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4年12月18日星期四

李天命 - 五伎



四、五伎
除了四盲三妄之外,《評》文還有五種詭辯伎倆。下文予以逐一刺破。

(A)東拉西扯之伎

無法反駁別人的批判時,就裝盲不見,只作題外之響,即一味顧左右而言他,賴以回避問題、蒙混過關,這種詭辯伎倆,可以叫做「東拉西扯之伎」。

《思辯與宗教》有一附注說:「我們可設想X Y 對話,X .......」這類對話是一種表達論點的方式,X Y 顯然不必真的要有個會說話的嘴巴,就像童話故事透過太陽與北風的對話來表達「溫和勝粗暴」的觀點,我們都不會因而要求太陽與北風真的有口能言。有趣的是,甲卻聲稱上述附注「可謂莫名其妙」,「亂說了一些語言,就以為提出一論辯了。」甲問:「請問X Y 是否有個口去互相對話呢?」著名的兒童電視節目《芝麻街》,便常有英文字母講話的鏡頭出現,大概只有某些弱智兒童才會覺得字母講話「可謂莫名其妙」。

像「X Y 是否有個口去互相對話呢?」這一類的胡鬧質詢,正可視為「顧左右而言他」的一例。在《評》文裡,這種例子俯拾即是。比如甲指《思辯與宗教》的作者「穿上白衣白褲白鞋......,那也是不相干的東拉西扯吧了。

要識破東拉西扯之伎,只消提高警惕,緊記論題所在,細查論者所言,那些左閃右躲的題外之響就會原形畢露的了。

: 細心檢查東拉西扯的詭辯,會很煩悶,幸好一經確認出這種詭辯者後,便可考慮停止那種煩悶的查閱,不再理睬詭辯者繼續不斷的詭辯。這個決定是有歸納法(「鑒往知來,舉一反三」的方法)為根據的。比方誤喝了一口臭奶就不再喝同一杯子裡的第二口,那就是歸納法的一種應用。臨出門遠行,把從沒及格過的頑劣兒子捉來「先揍一頓」,因其學校將在翌日發出成績單,這個做法也是有歸納法為基礎的。[]20

(B)無中生有之伎

斷章取義,歪曲事實,或甚至憑空捏造,顛倒是非,這些詭辯伎倆,可統稱為「無中生有之伎」。
《思辯與宗教》說:「不出手則已,一出手對方就潰不成軍的,那是高手。若能令對方不但潰不成軍,而且沒有退路,即是說一出手就連對方的後路都全數封殺的,那是高手中的高手。又如果自己的‘武功’同時是無懈可擊的話,那就是絕頂的高手了。」

甲憑此便說:《思辯與宗教》的作者「自稱是‘無懈可擊’的‘絕頂高手’」。

這是否無中生有?與其討論這個多餘的問題,寧可講個故事消遣一下。話說有個叫「小b」的孩子,不知怎的,總愛向壁虛構,謊誑杜撰。老師在班上說:如果符合了某幾項條件,那就是一條蛔蟲。小b 聽了,回到家裡向母親說:「老師說他自己是一條蛔蟲。」

只有蛔蟲才會相信小b 的話,b 的母親不是蛔蟲,結果帶了小b 去看醫生。醫生說小b 的腦袋結構異常,唯獨上帝才有辦法矯正。做母親的聽了只好搖頭嘆息,拎起小b 就拖回家裡去,對小b 的父親說:「無中生有是狡詐的行徑。我們這個孩子,大多數時候痴蠢,不蠢的時候就狡詐,你說怎辦!

做父親的說:「無中生有固然是狡詐,但太明顯的無中生有卻是痴蠢。我看你是冤枉了小b ,他只是傻愣愣吧了,因為沒有人能狡詐得這麼蠢的。」

(C)魚目混珠之伎

試設想有位渴望一鳴驚人的科學家,企圖推翻「凡是活人都有頭」這個命題,卻苦於找不到反例(找不到沒有頭的活人),於是宣布:「只要我找到一個活人沒有頭,那麼‘凡是活人都有頭’這命題就被推翻了。」然後假裝他這個說法已成功推翻了那個命題。

科學上有沒有這樣的詭辯呢?大概沒有。《評》文裡有沒有這樣的詭辯呢?恐怕有。

《思辯與宗教》說:「誠實的人不肯詭辯」。甲反駁說:「這只是一個斷言,筆者從前文後理看不出‘有不欺騙德性的人’和‘不肯詭辯’之間有何必然聯結,只要我找出一個誠實的人肯詭辯,這命題就不成立」。

下文呢?沒有下文。換言之,甲並沒有「找出一個誠實的人肯詭辯」,雖然他可能展出了一個不誠實的詭辯者。

甲這種詭辯採用了轉移視線的手法。他表示要駁斥「誠實的人不肯詭辯」,但駁不倒這個命題,就利用「只要我找出一個誠實的人肯詭辯......」這句話來轉移視線。

轉移視線的手法有種種不同的級別。左臂打了防疫針,就把膠布改貼到右臂上去誤導人,讓搞惡作劇的同學追打右臂,這是孩子級的轉移視線。至於前述那種詭辯手法,則屬「甲級」轉移視線。這樣的轉移視線,且名之為「魚目混珠之伎」。其結構可剖析如下:

