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2月20日星期三

公民黨指雍澄軒買家冇保障 疑長實失實陳述

(圖片來源:公民黨)
(圖片來源:公民黨)

長實近日拆售旗下葵涌雍澄軒酒店,公民黨數名立法會議員今日提醒買家,將面對很大法律風險,又指發展商長實的賣樓宣傳資料,可能會有發表失實陳述之嫌。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表示,一定要跟進雍澄軒事件。

公民黨指買家實際上購買的,是該酒店的一份「股份」,然而該「股份」實質是甚麼類型的股份,仍然不清楚,即買家並無獨有享用權,將來是否能放租亦成疑問,該黨擔心買賣合約未能保障買家利益,又批評長實以毋須繳付買家及額外印花稅作招徠,明顯與政府對著幹。
該黨黨魁梁家傑表示,買家買的並非「磚頭」,但實際上買的是甚麼並不清楚,而政府卻失職,過去兩日未卻能交代確切答案:
「市民去買樓就諗住係買個『擁有權』啦,但而家連租約都唔係,咁你買緊啲咩呢?係公司股份吖?係一個參與管理酒店、收取利潤嘅權吖?抑或係乜嘢呢?極其量就係一個好似你去遊行,入住酒店嘅酒店客人一樣,酒店客人要畀5,000幾蚊一呎喎,咁你買咗啲咩返嚟呢?」
法律界議員郭榮鏗表示,如酒店變成實質住宅用途,政府可根據旅館業條例,採取執法行動,當局有權強行遷走買家及住客,對買家無保障。
公民黨提出以下的觀察:

長實在報章廣告中指出買家能夠以一個相對低廉的價錢,購買到一個擁有不同設施的單位,然而在該廣告的最底部份,長實卻說明買家並不會擁有「獨有享用權」(exclusive possession)。這即是指,買家不能如其他一般的物業業主那樣擁有一個特定的單位,也就是說雍澄軒的買家可能購買了一個並不是他們預期的物業。
雍澄軒的買家實際上購買的,是該酒店的一份「股份」,然而該「股份」實質是甚麼類型的股份,仍然不清楚。事實上他們可能是相當於購買了一間公司的「股份」,而不是得到實際上擁有或佔用任何一個單位的權利。
● 不擁有「獨有享用權」意指買家可能在任何時間被趕出他所佔用的單位。買家亦可能不會比其他的酒店住客享有更多或更大的優先權利,故一旦酒店單位被全部佔用,買家有可能被拒絕入住。關於買賣的交易性質,以及交易的風險,現時仍然不清楚,發展商可能會有發表失實陳述之嫌。
● 根據《旅館業條例》(香港法例第349章)第8(3)及10(a)條,民政事務局局長若發現旅館的經營、開設、管理及其他方式的控制,將不會在獲發牌照的人的持續親自監督下進行,則有權暫停甚至取消牌照。
● 根據《旅館業條例》(香港法例第349章)第18條,公職人員有權在無須申請手令下多次對那些單位進行調查,以確保酒店的經營和管理是由酒店持牌人本身持續地執行,而不是由個別的單位的買家執行。
● 根據《旅館業條例》(香港法例第349章)第20條,若有關政府部門發現明顯和重覆觸犯該條例的情況,則有權下令關閉該酒店或停止該建築物以酒店用途使用,及有權強行遷走所有買家及住客。
公民黨促請政府盡快澄清今次事件所涉及的法律問題,讓買家及公眾得知在這個情況下,他們所有的權利。公民黨亦會在立法會積極跟進此事件的進展。
林鄭月娥今日下午率領政府代表團前往北京前,在機場被問到長實拆售酒店雍澄軒房間出售,要否跟進及是否挑戰政府,她回應稱,「一定要跟進」。

劉夢熊再到ICAC助查 傳涉致函CY 防礙司法公正


劉夢熊今天下午三時再到廉政公署位於北角的總部,協助調查。無綫新聞引述不具名消息指,調查涉及劉夢熊致函梁振英、要求梁振英向廉政專員白韞六「打招呼」一事,懷疑有人涉嫌防礙司法公正。劉約七點離開。

劉夢熊於1月25號接受商台訪問時承認,1月8號傍晚曾被廉署拘捕,在廉署短暫逗留後獲准保釋。劉夢熊受查事件涉及他任副主席的上市公司東方明珠的交易, 公司主席黃坤亦於1月9號應廉署之邀「飲咖啡」,但未知是被拘捕還是協助調查。1月16號的《東周刊》引述消息指,調查黃坤的,是負責政府部門、公共機構 及選舉案件調查的廉署「調查科一」,顯示案件或涉及政府機構。

