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4年12月15日星期一

李天命 - 思辯與宗教



《從血路之旅到天國之旅》前奏

引言:來龍去脈

我比較傾向於有神論.不過:()我所設想的「神」的概念與基督教正統教條所說的「神」的概念不同﹔()我不認為基督教教條中的有神論能通過理性的途徑、即基於客觀的理據而被証明企圖由理性的途徑去証明這種有神論,我看那是徒勞無功的在下面提到的一場關於有神無神的辯論中,我就是在上述的思想背景下進行對辯的

1987 9 30 ,基督教學園傳道會(一個國際性的基督徒組織,在全球150 個國家或地區有分會)的韓那先生(Michael Horner,加拿大學園傳道會的「國際巡回講師」)與筆者在香港中文大學校園內進行了一場關於「有神論是否比無神論合理」的公開辯論(以下稱之為「九月辯論」).九月辯論的主辦機構為學園傳道會,筆者只是「受邀應戰」而已辯論的錄音內容由學園傳道會整理之後在1987 年十二月號的《明報月刊》上發表當時筆者不在香港 ,只在事後才知道學園傳道會發表了辯論記錄借此機會對學園傳道會的熱誠表示由衷的感謝.

辯論記錄登出後,《明報月刊》的主編先生囑筆者回應他收到的一篇批評九月辯論的文章:楊東川先生的《子非魚安知魚之樂耶?(見《明報月刊》1988 年三月號,以下簡稱為《魚樂》 )本文第Ⅰ部分就是對《魚樂》的批駁然而 ,對《魚樂》提出批駁,那只是本文的寫作緣起,而非本文的主要目的.本文的主要目的在於展示思考方法的具體運用,並由此引到對「思辯之道」作一探討(見本文第Ⅱ部分)

I 部分: 批評與批駁

《魚樂》有不少語意曖昧的說法,下文會以哲學上所謂「同情的了解」去考察其各種可能的解釋,且盡可能設想出最有利於《魚樂》的解釋 ,然後再論証那些說法在各種解釋下都站不住--即使在最有利的解釋下仍站不住.這種辯破的方式,是最強有力的辯破方式,也許會使得不慣於嚴格思考的人感到不耐煩 ,唯有看作「要求思考得精密銳利」的代價.

一、不夠公平?

在刊登出來的辯論記錄中,「佐佐木小次郎」與「宮本武藏」誤記為「佐再木小次郎」與「公管武狀」此非《明報月刊》之誤,原來的辯論發言亦無此誤﹔可向保存現場錄音帶的學園傳道會求証《魚樂》質問:「把這兩名名滿天下的劍客改名......簡直是唐突武人,冒犯俠客,如非記錄之誤,該不該扣分?以示公平‘決斗’ ?」我的回答是:該扣分,如非記錄之誤.

以上只是對《魚樂》所提出的一個次要的質疑作出了回應 .《魚樂》就評分公平與否所提出的主要質疑是:「該場辯論,既非比賽,又非像‘選美’特別聘定專家學者來評分,乃以八百名可能‘情緒化’了的現場觀眾 ,‘即興’似地打分數 ,據以判定李博士獲勝,毋寧不太公平?

從文意看,這個質疑以修辭問句的形式表達了一個含蓄的論斷 ,即認為那樣判定勝負是不夠公平的.所用的「不太公平」幾字 ,理應是指「不夠公平」 ,而不是指「並非太過公平」.理由是:世上任何評判制度都可以說是並非「太過」公平的﹔縱然是最公平的評判制度,都可以叫做是一種並非太過公平的制度.由此可見,《魚樂》的說法若要構成批評的話,「不太公平」在此就不能直解為「並非太過公平」 .那麼該作何解呢?據文意推定,應解釋為「不夠公平」.
九月辯論的評判制度是否不夠公平?該評判制度是由韓那先生提議,本人接受,並由學園傳道會正式確定下來的我看不出該評判制度有何不公平之處,否則我也不會接受了至於韓那先生,相信他也不會認為該評判制度有什麼不公平的地方(那是他自己建議的評判制度,且是他在各地進行巡回辯論時一直沿用的評判制度 ,此制度從未使他敗過,除了今次是例外)現在《魚樂》卻明察秋毫 ,對此評判制度提出質疑這個質疑本應由韓那先生或學園傳道會主答 ,但筆者既然同意了該評判制度,那就不妨對這個質疑也予以回應.

