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我們每個人對世界事物都有既定立場,而這些立場來自我們的出身、經歷、教育,當然,各人賢愚的不同也會影響立場取向。這些立場與其説是對事物的
客觀想法,倒不如説是幫助我們安全度過日常生活而成的「思想捷徑」,我們不可能對生活的每個問題都花時間搜證思考,所以「價值觀」應運而生,方便我們快速 的作出決定。
但這種捷徑有利亦有弊,因爲世界複雜和不停的變化,價值觀可以過時落伍,又或者根本就不合現實,因此單是用價值觀去判斷是非就會很容易產生錯誤,所以我們
需要想清楚這些想法是否爲現實所支持,基於它們的行爲會產生什麽結果。因此我們有必要討論這些想法的構成和内容,而不是不經思索就去接納。當兩種不同的結 論接觸時,討論就會變成辯論,而各種各樣的社會問題亦此而生。
首先要明白,大多數辯論的目的是説明道理和道理是爲什麽所支持,要達到詞目的,辯論中有一些必須要遵守的規矩,否則辯論不可能進行下去。一些常見的毛病
有:不看/聽清楚對方說了什麽、不能爲自己要陳述的問題或概念界定範圍與下定義、不能提出證據或理據去按題陳述自己的看法、將不相關的問題拉扯進來等。凡 是出現上面這個幾種問題,這場辯論都不可能維持原來説明道理和道理是爲什麽所支持這個目的,而變成某方不斷宣示自己的立場。
用一個例子説明。早前我引用了一則有關歷史的文章,說唐宋兩代被人支持和批評的原因,於是引來一些人說宋代是中國歷史的巔峰,説我是棒殺宋朝。我就覺得奇
怪,首先,我事前已經説明了宋代是中國經濟最發達的時代,而歷代的批評是它因爲政治和軍事指揮上的原因導致它不能抵禦外敵的軍事行動,但是這點就足夠讓人 指責它。對方又跟著說宋代吏治清明,那我就説兩宋三百多年間就有433次有歷史記載的民變,是歷代的「巔峰」,并且引用當時人的言論說宋代看來不像是「吏治清明」,如果要說「吏治清明」那就要説明標準和提出證據支持。
對方説了一輪依然是不願意下定義和提出證據,於是辯論就此變成無意義的爭拗。對方所做的,也衹不過是不滿意我不認同他的觀點,在他眼裏,「宋代是中國歷史
的巔峰」是不容置疑和不需證據支持的立場,凡是不認同,更甚者提出論據反駁的,就是「棒殺」。這樣子看歷史(或其他問題),就是將一個立場當成是一個宗 教,對方想要的是你必定要認同和接受,否則就是「異教」。用這種眼光看歷史不會有任何大問題,因爲歷史是過去的事,但如果用這種眼光看現實的時事,那問題
就大了。
法國Charlie
Hebdo受伊斯蘭極端份子襲擊一事引來的爭論,有些人說不能認同Charlie Hebdo的「言論自由」,因爲西方對言論自由有雙重標準并且不斷運用霸權侵略其他文化,而且言論自由也有一定的限制云云。這種立場就是將不相關的問題牽扯在一起,不讓人爲言論自由下一個客觀標準,目的就是混淆題目轉移視綫,使讓他人難以在合理的範圍内對某些話題或思想提出批評。
言論自由是一個很簡單的概念,一個人有權提出任何言論,除非這種言論會對他人產生嚴重和實際的傷害,這時候法律就有理由介入制止。但就算法律有理由介入,使用時也得非常小心,一般衹用在極其嚴重的問題上,例如鼓勵人傷害某個群體的「仇恨言論」。Charlie
Hebdo的卡通并不是針對一個群體,鼓勵人傷害這個群體,它是用諷刺的方法去顯示某些思想不合理值得嘲笑之處,很多時候是在嘲諷他們的法國政治。而在言論自由之外,我們也有信仰自由,而兩者的關係很簡單:「你有權相信任何信仰,但其他人同時有權說你蠢」。你感到被冒犯了并不代表他人不可以冒犯你,也不代表任何冒犯的言論就必然是排外、歧視的言論。
將這些嘲諷宗教的言論跟以色列、巴勒斯坦、反恐戰爭等拉在一起談就更是不知所謂。以上都是不同的問題,論者可以提出不同的理據去支持或反對某一樣,它們都沒必然的關係。這種論述有是立場先行的一個例子,論者衹有「西方欺壓世界」這個立場,凡事都用這個目光看,就自然人任何事情都看到這個結論。有沒有證據去
支持這番論述是一回事,就算西方真的欺壓世界,這并不代表諷刺宗教信仰就是錯。我是亞洲人,也可以算是受西方欺壓的一員,那我來嘲諷穆罕默德是否就沒有問題了?
辯論、討論、提出論述的意義是在於認識一件事,在於看清楚自己的立場和結論是否有正當的論述和理據所支持,并不是讓你用盡一切方法歪曲原來的題目和論述的内容去宣示自己的立場、炫耀自己的教條,也不是讓自己看起來如何清世脫俗和正義。假如提出的言論不是用於辯明事實,那這些言辭説得在漂亮也不過是冠冕堂皇的廢話,是在浪費筆墨、紙張和網絡記憶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