上月透過《陽光時務週刊》披露梁振英競選黑幕,引起政壇地震的劉夢熊,亦曾公開承認爆料原因之一是自己被調查,覺得梁振英過橋抽板。

2月17號,《蘋果日報》公開疑為劉夢熊於1月9號、即被廉署拘捕翌日寫給梁振英的信件,信中劉要求梁向廉政專員白韞六「打招呼」,否則會引爆政治炸彈。
一間上市公司股東大會正式通過的配發給我的收購代價視為「串謀貪污」,完全是含血噴人,蓄意誣衊!
若果廉署對我下手是出於你的授意,或你見死不救,任由我被冤枉,請你想想特首選戰我是怎樣的義無反顧、全力以赴,可以調返轉頭嗎?去年7月21日,我在長 春,你打電話給我,兩次強調「夢熊,你放心,我不會過橋抽板!」期望你「言必信,行必果」,同白韞六專員打招呼,請他的手下慎之又慎,否則將引爆政治炸 彈!

罕見零標書 天水圍輕鐡站住宅項目流


梁振英政府急欲增加土地供應。不過,港鐵在本季推出的輕鐵天水圍天榮站項目今日截標,罕有因未收到發展商標書而流標。有聲稱是長實(001)代表今日到場遞交文件。但港鐵最終指無收到任何標書,可建1500伙單位的天榮站項目流標告終。

天榮站上蓋項目位於天城路、天榮路及天恩路交界,佔地約19.6萬方呎,可建住宅樓面約98萬方呎。項目另設約2,200方呎商業樓面,料日後可提供約1,500至1,600伙,不設限呎及限量條款。

「長實代表」入標  港鐵:無收標書

天榮站今日截標,長實及新地分別有派代表到場,投遞文件,但新地其後回應指,僅就項目提交意見書,而非標書。長實執行董事趙國雄曾聲稱,很希望中標。長實 發言人說,有研究過項目,但沒有評論有否正式入標。而港鐵在傍晚宣布,因為收不到任何標書,項目流標告終。趙國雄再接受傳媒查詢時指,項目補地價金額太 高。

天榮站項目補地價金額達26.38億元,連同4.1億元的入場費,總地價約30億元,折合每呎樓面地價成本約3100元,很可能是高昂的地價令發展商卻步。測量界早前估計每呎樓面地價約2,000至3,000元,地皮估值約20億至29.4億元。

港鐵輕鐵天榮站上蓋發展在今年初曾經接獲十六份意向書。港鐵因滿意意向書反應,才安排於短期內正式招標。有份遞交意向書的財團包括長實、新地(016)、 恒基(012)、新世界(017)、信和(083)、會德豐(020)、嘉里(683)等地產商。不過,眾多發展商卻在招標「臨門一腳」,打退堂鼓。

今次是繼去年中大圍站項目後,再有港鐵項目流標後。大圍站上蓋項目去年6月截標,共收到3份標書,分別是恒地、新地及長實獨資競投,惟港鐵經審閱後,不接納三家地產商的標書。

長實趙國雄 曾經保釣 怒火街頭


本地部份傳媒稱之為「樓神」的長實執行董事趙國雄,近日鑽法律罅拆售葵涌酒店雍澄軒,又提出買家自住的屈機方法,試圖迴避酒店牌限制,備受爭議。趙國雄在學生時代,其實曾經熱血,跟因參與「珠海事件」為人知曉的余理謙神父,積極參與保釣的示威。
根據東週刊2008年訪問,余理謙神父回憶1972年時,美國有意把釣魚台交給日本,激起香港多個學生團體連番示威,到美國領事館抗議,當年趙國雄是天主教大專聯會官方刊物《曙暉》總編輯,是保釣的積極分子,與余理謙參加72年的五一三保釣大示威。
七十年代社會氣氛緊張,參加示威不似今天般有警方沿途開路,而是分分鐘會被警察扑穿頭甚至入獄。余理謙說,當年長實「樓神」趙國雄便是保釣的積極分子之一,也是余理謙最有印象的「門徒」。
「趙國雄是貧窮家庭出身,為人聰明,當時是天主教大專聯會刊物《曙暉》的編輯,積極搞示威,他都會問我意見,現在亦不時來探我,雖然他現在當高職位了,但仍願意幫助窮苦學生。」
余理謙神父訪問 東週刊
62歲的趙國雄在1971年入讀浸會書院社會系,2年後退學到加拿大安大略省的Trent University繼續學業,取得社會學系學士及經濟學系學士。他畢業回港到恒隆集團旗下的石油公司工作,1997年加入長實,2000年出任長實的執行董事。