「九月辯論的評判制度不夠公平」,這個論斷在《魚樂》的說法之中最多只有下面三個支持的理由,可是那些理由沒有一個能夠成立.以下列述那些理由並即時提出駁斥

(1 ) 評判並非專家學者--有些問題只有專家(或學者,下同)才具備足夠的專門知識去探討,像「多值邏輯是否比二值邏輯較適用於量子物理學 ?」之類的問題,這種問題通常是不會拿到辯論會的台上做辯題的.辯論會的辯題大都是一般性的問題,其評判亦往往不是專家九月辯論的辯題正是一般性的問題 ,為什麼一定要專家評判才夠公平?

再者,就算要請專家來做評判,到哪裡去找相應的專家呢?我們不能說:只要是專家就行了.比如婚姻問題專家也是專家,但卻不是相應的專家然則誰是與辯題相應的專家呢?世界上有火箭專家、腦科專家、邏輯專家......但誰是「上帝專家」?

假如認為神學家就是「上帝專家」 ,要請神學家來做評判,那麼可以提出下邊幾點質疑:

第一、其所以要請專家做評判,理應由於專家的論斷可信賴,有客觀的驗証,而不是由於他們「叫做」專家 .然而神學家關於上帝存在的論斷有客觀的驗証嗎?如果有客觀的驗証,這種論斷為什麼不像科學論斷那樣被大家接受呢?

【有人說:「上帝存在的証據在哲學上及科學上都豐富得很」[]1 這是不負責任的講法就以科學而言,如果「上帝存在」的証據在科學上豐富得很 ,那麼「上帝存在」就是一個科學論斷了,且是一個有「豐富得很」的科學証據支持著的科學論斷了,但為什麼無法在任何一門公認的科學裡發現這個「科學論斷」的呢?

第二、要請的專家該是在有關問題方面有公認的地位 ,而非自封的「專家」可是神學家有關「上帝存在」的斷言根本沒有公認的地位,否則世上也不會有那麼多無神論者了.

第三、神學家在「上帝是否存在 ?」的問題上都持肯定的立場 ,由這樣的「專家」組成評判團較為公平呢,還是由一千七百名包容了各種觀點的觀眾(主要是大學生,另有教職員和外賓)來做評判較為公平?[]2

(2 )評判可能情緒化--《魚樂》認為九月辯論的評判「可能‘情緒化’ 」,並據以斷定評判制度不夠公平.但「可能」情緒化不等於「事實上」情緒化.倘若《魚樂》能夠確定那些評判事實上情緒化 ,這點也許(只是也許)能構成質疑的理由.然而《魚樂》完全無法確定那些評判是否事實上情緒化,於是只好用「可能‘情緒化’」來作為批評的理由不過這樣的理由是弱不禁風的假如我說《魚樂》對九月辯論的指責有欠公平 ,理由是其指責「可能」情緒化--這理由能站得住嗎?(另一個問題:不知到什麼地方能找到「不可能」情緒化的評判呢?)

(3 )評判即興似地打分數--《魚樂》提出的最後一個批評的理由 ,就是指評判「‘即興’似地打分數」但何謂「‘即興’似地打分數」 ?如果那是指評判在判定勝負時可能情緒化,那麼這個批評不能成立:上一段已反駁過這種批評了.另一方面,如果那是指評判「當場判定勝負」,那麼這個批評也同樣不能成立,因為從「評判當場判定勝負」並不能推斷「評判制度不夠公平」 .就我所知,辯論會的評判都是當場作出決定的﹔從沒聽過有哪位辯論會的評判需要把勝負的判定擱置起來,等回到家裡(比如說)在洗澡的時候才作出決定,到明天再將決定通知辯論會的主辦機構.評判聽過正反雙方陳辭之後,對雙方的表現已心中有數,為什麼不可「當場」判定勝負,而要(比方說)等回到家裡「當著浴缸」判定勝負才夠公平?

二、虛晃一招?

《魚樂》批評九月辯論的「雙方只是虛晃一招 ,各說各話」.韓那先生的一方是否如此,本文無須多言.筆者的論辯是否如此?《魚樂》認為是如此 .理由何在呢?其所提的理由看來有點散亂.現試盡量予以整理,將其理由列述並批駁如後.

