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5月11日星期六

廉政危機﹕「貪與反貪」基本課



文 洪清田

執教:湯顯明
對象:廉記、香港和中國

「愛國愛港」這特首條件是「常識」,不能寫成法律條文;「愛國愛港」不是法律條文寫出來的。同樣,「肅貪廉政」也不能寫成法律條文、不是法律條文寫出來的,健康奶粉和幸福生活也不能、也不是。「常識」活在人心,活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

香港的「肅貪廉政」,不(單)靠文字規例,超越文字,進入人心和自我意識、群體身分認同和美學道德,形成一種「現象」(phenomenon);文字不外「現象」的局部總結和表述。

中國這「文字文明」,幾千年一直迷信文字,於今猶烈,天上人間一切想像得到的美好、完美,只要寫成文字就等於主觀願望成為客觀事實。

百多年香港比中國實事求是,唯物客觀,不會以為寫成文字就是「常識」。「肅貪廉政」寫在香港人及群族的心中,「常識」真正落實在生活和工作上,超越港式成功的標準。


歪打正,湯顯明的「嚴格守法、以法治港」,進入肅貪廉政的條文體制之外的廣大「深層次矛盾與問題」的內容,告訴廉記、香港和中國,廉政的成敗可以和文字完全無關,「廉政點止條文咁簡單」。

但如以逆向陰影論,湯顯明正在幫中國一個大忙,證明「香港沒什麼,不外如是,名過其實,露餡見底,岸涯自高、顛倒中港從屬關係,到了盡頭」,邏輯結論是﹕「現在輪到中國來教香港怎做了;香港自己不行,中國教,有什麼錯?」。

一)

湯顯明(迄今)沒犯法律條文,犯的是港人心中、生活和工作上的那把神聖的尺(「常識」)。

廉政公署四十年來遍遊世界各國傳授肅貪廉政秘笈,但都是管治與行政部門技術官僚的法律條文和操作性「技」,循例上到人文內涵、精神和靈魂時都只是「應試式」依書直說,不知內裏底蘊,不能有機結合理念與現實,拿不到港人心中的那把尺。從這角度而言,湯顯明犯事,不是ICAC的「例外」,而是「正常」。

這次湯顯明意外現身說法,有機結合理念與現實,從反面生動活潑展現「什麼是貪/不是貪、怎樣從生活中發病和傳染、怎樣反貪」,逐一上到「法規體制、人文內涵、人心認同」三層面,揭示港人從不加深究的三層之間的有機關係。近百年香港忙於成功應用中西方Best of Both Worlds,十多年來受懲罰,承受Worst of Both Worlds

湯顯明對廉政公署的最大傷害,不在於他的「胡作非為」,而在於他的「廠佬行狀」。中國對湯顯明和ICAC這個Hong Kong Institution的最大傷害,不在於像對另一個Hong Kong Institution RTHK那樣要改造它的思想感情和行為,而在於對ICAC疼愛有加、爭先恐後要學習它、親近他,河水井水互通有無,「古井」茅台灌醉了他。

(二)

ICAC是世界最SOPHISTICATED神奇機構,根本不應出現在地球上。神話中的專員不單位極人臣、嚴肅正直,而且眉精眼企,誰會想到湯顯明(據報)那樣,慣常遲上班、不開會、打盹、囤酒、送禮、收禮,賣小聰明拆單報帳,特權自己批自己。

神話中ICAC上上下下赴湯蹈火,人人身先士卒,專員不輕發言,但發言必一錘定音,足為天下法;這次出事之後,他任由全港媒界鬧爆也不出來面對責難。和內地官員打交道時,他好像幾十年來入大陸的某些香港(和台灣)小廠主;面對責難時,他連一個台灣里長或香港街坊首長也不如。