反貪污  與岑建勳、陳毓祥同囚

其學運歷史除了保釣以外,前年他向傳媒介紹長實發展的尖沙咀「1881 Heritage」,憶述自己在1973年參與「反貪污、捉葛柏」示威遭警方通緝,後來他選擇到尖沙咀向警方自首,警察便將他及一同參與示威的岑建勳、陳 毓祥(96年陳因參與保釣而在釣魚島遇溺)監禁在當時的水警總部,將3人扣上手銬與腳鐐。昔日的囚室,今天變成了長實由趙國雄經手的揾錢項目。

曾佔領大學辦公樓

趙國雄在2004年接受《文匯報》訪問時,表示自己即使在1976年時加拿大讀書時,曾與同學佔領大學行政大樓抗議加學費。
不過現在已是上海市政協委員的他,與民主黨爭拗過有關民主的看法,稱自己信自由卻不信民主,反對直選,
曾經同民主黨一些議員拗過,部分議員其實對好多基本概念都搞不清楚,好似一些「二打六」的人都話出來參選,況且現有的制度又唔見得無太大不妥,董先生做得 唔好,仲可以畀人鬧,皆因董生是中央委任,若然真的是一人一票投票,選出來的人又會真的會代表投票者的意見同利益嗎?
趙國雄 (2004年文匯報)
而曾與趙國雄並肩作戰的余禮謙神父,因在1969年參與「珠海事件」而廣為人知。來自愛爾蘭的他,擔任過珠海學院的外文系主任,69年因有12名珠海書院 的學生在《大學生活》雜誌批評校方壓制言論,結果被珠海書院勒令退學,余神父便帶領學生到學校靜坐抗議,被當時傳媒廣泛報道。不過最後該12名學生仍被校 方開除,余神父事後亦不獲珠海書院續約。

陳茂波:已派人巡查雍澄軒


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今日傍晚再次談及長實拆售葵涌酒店一事,指民政處已派人巡查雍澄軒,確保酒店按照旅館牌照條款營運。

陳茂波表示,地政總署昨已發信予雍澄軒的業主,要求長實提供相關文件,以了解分柝出售的詳細資料,及物業出售後的運作模式,包括旅館的管理協議和其他文件,以確定分拆出售的房間,買入房間的業主日後及旅館管理公司之間的關係,跟單位作為旅館用途運作的細節。
此外,民政事務總署昨亦去信予長實,要求提供房間分拆出售後的運作模式,去確定這些單位出售後,是否繼續是旅館房間,和如何確保日後在操作上仍然是旅館房 間的用途,而民政處已派人到雍澄軒巡查,以確保該處按照旅館牌照條款營運,地產代理監管局亦派員到雍澄軒的銷售處巡查。

陳波表示至今未有收到已購入旅館房間的業主求助,他又說地政總署曾批文批准雍澄軒作分契,首宗買賣在去年十二月已完成。
他表示住酒店房的經常性開支及管理費,會比一般住宅高,而且旅館房間內沒有獨立電錶水錶,不會有廚房,加上買家若作內部裝修,例如想在房內安裝插座,都需經管理公司事先向當局申請批准,其手續繁複及費用高昂。
陳茂波提醒市民在購買雍澄軒的單位時,需考慮各類風險,包括稅務負擔、開支成本及融資難度,因此市民亦可考慮市場有否方便快捷的二手住宅。

相關報道: 香港電台 / 商業電台

民進黨謝長廷 微博極速被和諧


台灣民進黨前主席、前行政院院長謝長廷,進駐新浪微博,獲得新浪認証不足24小時,已迅速被「和諧」。

網民認為這與他昨日早上發表的一條微博有關:
有沒有言論自由,不是看有沒有批評高官權勢的講話自由,而是要看講完話以後有沒有失去自由。
深諳國安茶有多難喝的伊能靜善意提醒謝長廷,在早前伊能靜被封殺時,國台辦(中共中央台灣工作辦公室)已警告過台灣人民「要守法」。


