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議在中環新填海區當中約150米的海濱改劃為軍事用地,又再惹起社會上不少關注和反對。從傳媒的報道中,大概可以歸納以下幾點。第一,大家對在中環興建軍用碼頭並沒有太大異議。添馬艦原為海軍基地,後來為了發展需要,中英政府於1994年達成協議,港府在進行中環填海之際,同意在昂船洲南面興建一個新的海軍基地供解放軍使用,並須於第三期填海區為解放軍提供停泊設施。
第二,政府早於2000年的諮詢分區計劃圖則中已確定了碼頭的位置,因此,碼頭在2013年的圖則內屬於「經常准許的設施」,毋須再經批准。
以上兩點可以說是有共識的,但問題是諮詢文件給公眾的印象是軍用碼頭只是一個碼頭,就如前皇后碼頭一般,政府亦從來沒有解說軍用碼頭外還有甚麼設施,也似乎沒有清楚指出軍用碼頭還包括公眾用地。於是,當政府提出修改土地用途,由原來的休憩用地改為軍事用地,並指出該軍事用地尚有其他不高於三層的建築物時,公眾的反對是可以理解的。《保護海港條例》在1997年修訂,故其中一個關鍵問題是中英政府在94年協議的具體內容,但從政府需要提出修改土地用途這一點看,似乎足以說明在原先的諮詢過程中並沒有軍事用途的考慮,否則有關圖則從一開始便會將有關土地列作軍事用途而非休憩用地,在這一點上政府看來是較理虧的。
其實公眾並不反對興建如皇后碼頭的公眾碼頭,在有需要時解放軍當然可以暫時封閉碼頭作軍事用途,如迎接外國將領,但這只是短暫和臨時性質的,這樣既可照顧解放軍的需要又同時保留碼頭和海濱長廊原來的設計,這樣會否是一個雙贏的結果?
當然,這建議會將有關土地保留為公眾享用的休憩用地,不能在上興建建築物。自己的夢想是希望有一天我們能沿海濱從西環走到柴灣,由東區的日出到西區的日落,這條長廊可能是世上最長和最美麗的海濱長廊,它會令東方之珠更具吸引力,既能保育又能發展經濟,那放棄兩幢建築物這代價是絕對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