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5年2月1日星期日

孔誥烽﹕中共是最大的自決派



梁振英在今年的 《施政報告》拋棄了英國人講政策、做實事的傳統,改以毛主席在中共黨大會作政治報告的風格,挑動意識形態爭論,批判港大《學苑》「香港民族 命運自決」專輯鼓吹港獨。事後梁愛詩說「香港從無主權所以不存在自決」。馮煒光則建議民主派議員多讀歷史。左派報章的批判文章,排山倒海。

在此意識形態爭論的大風大浪之中,或者我們也應該響應建制派的呼籲,多學習黨和國家的歷史,多了解國情。我在 去年6月於《明報》這個欄目的文章,指出承認少數民族的分離自決權和實行聯邦制,乃是列寧國家建設理論的支柱。那麼當年事事以俄為師的中共,到底是怎樣看 「自決」的呢?

中共曾支持少數民族獨立建國

只要你看看中共的歷史文獻,便會發現當年中共在很長時間都在追隨蘇聯的少數民族自 決理論。1924年,蒙古的革命黨在蘇聯支持下建立蒙古人民共和國,正式脫離中國。中華民國政府和各地軍閥,均不予承認,唯獨剛成立的中共視蒙古獨立建國 為少數民族行使民族分離自決權的範例。1928年於莫斯科舉行的中共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的政治決議,更正式承認少數民族的自決權利。

後來中共在井岡山建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其在1934年的憲法大綱,便有「中華蘇維埃政權承認中國境內少數民族的民族自決權,一直承認到各弱小民族有同中國脫離,自己成立獨立的國家的權利」的著名條文。

中共支持分離自決權,不止於講的層次,還以真槍實彈幫助少數民族獨立建國。例如紅軍在長征期間,便曾鼓動今為四川甘孜藏區的進步政教精英組織軍隊和建立波巴人民共和國(波巴即「藏人」的意思)。

1936年,在五世格達活佛領導下舉行的波巴人民共和國第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宣言,便明確表示:

千餘年前,我們波巴的祖宗曾建立了一個偉大的加普帝國……這個帝國獨立300多年,卒被中國漢族皇帝千謀百計的征服了……(漢族)毁我們的神教,佔我們的田 地,搶我們的財產,挖我們的金礦,姦污我們的婦女……我們不能再忍受下去了,忍受就是滅亡!大會認為:要想永遠解除這些痛苦,只有全體波巴人民依靠自己的 力量起來獨立,只有永遠脫離蔣介石漢官、軍閥及一切侵略者的統治而自由而獨立。我們的旗幟是「波巴獨立」,我們當前的任務是「興番滅蔣」!

到了今天,格達活佛仍為中共敬仰。現在甘孜便有一座「朱德總司令與五世格達活佛紀念館」,裏面有一座由江澤民題字的朱德與格達活佛促膝長談的銅像。

一建政便變臉

中共承認少數民族的分離自決權,到1949年建政前夕都沒有改變。毛澤東在1945年《論聯合政府》原文中,便表明「允許各少數民族有民族自決權及在自願原 則下和漢族聯合建立聯邦國家的權利」(有關段落在1949年之後的版本被刪走)。最近有中共黨史專家更發現,在1948年底到19498月中由周恩來主 導草擬,毛澤東批改,作為中華人民共和憲法前身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多個草案,均保留了「承認少數民族的自治自決權」和中國行自由聯邦制 的條款。

但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正式成立之後,中共對少數民族自決權的立場,便忽然出現180度的轉變。中共中央在1949105日發給第二野戰前委的一份電報,即指示不要再提民族自決權:
「關 於各少數民族的『自決權』問題,今天不應再去强調,過去在內戰時期,我黨為了爭取少數民族,以反對國民黨的反動統治……曾强調過這一口號,這在當時是完全 正確的。但今天的情况,已有了根本的變化,國民黨的反動統治基本上已被打倒,我黨領導的新中國業經誕生……在國內民族問題上,就不應再强調這一口號,以免 為帝國主義及國內各少數民族中的反動分子所利用,而使我們陷於被動的地位。在今天應强調,中華各民族的友好合作和互助團結……

這不能說得再白了:當初提出少數民族自決權,就是要騙少數民族支持中共推翻國民黨,現在目的已達,還不走數?

民族問題框架下的香港問題

那麼中共的少數民族政策,跟香港有何關係?雖然香港人口大多是漢族華人,但中共其實一直都將香港問題放在民族問題的框架之中思考。大陸出版有關民族問題的入 門書、教科書,很多都包括港澳台問題的章節。1981年鄧小平會見英國外交大臣,在解釋何為「一國兩制」時,便曾明言這源自195159年中共在與達賴 喇嘛政府簽訂《十七條協議》後的西藏政策:
可以研究一下我們對西藏的解決辦法。我們對西藏問題,同達賴曾達成協議,我們那時答應達賴在一個相當長的時期對西藏不進行改革。我們是遵守這個諾言的。我們完全按照這樣去做了,一直到1959年達賴自己叛國,逃跑到外國為止。

最近中共的香港白皮書重新解釋一國兩制,說香港的自治不是「完全自治」,而是「單一制下」的地方自治,就是要將香港納入「單一制下的民族區域自治」體系。到底香港的自治要被閹割到什麼程度,中共才會高興?我們只要看看大陸那些少數民族自治區的狀况,自然便會心中有數。

人 大8‧31決議之後,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馮巍曾驚嚇表示,「中央是香港最大民主派」。從中共1949年之前支持少數民族自決獨立的歷史來看,中共原來曾經 也是最大的自決派。它在1949年後忽然反對邊地的民族自決權,並非理論上和原則上的反對,而是一種撕毁承諾的行為。如果你再追問,為何堂堂大黨會不守信 諾至此?那就真的不要再說了。
參考書目

杜玉芳 〈祖國統一的路徑抉擇——「西藏模式」的形成及影響〉《中共中央黨校學報》2011年第2

陳揚勇〈《共同綱領》與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確立——兼談新中國民族區域自治政策的形成〉《中共黨史研究》2009年第8

唯色〈被利用的格達活佛〉2011105日 (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1/10/blog-post_05.html

作者是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社會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