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士頓炸彈襲擊,我感同身受,究竟是什麼人,竟會這樣殺害無辜,蹂躪這個自由美麗的城市?
波士頓是我在香港本土之外最感歸屬的城市。1971年我往波士頓修讀哲學博士,那是我第一次離家自己生活。我在Beacon Street租住一個房間,每日往返不遠Bay
State Road的哲學系。那時,書本學術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在異方文化包圍衝擊之下,重新認識自己負了滿肩而不自覺的人生和社會價值觀念。
七十年代初的波士頓大部分是舊房子,整個城市,比起香港真是規模甚小。我這窮學生的周末娛樂,就是從聯邦大街,步行到城市另一頭的菜市場,沿途經過大麻煙霧瀰漫的大學宿舍,漸入相對優雅的精品店及畫廊區,穿過夏天時舉行露天音樂會的波士頓公園及政府大樓,然後就是大型百貨公司林立的市中心及紅燈區、唐人街,最後抵達仍是十九世紀風貌的菜市場。整個腳程只不過是一小時。
波士頓的自由風氣,固然她在美國的歷史地位,有標誌指引遊客如何跟隨「自由之路」的足,參觀美國革命的發祥地,但除了歷史,自由的文化因素是在於波士頓的學院特多,滿街碰到的都是學生,外地人遠多於波士頓本地人,各自追尋自己的夢想,天涯同是淪落人,說話也特別投契。
真正的本地望族住在Beacon Hill古色古香的樓房,那是另一個世界,雖然部分房子已淪為分租給經濟能力較佳的單身白領或留學生。然後,查爾斯河的彼岸是輝煌顯赫的哈佛、貌不驚人而譽滿國際的麻省理工學院。那些都是我們高攀不起的勝地。我心目中的波士頓,仍是那破舊、自由而高傲的城市,精神勝於物質,腹有詩書氣自華。我在電視畫面看到濃煙之後的瘡痍,憤怒而憐惜而復迷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