(1)表示要駁斥某個命題(比如要駁斥「誠實的人不肯詭辯」)(2)由於駁不倒那命題,就陳述一番任何人都不會反對的道理(例如「只要我找出一個誠實的人肯詭辯,這命題就不成立」[]21 )(3)然後偽裝駁斥成功,好像已駁倒了要駁斥的命題似的。

這種偽裝駁斥便是「魚目」,而那一番根本沒有人會反對的道理就是「珠」了。

魚目混珠之伎利用了人的心理弱點:一經接受了「珠」,對於混進來的「魚目」就會降低警覺性。不過,我們只消緊盯「魚目」不放,在適當的時候把它一刺刺穿,那魚目混珠之伎還是無所施其技的。

(D)訴諸詆詬之伎

討論時以謾罵或人身攻擊代替講理,讓我們合稱之為「訴諸詆詬之伎」。

(1) 人身攻擊的謬誤

這種謬誤可用四個字概括,:「因人廢言」。在討論中針對別人的品格、動機、態度、階級、種族、處境......之類的個人情況進行攻擊或加以挑撥,以此當做提出了理據去駁斥對方的言論,那就犯了人身攻擊的謬誤。

最常見的一種人身攻擊的謬誤,就是猜估別人的動機或內心態度,然後當做已給出了理據駁倒了對方.指對方「缺乏誠意」、「別有用心」、「要為某某階級服務」,或像甲那樣,指《思辯與宗教》的作者「態度......專橫」、「想稱王稱霸」、「心裡恐懼,由於心知肚明自己的論辯鬆動,一被揭破就不能做教主,所以......,凡此都是從別人的動機或內心態度來做文章。
可略去有關誣捏的問題不理,不可忽略的是:動機態度是一回事,所說的話是否正確是另一回事,不能由前者推論後者[]22 。譬如老太婆對弱智孫兒說:「用香爐灰混了水來喝就能醫好弱智。」儘管老太婆很有誠意,出發點很好,但她的話還是錯誤的。相反,一個心懷惡意的流氓,以無賴的態度對人說:「你烏龜王八蛋連那麼遠的太陽都能看見,竟然他媽的患了近視。」縱使這流氓別有用心,要撩起打架,但如果對方的確能看見太陽而又患了近視,那麼這流氓的話還是真確的(假定「烏龜王八蛋」等字眼只是「語氣助詞」)

(2) 謾罵

關於人身攻擊的謬誤,有一種十分流行的誤解,就是以為責罵或批判人的品格便是犯了人身攻擊的謬誤。其實只要沒有將品格批判當做駁論的理據,那批判就沒有犯人身攻擊的謬誤。否則的話,父母責罵子女,法庭判辭批評罪犯的操行,便全都犯上人身攻擊的謬誤了。所謂「孔子作《春秋》而亂臣賊子懼」,該罵則罵,碰到品格惡劣的人,口誅筆伐有何不妥? 用「虛偽」一詞指稱虛偽,用「狡詐」一詞指稱狡詐,用「倒顛邏輯」四字指稱倒顛邏輯,此之謂真,此之謂如實,此之謂Call a spade a spade。假如凡是責罵人就犯了謬誤,那麼當我們責罵人責罵人的時候,我們自己也都犯了謬誤了。

但必須分清「責罵」不等於「謾罵」。以其本質而論,謾罵即是無理亂罵。就其外觀而言,謾罵常現暴跳如雷、氣急敗壞之象,或咬牙切齒、怒不可遏之態,而缺乏從容自信、氣定神閑之風。

謾罵是思考力弱的表征,是沒有道理的人的道理。幽默諷刺,智者能為,那是紳士式的﹔破口大罵,愚者優為,那是市井式的。最可觀的是謾罵者對罵之際,這方罵那方「無賴」,那方罵這方「無恥」,雙方的身份特點均已如實報道了,卻還未見有分析、推理等活動進行。

究竟謾罵與人身攻擊的謬誤之間,有何關係呢?如果對別人的品格、動機等進行謾罵,以此當做駁論的理據,那就同時犯了人身攻擊的謬誤。另一方面,如果沒有以謾罵充當理據,那謾罵就不算犯了人身攻擊的謬誤--但謾罵終歸是謾罵[]23 。在討論時,不管有沒有犯人身攻擊的謬誤,謾罵本身已是不合理性法度的。至於謾罵之為粗鄙,之為缺乏教養的表現,則是品行方面的問題了。

根據以上對謾罵的分析,我把《思辯與宗教》細心檢查一遍,看看內文有沒有句子可歸入謾罵的範疇裡,結果空手而回。不過甲卻有不同的觀察。甲說:《思辯與宗教》是一篇「垃圾文章」,是一個「學術騙局」,「以情緒取代說理,以漫罵來自封勝利」,「在論辯上錯謬百出,而又在表達上充滿潑婦式漫罵」。

