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大公司管理層由於薪酬超高,大公司又權力極大,可以隨意指使調動屬下數以千計員工,傳媒及社會人士往往稱他們為「打工皇帝」。久而久之,這些所謂「打工皇帝」便以為自己真的是「皇帝」,忘記了自己也是打工一族,完全失去了對「打工仔」的理解與尊重,視屬下員工如機器螺絲,可以任意舞弄更換,可以不管他們的需要與需求,甚至把一些不人道、不合理的工作安排視為理所當然。和黃大班霍建寧先生有關碼頭工潮的言論就充份反映這樣的情況。
根據霍先生的說法,碼頭工人指工作條件惡劣包括「不能去洗手間」、廿四小時工作都是工人自願,並非外判商或和黃強迫的結果,又指沒有罷工的員工「好happy」。他是這樣說的:「又話去洗手間又唔得,哈,又乜,大佬,21世紀,我叫你做24小時,你都唔制,要自己自願先肯做啦」。尊貴的霍先生顯然從來沒有看過貨櫃碼頭具體操作,也沒有見識過工人二十幾小時被困在狹窄機械內的苦況。事實上不管是有參加或沒參加罷工的工人都說得很清楚,碼頭公司為了減低營運成本,為了賺盡每一分錢,都會透過外判公司定出非常嚴苛的工作條件,令工人每更的工作時數超長,令工人不可能在開工期間小休或上洗手間。參與罷工的工人固然受夠了這樣不合理的安排,沒有罷工的同樣感到不滿及難受。霍先生指這些工人「好happy」不但脫離現實,更是在侮辱工人。
至於說工人自願接受每更二十四小時之類的惡劣工作條件更是指鹿為馬,顛倒是非。首先,碼頭工人薪金偏低,只有每周工作90小時或更多才能維持一定收入,才有可能養妻活兒,更糟的是外判公司往往習非成是,把工人被迫接受的不人道工作安排視為理所當然,並懲處那些拒絕連續工作二十四小時的工人,例如會把工人「雪藏」一星期才讓他們再開工。這種不連續工作二十四小時就大幅減薪或沒工開的情況迫使工人沒有選擇,令工人無奈就範。這能算是自願嗎?若果這算是自願,倒不如要所有打工仔像十九世紀的礦工或紡織工人那樣每天工作十六小時、每周工作七天好了,那時的老闆也說工人是自願的呀!
更何況工時過長對工作效率、工人健康有壞影響,並會帶來巨大的社會、經濟成本,包括醫療開支急增、家庭不和諧以至破碎、服務及產品質素下降……等。公立醫院醫生、消防員近幾年來同樣致力爭取改善工作安排,縮減工時。碼頭工人的處境比醫生、消防員只有更惡劣,他們要求改變不合理的工作、工時安排有甚麼不妥呢?
霍先生還對罷工工人的表達方式不滿,認為他們用文革式手法抹黑和黃高層及公司主席李嘉誠先生。這樣的說法只反映霍先生的無知及不寬容。先替霍先生補一點課,文革時候的批鬥只能以「無法無天」四個字來形容。參加的紅衞兵及群眾動輒破門而入,把批鬥對象(包括高幹、知識分子、資產階級代言人)拖到外頭遊街,為他們戴上牛鬼蛇神帽子,肆意毆打侮辱。碼頭工人今次罷工有理有節有序,從沒有衝擊任何辦公室或個人,更沒有用過甚麼暴力。怎麼可能拿他們跟文革的胡作非為相比呢?
工潮已持續超過三星期,對碼頭運作、整體經濟以至工人的生計的壞影響正不斷擴大。目前最重要的是避免對抗加劇,避免行動升溫,關鍵是國際貨櫃碼頭公司(HIT)及母公司和黃集團改變敵視工會及工人的態度,積極參與談判解決分歧。只有這樣才能早日平息工潮,才能減少社會經濟動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