(1 )離題--《魚樂》說:「韓氏旨在論証‘有神論較為合理’,而李博士卻未說出‘無神論較為合理’,而‘只是說我們沒有充分的証據去証明上帝存在是較上帝不存在為合理’.」《魚樂》用了「卻未」二字,表示認為反方「應該」但「卻未」去論証「無神論較(有神論)為合理」.這是一個莫名其妙的指責.反方有什麼必要去論証一個反方沒有必要去論証的命題?韓那先生是辯論的正方,正方的論旨是「有神論較無神論為合理」﹔筆者是辯論的反方,反方的論旨是正方論旨的否定,即「有神論較無神論為合理」這個命題的否定這個命題的否定就是「有神論並非較無神論為合理」,而不是「無神論較有神論為合理」.

(2 )四兩撥千斤--《魚樂》說:「他〔反方〕以四兩撥千斤的手法,把對方所謂‘支持神存在的論點’放在一邊不加討論,然後把重點放在澄清‘神的定義及其屬性’的問題上」這段批評說反方把正方的論點「放在一邊不加討論」,那大概是指反方沒有逐一反駁韓那先生的六個論証吧.但是「沒有逐一反駁」不等於「沒有反駁」.事實上從記錄可知,反方已經作出「一刀了結式」的整體性的反駁下列ab兩點,第一點申述不予逐一反駁的原因,第二點指出無須逐一反駁的理由.

a.逐一反駁是不智的--韓那先生提出六個論証,我看那六個論証無一能夠成立.就以第一個論証來說,該論証的大旨是:由於價值判斷是客觀的,所以上帝存在.這個論証的毛病在於:第一、價值判斷是否為客觀的,這是一個極富爭議性的問題,至今未有定論.韓那先生用一個未有定論的觀點作為前提,那就使得他的論証缺乏說服力第二、退一步說,即使價值判斷是客觀的,可是怎能由此推論「上帝存在」呢?假如價值判斷可稱為客觀的,那麼(譬如)數學判斷就更可稱為客觀的,但我們能夠由此推論「上帝存在」嗎?「由於‘11=2’等數學判斷是客觀的,因此上帝存在」,這個說法能成立嗎?韓那先生的其他幾個論証也是一樣,要一一駁斥是不難的,不過要花不少時間,那就會陷自己於被動,被對方牽引住,跟著對方提出的一大串論証走而結果把規定的時間用盡.這在辯論會中是非常不智的.

此中關鍵,在於提出論証通常只需要較少的時間,反駁論証則需要較多時間.當對手提出「由於P,因此Q」這樣的論証時,你如果要反駁,便不能單單斷言「P 推不出Q 」﹔你還須要加上解釋,解釋P 為什麼推不出Q,否則你的反駁在一般聽眾聽起來就不夠說服力.然而一一解釋是要耗費較多時間的.我們不妨試試反駁下面一個大有毛病的論証,看看若要解釋那僅含三個句子的論証有什麼毛病,須要用多少個句子去說明該論証就是:

有枝牙刷勝過沒有任何東西,
沒有任何東西勝過有個太太,
因此有枝牙刷勝過有個太太.

b.逐一反駁是不必要的--韓那先生的每個論証都含有「上帝」一詞,我的論辯指出他對這個關鍵詞語的意義沒能作出適當的釐清,並解釋了為什麼這樣會構成其論証的致命傷.一經揭示出那六個論証共同有的致命傷,即無異給了那六個論証以致命的一擊當你能夠一刀就把眾多的敵人全部了結時,你是無須把他們逐個砍死的--除非你是虐待狂,那就另當別論.同理,當我們揭示了一堆論証全部都有某個致命的破綻時,我們也無須費神去逐個再駁一次--我們無須像一個怕得要死的「神經衰弱懼內者」那樣,在太太死了之後還要「以防萬一」:堅持要把太太先行火葬然後再拿骨灰去土葬.我們不必多此一舉,對嗎?

三、上帝與石頭

在九月辯論中,筆者對「無所不能(的上帝)」這個概念提出質疑:「上帝能否造出一塊連他自己也舉不起的石頭?」這個問題以下稱為「上帝與石頭」的問題 .《魚樂》就此問題提出批評說:「所謂‘造一塊連他自己也不能舉起的石頭’ ,是一個一千年以上老掉牙的命題,問題在乎這個前提並不成立,自然無法得到正確的結論﹔否則也就不是無所不能了.」有支牙刷勝過沒有任何東西,沒有任何東西勝過有個太太﹔因此,有支牙刷勝過有個太太.這短短的一段話(姑稱之為「......老掉牙......),有一長串的毛病茲列舉如下.

(1 ) 不相干--說某某命題「老掉牙」,這跟我們所討論的問題毫不相干.一個命題是否「老掉牙」是一回事,該命題是否正確卻是另一回事「1 1 =2 」、「耶穌在伯利恆出生」等等陳述也是「老掉了牙」的命題 (如果命題也有所謂老不老掉了牙的話),但由此即推論或暗示該等命題為不確當,這種論辯方式本身才是不確當的.