謝長廷當然沒有失去自由,但失去了他的微號帳號。據了解,他在微博的遺言(帳號陣亡前最後一條微博)如下,
昨天微博認證,粉絲增加,熱鬧中有感動:有人包容表示歡迎;有人警告有被刪風險;有人好奇是否政治滲透;也有人同情我粉絲還太少,要揪友捧場;其實,只要有一個人契合共嗚,就是值得珍惜的交會,讓我感動。
謝長廷農曆年期間在新浪申請微博帳號,初期粉很少,也沒有得到新浪的實名認証。昨晚,謝長廷在一個電台節目中透露自己有微博,但只有13個粉絲,才引發粉絲關注狂潮;今日中午所見,粉絲已近5萬。

謝長廷的微博昨日得到實名認証,由於人氣火爆,今早還一度登上台灣新浪首頁:「台灣最大咖政治人物開微博!」。謝長廷在微博上大談憲政、言論自由,還評論 內地時事,如北京的嚴重空氣污染等。可惜好景不常,今午約14:20分,謝的微博已與世長辭,無法訪問。在新浪微博搜索「謝長廷」,已經找不到其帳號,只 有其他網友開設的分身。

謝長廷是台灣民進黨創黨成員,「美麗島事件」的辯護律師之一。2000至2002年間任民進黨主席,亦曾任高雄市市長及行政院院長等要職,2008年代表 民進黨對戰馬英九,競逐台灣總統之位,落敗後宣佈退出政壇,不久後又重出江湖。據台灣ETtoday新聞網稱,微博帳號陣亡時謝長廷正在開會,未能第一時 間處理,會後他對記者淡定地說,「不見了就算了啊,再開一個就好囉!」


(事件令內地網民想到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名言「中國互聯網是開放的」)
謝長廷微博截圖:

民進黨主席蘇貞昌:不要對中國有錯誤期待

資料圖片。圖:蘇貞官Facebook Page
資料圖片。圖:蘇貞官Facebook Page

台灣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回應謝長廷微博被封一事,表示台灣人對中國不要有錯誤期待。
蘇貞昌說,這個就可以看出自由民主開放台灣的可貴,也可以看出彼此之間的不同,台灣人應好好珍惜,對中國也不要有錯誤的期待。
台灣華視報道
蘇貞昌上任黨主席後,嘗試與北京改善關係,恢復民進黨內的中國事務部,向中共釋出善意,但一直未見效;月初訪日後更被新華社狠批為「媚日、賣台、反中」。

民進黨前主席、前行政院院長謝長廷,進駐新浪微博,獲得新浪認証不足24小時,已迅速被「和諧」。謝長廷的微博昨日得到實名認証,由於人氣火爆,今早還一 度登上台灣新浪首頁:「台灣最大咖政治人物開微博!」。謝長廷在微博上大談憲政、言論自由,還評論內地時事,如北京的嚴重空氣污染等。可惜好景不常,今午 約14:20分,謝的微博已與世長辭,無法訪問。在新浪微博搜索「謝長廷」,已經找不到其帳號,只有其他網友開設的分身。
民進黨立法委員蔡其昌則在微博上為謝長廷抱不平,更轉發謝長廷的「言論自由」論,但其微博目前仍可訪問。

保釣船被控非法出海 阿牛斥喪權辱國

圖:wikipedia
圖:wikipedia

去年8月成功登上釣魚台的保釣船「啟豐二號」,船主羅堪就突然被票控非法出海,下月中提堂。當日凱旋歸來,甚至獲中國海監船護送,今日卻被檢控,保釣船員之一曾健成批評,海事處的做法喪權辱國,是幫日本人打壓保釣運動。
《蘋果》引述時事評論員劉銳紹指,現時政府檢控與當日官方反應出現落差,主因是現時中日關係較當時更緊張,而民間保釣活動非官方所能控制,為免再有搶灘行動增加擦槍走火風險,港府藉票控向他們傳達訊息。

《新報》報道,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上載Facebook的傳票寫明:
「有人提出告發,指稱你在2012年8月12日下午8時25分,身為32公尺之漁船啟豐二號的船東,而該船隻在香港水域東面界線離開香港水域,但你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不遵從處長在2012年1月3日就該船隻發出的指示,即拒絕允許該船隻離開香港水域。」
傳票還寫明,縱使羅就有意認罪,也要親自到庭。至於誰人告發,《新報》引述曾健成指,「不知道,這要問梁振英,又或是日本自衛隊告發」。他強調,今次檢控是政府喪權辱國,幫日本人打壓保釣運動,「邊有漁船出海,要通知海事處呀,臨出發前,他們都檢查了,連老鼠都找到」。

