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屆政府政不通,人不和,管治能力之弱,在面對政改及佔領運動這重大爭議議題時表露無遺。力量不足,唯有假手外人,荒謬至極。
佔領運動持續50天,但政府在如何清場問題上一直顯得進退維谷,當催淚彈、胡椒噴霧、警棍也無法驅離示威者,奪回佔領區的道路,最後政府放棄主動出擊,取而代之的,是的士團體、小巴公司及中信集團這些民間團體或私人機構向法庭申請民事禁制令,透過法庭的權威,高舉法治令牌,迫使不欲違抗法庭命令,有違法治精神的佔領者甚或一直支援佔領人士的意見領袖知難而退, 同時令警方取得武力清場的強大法理和道德依據。
荒謬的是,民望低落的政府,竟心怯得不敢運用其本已掌握在手的法律權力執法清場,卻要民間代為出手。嘗試替其中一個申請禁制令的的士司機從業員總會計算,由10月20日向法庭申請禁制令起,有關申請曾先後5日在高院及上訴庭審理,其間一直有代表大律師和律師協助,之後還要在報章刊登禁制令內容,並聘請執達吏到場執行禁制令的內容,以的士司機每更可做1100至1200元生意(還未扣除成本)來說,這樣的花費絕不便宜,何况他們本來根本毋須花這筆開支。
其實,早在整個政改討論過程中,政府一直依仗民間團體的力量,來制衡佔領運動的洶湧民情。即使是政府正撰寫提交予國務院港澳辦的「民情報告」,按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副局長早前在立法會的說法,民情報告將包含早前由「反佔中」組織發起,支持警方行動的簽名意見。沒有了這種民間意見,怕且特區政府不知如何可向北京提交一份「平衡」的報告讓中央批閱了。
跛腳政府弱勢至此,受苦的,到頭來又是普羅的市民。
作者是資深傳媒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