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Falsehood和lie有什麼分別?
答:第四版《朗文當代英文辭典》說「falsehood
= lie」,但兩字其實有點不同。Falsehood是「虛假」,而這虛假或出於有意,或出於無心;lie則是「謊話」,而謊話當然是有心說的。讀者文摘出版的A Modern Guide to Synonyms and
Related Words就說:"Lie" is... exclusively
restricted to a conscious and deliberate intention to distort the truth....
"Falsehood", however, has a legitimate reference to any
incorrectness, whether intentional or not。
以下兩句,第一句不能用lie,第二句則用falsehood也可以:(1)After the experiment, he began to see the falsehood of his
own hypothesis(做過實驗之後,他開始發覺自己的假定有誤)。(2)He
told a lie to explain his lateness(他說了個謊,解釋自己為什麼遲到)。
問:看美國電視節目,時裝設計比賽之後,評判會說I
liked the dress(我喜歡那套衣服)、Let's talk about the clothes
that we didn't like(現在談談我們不喜歡的衣服)等。評判說他們的好惡,動詞為什麼用過去式?可以改用現在式嗎?
答:用過去式動詞,是因為評分已是過去的事。這正如接到人家來信,回信說It
was a real pleasure to receive your letter of (date)(頃奉某月某日大函,快何如之),動詞用過去式,因為接信已是過去的事,即使那快慰、好惡等至今未變,也不用現在式動詞。
古德明: 中華正聲 - 吸引眼球
「今天,打開報紙,有一宗新聞最吸引我眼球。」這是香港商業電臺一位時事評論員的話。現代漢語之下流,真有非我輩所能想像者。
中文「眼球」一詞,譯自英文的eyeball,向來只作生物學用語,例如「眼球外有角膜、鞏膜、視網膜;內有水狀液、晶狀體、玻璃體;中有瞳孔」等。生物學由西方傳來,中文用「眼球」這個西方名詞說眼睛結構,當然順理成章。
但中文不至於連「搶眼」這樣的傳統詞語都沒有,以致現代漢語人不得不說「吸引眼球」。
《三國志》卷十九陳王曹植上疏說,百姓十分留意當權者言行:「夫能使天下傾耳注目者,當權者是矣。」《世說新語‧容止》載:有客往謁太尉王衍,見安豐侯王戎、大將軍王敦、丞相王導等都在那裏,告辭後,向人讚歎他們相貌不凡:「今日之行,觸目(眼睛所及)見琳琅珠玉。」《隋書》卷七十九寫梁王蕭巋風采:「巋被服端麗,進退閑雅,天子(隋文帝)矚目,百僚傾慕。」今天,曹植須說「能吸引天下耳朵眼球者」,王衍的賓客須說「眼球所及,見琳琅珠玉」,蕭巋則當然「吸引天子眼球」。
中國人從前不會說「眼球」,但會說「眼睛」。《歷代名畫記》卷七說:梁朝畫家張僧繇為金陵安樂寺畫白龍四條,二龍「點睛即飛去」,餘下「二龍未點眼」,不得騰飛。唐朝韓愈《月蝕詩》則說:「念此日月者,為天之眼睛。」現在,這些「睛」、「眼」、「眼睛」,恐怕都要改為「眼球」。
請看香港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四月十五日發表的《發展=讓港人留在香港工作》:「中國發展,一日千里;繁華背後,吸引我眼球的卻是一些關於農村的報道。」四月七日,中國教育網有《公務員申論答題技巧》:「怎樣答題,才能吸引住閱卷人的眼球?」三月十六日,臺灣《自由時報》報道三星公司製成新式手機:「三星Galaxy
S4不用觸碰,透過眼球就能操控。」究竟現代漢語人為甚麼有「眼睛」不要,卻是「眼球」?
答案當然是:他們要仿傚英文。英文有時會用eyeballs說「眼睛」,例如「吸引我眼球的,是關於農村的報道」等於英文What attracts my eyeballs is
news reports about the countryside; 「三星Galaxy S4透過眼球就能操控」等於The Samsung Galaxy S4 can be controlled by one’s eyeballs。總之,英文說eyeballs,現代漢語人就不能不說「眼球」。至於中國人千百年來約定俗成的說法,還有幾人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