(2 ) 無的放矢--在邏輯中,「命題」指有真假可言的陳述.可是「造一塊連他自己也不能舉起的石頭」並不是一個有真假可言的陳述 ,而只是一個謂語(缺主語).儘管以同情的了解去看,也無法確定當《魚樂》將這個謂語叫做「命題的時候 ,那究竟是指「上帝能造出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呢,還是指「上帝不能造出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但無論其所謂的「命題」指這兩個陳述之中的哪一個 ,《魚樂》的說法都是無的放矢,因為此說法意味著反方肯定了這個命題而《魚樂》卻要反駁這個命題,然而反方根本沒有肯定這個命題反方僅僅提出了一個質疑 :「上帝能否造出一塊自己舉不起的石頭?」這是一個問題,不是一個命題.

(3 )誤解邏輯--「這個前提並不成立,自然無法得到正確的結論」,《魚樂》這個說法是錯謬的.很多人都以為「前提若假則結論必假」,其實這是一種流行的錯誤觀念,是對邏輯的誤解.一個邏輯上對確(logically valid)的論証,只保証前提若真則結論亦真,但不保証前提若假則結論亦假.例如,從「所有狗都是人 ,孔子是狗」這組前提可以推出「孔子是人」這個結論.此論証的前提是假的,但其結論卻完全真確.(3)

(4 )竊取論點的謬誤--整段「 ......老掉牙......」所含的「論據」是什麼呢 ?從文脈看,就是「上帝是無所不能的」(原文:......否則也就不是無所不能了」).可是,以此為論據來反駁九月辯論的反方,那就犯了邏輯上稱為「竊取論點」的謬誤,即是把不能視為當然的論點視為當然,詳言之就是先下結論,設定了在討論的語境之中恰恰有待論証或有待証明的論點,即「上帝是無所不能的」這個說法在九月辯論中,反方對這個說法提出質疑,這個說法在該辯論裡正是一個有待論証的說法但現在《魚樂》卻視此說法為當然 ,將這個說法用做論據,企圖以此回應反方的質疑,而反方所質疑的剛好就是這個說法這麼一來,《魚樂》便犯了竊取論點的謬誤.

【附:子矛子盾法】筆者教「思考方法」這個課時 ,助教常說最怕碰到學生提出似是而非的講法一個言論倘若明顯錯誤,你只消直指其非,大家就會明白.但要破斥似是而非的言論就最考功力了你單單說「那是錯誤的」,別人不會心服.然而要指出毛病在什麼地方嗎,卻又殊不容易,因為個中毛病每每是紊亂扭結、夾纏不清的,要一一拆解就十分費煞心思.針對這種情況,可以試用我戲稱之為「子矛子盾法」的技巧去對治 ,那就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即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這個策略可望能夠點醒對方明白自己之非.......老掉牙......」一段話就有似是而非的性質 .這段話只含四個短句,但句句都有毛病其個別的毛病已在前面剖析過,至於其整體的毛病,則在於似是而非.如果這種「駁論」對九月辯論的反方也算構成了一種有效駁斥的話 ,那麼,下面一番似是而非的說法對《魚樂》一文也算構成了一種有效的駁斥了 :「《魚樂》裡面有許多老掉了牙的命題,問題在乎這些前提並不成立,自然無法得到正確的結論﹔否則也就不是邏輯了(「子矛子盾法」展示完畢.)

:對於我的辯論立場來說,我不必斷定「上帝無所不能」這句話有矛盾﹔我只是要指出「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無有不善 ......的上帝」這個概念有疑點 ,有必要釐清.準此,「上帝與石頭」的問題對我的立論而言並不是關鍵所在 ,而只是我在質疑上述概念時順手用的一個例子.另有許多例子都是隨時可用的,比如:「上帝能否創造一種永不能被毀滅的東西?」此外 ,在辯論中我還舉了這個例:「無所不在的上帝是否也在這個擴音器之內,也在我們的耳朵及大腸之內?這個疑問輪到韓那先生答辯時,並沒有得到答覆,仿佛我從沒提出過這個疑問一樣.
四、上帝超越邏輯?

