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家寶的總理任期還有幾天,我們不知道他退下來之後,會不會以個人身分控告《紐約時報》,相信他不會,因為即使他退下來,他還背覑原總理的頭銜。退下來的官員尚且有限制,更何況現職的官員呢?
很可能會連任全國人大常委委員的范徐麗泰日前表示,上月跟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會晤時,被告知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日後論及香港事務時,必須用個人身分,但若論及內地與香港有關的事務,則可以人大或政協的身分發言。
對於張曉明的「提醒」,可以有不同的解讀,范太的說法是,以後評論香港事務,會用個人身分;一個銀幣的另一面,就是說她不能以人大身分評論香港事務。無論如何,這是缺乏操作性的「提醒」,媒體訪問范太的時候怎揦引述她呢?在一段話分兩個身分?
不同公職的人員,在其所屬的範疇中,一定是背負覑身分的標籤,比如教師在評論任何有關教育的問題,即使是師生戀等邊緣的倫理問題,他都沒有個人身分,除非是評論空氣污染;從事財經報道的記者不應該在股票市場投資,因為人們分不清他什揦時候用什麼身分獲得資料,什揦時候將資料公用或私用。
人大常委委員無論說什揦,人家都是以常委身分看待,除非是私下跟近親或者幾十年的老朋友聚會(社交場合的朋友也不能例外),又或者他跟鄰居討論大嵆管理員的工作表現(十分局限的層面),因為人大常委處理的事情包羅萬有,更何況是講香港的事務。無論人大常委委員本人,或者聽眾,都不可能分得清何時以何種身分,所以,在任何公共事務上,他基本上是沒有個人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