《蘋果日報》則報道,出資數百萬元買船、力撐保釣的劉夢熊,炮轟港府顛倒是非,犯原則性錯誤:
他指現時中央政府改變作風,派出海監船和漁政船深入釣魚台海域宣示主權,全賴去年啟豐二號成功搶灘的壯舉,「(成功搶灘)呢一幕令億萬中國人都為之肅然起 敬,全國各地報章都以『壯哉,中華勇士』嚟形容」,惟海事處竟忘記民族大義,「呢個係首位嘅嘢,走去揸住啲雞毛蒜皮嘅嘢去票控佢哋,去歪曲同埋抹黑愛國行 動,我認為呢個做法完全係本末倒置、不知所謂,咁樣做唯一拍手叫好嘅就係日本政府。」

嚴敏華判入更生中心 「改造」社運青年壞先例

圖:嚴敏華Facebook
圖:嚴敏華Facebook

社民連成員嚴敏華因被控襲警而遭判入更生中心,更生中心刑期為3至9個月,有社工擔心首先把社運人士判進更生中心予以「改造」,是開了壞先例。

更生中心刑期為3至9個月,釋放後還需受法定監管1年,有熟悉感化程序的社工對《蘋果日報》表示,更生中心有「改造」青少年的成份,一般只判傷人的青年入內,擔心首先把社運人士判進更生中心予以「改造」,是開了壞先例。

公民黨的湯家驊對《明報》表示,古思堯燒國旗案及此案均對被告判處監禁式刑罰,令人憂慮表達自由受限制,他並指判處社會服務令較適合。湯家驊認為嚴應上訴,「等更高級的法院去睇,香港核心價值係咪應該咁表達」。

嚴敏華代表律師昨日求情時指出嚴家庭背景良好,没有案底,一直為爭取民主人權及社會公義發聲。代表侓師又強調,在去年七一遊行當日,由於環境擠逼,嚴敏華 因一時義憤才企圖衝過封鎖線,「行為雖然過激,但她是剛年滿20歲後生女,在情緒高漲下干犯此行為,並非有意圖傷害警員(明報)」,因此請求判處非監禁式 刑罰。
不過裁判官黃汝榮聽罷後只說句「判入更生中心」,並拒絕讓嚴保釋等候上訴。嚴母直斥判決是匪夷所思,同在場聽判的梁國雄就質疑黃汝榮無解釋判刑理據做法是有問題,而梁今天將到更生中心為嚴敏華安排上訴。

慕容雪村對談劉瑜:誰攻擊公共知識份子?

紐約時報中文網截圖。
紐約時報中文網截圖。

「五毛」一詞,泛指收受利益在網絡上大量發表支持中共官方的評論,近年內地輸出至香港,其負面標籤深入民心。最近,就連「五毛」的極端相反、勇於批評中共的公共知識份子,簡稱「公知」一詞,也有下流化的跡象,逐漸變成固作認真、實則廢話的負面代名詞。