「上帝與石頭」的問題,旨在質疑「上帝是無所不能的」,質疑這個說法是否隱含邏輯矛盾.有的教徒一旦發覺自己關於上帝的說法被批得無法回應、陷於理屈詞窮之境(特別是陷於邏輯矛盾之中)的時候,就會發起蠻來,忽來一句:「總之,不管怎樣,上帝是超越邏輯的.」《魚樂》有關「上帝與石頭」的評論,也是突然一轉,用了這種公式來作總結:「質言之,上帝是超越於邏輯學的矛盾律的,因邏輯只能限制人,卻不能拘束神.

這是一種頗為流行的論調,值得細加分析如下.

(1 )語意曖昧--「上帝超越邏輯學的矛盾律」、「邏輯不能拘束神」一類的說法究竟是什麼意思?「某甲作奸犯科,卻能逍遙法外,法律也不能拘束他」、「某乙犯法被捕,卻能越獄逃去,監牢也無法拘束他」、「某丙雖結了婚,但經常在外頭花天酒地 ,他的太太也拘束不了他」......這些說法我們知道是什麼意思,然而「邏輯不能拘束上帝」卻是語意曖昧甚至是毫無意義的 .你能指出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嗎?你能解釋清楚何謂「上帝超越於邏輯學的矛盾律」嗎?

(2 )代價--設若申辯者宣稱:「上帝是超越矛盾律、不受邏輯拘束的﹔意思是說 ,上帝在思想和說話時可以違反邏輯的矛盾律」(稱此論調為「矛盾超越論」 )那麼,在此解釋下,「上帝超越矛盾律,不受邏輯拘束」之說就只是廢話而已 ,因為任何人在思想和說話時都「可以」違反矛盾律(誰都「可以」說些自相矛盾的話,世上不是有很多人說話自相矛盾的嗎?),只不過違反了矛盾律就要付出代價吧了.其代價就是:那違反了矛盾律的思想和說法是必然錯謬的 ,因為違反矛盾律即等於自相矛盾,而自相矛盾的陳述是必然為假的.例如「李白寫過詩並且沒有寫過詩」 ,這個自相矛盾(違反了矛盾律)的陳述就是必然為假的.

(3 ) 上帝與矛盾--討論到此,有些申辯者會說:「世人違反了矛盾律固然會自相矛盾,但上帝違反矛盾律卻不會自相矛盾」可是這樣的申辯全然站不住,因為:

第一、如前所述 ,違反矛盾律即等於自相矛盾,所以「上帝違反矛盾律卻不自相矛盾」就等於「上帝自相矛盾卻不自相矛盾」,而這句話本身就是自相矛盾的.

第二、一個陳述如果自相矛盾,任誰說出來都是自相矛盾的.自相矛盾的說法,不管出於上帝之口(如果上帝有口的話)還是出於凡人之口,都是自相矛盾的說法.假如基督教的上帝對你說:「除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並且可以有別的神.」或者伊斯蘭教的「真主」對你說:「你們可以擇娶你們愛悅的女人,各娶兩妻、三妻、四妻,而且你們不可以那樣做.」這時你會覺得摸不著頭腦,無所適從,對嗎?那是由於這些話違反了矛盾律,是自相矛盾的--縱使出於上帝或真主之口,仍是違反了矛盾律,仍是自相矛盾.

(4 )混淆了「上帝」與「關於上帝的說法」 --所謂「上帝超越矛盾律 ,不受邏輯拘束」,這種論調常被用做絕境中的遁詞.持此論調的人,往往是在發覺自己關於上帝的說法有邏輯矛盾時,就企圖倚賴這種論調來蒙混過關.許多教徒都混淆了「上帝」和「關於上帝的說法」,以為如果上帝不受邏輯拘束,那麼他們關於上帝的說法也不受邏輯拘束(於是可以信口開河,從心所欲了?).但是「上帝」並不等於「關於上帝的說法」.剛才已破斥了「上帝不受邏輯拘束」一類的論調 ,至於「關於上帝的說法不受邏輯拘束,即可以違反矛盾律而不自相矛盾」,這種論調更明顯是荒謬的.例如「上帝存在並且不存在」,這個關於上帝的說法就是違反了矛盾律的 ,你能說它沒有自相矛盾嗎?

總結言之,當矛盾超越論者企圖用矛盾超越論做擋箭牌 ,以掩護自己所犯的邏輯錯謬時,他們所持的其實只是一個虛幻的擋箭牌--一個什麼也擋不住(尤其擋不住箭)的「擋箭牌」而已.

