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樂仁
曼德拉離世,眾人忙不迭為曼德拉那段跟白人政府和談結束種族隔離的歷史添上這樣那樣的解釋,順道為香港當前的政改引申出這樣那樣的啟示。只是,我記得的,是另一段歷史——數年前的溫和泛民,就是建基於對曼德拉的解讀,拒絕參與公投,走進中聯辦。
當年,香港泛民歷來最嚴重的分裂,正正是跟曼德拉有關。
香港民主運動向來都「和理非非」,港人一向相信和平理性地施壓政府還會願意講點道理,如非到最後一步也不想走得太激進。此外,應以溫和方式爭取民主的思想,早在六四事件後亦已開始在部分民主派精英階層扎根。六四後,民主沒法在中國開花結果,當時不少民運參與者及學者檢討時都提出一個理念──爭取民主,要懂得「見好就收」,「進兩步退一步」,更要懂得與當權者中的改革派互動,把握合作機會,「和平有序」地爭取民主,避免正面衝突。
「抗爭」還是「妥協」?
只是,2003年七一50萬人上街,最終「和平散去」,雖然23條被攔住了,但民主制度卻沒有寸進,到底應繼續以「溫和」還是相對「激進」的手法來爭取民主,應「抗爭」還是「妥協」,香港民主運動的路線之爭,正式走上䒷面。
2010年,香港政改之爭再現,到底應以五區公投的「激進」手法來爭取民主,還是應走「溫和」之路走進中聯辦跟中央政府談判,是泛民領袖面對的抉擇。最終部分泛民選擇談判,走進中聯辦,而被引述來支持這決定的其中一個最重要理論及國際經驗,正是曼德拉當年與白人政府的和談。
當時的溫和泛民認為,以抗爭方式爭取民主根本沒有出路,也欠缺民眾支持,因此應調整策略,以妥協及協商方式來爭取民主,並拉攏中央的溫和派合作。具體的操作是,溫和泛民跟激進泛民劃清界線,中央的溫和改革派也跟激進派劃清界線,中央與泛民兩個溫和派再結成聯盟,推動民主改革,以對話和協商方式帶動民主。曼德拉的例子,就被引述來當最佳的國際經驗:當年曼德拉與時任南非總統德克勒克決定開展談判,曼德拉一方更決定暫停武力鬥爭,以創造協商氛圍,目的在向南非願意改革的白人顯示,改革路線會帶來更安全和諧的社會。
靠群眾卻不為群眾綑綁
這段歷史,曼德拉的成功之道被總結為,應緊靠群眾卻不為群眾綑綁,既能鬥爭亦能談判,最重要是,要鞏固建制內的改革派,孤立體制內外的極端力量。當時最被廣為引述的,正是曼德拉形容他們與白人國大黨關係的比喻:「我們同坐一條船……假如我們翻船,左邊和右邊的鯊魚將不分你我張口而噬。」
就是這樣,溫和泛民頂住激進派的攻擊,拒絕參與公投,走進中聯辦,換來2012年的政改方案,換來5個超級區議會議席,也換來出賣民主、與中央妥協的指摘。
今天,曼德拉已作古,我們無法再問曼德拉如果身處香港,會否走進中聯辦(相信他連中聯辦是什麼也沒聽過),到底應跟中央抗爭還是妥協,但在曼德拉剛離世的這個時刻,媒體不停回顧曼德拉的生平,當中的資訊與歷史,其實足以讓我們作出更好的判斷。曼德拉的經驗,真的說明了泛民應該走進中聯辦?還是,這根本是對曼德拉歷史徹頭徹尾的誤讀?
看覑今天各路人馬不分左中右的對曼德拉的推崇,差點還以為曼德拉正正是「和理非非」的代表,以和平與愛感動白人政府交出權力,但從近日的新聞中可以很容易就找到,實情根本不是這樣。
非暴力抗爭無效便考慮武裝鬥爭
ANC(非洲人國民大會)早年的確奉行「非暴力不合作」的原則,但1960年發生警察開槍屠殺69名黑人示威者事件後,ANC被宣布為非法,曼德拉便轉為致力組織黑人武裝力量,攻擊政府設施,後來更被捕入獄。那時的ANC,不是什麼和平非暴力的推動者,而是徹頭徹尾的恐怖組織,曼德拉的確認為,非暴力抗爭只是策略而非至高無上的原則,如果非暴力抗爭不能令南非政府放棄種族隔離,便要考慮武裝鬥爭。
當然,經過二十多年的武力抗爭後仍然無法為南非帶來自由和民主,曼德拉決定重回和平策略,那是後話,作為反對派領袖,主動提出和解、妥協,固然有可能推動和談,但試想像,沒有ANC的暴力對抗,沒有後來全球國際社會的制裁與聲討,南非白人政府會否突然良心發現,主動開放權力,跟黑人和解?任何談判,必須有籌碼在手,必須有真正的談判實力,必須有令對手懼怕的武器,更必須有如果不達目的不惜談判破裂也不會退讓的決心與勇氣,否則,你拿什麼跟人家妥協、和解?
沒武器 拿什麼跟人妥協
今天,香港毋須也沒條件搞什麼暴力抗爭,但要走進中聯辦,要跟中央談判,沒有令手懼怕的武器,你拿什麼跟人家妥協、和解?當年的公投運動,有人說激進,不現實,但一次成功的公投,正正就是談判的最重要籌碼,凝聚社會力量,挑戰中央對政改的權威,把政改話事權重奪並交回人民手上。人民的聲音,正正就是對手最懼怕面對的現實。只可惜,那個走進中聯辦的年代,曼德拉總是和理非非的謙謙君子,那個投入暴力抗爭的曼德拉就好像從來沒有出現過一樣。這是無意的遺漏,還是故意的忽略?我實在,看不懂。
跟對手談判,並且意圖搞分化,取悅對手的溫和派、孤立激進派,從來都是「只做不說」,哪有像當年的溫和泛民那樣,把「拉一派打一派」的意圖和盤托出。當時我在想,如果我是談判對手,最佳應對方案,不就是找人假扮溫和派,假意跟你和好妥協,再哄騙你把自己手上的武器(公投)交出,再來一個「反臉不認人」,溫和激進通殺。我不懷疑當年的溫和泛民真心為民主出力,但事後回看,這不正是劇本的軌跡舻嗎?
在政改議題再來的今天,妥協還是抗爭,再次成為選項,應否堅持公民提名,應否堅持沒有篩選,再次成為選項。跌倒過一次,港人學精了嗎?如果你沒有「若非真普選就拉倒」、「抗拒一切篩選否則拉倒」的決心,談判,有可能成功嗎?
走進中聯辦一次還不夠,也許有人總想走進中聯辦第二次,不論你的選擇如何,你總有你的理由,但從今以後,就請讓曼德拉安靜地,長眠故鄉吧,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