十多年前,來CPU開會討論的官員中,我較好印象的是林鄭月娥和湯顯明。那時政府和官員由過渡前到過渡後一直在中英港政經文化湍流中跌跌撞撞,令人不忍卒睹;出問題不承認,常反駁說「你們(外邊)不明白政府的運作的」(十來年後已戒這本能反應口頭禪),往往引來新一輪社會反彈,又是一番灰頭土臉。林鄭月娥和湯顯明除了講政府規則和政策,多了一個角度從社會大眾及媒介看問題,比較能談到點子上。不論正反,十多年來他們各自有比較完整的形象,這次湯顯明卻好像變成幾個湯顯明,反差大,互相矛盾,合不成一個完整形象。

他一生在AO精英世界為官,跟對了主子,也算一員猛將,怎會明擺耍小家子的小聰明?他較少脫離社會現實,怎會不明白港人對ICAC「視如己出」、大眾對「廉記神話」四五十年累積和凝聚的期望?怎會不懂ICAC光環及專員桂冠要怎樣戴才似個樣(扮都應懂得扮)?他明顯處心積慮「經營」關係網絡,浸泡於中國官場文化,有所圖,但不圖成千上億的延後回報或別的,只求「貪過癮」?他懂用ICAC神話資產「忽悠」大陸(當政協時發言呼籲有系統組織學習香港廉政),但為什麼不珍惜羽毛,反而露出那麼多低級漏洞?哪一個才是「湯顯明」?他上位是對是錯?從哪個角度看?

(三)

對應ICAC這曠世第一的反貪倡廉機構,他這首長的反差委實太大,如今在最險要位置「倒米」倒得那麼「低莊」,令人納罕,他是怎樣上位的,又紋風不動足五年;政府怎樣了?(剩下審計署正常運作?)ICAC怎樣了?那麼多廉署內部諮詢委員會怎樣了?香港怎樣了?

更大的問題是,中央對他的委任是實質委任,三四十年來中國聲稱(也委實竭力)確保香港肅貪廉政絲毫無損,但中央對貧與反貧明白多少?明不明白香港肅貪廉政是怎樣來的、怎樣運作、和中西古今文化和社會政經有什麼關係、怎樣處理這些關係?為什麼五年視越軌異行為「正常」?由廉政而整體管治、政治和社會、文化,中國理解什麼才是「正常」、什麼是「不正常」?戴卓爾夫人說中國不認識香港、管不了香港,果真不幸而言中?

貪污瀆職是「公/私、權/利」之間的不當行為,假公濟私、以公謀私,遍及生活和工作中的每個環節,搗亂了「公/私、權/利」之間的均衡(equilibrium)、公正(justice)及常態(normalcy)。生命在於活動,個人及群體的矛盾和利益的結構和運作,以及相應的均衡、公正及常態不斷起變化,正當與不當不斷重新介定和調整,過程中有大量空間給人有意無意間上下其手。貪污瀆職如細菌病毒,源於生活、毒害生活,但也是生活所免不了;肅貪清廉最終在授受雙方和全社會人心與自我形象,要從生活及人心出發和回歸生活及人心,但終也不能完全、徹底杜絕。

(四)

中西之別,是西方肅貪廉政一如政治和管治,不太願意太深入干擾個人的個體性(individuality)、私人空間與自由(中國文化稱「人心」,西方視之為個人和上帝的關係)及私產,肅貪廉政主要在俗世的「法律條文、規章制度、原理原則、邏輯規律」,以及「法律條文、規章制度、原理原則、邏輯規律」的「人文內涵、文化價值、精神與靈魂」,不太願涉及「個人及群體風土人心、信念信仰、身分認同及道德美學」。西方最大恐懼是「公」權膨脹及濫權傷及「私」的自主,公權要分割和互制,不容組織體制極權和封閉。