甲的洞察力又進一步由文章轉向文章的作者。甲說:「盲辯論者[指《思辯與宗教》的作者]很懂得放煙幕遮掩自己的醜態」,「‘盲辯論’者的思辯只是一個騙局,而其所教的‘唔知你講乜’的方法,亦是一學術欺詐」。甲見到這些「醜態」、「欺詐」、「學術騙局」、「垃圾文章」、「潑婦式漫罵」,怪不得他要激動驚呼了:「天!如果真有魔鬼存在,又怎會表現得如此‘醜陋絕倫’、‘錯謬百出’」。[]24

: 無可置評。
: 當一個人已被刺得遍體「洞」傷之後,如果你還不讓他的傷口齊來破口大罵,那就太不近人情了。

(E)退縮逃溜之伎

膽怯者罵完即逃,那是頗自然的連貫動作。辯論時巧言文飾、砌詞竄遁的花招,可稱「退縮逃溜之伎」。《評》文有四盲三妄五伎共十二死穴,前十一死穴已一一受刺﹔剩下最後一個死穴,正正就是最後還想狡脫時便暴露出來的。今發最後一刺。

(1) 主觀儒釋道?

《思辯與宗教》的附注指出,甲對儒家和佛教有所歪曲誣枉。甲無法辯解,就開始退縮說:「從沒說這是客觀的儒釋道和基督的哲學或教義......絕不攔阻他人對儒釋道和基督信仰有不同的體悟和表達。」

如果自己的論述正確,便無須乞援於「從沒說這是客觀的儒釋道」這種話來為自己開脫。所謂「客觀的儒釋道」,這個提法稱得上怪誕不經。「客觀」須與「主觀」相對才有意義。但怎樣算是「客觀的儒釋道」,怎樣算是「主觀的儒釋道」呢?同情地了解:將儒釋道的內容正確地講述出來,就是講述了「客觀的儒釋道」﹔反之,將儒釋道的內容歪曲了,則是講述了「主觀的儒釋道」。這麼一來,詭辯者歪曲了儒釋道而被揭穿之後,就可利用那種怪異的提法去推諉了:
「我從沒說過所講的是客觀的儒釋道。」

這種借口一旦流行起來的話,學生上課時便須先問清楚:「老師,請問您今天要講的是客觀還是主觀的課文呢?

至於「絕不攔阻他人對儒釋道和基督信仰有不同的體悟和表達」,這句話只是煙幕,說者本來就沒有權也沒有本事去「攔阻」別人.......設使有人歪曲了《聖經》,把「耶和華是我的牧者」曲解為「耶穌和華陀是我們的牧師和記者」,被指出曲解經文時就辯稱:「從沒說過所講的是客觀的《聖經》,更絕不攔阻他人對《聖經》有不同的體悟和表達。」這是否遁辭?

(2) 恕不吱吱

甲在《評》文的結語之中列出了一大串條件,聲明對方倘若如此如此,他就「恕不回答」﹔倘若如彼如彼,他又「恕不回答」。例如:對方「若找幾個嘍啰來叫罵一番,或用筆名來寫文章侮辱人,恕不回答。」

《思辯與宗教》所引發的辯論是公開的,任何人都有權批評各辯論者的論辯,事實上已有不少人(包括知名的作家)在報章雜誌上批評了甲的言論。那些批評者沒有一個是筆者的「嘍啰」,若因批評了甲的言論而被歸入「嘍啰」之列,就是無辜受累了。這樣使用「嘍啰」一詞,雖或能產生一點阻嚇作用,但似乎不太光明磊落。

再看筆名的問題,回不回答別人的駁斥,跟別人用不用筆名有什麼相干?許多人都是用筆名寫作的,魯迅便是一例,卻從未聽說過跟魯迅論戰的人會因魯迅用了筆名就「恕不回答」的。若有人對魯迅說:「魯迅呀魯迅,‘魯迅’只是你的筆名,你用筆名來罵我就‘恕不回答’。你一定要用你老爸給你起的名字來罵我,我才考慮回答。」這樣的思路,確非平常人所能理解。

甲又聲明,當對方要「寫篇駁論」的時候,如果「不承認自己的說話根本不可解」,那麼他又「恕不回答」。[]25

這個聲明實質上等於宣布:對方只要「寫篇駁論」,甲就「恕不回答」。因為:在論戰中,如果對方「承認自己的說話根本不可解」,那就根本不能叫做「駁論」﹔但如果對方「不承認自己的說話根本不可解」,那麼甲又「恕不回答」了。總結一句,甲這種「恕不回答」令人想到老鼠被貓「玩」的情景。貓把老鼠玩得輾轉反側,「吱吱」怪叫。老鼠死去活來,苦不堪言,當然想溜。但老鼠也有自尊心,於是對貓說:「你若不承認自己的爪不是爪,我就‘恕不吱吱’。若有其他貓來一齊玩弄我,必是你的嘍啰,那麼我又‘恕不吱吱’.......」如此這般一大堆「恕不吱吱」,明眼人一聽便知那是門面話,底子裡不外是想吱吱地溜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