面的損失(http://hedleyindex.sph.hku.hk),但政府從來不提空氣污染帶來的代價。
繁忙區域路邊空氣污染的元兇主要是數千輛歐盟3期及之前的巴士所排放的廢氣,根據政府與巴士公司的協議,每輛巴士可用18年,這批舊巴士要到2020年才全部退役。
要令中環、旺角和銅鑼灣的行人不再需要掩鼻,沒理由只利用加車費要巴士乘客承擔全部責任,公民黨一直提倡政府資助巴士公司因提早更換比較環保的巴士蒙受的損失,這不是令巴士公司圖利,而是投資清新空氣。
至於電費,邱局長的說法不公道。去年底中電和港燈要求瘋狂加費,香港人已經深切認識到,電費昂貴主要因為利潤管制協議保證兩電固定資產投資有9.99%准許回報率,環保並非加價的關鍵因素。
邱局長聲稱,新AQO要等到2014年才能實施,因要通過立法程序。這是托詞,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7條,局長只要把新AQO刊登憲報,可即時生效,不必立法。入伙數月的立法會新大樓因設計和趕工問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含量超標,標準度數261ppbv是根據芬蘭室內空氣質素及氣候協會發出的指引而訂定,沒有立法。
那麼,政府為何一直對更新AQO採取拖字訣?由現在至2014年的36個月過渡期中,新AQO未正式生效,政府承諾多項大型基建工程包括機場第3條跑道、石鼓洲焚化爐等會「致力」達至新AQO標準,但不達標又如何?口講口賠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