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3月5日星期二

古德明: 動詞時式問題




問:評學生作文,以下一句應用is還是was?──The essay is / was well organised(文章脈絡清晰)。

答:論文字的結構、風格等,無論該文寫於什麼時間,都應用現在式動詞。例如牛津版英國文學詞典The Oxford Guide to English Literature論一七四九年出版的《湯姆.瓊斯》(Tom Jones):The novel is highly organised(該小說結構縝密),又論十七世紀史學家富勒(Thomas Fuller):His writings are marked by a lively and eccentric curiosity(其作品的特色,是活潑而奇特的搜秘精神)。

學生的作品,固然不能和文壇名家相提並論,但文評的動詞時式,並不因此而有不同。

問:以下一句,哪個選擇正確?──Yesterday I learnt smoking is / was hazardous to health(昨天,我得知吸煙有損健康)。

答:這一句,用iswas都正確:用is,是較着重「吸煙有損健康」這個至今不改的事實;用was,則較着重「這事我昨天得知」。

問:Nothing could be further from the truth一語,中文怎麼翻譯?為什麼用過去式的could

答:這句可譯做「那完全不符事實」,例如:He is generally regarded as a scholar, but nothing could be further from the truth(一般人視他為學者,其實大謬不然)。這一句的could,和I couldn't care less(我毫不關心)的could一樣,是假設語態過去式,表示「(不)可能(更加乖違事實或更加不在乎)」。

古德明: 中華正聲 - 不必「放大」

三月二日,新中國政治協商會議發言人呂新華會見記者,談到香港和大陸的矛盾:「目前存在的差異、不同意見,在今後兩地的實際交流中可以克服,不必過於放大。」這段現代漢語頭兩句二十六個字,用中文改寫,可以省去十個,意思還更加清楚:「兩地日後往來多了,差異、歧見就會冰消。」至於末句,又是洋奴話。
中文「放大」,是「使體積變大」的意思,例如《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十回方佚廬談一艘輪船模型:「他這個何嘗是做來頑()的,簡直照這個小樣放大了。」呂新華那個「放大」,和方佚廬的「放大」完全大不同,意思只能在英文字典裏找到。請看一九七八年版梁實秋《最新實用英漢辭典》magnify條下兩個解釋:「放大,magnifying glass放大鏡;誇大,to magnify the facts 誇大事實。」呂新華所謂「放大」,就是magnify第二義的硬譯。當然,要改用真正英文來說,呂新華一定張口結舌,這裏不妨寫出來供他學習:There is no call to magnify their differences and disagreement, which can be resolved through a steady interflow between the two places

《紅樓夢》第六十二回平兒說:「『大事化為小事,小事化為沒事』,方是興旺之家。」第七十三回賈迎春說幾個人因小事拌嘴,不必理會:「沒有甚麼,左不過他們小題大做罷了。」賈迎春不會說「他們把事情放大罷了」,而中國人或可「小事化大」,卻絕不會「放大小事」。

臺灣學者陶英惠《退休茶話:把酒話桑麻》一文記錄了梁實秋對徐志摩、張幼儀婚變的感言:「不知(內情)者根據道聽塗說,加油加醋,大事渲染,甚可怪也。」《列子。天瑞篇》孔子論自吹自擂者:「有人鍾賢世(熱中世事),矝巧能,修名譽,誇張於世。」把上文的「渲染」、「誇張」改為「放大」,現代漢語之下流就躍然紙上。

但下里巴人之歌,最是多人和唱。香港地產資訊網有紀惠集團行政總裁湯文亮二零一三年一月八日發表的文字:「任何社會一定有些不幸人物,我們應該幫助他們,但不應將事情放大。」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八日,臺灣《中央日報》為國民黨主席吳伯雄向胡錦濤卑躬屈膝說「臺灣島內」一事辯護:「沒必要負面放大『臺灣島內』一詞。」他們不會說「但不應誇張其事」、「不必渲染『臺灣島內』一詞的貶義」等等。

「負面誇大」者,negatively magnify也;現代漢語人者,英文之奴才也。 (周三刊登)

作者專研中英文,以寫作、翻譯為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