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2月14日星期二

林博文: 豪小子佔領紐約媒體



很久沒看紐約尼克隊打球了。記得最後一次認真看尼克,是一九九三年至一九九四年球季。那年,尼克和休士頓火箭隊爭NBA霸主,尼克輸了,輸在教練賴利(Pat Riley),輸在他的愛將史塔克斯(John Starks)。史塔克斯打得奇差,最後一場投十八球,只中兩球,賴利捨不得調他下來。從此不再看尼克,有年史塔克斯在關鍵時刻帶球走犯規,紐約一家報紙大標題用當時賣座電影片名:《死人走路》(Dead Man Walking),形容史塔克斯。真是神來之筆。

《紐約郵報》和《紐約每日新聞》的編輯這幾天又大發神威,連續一周每天在運動版首頁大玩「林」字遊戲,把林書豪(Jeremy Lin)當神一樣捧。製造一堆以林為字首的單字,最有名的就是把發瘋(insanity)改成「林來瘋」(Linsanity),這個字目前已成為紐約(甚至是全美)最流行的一個新字。如二十三歲的「哈佛小子」林書豪能持續保持水準,則Linsanity說不定會變成正式的英文單字,至少也會成為美國運動史上(或NBA史上)的一個新字。除了Linsanity,還有Lincredible(難以置信的)、Linpossible(有可能的)以及嘲罵對手的Lin your face(去你的!)

王建民前幾天對林書豪的爆紅,表達了為他高興亦為他擔心的肺腑之言,建仔說:「能在紐約打出這麼好的成績,真的很不容易。尤其在紐約,打得好的時候,大家都把你捧在手心上;但一旦表現不佳,就像從天堂掉到地獄一樣。在紐約打球,心臟要比較大顆,要承受不一樣的東西。」誠哉斯言!

王建民離開洋基後,紐約媒體即未再看到捧亞裔球員的標題,這次連捧林書豪,其熱烈的程度遠遠超過當年捧王建民,原因之一是建仔英文不通,而尼克這幾年爛到不行,球賽很少人看,今年戰績亦差,曾連輸九場。尼克不小心撿到林書豪,坐了一個多月冷板凳後,終於在兩個大將一傷一喪假時,臨危受命,以排名第四的角色出場當控球後衛,一鳴驚人。籃球後衛有兩種,一種是得分後衛(shooting guard),以得分為要務,另一種就是林書豪所擔任的控衛(point guard),不但要得分,更要指揮攻勢,自己還要切入籃下或跳投。君不見身高和建仔一樣(六呎三吋)的「豪小子」很愛切入,因個子不大,常在籃下消失,不見人影,而他常能在亂軍中左右得分。因個子小,亦容易受傷,對手像老鷹撲小雞一樣對付他。和華府巫師隊作戰時,下巴就被打傷。林書豪以控衛身分帶領尼克連贏五場(目前戰績是十三勝、十五敗),紐約媒體當然會為他瘋狂。

紐約媒體大捧林書豪的另一原因為,他是NBA史上第一個美國土生土長的亞裔(或華裔或台裔)球員,而不是從中國大陸進口的七呎以上高個子如姚明和易建聯這些所謂「移動的長城」。一個小報運動評論員說得好,他說林書豪讀哈佛不稀奇,厲害的是他不僅進哈佛,還打NBA!小報又說,哈佛出了八個美國總統(包括讀MBA的小布希),但哈佛只出了三個NBA選手!上次哈佛人打NBA,也是十年前的往事了!周一(二月十三日)的紐時運動版又以大篇幅報導林書豪的信仰(他是開口閉口感謝上帝的虔誠基督徒),兩個尼克大將回朝後林書豪的處境以及當年為什麼幾個大學球探沒有羅致他的原因。林書豪家住史丹佛大學所在地的帕拉亞圖(Palo Alto),他唸的高中亦在旁邊,而林書豪也找過史丹佛、洛杉磯加大(UCLA)等校籃球教練,但都沒人要他。他寄了打球的DVD給其他學校,只有哈佛和另一長春藤盟校布朗(Brown)對他有興趣,哈佛教練和球探親自到球場看他打球,選中了他。但哈佛教練亦承認沒料到林書豪竟能在NBA出頭天!

一堆大學和NBA球隊沒看上林書豪,無關種族偏見,而是美國各大學每年生產無數的籃球好手,「豪小子」只是其中不錯的一個,但不是非常突出,因此前年選秀時,竟然無人理睬(underdraft)。有個教練說得中肯,他說當時大家(指大學和NBA球探)都沒有看出林書豪的潛力。亞裔在各行各業的「潛力」,常在美國社會被忽視,甚至被刻意漠視或排斥,像八○年代初耶魯建築系的林瓔(Maya Lin)參加越戰紀念碑設計得獎。全由白人組成的評審會和越戰老兵不甘心,要改她的原稿,要在她設計的紀念碑旁邊加個雕像和國旗。他們拒絕相信一個亞裔小女生怎麼會那樣厲害!這幾年,自大的白人比較學乖了,美國文化界出了個李安和一批傑出的服裝設計師(吳季剛等),也出了個王建民,他們較服氣了。

現在又出了個挽救尼克的「豪小子」,紐約媒體更服氣了。只有與亞裔同屬少數民族的黑人會比較不舒服,黑人拳手梅威瑟(Flod Maryweather)不滿地說,只因林書豪是亞裔,大家才捧他,黑人球員打得比他好的多得是。這些話並不全錯,問題是在尼克一瀉千里之際,只有林書豪發威救尼克,就等於老美最愛說的,只有他「迎接挑戰,且應付裕如」(rise to the occas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