在內地,嚴肅的公共討論,很多最後都演變成互斥「五毛」、「公知」的標籤之爭。「公知」一詞,為何會由用來描述獨立、敢言的知識分子,降格成網民、評論人的罵人詞彙。紐約時報中文網近日邀請中國內地兩位聲望甚隆卻又惹來不少惡意攻擊的公共知識份子 ── 政治學學者劉瑜和作家慕容雪村,對談誰是中國公知?誰令中國公知下流化?主場新聞節錄部分內容:
誰是公知?「別有用心的人」
慕容雪村:我特別想問劉瑜一個問題,當你被叫做「民主女神」,「公知」,在公知漸漸被污名化,變成一個壞詞的時候,你有沒有感覺到不滿?
劉瑜:我會為「公知」這個現象受到的待遇感到不滿,感到挺憤怒;但是我個人倒沒什麼,愛叫公知就叫唄,現在還有人叫“母知”,我都沒那麼在意。而且公知這個現象並沒有被污名化打倒,這個群體在設定公共議題、引領價值走向方面的功能不但沒有喪失,而且還非常強大。
慕容雪村:我自己的經驗,有那麼一瞬間,罵的人多了,有點受傷。但是接下來,我會更加堅定地承認自己是「公知」。以前我不愛承認,因為覺得自己沒什麼學問,當知識分子不夠格,但是從公知變成一個壞詞之後,我開始頻繁稱呼自己為公知。
劉瑜:我非常理解。當別人問我,你是公知嗎?我會猶豫,但並不是因為這個詞不好,而是因為有時候我懷疑自己是不是夠格。公知首先要有足夠的公共性,其次要有足夠的知識。以前我覺得公知得是像Jean Paul SartrePaul R. Krugman這樣的人,他們的專業知識非常紮實,對公共的影響力又極大。但是在公知污名化的情況下,他們給我貼這個標籤,要是我反駁說我不是公知,反倒顯得我害怕。其實根本沒有這樣的想法。
慕容雪村:到 底什麼是「公知」?我覺得在中國目前的情況下,公知是這樣一群人:願意對公共事務發言,有一定的洞察力,有一點基本的知識儲備。因為中國是一個千奇百怪的 社會,大多數公共事件都指向這個糟糕的體制,所以做公知基本上就意味着批評政府,用官方的話說,這就是一群「別有用心」的人。
劉瑜:公 共事務,大致來說可以分成兩類:一種就是不需要什麼專業知識的背景,就可以通過常識分清楚對錯的。你只需要嘗試思考,就知道審查部門對報紙媒體的粗暴干 涉、動則髮禁令刪稿是不對的;再比如說唐慧事件,一個人11歲的女兒被姦污了而她在告狀過程中卻被勞教了,這個處境真的需要很多專業知識才能分清對 錯?……但是還有另一類事情,需要一些專業知識背景,比如說涉及化工廠、轉基因、PM2.5的事件,還包括一些經濟問題等等。
我覺得公知被污名化,需要追溯它的原因。部分原因可能確實是有一些所謂的“公知”,在一些需要專業知識背景的問題上,非常輕率地發言,導致很多人覺得你這 人說話不負責任、越界。也有一些公知情緒化,對不同意見表現出來的暴跳如雷,讓一些人心生反感。但是不能找到公知群體里最不堪的那一兩個人攻擊全體,就像 不能因為幾個河南人的作為而攻擊整個河南,要是採用這種辯論策略,那你就是戰無不勝的……
慕容雪村:有組織、有準備攻擊公知
慕容雪村:最 這幾年,「公知」這個詞有點江河日下的感覺,開始只是一部分人批評詆毀,到後來幾乎所有人都加入其中。從攻擊的集團化、密集程度來看,我很懷疑這是一次有 組織的、有準備的行動,是一個處心積慮的過程。看中國這六十多年的歷史,每當要打倒一些人,都會有事前的輿論準備。“公知污名化”差不多也是這樣,只不過 到了互聯網時代,其手段和花樣顯得較為新穎。我們這個政府最“了不起”的一點就是——它永遠都在學習,永遠與時俱進。
劉瑜:我發現很多嘲笑公知的人,其實自己就是公知,但是他們可能是被邊緣化的公知,或者說所謂的「二公知」。他們對公知的嘲笑是最猛烈的,真要是只關心風花雪月或者柴米油鹽的「非公知們」。
其實對於公共事務發言,這是一個公民基本的權利甚至義務,這和你是不是知識分子或者有沒有專業背景沒有太大的關係。就因為你發言了,就說你是被污名化之後的「公知」,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就像姚晨或者伊能靜的某些發言,不平則鳴而已,非被說是想當公知,或者說想炒作自己才這樣說,其實就是藝人因為正義感說了幾句話而已,那些因為自己缺乏正義感而無法理解這種正義感的人非要覺得這裡有什麼陰謀炒作作秀,挺可悲的。
