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港澳研究會2014年12月14日在深圳舉行年會,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提出三個問題。這三個問題是:一,樹立國家民族觀念;二,對「一國兩制」進行再啟蒙;三,凝聚發展共識。
筆者認為,這三個問題標誌著中共將全面加強對香港的控制及同化,使香港高度自治的空間日益收縮,對香港影響重大,為免誤讀,容許我在此做個文抄公,詳細恭錄其原文。
關於第一點,他說:港澳回歸以後,廣大港澳居民和內地居民一樣,共同生活在一個國家之中、五星紅旗之 下,是一個命運共同體,這是一個基本事實,但在港澳社會確實是有一些人到現在還找不到國家的感覺,不知身在何方,「所以怎麼在港澳社會建立國家民族觀念, 尤其是對國家的認同、對中央政府的認同和對國家
發展道路的認同,是件很重要的任務。」
關於第二點,他說,港澳社會的反對派和西方激進勢力,雖然不能奪得特區的管治權,但對「一國兩制」和基 本法的另類詮釋是頗為奏效,使得香港社會一些人在「一國兩制」和香港基本法的基本內容方面,跟內地有不同、甚至截然不同的認識。他強調「一國兩制」及香港 基本法只有一個,但出現截然不同的認識是不能
忽視,需要高度重視,「所以一個根本的出路,就是進行『一國兩制』的再啟蒙,把『一國兩制』方針政策,(香港)基本法是怎麼規定的,講清楚、弄明白。」他 續說,中央政府發表《「一國兩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踐》白皮書,在這方面做了很多重要工作。
關於第三點,他說:以前講「一國兩制」主要講保持、不變,但港澳回歸17年後這兩點都沒有問題,最大的問題就是發展的問題,怎麼推動港澳社會進一步向前發展,為港澳居民提供更加明確的、看得見的奮鬥目標,需要各界凝聚共識、提出目標。
對此三點,筆者的解讀如下:
第一點:中共將在香港進行全面的意識形態的同化政策。
過去,香港人在國家民族的認同問題上,從來沒有異議,但對中央政府的認同(即中共)、對國家發展道路 (即社會主義)的認同,則有不同於內地的立場。正是基於這種差別,鄧小平設計出“一國兩制”這個接收香港方式。所以,允許對後二者的不認同,這正正是“一 國兩制”的原來本義所在。基本法所要保證的也就 是香港有權繼續維持對中共、對社會主義的不認同。現在,回歸才17年,京官開始提出我們不能夠繼續不認同中共和社會主義了。沿此軌跡發展下去,將來反對中 共和社會主義的,就有可能被扣上叛國的罪名了。
關於第二點,中共將會全面“改造”我們對基本法的認識,也就是說,它將把它的主張強加給我們。
《基本法》是香港同大陸的代表經過長達四年的協商、文稿經幾上幾落共同草擬出來的產品。大家對具體條文 內容或有不同的理解,但對大原則,兩地之間應該沒有太大的歧義,否則當年也不可能通過。所以,京官說我們對《基本法》的認識不足,需要來一個新啟蒙,事實 是:它想藉著自己壟斷了詮釋權和話語權,把一
些它想增加或者減少的內容,說成是《基本法》原來就有的“立法原意”。
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愛國愛港”這個詞。明明《基本法》沒有這四個字,京官李飛居然可以說:“字裏行間有”。問到他如何界定時,他可以答:“盡在不言中”。京官一這樣說,一眾建制派人士就鸚鵡學舌地說,“愛國愛港”是《基本法》的規定”。這是它想增加的內容。
白皮書已經開始了這個重新詮釋《基本法》的“啟蒙”過程。例如,《基本法》第二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 區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到了《白皮書》,變成了:“特別行政區享有立法權,有獨立的司法權和 終審權”。行政管理權不翼而飛。這是它想減少 的內容。
所以,“啟蒙”雲乎哉,就是“改造”我們正常的思維,就是要在不知不覺間塞進它的一些私貨或則偷走一些屬於我們的東西。
關於第三點,中共將大幅改變我們的內部管治模式,大幅改變香港和內地的整合關係。
根據張榮順的說法,以前是強調“不變”,為了要向“港澳居民提供更加明確的、看得見的奮鬥目標”,所以今後將要強調“變”。這是第一次有京官這麼明確地表示過去不斷反復強調的“五十年不變”的政策,今後有可能改變。所以我們必須做好未到50年就大變的心理準備。
中共將會怎樣改變對香港的政策呢?我想不出如下三點:政治上“一國化”,經濟上“一體化”,意識形態上“一統化”。香港也許正在逐步走向梁愛詩所言的“直轄市”,變成“另外一個普通的中國城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