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議員被中國拒絕入境香港調查《中英聯合聲明》履行情況,英國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奧塔韋透露,上周一位中國駐英副使與他會面時,更不可思議地表示《中英聯合聲明》已經失效。
失效論使國際社會震驚。有網友在筆者短文《蠢事》後,抄錄一大段在「大陸論壇」的留言(大陸稱作「回帖」),儘管「回帖被遮罩咗一半以上」,但依然可以了解到大陸人的想法。且列幾條與讀友分享:
✽連自己制訂的憲法都可以不遵守的政府,會遵守一份聲明?
✽對內不講法就算了,對外也是這樣,那只能是信譽掃地。
✽中國簽署的雙邊協議多了,《中美聯合公報》是不是也失效了?
✽有利的就有效,無利的就讓它無效,哈哈,誰都拿這個牛兒沒辦法,因為它挾持了很多奴隸。
✽聯合聲明是國家間的契約,契約雙方均有權了解和監督契約的履行情況。以內政為由拒絕監督是違約,不遵守國際法和國際承諾的政權,是對國際秩序的挑釁,更是對政權公信力的損害。
✽協約,就是你弱小時得遵守,強大時一樣得遵守,跟法律的效力相當,違約等同於視對方為敵國,並宣戰。因此可知,如果美帝及其西方國家不再強大,吃拿國(支那國諧音)會做甚麼,都是可以測算到了,呵呵。
✽你跟他們講法律,他們就和你耍流氓;你學他們耍流氓,他們就和你講法律!法律就是他們強姦時使用的避孕套。
✽這幫洋鬼佬腦袋裏裝的不知是屎還是尿,居然跟流氓講信用。
✽叫一聲好,讓那些英美sb(儍B)還總是對這裏心存幻想。
✽如果真是使用了聯合聲明「失效」這樣的說法,等於告訴全世界,我與你簽署的合約,在貨物到我手裏後,合約規定條款的執行,就與你一點關係也沒有了。你想打聽打聽都不行。莫非他們真以為,經濟已經強大到可以對全世界伸出中指?
✽流氓一貫是這樣!達到了目的的那一天就是承諾失效的那一天。相信流氓的承諾,也太幼稚了。寧信母豬會上樹。
這些大陸網民的話,不乏真知灼見。而且那種用語,那種思維,都不是我們香港人可以想像出來的。由中央出面拒絕英國議會調查團來香港這件事本身,已證實了中共違反《基本法》所定的特區政府有出入境管理權,也證明了中共在履行《中英聯合聲明》方面「見不得人」。而它的失效說,更是驚動中外。
對外,它表現出與中國簽訂的協約,中國只在弱勢時遵守,強大時就不遵守。這一中國邏輯使美國重返亞太的戰略更加振振有辭,至少對亞太地區的國家更有說服力。中國又以「達到了目的的那一天就是承諾失效的那一天」來證明自己是流氓國家。它認為自己「經濟已經強大到可以對全世界伸出中指」……失效說使中國因財大氣粗而丟棄了信諾和一切道德憑藉,文明國家或看錢份上而交往之,可是心中則一定是鄙夷之。中國真是窮得只剩下錢了。
對內,它儘管可以使大多數奴隸無奈接受管治,它可以屏蔽它不喜歡的網文,可以使所有官方輿論千媒一面,萬媒一聲。但從以上的大陸網民表述來看,它的一句「無效」賠上的是大陸民眾對這政權再無任何信任。
對香港,今年6月的白皮書,有關法官愛國的爭議且不說,白皮書第一段講到「中國政府就解決香港問題形成了十二條基本方針政策」,其中的「4.特別行政區政府由當地人組成。主要官員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人民政府委任。」主要官員也由「選舉或協商產生」?有這一條嗎?全世界有這種制度嗎?白皮書第「五(二)」寫着:「香港基本法作為全國性法律,在全國範圍內適用。」真是有沒有搞錯?《基本法》規定,居民有「自願生育的權利」,這「在全國範圍內適用」乎?
8.31人大常委的決定,明明違反了2004年人大決定中關於「第二步曲」的權限,而且這被稱為最高權威的決定卻要低一層次的香港立法會通過才有效,這是一個如何顛三倒四的決定?
如此粗疏的白皮書,和如此反智的人大決定,香港特首高官和建制派卻不斷揚聲維護。現在,他們又要厚顏維護《中英聯合聲明》失效論了。他們不僅要打倒維護聲明的昨日之我,還要挖空心思想些自己也不相信的說辭為失效論辯護。連番狡辯,使他們迷失自我,在市民心中也喪盡信任。
《中英聯合聲明》第一段第二條,是1997年中國收回及英國放棄香港。對於香港人來說,處今日的困境,感懷回歸前的文明盛況,也許還真的希望《中英聯合聲明》失效呢。當然,為時已晚,最好是從未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