不關心公共事務沒有什麼不好,生活里很多這樣的人。但是他們如果反過來,極盡全力地挖苦、諷刺、打擊這些願意為公共事務發言的人,這讓我挺遺憾的。在中國這樣的社會裡面,願意為公共事務發言的人,還真的需要一定的勇氣和犧牲,像冉雲飛。大家可以不去扮演公知的角色,但是若要反過來挖苦諷刺落井下石,這個我不能接受。
慕容雪村:冉雲飛被抓 走上公知之路
慕容雪村:我開始在微博發言可能就是一個例子。我是被激怒了。…以前我不怎麼關心公共事務…像劉瑜老師批評的「貴族范兒」,我多多少少有一點,因為我覺得,文學比政治有更長久的生命。
但是後來先是譚作人被抓,我和他只見過一面,還談不上朋友,這時我還可以不說話;然後是冉雲飛被抓,他是我特別好 的朋友,這個時候我不能不說話了。另一個是在出版我那本傳銷實錄《中國少了一味葯》,和編輯不停爭吵,他一定要我刪除一些字、一些詞、一些句子、一些段 話,那些真敏感的還可以理解,但那些無傷大雅的他也一定要逼着我刪改,而且改一次還不行,要改兩次、三次、無數次,這真正激怒了....我是一個公民,每 天面對着難以計數的胡話、昏話和謊話,我相信,敏銳的人會有一定程度的屈辱感,問題就在於這種屈辱感什麼時候爆發。
劉瑜:知識分子到底該為大眾負責還是不為大眾負責我也不知道。前兩天我讀蕭瀚的書,講Dreyfus Affair,左拉為德雷福士案中那個被冤枉的軍官做出很激烈的辯護,還講到伏爾泰為一個農民新教徒的辯護。
這要讓今天我們這兒的精英知識分子們來評價當時的左拉、伏爾泰,肯定得說他們玩的是智力含量很低級的東西,想當公知,出風頭作秀。但是在一定的時代不需要這種東西嗎?當然需要這種東西,有的時候把最純真最直接的情感表達出來,這就是力量。
慕容雪村:現在公知污名化之後,公知成了一塊攻擊標籤。批評你的言論就說:「典型的公知意見」, 「你們公知都這樣」,似乎想造成這樣一個效果:公知說的都是錯的。其實在當下中國,批評體制、政府,對公共事務發言這群人,是這個社會不可缺少的力量。一個批評缺席的社會是不可想像的。
劉瑜:
劉瑜:「公 知」也是中國公民學習公共發言過程中的一個產物。我覺得在中國,很專業的批評沒有發育的土壤。比如說在美國,對於公共財政的監督有個網站叫“Open Secrets”,它專門針對所有的競選捐款收集和分析信息,誰捐了多少錢,捐給了誰,被誰怎麼花的,都有詳細的記錄。
這種批評就是非常專業的,但是這種批評的前提是政府允許這些專業批評團體成立,並向這些watchdogs就是所謂「看門狗」組織提供充分和透明的信息。 相比之下在中國,因為沒有專業監督組織生存的土壤,就把普通公民逼到了那個角色上,因此我們就不能苛求一般的民眾在專業知識上精益求精,因為批評的專業化 是建立一定在土壤上的。
發言的嚴謹化也是一個學習的過程。我覺得在微博上互動的過程,也會暗暗使右派、左派意識到,如果自己不小心傳了一個謠,這可能會backfire,也許就會慢慢變得更謹慎了。
我覺得這是一個過程,我們不能要求所有人在所有的問題上從一開始就不犯任何錯誤;而且一般人在批評政府上犯一點錯誤這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因為政府信息不透明不公開,同時卻又要求我們在所有的問題上一清二楚,這怎麼可能?
一開始罵公知這件事情讓我特別反感,但是後來呢,沒那麼反感了,因為我覺得公知所發揮的社會功能並沒有受到真正影響。公知還是在組織社會議題,比如在「南周事件」里,公知的討論轉發,還是使政府覺得,我得剎車了
比如說任建宇案,微博上的討論使人們覺得,勞教問題似乎是要鬆動了。還有PM2.5的事情,如果沒有公知在微博上引發的關注,可能說就不會發酵到今天這一步。對公知罵是罵,但是他們在引導社會價值,創造社會議題的功能還在繼續發揮作用。