五、信仰馬腳及其他

《魚樂》最後一段說 :「總的來說,李博士的大言炎炎,雖然號稱‘擊敗’了韓那氏的信仰,卻沒有提出另一個更高超的信仰,這正陷入現代‘世俗主義’(Secularism)的窠臼!無形中,這也是一種沒有宗教信仰的信仰,一個比其他的宗教力量還要大的宗教,不可不察!」

(1 )莫名其妙--《魚樂》批評反方「卻沒有提出另一個更高超的信仰」 ,這種批評與前述「李博士卻未說出‘無神論較為合理’」那種批評有異曲同工之妙--那就是莫名其妙.反方有什麼必要「提出另一個更高超的信仰」呢 ?在九月辯論中,反方的論旨無非是「有神論並非比無神論合理」 .至於「提出另一個更高超的信仰」,這根本不是反方須要做的工作.反方有什麼責任去做他沒有責任去做的工作呢?

(2 ) 世俗主義?--《魚樂》跟著說 :「這正陷入現代‘世俗主義’ (Secularism)的窠臼!」有什麼理由可用貶義詞「窠臼」來指稱世俗主義 ?《魚樂》沒有給出任何理由.且撇開這點不論.什麼是世俗主義?原文在這個詞後邊附上英文,表示以secularism一字為準.根據《簡明不列顛百科全書》(北京,1986 年版),secularism是指「注重現世而不注重死後世界的一種社會運動〔或思潮〕 」.「世俗主義」的意思既如此,反方在九月辯論中的發言跟這個主義有什麼關係?退一步說,縱然反方的論旨屬於世俗主義,那也不能構成批評的理由,因為《魚樂》並沒有論証世俗主義有何不妥.

(3 ) 一種宗教?--《魚樂》接著說:「無形中,這也是一種沒有宗教信仰的信仰,一個比其他的宗教力量還要大的宗教,不可不察!」不可不察的是:

(a)這裡的「這」字 ,照文脈看,可指「沒有提出另一個更高超的信仰」 .但為什麼「沒有提出另一個更高超的信仰」就是一種信仰 ,而且還是一個宗教,那是無法理解的

(b)試以同情的了解去看,將「這」字解釋為指稱世俗主義.在此解釋下,「這(世俗主義)也是一種沒有宗教信仰的信仰」就不算是無法理解的,可惜與反方的論辯毫不相干,因為反方既沒有援用也不是要去証護世俗主義.

(c)最後,若把「這」字解釋為指稱反方的論旨,那麼《魚樂》的說法就不算毫不相干,然而卻是匪夷所思的,因為此時該說法等於宣稱反方的論旨「有神論並非比無神論合理」乃是一種信仰,而且是「一個比其他的宗教力量還要大的宗教」.當我們對有神論和無神論的合理程度加以評估,進而判斷前者並非比後者為合理時,如此便算做構成了一種信仰和宗教,這難道不是匪夷所思?

【按:考慮這個說法:「互選就是互相鼓勵參加世界小姐競選,互助就是互換賢內助.」這個說法可視為歪曲了「互選」和「互助」的詞義歪曲詞義是一種文字把戲,拿來開玩笑是無妨的,但對於思考和討論則往往有害(有誤導性).若將任何判斷都叫做「信仰」,甚至叫做「宗教」,那就是歪曲了「信仰」、「宗教」等詞的詞義.一般來說,任何人都要下判斷.假如任何判斷都是信仰,而且構成宗教,那豈非任何人都是教徒了?全世界的人都是教徒--這不過是某些教徒的主觀願望吧了.

(4 )最後的馬腳--《魚樂》的結束語,含自相矛盾今揭示其自相矛盾之處,以結束本文對此文的批駁.

剛才分析「這也是一種沒有宗教信仰的信仰,一個比其他的宗教力量還要大的宗教」這句話時,還剩下最後一點沒有駁斥,那就是:這句話是自相矛盾的.所謂「沒有宗教信仰的信仰」,無論那是什麼,至少不是一種宗教信仰.但當我們說某種信仰構成了一個宗教(「一個比其他的宗教力量還要大的宗教」)的時候,那就意謂該信仰是一種宗教信仰.「某某信仰是宗教信仰並且不是宗教信仰」,這就是《魚樂》的結束語所含的矛盾如上所言,自相矛盾的說法是必然錯謬的.很多沒有學過邏輯的人都懂得這個道理,起碼知道自相矛盾是致命傷.寫了情信就拿去復印留底的人,或許就是為了寫下一封信時可拿來參考,防止自相矛盾,以免露出馬腳呢.不知《魚樂》在結束時露出的這隻馬腳,如何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