中國沒有個人個體,正反意義上都是公私不分。肅貪廉政一如政治和管治,上述「法規體制、人文內涵、人心道德」三層面並舉,主觀願望是完全、徹底杜絕,但「具中國特色」,三層全從屬於單元一統絕對權力及體制,天子一直通天、一人上承於天,替天行道,以天地人合一的人心道德凌駕法律體制(孔慶東說香港的法律文化是次級文化,比不上中國(傳統)道德文化)。體制只是工具,愈大權封閉愈見效。用現代人文標準看,這是「舉國反貪、一人全貪、層層分贓」,成為幾千年來歷代天子皇朝國體的不變主軸,到1911年改國體,但餘緒連綿,「革命尚未成功」。

香港面對同樣貪與反貪這老大難題,四五十年前走出自己的路,不中不西、又中又西,東西人文基因竟真的結合和異變而成新品種,創出新模式的ICAC。麥理浩和姬達不知怎的冒險犯難,頂住英國法治傳統(解釋不了即入罪)和政治及行政壓力,引建制外一點學生「反貪污、捉葛」社會運動力量入政府,不顧香港華洋商界和紀律部隊的反抗,成功改造警察和紀律部隊、整個政府與官場,以及整個香港社會的「個人及群體風土人心、信念信仰、身分認同及道德美學」。

英人殖民如工業生產,特色是「利益為目的、體制為工具、知識為指引、當地為資源」。香港創出ICAC奇蹟,變不可能為可能,也非完全邀天之幸,而是借助香港的人類學研究,從「個人及群體風土人心、信念信仰、身分認同及道德美學」探討貪與反貪的各種課題,四十年來成功把「法律條文、規章制度、原理原則、邏輯規律」、「人文內涵、文化價值、精神與靈魂」及「個人及群體風土人心、信念信仰、身分認同及道德美學」三層面有機一體連接,又有靈活空間,可以調節個人與群體權力及利益的正反矛盾與競爭,形成社會共識和官民互信,臻於官與民、民與民之間的「均衡(equilibrium)、公義(justice)、常態(normalcy)」自由秩序。

肅貪廉政成為「香港文化」,人人從生活及人心出發和回歸生活及人心,成為港人自我身分認同的一部分。

(五)

「創業難、守業更難」。八十年代香港「九七問題」出現時,廉政和自由、繁榮、法治、民主、人權成為港人的焦慮和訴求,現在連廉政的「法律條文、規章制度」、「文化、精神與靈魂」及「人文價值及道德美學」三者各自內部及之間的無數環節都不知不覺中開始鬆脫,在最不起眼地方出現的「蝴蝶效應」。

如果壞事可以變好事,湯顯明大出港人意表、近無厘頭行逕的最大貢獻,第一是從ICAC可以看到香港的「第三種中國大陸化」(第一種是明言按中國標準改造,第二種是敲敲打打、納入「正軌」,第三種完全肯定,放手獨立自動,還虛心學習,但在中港共識和良好願望中,中港DNA交叉感染和異變),從而透視中國對港的「換血換心」國政,或有助更正中國對港政策的系統性和軌。

第二是認識貪與反貪和廉政是什麼東西、中港認識和行動有什麼分別,反貪廉政和社會形態有什麼關係,香港怎樣成功和運作,從而層層折射中港政經人文之別,香港廉政會怎樣在中港融合中受創蝕,怎樣防微杜漸。

第三是從認識廉政到認識整個管治、現代化和現代性是什麼,中港差別多大,百多年來香港與中國(內地)處於什麼相對位置和階段,香港與中國共同面對什麼廉政和管治、現代化和現代性的問題和課題,中國怎樣拒絕問題、香港怎樣「先行先試」問題,走出去、和世界接軌,踐行和初步完成「世界化和現代化」,率先繁榮安定、長治久安,甚而創出世界奇蹟。

第四是將香港與中國現代化和現代性的共同問題和課題引入「一國兩制」,作為「一國兩制」的內容,以普世標準界定「一國兩制」中的中港關係,中港一起學習「第一種世界化和現代化」,認識香港的價值,中國應怎樣、香港應怎樣,中港成為同道中人,一起貢獻香港、中國與世界及其現在、歷史與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