美擬制裁黑客國家 中國否認入侵網絡


《紐約時報》披露侵美中國黑客來自解放軍61398部隊,引來中國軍方否認、官媒《環球時報》發炮反擊,中美雙方互指對方是「網絡攻擊的最大來源國」。

美聯社引述政府消息指,白宮將於今天公佈確保網絡安全的最新方案,包括對入侵國家實施罰款及貿易制裁。

昨日,《紐約時報》援引美國網絡安全公司Mandiant的研究報告:該公司調查發現,發動至少141宗網絡攻擊的黑客組織Comment Crew(Mandiant命名)的基地在上海的解放軍總參謀部三部二局、即61398部隊司令部。報告羅列大量數據指控中國黑客的後台是解放軍。
報道既出,中國當局旋即否認,國防部新聞事務局回應,「中國軍隊從未支持過任何黑客活動」;外交部發言人洪磊表示,中國是網絡攻擊的主要受害者,其中來自美國的攻擊最多。
洪磊19日表示,中國政府一貫堅決反對並依法打擊網絡攻擊行為。事實上,中國是網絡攻擊的主要受害國之一。針對中國的網絡攻擊、網絡犯罪呈快速、逐年上升之勢。…網絡攻擊中,源自美國的網絡攻擊數量名列第一。
(洪磊稱)出於各種目的,就黑客攻擊進行無端猜測和指責,既不專業,也不負責,無助於解決問題。
《環球時報》報道
中國社科院情報信息研究院院長張樹華指,美國透過誇大「中國黑客」威脅造勢,「以從國會套取相關經費」。

今日,《環球時報》社論將事件形容為中美之間的輿論戰。文中強調中國也有就網絡安全發佈報告,美國為最大攻擊來源;評論更指按中西黑客的技術差距,中方報告「具有很大可信度」,但被媒體刻意忽略。
西方在這場輿論戰中佔據了絕對優勢,他們的指責既有官方提供的“情報”,也有大量是民間組織以受害者身份發出的…中方報告顯得很孤獨,中國社會日常極少有 對境外網絡攻擊的公開控訴…具體案例幾乎一個沒有報導出來,我們用一個報告就把這些證明中國才是真正網絡攻擊受害國的豐富材料都屏蔽了。
美國太能說了,中國的說技只能對其甘拜下風。
中國在輿論戰上完全不是美國的對手,中國軍民各部門遇事喜歡大事化小,哪怕吃了虧也能忍則忍,不願把麻煩搞大。
《環球時報》以「作為中國人的直覺」判斷,按中國的「網絡實力」,美方的指控不實,真正目的是促成「網絡部隊」,「帶著具體國防謀算」。

附︰Mandiant公佈的黑客入侵示意片段。


蔡衍明併購台有線電視觸礁


台灣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日決議,蔡衍明控制的旺中集團,併購中嘉一案,未達成附加條件,併購案不能生效;NCC同日通過限制媒體併購、避免媒體壟斷的法案,預計6月送交立法院審議。

被指親共的媒體巨獸旺旺中時,旗下已有多個電視網絡,學者及民眾批評旺旺收購中嘉電視網絡,將做成壟斷。NCC去年7月有條件批准併購案,旺中12月報稱 已落實條件,但不獲NCC接納。NCC遂議決併購未生效,旺中需再次申請。NCC提出的其中一個條件為「與中天新聞台完全切割」,旺中以信託方案委托第三 方企業持有中天,NCC認為不符合「不得直接、間接或以他人名義控制或持有中天電視台的股份」的要求。

另外,NCC通過「廣播電視壟斷防制與多元維護法草案」,法案限制閱讀率(讀者/覆蓋地區人口)10%以上的報紙不可併購電子媒體,電視台合併後收視率不可超過20%;收購資金若來自海外,或涉及大陸、香港及台灣,須要徵詢主管機關的意見。

旺旺中時成媒體巨獸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為台灣最大的媒體集團之一,由被視為「紅色商人」的蔡衍明持有,旗下擁有中時、中視、中天等電視媒體,在無線電視市場佔有率近20%、有 線市場逾30%。中嘉則是台灣主要的有線電視集團,旗下有11條有線電視頻道。2011年起,旺中向NCC提出拼購中嘉,遭到台灣學者、媒體強烈反對,認 為旺旺若收購成功,將造成媒體壟斷。
NCC於2012年准許旺中寛頻收購中嘉,但雖落成3個附帶條件,併購才正式生效,否則會依行政程序法廢止併購許可;三個條件如下:
- 旺中關係企業、關係人的姻親、血親都不可擁有「中天新聞台」
- 旗下的「中視新聞台」變更為「非新聞台」
- 中視設立獨立編審制度
旺中對這三項條件的初步回應是「不能犧牲其他公司的股東權益」,及打著私有財產權的旗號,反駁NCC不應要求蔡衍明及旗下企業與「中天新聞台」切割。不 過,時任NCC主委蘇蘅表示,這3項條件是政府的行政決定,不需旺中同意,若旺中不落實這三項條件,併購案的許可就無效。旺中最終於去年12月上報NCC 已達成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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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通訊社報道
中央廣播電臺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