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邢福增
梁振英關於宗教界無貢獻的言論,有力揭示了特區之首的嚴重認知錯誤。他以「不好意思」作回應,指其本意是「均衡參與」和有「廣泛代表性」。然而,他的辯說卻迴避了宗教界的「代表性」背後涉及的核心問題。
統戰工作與均衡參與
中 央按「均衡參與」原則來設計「四大界別」,旨在「兼顧香港社會各階層利益」,組成具「廣泛代表性」的選委會及提委會。這種做法可追溯至中共建國以來的統一 戰線佈局,藉此顯示中共建立的廣泛政治團結聯盟。1949年的人民政協已有宗教界代表,由具統戰價值的愛國愛教宗教界民主人士擔任(即周恩來強調的「以政 治為標準」),並一直沿用至今。
眾所周知,內地各級愛國宗教團體領導人,均被選為全國或地方政協委員(去世的丁光訓主教更任至全國政協副主 席)。這種「政治吸納」的方法,在過渡期也在香港實踐。《基本法》諮詢及起草過程中,本港宗教界人士被委任其中(鄺廣傑、釋覺光是草委代表)。中英爭拗 時,中央在港委任港事顧問及預委會,亦有宗教界代表。特區政府成立後,宗教界被列入第四界別。梁振英作為長期參與中共香港工作的重要人物,豈會對「界別」 在統戰工作中的角色無知?
團結誰?鬥爭誰?
從統戰工作出發,是否所有界別都被吸納?哪個團體或人物能代表有關界別?正好說明 中央的「區別對待」原則,其中涉及「誰」具統戰價值,及其中的團結與鬥爭比重。團結與鬥爭在中共統戰工作中,並非簡單的非此即彼關係,借用建國後首任中央 統戰部長李維漢的說法:「團結是有鬥爭的團結,而鬥爭是從團結出發,為了鞏固團結」。田北俊(特邀香港代表)被禠奪全國政協委員一事,正好說明他被「鬥 爭」是為了鞏固對建制派的「團結」。但他仍被視為可團結對象、愛國愛港的朋友(陳永棋引述全國政協主席俞正聲語),反映對田氏鬥爭的程度。我們必須從中共 統戰的脈絡來理解「界別」,洞識其所謂的「廣泛代表性」及「均衡參與」的本質,旨在以選舉權、委員身分的誘惑,將其認為可以及需要團結的對象,吸納到建制 內,而非真正體現「代表」與「均衡」的權力分配。
宗教工作一直是中共統戰工作的重要環節。除了文革時宗教被列作主要(敵我)矛盾,成為消滅 對象外,黨的基本路線均將宗教視為次要(人民內部)矛盾。但這種團結仍需藉不同程度的鬥爭來配合。次要矛盾也要作區別對待,藉着對宗教界內不同宗教,同一 宗教內的不同派別、人物,作不同程度的團結與鬥爭,從而將有關界別引導往符合黨的政治任務的方向。如今,梁振英認為宗教界沒有經濟貢獻,是否反映他並沒有 掌握中央團結宗教界的基本方向,錯誤地以實質經濟增長作為衡量其貢獻的唯一標準?無論如何,這種政治錯誤的言論,已違反中央團結香港宗教界的政策,傷害了 不少原來支持中央的宗教人士的感情。更令人憂慮的是,這是否不自覺地流露其否定宗教價值的深層思維?如此,在其管治下,對宗教的團結會否被鬥爭取代?或是 一如其施政表現,以強化鬥爭來促成表面團結?梁對宗教的認識錯誤,業已破壞了中央團結宗教界的統戰成果,甚至走向嚴重路線問題的錯誤方向。
激化矛盾與對立的特區領導
特 首的言行很自然會被理解為政府的政策方針,或對中央政策的執行。因此,梁的錯誤,是否單單一句「不好意思」即能開脫?除了最基本的道歉,他需要公開解釋其 治港施政理念的根本方針,是否只以經濟貢獻作唯一標準?特區政府是否按此標準對待社會不同界別?他更無法迴避,是否意圖重新界定宗教界版圖內團結與鬥爭的 對象?這又有否違反中央團結宗教界的政策?
特區之首,理應以實現中央團結香港各界為重要的政治任務,而非以鬥爭為本,四面樹敵,誇大外國 勢力對國家安全的威脅,挾中央以令建制。他將泛民視作主要矛盾,已造成建制派與泛民及溫和派的嚴重決裂。近日對基層人士的侮辱、對體育及宗教界的讒言,只 為其未能完成團結港人的劣政,再添新筆。「不好意思」背後,見不到政治領袖應有的識見及問責精神,閃爍其詞仍無法改變其激化對立、製造矛盾的事實。面對當 前局面,敢問:何必曰統戰?何必曰團結?如此,不僅是港人之哀,實際上也是中央之哀!
作者是香港中文大學 崇基學院神學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