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際貨櫃碼頭公司(HIT)的工潮最引人入勝之處,在於揭露了大企業輕視社會責任的真相。
由工潮爆發初期,HIT董事總經理嚴磊輝對傳媒自稱公司也是「受害者」,意圖淡化HIT與外判工人的關係,此舉已注定整個勞資談判過程會變得相當漫長。當部分罷工工人將罷工大本營由葵涌六號碼頭移師至中環長江中心,顯示罷工工人對HIT和其大股東和記黃埔的憤怒已接近頂點。加上和記黃埔董事總經理霍建寧最近的護主言論,批評工會採用「文革式手法」批鬥集團主席李嘉誠。現在整個碼頭罷工行動已惡化到勞資雙方接近水火不容的階段,究竟這工潮會否進一步惡化和演變為一次歷史性工運?大家不妨拭目以待。
現在整個罷工行動的最重要問題,是罷工工人對幾家外判商的指控是否真實無誤。為了解真相,筆者在上星期二曾到訪葵涌碼頭,了解外判工人的狀,並和一位罷工「機手」談到薪酬待遇和工作環境等問題。經過一輪溝通,筆者了解到罷工工人的苦,實在值得同情。但最近數天,HIT在各大報章刊登碼頭工人工作的情,內容與罷工「機手」所言有很大出入,雙方各執一詞。筆者認為在這階段最好的辦法是公開對質,讓市民作出一個明智的判決。
另一個市民關心的問題是,HIT與和記黃埔堅持現在罷工的外判工人與他們沒有僱主和僱員的關係。在法律上,這是一個不能否認的事實,但從企業社會責任角度(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來分析,HIT與和記黃埔的表現則絕對不合格。
不少管理和商業道德文獻均有記載有關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而觸及的層面則相當廣泛。為令讀者更容易明白這學術術語,筆者從兩個官方機構下載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
1.
「私人市場的廣泛商業利益要求它來管理其對社會和環境的影響。這是需要建立一個適當的對話或一個與利益相關者的合作關係(利益相關者包括員工、客戶、投資者、供應者或社區)。企業社會責任超越法定義務,涉及自願及私人市場主導式的參與,這反映企業、市場和地區因素的優先次序和特性。」(英國政府,2001)
2.
「企業要對所有利益相關者受到影響負上責任。它的持續承諾是在業務上保持公平和負責任的表現,並同時要改善員工、其家庭以及社區和整個社會的生活質量。」(歐洲共同體委員會,2003)
根據以上兩個定義,企業社會責任超越狹義的僱主和僱員關係。即使HIT與和記黃埔與工人沒有正式的合約關係,並不代表他們可袖手旁觀,任由工潮惡化。既然罷工工人聲稱待遇惡劣,HIT便有責任要求外判商改善工人待遇。歸根究柢,HIT外判工序才是始作俑者,公司為了減低成本,以追求盈利最大化,本來是無可厚非,但外判商以「低價」爭取外判合約便可能變為禍根。為了賺取盈利,外判商壓低外判工人的待遇便成為減省成本的做法。
希望勞資雙方保持克制
最近外判商高寶對外宣稱因為沒有能力滿足罷工工人的加薪要求,選擇提早在4月底結業。如果外判商以「低價」獲得合約,一旦工人要求加薪,而加薪的幅度是較大,高寶結業的情便會出現。大家可以細想,這是外判制度的潛在問題,還是工人開天索價,答案顯而易見。
最後,筆者希望勞資雙方保持克制,尤其是資方,如果HIT與和記黃埔不搬出「過火言論」,例如霍建寧形容工會採用「文革式手法」批鬥集團主席李嘉誠、李卓人「帶埋一班人做世界」等惹火批評,企圖將整個罷工行動妖魔化。作為「商界奇才」,霍建寧的言論只是煽風點火,於事無補。但筆者更擔心基層市民對仇富的心態會愈演愈烈,對整個社會的穩定性有負面影響。
作者是獨立經濟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