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5年1月18日星期日

沈舟: 政治獨裁下產生的政治不正確



黃大仙聖母幼稚園一名學生根據「我是中國人」範例,在作句功課中寫道「我是香港人」,卻被老師批註為「沒有香港人的」,民眾譁然,質疑該老師有洗腦之嫌。校方解釋,老師是想讓學生明白自己的國籍是中國,而學生的功課沒有顯示這一點,對由此引起的誤會深表遺憾。

幼稚園的解釋顯得幼稚,但「沒有香港人民」這樣的觀點,早就有人言之鑿鑿地論證過。去年六月,香港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北京航空航天大學講師田飛龍在《大公報》上發表﹤港式民主畸生無底線「外援模式」〉一文,明確指出:「『香港人民』儘管活躍於英美政治家和『泛民』口頭,隱含着『自決權』的指向,但其實在 歷史上和《基本法》上均不存在」。

田飛龍認為:「『香港人民』在憲法意義上並不存在,只是一種形象意義的說法」。因為《基本法》全文中,出現「人民」字樣的概念只有「中國人民」、「中央人民政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等,「人民」是「一國概念,與港無涉」。香港無人民,2017年普選就「不涉及任何關於『人民主權』與『自決權』的動用, 所動用的不過是嚴格法制框架下的居民投票權」。

田飛龍的說法故弄懸殊。中國憲法規定「一切權力屬於人民」,意味着主權通過人民由下至上的授權而形成。內地的政府權力機構,都是從鄉鎮街道,到區縣,再經 市和省由下而上的層層選舉產生。從法理上講,居民是分散的個人意志體現者,人民是合意的共同體,普選就是合意的過程。地方普選產生自治的權力主體,國家普 選形成主權的代表者,二者並行不悖。

遺憾的是,憲法規定乃紙上談兵,與中國的政治現實相去甚遠。在大陸,各地人民乃至「中國人民」都被中共未經授權地代表,各級選舉徒有其名,人民合意的過程 被演繹成中共黨委意志下的「居民投票權」。如今,田飛龍又將「黨委意志」偷換成「嚴格的法制框架」,以此來忽悠法治為本的香港人民。

人民主權被僭越,中國無「人民」,香港自然也不能有「人民」。十三億人名曰「居民」,實為「臣民」,這就是一黨專制的統治邏輯。這個邏輯,美其名曰「憲制 基礎」,在上周梁振英的施政報告中得到了充份的發揮。他罕有地批評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的專題文章《香港民族命運自決》和編印的《香港民族論》,對香港 憲制地位作出了錯誤的論述,指出應該警惕其中的「港獨」傾向。

梁振英稱「香港問題,香港解決」這個口號有違憲制。何謂憲制?人民賦權就是憲制的根本,「香港問題,北京解決」,才是對港人治港的真正違憲。學生有關「民族」的論述後面其實是「民主」的呼籲,不民主便獨立,與台灣「不民主無統一」的理據一致。換言之,獨立是獨裁的鏡像,先有北京獨裁的政治荒謬,才有了香港 獨立的政治不正確。

獨裁的本質是人民缺席。
2017年香港普選,儘管中央8.31決定對特首候選人出閘給予了苛刻的限制,企圖以此來掌控不會產生「與中央對抗」的人選,如果港人包括泛民派人士並非一定要選出「與中央對抗」的特首,我們就不得不對這個「人民出場」的機會予以格外珍惜。

立法會的泛民派議員至今仍堅持要否決8.31決定框架下的任何政改方案,這是一種靜態的唯成份論觀點。應該看到,在現行框架下,也並不完全意味着,是讓港 人在提委會篩選後剩下的爛蘋果、爛梨子中進行挑選,而存在着如何將一個青澀的政治果實培育成熟的可能。普選是人民與其代表者互相塑造的過程,不管是建制 派,還是泛民派候選人士,都會在與選民的互動中不同程度的脫胎換骨,對特首的靜態挑選,從而變為對特首的動態改造。

因此,普選的結果有三:產生一個合乎民意的特首;讓不同的政治理念(包括對中央與香港關係的認識)在公開的辯論中得到釐清;更重要的是,人民在普選的洗禮中,從「居民」走向「公民」,政治主體開始成年。

應該看到,在香港成熟的法治體系和自由環境下,即便是8.31框架的一人一票選擧,也與北韓的一人一票有本質的區別。不相信中共,但不能不相信自己,佔領 運動,讓港人有了更加堅定的自信。2017機不可失,我們需要對政府的口號作出新的理解:敢於「袋住先」,在新的政治空間中變被動為主動,人民出場,不要輕言放棄!

庫斯克: 「我是香港人」vs「沒有香港人」

這場「沒有香港人」風波引起了社會關注,相信是那幼稚園校方和老師始料不及的。

蘋果日報的報導是這樣的:

幼稚園今日在其網頁中回應指,老師在課堂中,與學生建立「國籍以國家為本」的概念,學生在功課中創作句子時寫了「我是香港人」,故老師認為該句子在文字上未有顯示課堂中講解的相關概念,才在評語中指「沒有香港人的」,同時對因此引起網民的誤會深感遺憾。
校方解釋,在「我愛中國」主題中,老師主要介紹中國與香港的關係,認識中國古跡及香港的名勝,過程中學生明白國籍是以國家為本(並不是以地區,省分為區分),故稱自己為中國人。(連結)

圖中的創作句子「….」,屬於教育理論Bloom’s Taxonomy(布萊姆分類法)裡面的高階思維問題,那通常是要求學生處理到一些比較低層次的問題之後回應。根據Bloom’s Taxonomy,問題層次由低至高是:

認知-理解-應用-分析-評估-創造

圖中抄寫「我是中國人」的練習,屬於認知層次,而之後的創作句子,則屬於應用加上創造的層次,理論上在抄寫「我是中國人」之後,加入一些看圖填充題或配對題,可以強化學生對課題的理解和應用,然後才讓他們進行創作會更合適,也減少了令學生誤會題目要求的機會。

可能理解的部份在課堂上的其他活動已經處理,我們不知道有沒有。不過,要求學生按「我是中國人。」的句式和背後的邏輯(即是一定要以國藉劃分身分)創作句子,對於幼稚園生來說是有點困難。他們造句時很自然地會想起平日生活見到人們自我介紹的方法,那就是「我是香港人。」

接照報導所講,似乎老師心目中的答案是其他國藉的人,例如「我是英國人/美國人/阿魯阿圖人。」老師設計的課程主題是「我愛中國」,「過程中學生明白國籍 是以國家為本(並不是以地區,省分為區分)」,這課堂目標的原意或許是好的,問題是對於幼稚園生來說,「我是XX人」是常常在生活上應用的說法,老師批改 的時候一句「沒有香港人的!」而不是「香港人不屬於國籍分類」,會令學生混淆,不清楚究竟什麼時候說「我是香港人」是錯的,這或多或少就會是一種潛移默化的國民身分建構。

也許這是個別例子,亦可能是冰山一角。事實上坊間流傳過不少強調中國人身分、貶抑香港人身分的教材,即使沒有國民教育科,這些教材早已存在於教育場景。這份習作批錯的問題曝光,引發公眾關注學童學習的課程如何建構他們的身分認同,不是壞事,至少可以令該校和整個教育界明白處理公民/國民身分問題不能掉以輕心。

不過身為教育界一份子,明白該校校方和老師已經面對不少壓力,也明白這可能只是批改時一句言者無心的說話觸動社會神經,大家不需要對他們作人身攻擊或對個別老師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