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1月25日星期三

明報社論: 交通津貼雷大雨小 申請資格適時調整



政府原先估算有43.6萬人合資格、21.8萬人會申請的鼓勵就業交通津貼計劃,去年10月接受申請以來,直至今年1月中只有約2.5萬人申請,遠低於政府預期。交通津貼原意是鼓勵就業,用意良好,較直接派綜援更能推動社會前進,政府應盡速檢討在最低工資實施後基層普遍獲加薪的情下,計劃審批資格是否過嚴,致令合資格申請人士大減,避免計劃陷入「雷聲大雨點小」的尷尬境。交通津貼只是眾多扶貧選項之一,政府應從多方面入手制訂長遠扶貧政策,單靠數百元津助,只屬杯水車薪,成效有限。

交通津貼旨在鼓勵基層就業,因而設有入息及資產上限,政府在制定計劃時曾提出目標甚為宏大的願景,聲言根據統計,共有43.6萬人合資格,估計會有21.8萬人申請,3年共花費48億元公帑。言下之意,將有大批基層人士受惠。為此,政府更設立相關的辦事處,聘用281名職員,2011/12年度薪酬開支高達4100萬元。但計劃直至今年1月中只有約2.5萬人申請,已獲批的1.4萬名申請人共獲發津貼4600萬元,遠低於政府的預期。

公帑運用須審慎  審查申報不可免

交通津貼本來用意良好,基層不能單單「向政府伸手」就能獲得援助,必須先找工作,再由政府根據交通費開支的調查提供津貼,既能鼓勵失業者投入勞動市場,抵消高昂交通費開支,以收「以工代賑」之效,公帑運用也更有效率。這做法較單純的失業或低收入援助合理,也能避免「福利養懶人」的指摘,大原則廣獲社會認同。

一個用意良好的計劃,為何落得「雷大雨小」的境地?有人歸咎政府堅持要以家庭為申請單位,又要求申請人填寫長長的表格,令申請人感到「麻煩」,申報家庭資產也令部分申請人卻步。只是,公帑運用必須審慎,福利資助只應協助最有需要的人,這是廣為社會接納的原則,要求申請人申報入息與家庭資產,可為公帑開支有效把關,確保不會出現「富裕家庭裏低收入者也獲資助」的不合理現象,減少計劃被濫用的風險。政府堅持以家庭為申請單位,有一定道理,也合理。

一個能惠澤基層的計劃,陷入乏人問津的困局,當中定必出現了結構上的問題。

首先,政府的估算其實不包括估算申請人的資產,因此其實有多少人的資產超出規限,政府心中無底,合資格者可能本來就不足43.6萬人。此外,工會及學者普遍指摘,計劃的入息審查數據不合時宜,才是計劃看似不受歡迎的主因。

工資數據嚴重滯後  適當放寬基層受惠

事實上,計劃在去年10月開始接受申請,但政府其實是根據2010年第2季住戶的入息數據,推算出有43.6萬人符合申資格,但最低工資在去年5月實施後,不少基層人士相繼加薪,去年9月本報已報道,根據2011年第2季工資數據,已有3.2萬人跌出交津受惠網。由此可見,計劃一開始時工資數據已嚴重滯後,如今再事隔半年,跌出交津網的人相信不止此數,政府有必要盡快檢討交津過時的審查資格,適當地放寬,相信屆時會有更多基層人士受惠。

政府在財政充裕、庫房水浸下,再加上政黨的催迫,大幅放寬申領資格的誘因不少,但政府不能為博一時掌聲而頭腦發熱。事實上早有學者指出,全盤放寬入息上限根本不能解決問題,因為此舉等同政府的福利開支沒有因為推行最低工資而減少,反而引來更多人爭奪資源,若資源分配不公,福利制度會被人貼上更負面標籤,社會分化會更嚴重。

政府把交津推展至全港,早已令交津變相成為「低收入資助」,但基層工人獲交津資助變相獲得數百元加薪,也不代表扶貧工作已大功告成,距離拍手慶祝、鳴金收兵的日子仍十分遙遠。貧富懸殊、樓價高置業難、產業單一、中產下流等仍是社會的深層次矛盾,有待政府提出徹底的拆解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