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7月12日星期五

梁恩榮、盧恩臨: 通識科是否適宜教授 「佔中」等複雜的議題?



因着課程的需要,通識科老師常要面對教授艱深議題的情。早前有報道指梁美芬博士表示「佔中」事件太深奧,中學生未能好好掌握,甚至連其助理亦未能消化,因此不適宜於通識科教授。筆者理解梁博士的憂慮,也同意要有效及持平地處理這類爭議性的課題,並不容易,但對於因容深奧而建議通識科摒棄教授這些議題的做法,站在教育專業的角度,筆者不敢苟同。



《通識教育科課程及評估指引》指出「通識教育科旨在透過探究各類議題以擴闊學生的知識基礎,加強學生對社會的觸覺」(頁1)。以「佔中」為例,這議題是最近社會激烈辯論的時事議題,不論是正方所堅持的「以公民抗命爭取普選、對抗不公義的選舉制度」,還是反方批評的「癱瘓中環、影響香港形象和經濟」,均是與任何一個香港人息息相關及影響香港深遠的議題,若通識科的學生對此等重要的議題及其背後爭議的概念一無所知,未免貽笑大方。且,如《明報》本年625日筆者一文所云,逃避與同學探討這些議題,後果可能更不堪設想。



培育學生獨立批判思考

《指引》亦建議「透過探究與本課程主題相關的議題,學生可學習找出不同主題和學科之間的聯繫,以及了解知識的複雜涵和組織」。通識科單元「香港社會」其中一主題是「法治和社會政治參與」,當中的學習重點是「法治精神與權利和義務」,包括「法治精神與守法的關係,例如守法是否等同於尊重和維護法治精神;如何處理個別法典或法律條文與法治精神的衝突」等(頁22)。坊間不少通識科教科書對法治的定義均參考戴耀廷教授的法治的四個層次,而「佔中」事件的其中一個爭議點是「有法必依」及「以法達義」兩個法治層次的衝突,正正是教授「法治精神與守法的關係」的一個不可多得的議題,能有效地帶出爭議之所在,及釐清相關概念。近期,有一些論述企圖換概念,將香港核心價之「法治」簡化扭曲為等同「守法」,老師也可藉此與同學一同探討、反思。其實,不少國際及本地的研究都清楚指出,引入這些爭議,正是培育學生獨立、批判思考的最佳法門。

教育研究指出在教授一些抽象或深奧的概念或議題時,可採用螺旋課程設計(spiral curriculum),根據學生的能力,從小開始由淺入深教授。例如人權此一概念,在幼稚園已有人權教材套,配合簡單的日常生活例子,教授學生認識的權利及義務;而在小學、中學、大學,人權教材的容及教學法會根據學生思維能力的不同而配合程度合適的時事議題。「佔中」事件所牽涉的議題及概念確實不少,且枝節繁多,但通識科教師可以其專業訓練,根據學生的程度及希望教授的概念,例如不同層次的法治、普選的定義、公民抗命等,將各資料抽絲剝繭、簡化及整合,將事件剪裁成合適的教材,協助學生學習相關爭議及概念。多從不同的渠道接觸時事議題,學習如何去處理及消化複雜的資訊,正正是通識科希望培育的能力。事實上,通識科所涵蓋的各個議題均有其深奧之處,例如溫室效應可以涉及艱深的化學及地理專門知識,逃避處理,只是鴕鳥的做法!

逃避處理 只是鴕鳥的做法

總括而言,通識科的目的旨在培育學生「具備廣闊的知識基礎,理解當今影響個人、社會、國家或全球日常生活的問題」及「成為有識見、負責任的公民」(頁2),學校實不應因容深奧而將一些重要的議題摒除,反而應以通識科作為平台,以深入淺出的方法來設計課程,以專業及持平的態度與同學一齊探討,實踐被稱為「民主守護者的學校公民使命」(Gould et al, 2011),讓學生多接觸與香港的核心價相關的議題,培育關心社會時事、積極參與社會的公民。

Gould, J. et al (2011). Guardian of Democracy: The Civic Mission of Schools. Pennsylvani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and the Campaign for the Civic Missions of Schools.

作者梁恩榮是香港教育學院管治與公民研究中心聯席總監,盧恩臨是香港教育學院教育政策與領導學系高級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