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辦主任張曉明出席立法會午宴及宴後會記者時,主要表達兩個訊息,一是明確表示中央實現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不容懷疑,二是堅決反對佔領中環運動。
關於普選,張曉明說,要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的決定,目前應集中處理沒有明確的細節問題。他特別提到篩子的功能,即表示不能沒有篩選。至於佔中,他的語氣就非常強硬,表示對違法行為,不論用甚麼理由都不可以接受。
自從真普聯提出三個普選方案之後,開始時還有幾個建制派人士表示其中一個方案不符合《基本法》,之後就很少人提出批評和討論了,反而稱讚有方案拿出來是好事。張曉明也希望各界集思廣益提普選方案。另方面,就有不少政商界人士公開表示反對佔中。這種情勢,不難讓人看到中共當務之急是反佔中,至於普選議題,則把佔中打下來之後再從長計議。
然而,佔中是由普選而引發的。今年三月,喬曉陽為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定調,就是根據人大常委決定,由一個參照現行選舉委員會方式組成的提名委員會,以整個委員會提名,而不是像以往那樣由一定數量的委員提名,產生特首候選人。實際上就是由現在這種可以由中央操縱的選舉委員會去進行預選。這根本不符合人權公約關於「選舉必須普及而平等」的定義,因為提名委員會不是由民主產生的,提名委員每人的含金量也不是對等的,經這個由中央操控的提名委員會去進行預選,顯然是假普選。香港人若接受這樣的假普選,等於肯定這就是一國兩制之下香港日後的普選模式,也就等於自毀港人治港,香港從此就要匍匐在專權政治的「民主集中制」之下做奴隸。香港長期建立起來的公民社會就消亡,香港人也會被全球現代文明國家鄙視了。特區政府遲遲不提出政改諮詢,用心很清楚,就是若按喬曉陽的方案提出諮詢,必受到多數市民反對,以這樣的方案拿到立法會也會被超過三分一票的泛民否決。泛民提的普選方案當然不會通過,於是2017年也就沒有普選了。
沒有普選、原地踏步並非最壞的情況,最壞的情況是實行中共意向的假普選。
佔中是在這個背景之下提出來的。《基本法》本來只規定回歸十年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人大一再釋法,把普選延後十年至十三年,又定下提名委員會的組成辦法。張曉明說普選要符合《基本法》,但人大釋法作出反人權公約的規定本身就違反了《基本法》。當中共露出要把假普選強加在港人頭上的意圖,如果港人還不起而抗爭,我們不僅愧對後代,愧對為我們創造一個公民社會的前人,愧對大陸爭民主的烏坎村村民,愧對江門市勇敢反核示威的民眾,也愧對世界上所有尊敬關愛香港的民族。
佔中不道德嗎?不尊重法律嗎?歷來從事公民抗命的人士,都最維護法律。甘地是律師,曼德拉在監獄時獲得了倫敦大學的函授法學學位,馬丁路德金是神學博士,正因為他們維護法律因而才用非暴力的公民抗命方式去反抗惡法和暴政,謀求社會能建立公平的法律。發起佔中的戴耀廷是法律系副教授,參與佔中的李柱銘是排名第一的資深大律師。維護法治是他們終身的信仰和職務,張曉明和香港一眾應聲蟲,比他們更懂法律嗎?
張曉明說,鼓勵違法是香港的「禍」,但專權政治以違反《基本法》的方式釋法是更大的「禍」,違反一國兩制的承諾、在香港建立民主集中制的假普選是最大的「禍」。維護法治的人士,不惜以身試法,是為了在香港建立公平的、符合普世人權準則的選舉制度,是為了爭取現代人應有的基本政治權利。世人不會質疑香港參與佔中者的違法和不道德,正如不會質疑甘地、曼德拉等的違法和不道德一樣。無論佔中的訴求實現或不能實現,這都是一次勇氣、正義、道德、光明的體現,必會啟發後來者,也必會受到全世界的敬重。
而如果我們窩窩囊囊接受中共的假普選,在世人面前我們怎麼抬得起頭?今年7.1遊行《蘋果日報》送出的海報是:「我是香港人,我要真普選」。細細體會這十個字,你不覺得每一個字都非常實在和重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