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回應撤回國民教育科(國教科)的呼聲,政府發出兩項聲明,表示學校可自主決定是否開展科目,以及會抽起《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文件指引》(《指引》)中「當代國情」部分。可是,上述聲明仍充滿問題。首先,政府將給予每間開展國教科的學校53萬,這津貼對資源匱乏的學校非常重要,部分學校或會被誘使開展國教科。其次,梁振英指撤回國教科代表禁止學校開展該科,不符自由社會精神。「撤回」是為再作諮詢做準備,「禁止」則代表政府利用法例或其他方式阻止學校開展該科,兩者並不相同。第三,政府兩項聲明並沒有徹底改變國教科「以情引發」的本質,實難洗脫「洗腦」之嫌。
「洗腦」究竟所謂何事?
冷戰時期,美國中情局曾對共產國家對人民的洗腦方式進行研究,指出控制人類行為的第一步,是讓人清楚意識到控制力量的存在。例如學生知道老師具備權力,可透過責罵、訓導、評分等控制其行為。由於操控者與被操控者的關係存在極大的權力不對等,被操控者即使意識到控制力量的存在,也不能或極少挑戰權威(註1)。正如學生雖然間中會違反老師的指令,但卻不會推翻「老師/學生」權力不對等的關係。畢竟學生是需要依據老師的評分方可順利畢業。
有心理學家指出,這種建基於「服從」的關係其實不能令被操控者「完全認同」或「內化」操控者所定下的準則(註2)。因此,操控者需要透過多個層面的監察來確保被操控者在壓力下服從指令,又會以懲罰箝制其行為,例如在心理上令人感受到威逼、排擠(註3)。換言之,洗腦就是透過權力不對等、監察、環境壓力、和懲罰等相關元素,令被操控者繞過其理性思辨能力而直接認同操控者所給予的信息,達致控制行為的過程。
我們不難發現《指引》裏有關教學目標及評核的描述確有洗腦成分。《指引》中明言,學生要建立國民身分認同、愛國心、對國家建立自豪感和歸屬感等情感主導的目標,而國教科亦會以重視情懷、注重情感、本於真情的方式推行(見第119-120頁)。例如在《黃河之水天上來》的教材中便將黃河比喻作抱覑兒子的母親,令學生建立盲目愛國情懷。因此,即使「當代國情」部分被抽起,當局仍可在自然、人文和歷史國情三個部分滲透洗腦內容。
在評核方式上,國教科要求教師了解學生國民質素的發展,及有否在情感觸動及態度上有所轉變。例如要求教師觀察學生有否因為成為升旗隊隊員而感到光榮(見第90頁),或問學生會否「像運動員一樣,以身為中國人為榮,有感動流淚的感覺」(見「我學會了唱國歌」的教材);《指引》又要求學生以問卷方式互相評核。基於學生對老師的服從及依賴,學生難免會調整自己的行為來達到所謂愛國或認同國民身分等標準;而同儕互評,亦會製造互相監控的環境,令學生在群眾壓力下順從課程的要求。
教育局可以學校偏離《指引》為由對學校施壓
德育及國民教育專責委員會主席李焯芬在一個論壇上提到,「如果3年之後有學校不跟隨《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來開辦課程,教育局會通過視學制度來處理」(註4)。我們有理由相信當局將來大可以學校偏離《指引》為由,對學校在財政及學生派位上施壓,而教師可能在壓力下加大力度監控學生,務求令「製成品」達到標準,學生面對洗腦的壓力亦會大增。
如果國教科真的以洗腦方式要求學生達到以情感為主導的標準,那後果將會不堪設想。有學者指出,文革正正是透過「批評及自我批評」、「思想改造」等方式來操控人民對共產黨的情感,達致群眾動員及打擊敵人(註5)。無疑,我們需要叫停這種以洗腦方式來操控情感以達致盲目認同執政黨的教育,畢竟小學生和不少中學生仍未有足夠能力抵抗洗腦。
國民教育是迎合北京的政治任務
為何政府對推行國教科寸步不讓?其實早於1991年,北京便為香港定下了五大順利回歸的要點,包括「文化的參與,涉及教育、傳媒、意識形態等範疇」。2003年七一遊行後,北京更加大力度推行「人心回歸」工程,2007年胡錦濤更指明特區政府要「重視對青少年進行國民教育」。翌年4月14日,特區政府「策略發展委員會國民教育專題小組」隨即通過了名為《香港推行國民教育的現、挑戰與前瞻》的文件。文件應中央政府要求,指明「政府需要在推行國民教育方面加大力度」,更建議以「潛移默化、先易後難」的方式滲透學校。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長郝鐵川已赤裸裸地表明,國民教育就是「洗腦教育」,要教年青人「要聽中央政府的」。由此看來,國民教育根本就是一項迎合北京的政治任務!這種洗腦教育,足以剝奪香港年青人的思想自由,比明刀明槍的23條立法更令人膽戰心驚,而這亦嚴重侵蝕香港核心價值和摧毀一國兩制。
此外,政府對相關機構、活動、教材的巨額資助,從來都不公開、不招標、不諮詢。當中包括為人詬病的《中國模式國情專題教學手冊》,以及由教育局和中聯辦共同支持的「愛我中華」兩岸四地青年大礇聚火車團。即使吳克儉表明《手冊》部分內容偏頗,但卻沒有表示要撤回《手冊》,或呼籲學校不要使用。我們有理由相信國教科的推展,其實是特區政府、中央政府與親北京機構的集體作品。
雖然政府已作出「讓步」,但卻不撤回《指引》,並以「尊重多元、自由」之名不要求已開科學校撤科。其實,如果政府真的尊重這些價值,便更應撤回壓制自由思想的國教科,而繼續優化教育局早年訂下的《德育及公民教育課程架構(2008)》。這樣既不影響學校運作,也能令學生真正學懂多元、自由、包容等普世價值。
註釋詳見:http://ihome.ust.hk/~somsing/index.htm
作者是香港科技大學社會科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