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撲面而來的滾滾“左”浪中,有人給香港扣上一個新的罪名:“制度傲慢”。什麼是“制度傲慢”?
這個“罪名”如何定性?我們不妨詳細看看它的發明者是如何陳述的。
深圳大學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張定淮1月30日在香港城市大學「認識基本法」的座談會上表示,部分香港人在「一國兩制」下,産生了盲目的「制度傲慢」思想,認為香港的制度優於內地的制度,無論中央提出甚麼,港人都不接受,他認為香港人應該放棄這種異端思想。
張定淮的「制度傲慢」論,早見於2014年12月15日《人民日報》海外版一篇題為《佔中之後香港政改 之路怎麼走》的文章中發表。他當時說:“香港
社會習慣於用意識形態差異分化兩地,並且拒絕正視中央與香港之間的關係”。他說,“港人是時候放下對內地在政治上的──「制度上的傲慢」”。
按照這個解釋,所謂“制度傲慢”這個新的“原罪”,就是“認為香港的制度優越於內地的制度”,並且“習慣於用意識形態差異分化兩地,拒絕正視中央與香港之間的關係”。
“香港的制度優越於內地的制度”是事實抑或只是我們自以為是?如果是客觀事實,則香港人不願意被同化於一個較劣質的制度是很自然的事。如果是自以為是地認為自己優於別人,才稱得上犯了“制度傲慢”的毛病。那麼香港是否具備真正的“制度優勢”?這可從以下三方面來分析。
第一,香港實行的是資本主義制度。資本主義制度起碼能夠避免社會主義制度不能避免的大規模踐踏人權的錯誤,這就是最基本的事實。
鄧小平1980年8月18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總結中共自從1949年建立“一黨專政”制度以 來所造成的人道主義災難時說:“為什麼資本主義制度所能解決的一些問題,社會主義制度反而不能解決呢?......史達林嚴重破壞社會主義法制,毛澤東同
志就說過,這樣的事情在英、法、美這樣的西方國家不可能發生。他雖然認識到這一點,但是由於沒有在實際上解決領導制度問題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導致了
“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這個教訓是極其深刻 的。不是說個人沒有責任,而是說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種制度問題,關係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
高度重視”(見《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
請張教授注意以下幾個問題:一,毛澤東注意到史達林犯了錯誤,也明知這類錯誤在西方不可能發生(說明他
知道西方的制度能避免史達林的錯誤),但是由 於他不願意放棄“一黨專政”,所以他也同樣犯了比史達林有過之無不及的錯誤。二,鄧小平引用毛澤東關於西方不可能犯史達林錯誤的說話,也說明他也同意西方 的制度能避免史達林的錯誤,可是由於他自己也不放棄“一黨專政”制度,所以他本人也犯了“六四屠城”的嚴重罪行。所以,資本主義與社會主義在尊重和保護人 權方面孰優孰劣是十分清楚的。香港實行資本主義,在保護人權上就比社會主義具有明顯的制度性優勢,這是客觀的事實,並不是我們自以為是造成的“制度傲 慢”。
第二,鄧小平為什麼要“製造幾個香港”?
鄧小平在1988年(“六四”前)第一次提出要在內地“造幾個香港”,並把這個政策同中國的長遠發展戰略需要聯繫起來。他說:
「對 香港的政策,我們承諾了一九九七年以後五十年不變,這個承諾是鄭重的。為什麼說五十年不變?這是有根據的,不只是為了安定香港的人心,而是考慮到香港的繁
榮和穩定同中國的發展戰略有著密切的關聯。中國的發展戰略需要的時間,除了這個世紀的十二年以外,下個世紀還要五十年,那末五十年怎麼能變呢? 現在有一個香港,我們在內地還要造幾個「香港」,就是說,為了實現我們的發展戰略目標,要更加開放。既然這樣,怎麼會改變對香港的政策呢?實際上,五十年
只是一個形象的講法,五十年後也不會變。前五十年是不能變,五十年之後是不需要變。所以,這不是信口開河」(見《要吸收國際的經驗》,1988年6月3日 )。
“六四”前夕,鄧小平在一九八九年五月三十一日部署“後六四”的新領導班子時,繼續提出要“造幾個香
港”的構想,他說:“我過去說過要再造幾個“香港”,就是說我們要開放,不能收,要比過去更開放。。。。以香港為例,對我們就是有益處的。如果沒有香港,
起碼我們資訊就不靈通”(見<組成一個實 行改革的有希望的領導集體>,鄧小平文選第三卷)。
試問張教授,假如香港不明顯地具備比大陸更優越的制度,鄧小平會念念不忘地要在大陸“造幾個香港”嗎?
第三,內地居民蜂擁來港生孩子、搶購物資的現象說明什麼?
困擾香港市民多時的內地居民來港生孩子、搶學位、搶奶粉、高價金鑽乃至低價廁紙的現象,已經造成香港人 和內地人之間一個突出的矛盾。這種種現象,都突顯內地老百姓一種“擇優”的心理狀態:他們用自己的行動去身體力行地證明香港這一制度比較有優越性。筆者曾 經訪問一個來港生孩子的“雙非”媽媽,問她幹 嘛要來港生孩子。筆者還以為她會回答一些世俗的原因(如:可以拿到香港身份證、可以享受香港福利、可以避免“一胎政策”等等),殊不知她的回答很另類: “在香港大的孩子學會有規矩”,這個答案令我肅然起敬:這位媽媽能夠細心觀察到同是中國地方,兩地的社會氛圍就大不一樣:使到在內地長大的孩子不懂規矩而 在香港長大的孩子們就學會有規矩。這難道不正正具體而微地反映了兩地的制度差距嗎?
走筆至此,筆者想起一則小新聞。2009年9月1日廣州電視台記者訪問新上小學一年級的一位小學生她的理想和志願。
記者:長大想做什麼?
學生:“想做官。”
記者:“做什麼樣的官呢? ”
學生:“做……貪官,因為貪官有很多東西。 ”
這個真實的故事,正好為上述“雙非”媽媽的答案作了最好的注腳。
正是香港具有的這種制度優勢,使大陸人對香港的產品有信心,遂造成大陸居民蜂擁來港搶購一切能搶購的東西。
張教 授不去研究為什麼中國老是犯了西方不可能犯的錯誤(迫害人權),為什麼鄧小平要通過“造幾個香港”來達到經濟發展的戰略目標,為什麼內地老百姓 都來香港搶購,卻一味斥責香港人有“制度傲慢”。這類只懂為極權張目的學者,非但無助於國家民族的真正復興,抑且會加劇“一黨專政”制度的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