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1月14日星期六

張鐵志: 台灣如何走向公民社會



1949年以後,國民黨在台灣建立起一個半極權體制,這個體制比其他的威權體制更加嚴密地控制所有社會組織,並灌輸民眾意識型態。在社會各產業與職業,是一套細密的黨國統合主義來控制;在地方社會,則是透過地方派系的侍從主義來控制與動員。台灣的民間社會只被鼓勵去賺錢與娛樂,不可能形成任何自主的社會組織,更遑論公共領域。

到了七零年代初,由於經濟現代化的結果,以及國民黨政權在此時遭逢的內外危機因而開始放鬆,社會力開始從長久的高壓統治下一步步解放。一方面是新浮現的文化運動,從電影、藝術、搖滾、舞蹈等,尤其這些文化運動開始思考現實的各種問題;另方面政治反對運動也透過辦雜誌和串連,逐步組織化。一個未成熟的公共領域開始誕生。但此時所有組織結社都還在黨國體制的嚴密控制之下,民眾也還沒有強烈的公民意識。

一直要到八零年代,民眾才起而爭取被侵犯的權利:勞工爭取他們被積欠的工資、要求改善勞動條件;消費者爭取吃到安全的食品,草根社區抗議嚴重的環境公害等等。另一方面,各社會群體也開始要求掙脫國家的管制,追尋自主空間。那是社會力的真正解放期,不論是環保運動、勞工運動、婦女運動、原住民運動、校園民主運動等等,各個團體都起來爭取權利。

在八零年代初期,由於美麗島事件的鎮壓,所以政治運動是以辦刊物喊選舉組織為主,街頭抗爭的頻率和強度不及以環保或經濟議題強,甚至可以說社會運動幫政治運動打開了街頭空間,但政治反對運動又為社會運動一步步突破了政治禁忌。1987年解嚴之後,台灣開啟了政治自由化階段,各種社會運動的頻率和強度都更為增加,那是台灣社會運動的黃金時期。

八零年代可以說是一個燃燒的「抗爭性民間社會」。在此用「民間社會」,一方面這是當時對「civil scoiety」的普遍翻譯,而這個翻譯也 反應了那個時空的社會現實和想像:當時論者是借用同時期在東歐如波蘭團結工聯反抗黨國體制所使用的論述,強調「民間社會」和國家的二元對立,社會如何掙脫威權國家的控制、獲得自主性。「民間社會」論者也強調反對陣營中應該放下統獨的歧異,先以對抗黨國體制優先。

到了九零年代民主化之後,對抗性的「民間社會」逐漸轉變為所謂「公民社會」。所謂公民社會,期待的是公民積極參與公共事務、預設一個理性討論的公共領域、以及強調國家與社會並非二元對立。所以,在「民間社會」時期,民眾是要求國家退出社會領域,如不再控制媒體、工會、校園等;在「公民社會」時期,則是要求國家重新介入社會,如媒體改革和社會福利都需要國家某程度介入。前者是反抗性的;後者則是民眾的自我組織,並需要社會和國家關係的重構,以及建立一個多元思辨的豐盛公共領域。

這個轉變主要是因為在九零年代,一方面威權體制逐漸崩解,人民的基本權利獲得逐步保障,形式民主被逐漸建造起來,所以不太需要強調社會與國家的對抗。另一方面,人們也開始認識到民主的建立不只需要專制政權的解體,不只要有選舉制度和政黨競爭,而還必須要深化公民的政治參與、改善民主治理的品質等等,尤其在於在生活的各個層面能有更平等的社會關係。

在這個時期,公民社會與國家或者政治部門的關係還有兩大變化。

首先,原來處於激烈對立的社會運動與國家部門的關係出現幾個重大調整:1.社會運動更為制度化、專業化;2.國家的統治技術開始改變,一方面設立新的法律來承認新的公民權利,另方面也給予更多管制與限制,如1988年制定的「集會游行法」;3.政府開放社運團體的政治參與空間或者是說整編入既有的權力體系,不論是或者既有的政府決策機制納入NGO團體的代表,或是新設立的政府組織如總統府人權委員會、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會、非核家園宣導委員會邀請這些民間團體。

當然,這個改變並不代表傳統的議題和抗爭劇碼就從此消失了。立法院和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從來沒有停止過人民的喧囂與黃色的布條。不過,在八零年代獲得新公民身份的人們,確實開發出不同方式去改變傳統的權力結構或者政治想像(見本書「台灣的新公民運動」一文)。

另一種關係的轉變是民間團體和政黨之間。從八零年代起,由於許多社運抗爭(如環保、人權、勞工等團體)的反抗目標都是指向執政的國民黨的政策,所以和作為反對黨的民進黨有比較強的結盟關係,並且都可以被視為處於相對於黨國體制的「民間社會」;或者說,這個結盟關係在許多例子中其實是民進黨為了建立反國民黨社會聯盟,而主動直接涉入、影響這些社運團體。也因為這個結盟政治,民進黨在價值上比較願意接受這些進步理念。

但這個「不神聖同盟」在九零年代隨著民進黨完全採取「選舉總路線」,並在政治上影響力越來越大而逐漸變質。此時民進黨不能再被視為「民間社會」的一員,而是「政治社會」中的行動者。這也使得社會運動團體成員開始出現面臨民進黨結盟關係的重新調整。

政黨輪替後,兩者關係重新調整的需要更強烈。一方面許多社運人士被吸納進新政府,或者這些團體被納入政府部門的決策機制,因此造成許多社運團體更認真思考自主性。另一方面,他們也更清楚認識到民進黨完全是政治邏輯主導,很難被期待。所以他們必須去走自己的路。

從民間社會到公民社會,台灣人民一直在追求建立自主性、重建與國家和政治行動者的關係。我們還在這條路上。

作者為台灣作家,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博士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