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10月30日星期二

明報社評: 賣樓被質疑利益衝突 林奮強應避瓜田李下




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近期賣了兩個物業,都在政府推出兩招遏止炒賣之前,被質疑是否涉及利益衝突,從已知情看來,林奮強藉掌握政府資訊賣樓套現牟利的可能性較低;不過,他仍然應該全面詳細交代,包括他聲言還會出售一些物業的情,增加透明度,以釋除疑慮。林奮強出售物業的手法,顯示他作為行會成員,對出售物業的敏感度認知不足,他應該有更高警覺,採取適當做法,例如委託專業機構出售物業,以及把名下物業交由信託基金管理,就可以避免有瓜田李下之嫌。

早於今年6月放售  與梁錦松事件不能相提並論

據林奮強向行會申報有27項物業,他獲委任為行政會議成員後接受訪問時,曾表示已向特首梁振英書面保證,任期內不會買賣物業,而他辭去工作加入行會,每月約6萬元酬金捐作學童免費補習之用,因此他會放售幾個物業,作為未來數年家庭開支之用。林奮強事先張揚賣樓,今年6月已經放售,近期,其中西半山寶華軒一個單位成交後,傳媒查詢時他也直認不諱,表面上看不到有什麼問題,不過,林奮強賣樓惹非議,主要被質疑會否藉着掌握政府資訊而高價賣樓。

據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透露,行會上周五(26日)下午開會前,並不知道會議涉及稅務等管理需求的政策,他認為林奮強事前不會知道政府推出穩定樓市措施;另一名行會成員葉劉淑儀亦有類似說法。迄今林奮強出售了寶華軒兩個單位,已經分別向行會申報,他本月21日離港,27日(上周六)返港,按已知時序,林奮強應該不會知道政府的招數。當年任財政司長的梁錦松有份制訂政策,在預算案發表前買車,被指為避稅,梁錦松知悉政策而且在行會沒有申報買車,林奮強則不知悉和沒有出席行會,所以,梁、林兩人的情截然不同,不能相提並論。 林奮強賣樓與今次政府推出打擊炒家的措施無關,幾可肯定,不過,他是否掌握政府政策取向,影響了出售物業的價格,則尚待更多資料研判。林奮強已出售的寶華軒兩個單位,據知代理分別叫價1060萬和1050萬元,前者以995萬元成交,後者成交價為965萬元,林奮強說他的要價沒有加過,也沒有減過,並透露曾經跟地產代理講過,若最終成交價高過他的要價,多了的歸代理所有。所以,這兩個單位的市場叫價,若證實是物業代理的意思,則林奮強掌握政策走向而賺盡的質疑,也難以成立。不過,即使如此,我們認為林奮強仍然應該就他出售物業的情,以召開記者會等方式全面詳細交代,回答質疑,立此存照,以昭公信,讓公泷用以檢驗他日後的行為。

事態發展迄今,即使林奮強並未以權牟利,但是他放售物業的做法,放在行會成員的框架檢視,仍有可議之處。林奮強獲邀加入行會時,既然決定全身投入行會工作,任期內沒有收入,賣樓套現以維持家庭開支,無可厚非;不過,他沒有認識到作為行會成員而賣樓的敏感性,公泷對此一定有聯想,所以,當日若他果斷地賣完應售物業後,才成為行會成員,則今日就毋須面對那麼多質疑;當然,若急需賣樓套現,成交價或許不會那麼高,這就關乎林奮強對政治清譽和樓價收益孰輕孰重的衡量了。

掌權者不懂避嫌  在政治化社會必然碰壁

除了加入行會前賣樓,林奮強還有另一個選擇,就是把打算出售的物業,全數交由獨立第三者的專業機構,打包一次過招標,價高者得,這個方式,林奮強與整個交易顯得更疏離,利益衝突的聯想得以減輕。據林奮強透露,現在他還有兩個物業放售,一個在寶華軒,一個在擎天半島,可以想像日後這兩個單位成交之後,公泷又會以當時市,檢視林奮強賣樓與他掌握的政府資訊是否有關。

林奮強表示已經書面向特首梁振英保證,任期內不會賣樓,但是他名下物業卻接連出售,所釋放信息是「根本不知道賣到什麼時候」,於公泷觀感肯定不會好,最徹底的做法是一次過賣完應賣物業之後,若林奮強乾脆把名下其他物業,交由信託基金全權負責,在行會期間宛如與自己的物業「斬纜」,則更能取信於民。

昨日,有記者問林奮強對於出售物業是否敏感度不足,他表示永遠有改善空間,但是不太想敏感度如某些傳媒那麼高,因為已經很忙,不想杯弓蛇影。從答問看來,林奮強對記者的質疑大概不以為然。但是,我們認為林奮強要正視這個問題,即使他坦蕩蕩,並無藉行會成員的職權牟利,但是公正無私要讓人看得到,而非嘴巴說說就可以使人相信。身為行會成員,連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整冠的道理也不懂,或不願意去避嫌,則在高度政治化的香港社會,必然碰壁連連。林奮強今次遭遇的事,值得其他掌權人士參考、警惕。



盧峯: 利益衝突不是杯弓蛇影

上任近四個月以來,特首梁振英的管治班子給市民最大的感覺不是能幹有效,不是經驗豐富,更不是有守有為;而是「冇規冇矩」,爭議醜聞纏身。撇開上任十二天就因為涉嫌欺騙房津被捕的前發展局局長麥齊光先生不算。先是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因同時擔任平機會主席被批評有角色衝突,差一點就辭去行會職務,後來在部份平機會委員及政府力保下繼續留任行會召集人,只決定任滿後不再續任平機會主席。

然後是經營劏房兼酒後駕駛的發展局局長陳茂波。這位陳局長上任不久被揭發擁有的物業有大量僭建及劏房,他起先極力以各種謊言否認,到證據確鑿仍不肯老實交代,也不肯辭職負責。

到近幾天,作為梁振英房屋政策智囊的行政會議成員林奮強又被揭發在上周五政府公佈打擊炒樓辣招前及時賣樓,成功避過新稅項,獲利數百萬元。消息傳出後傳媒及立法會議員紛紛質疑林奮強的做法可能涉及利益衝突,要求他進一步交代及澄清,有議員更認為他應該向公眾道歉及辭職。只是林奮強先生毫無歉意,只是不斷強調已按規定向行政會議申報,又指自己沒有參與上周五的特別行政會議,不知道政府將會推出新的打擊炒樓措施,所以不存在利益衝突問題。林奮強更說,自己不想像傳媒般敏感,因為他已經很忙,不想杯弓蛇影。

林奮強先生沒有參與上星期五的特別行政會議是事實,他也有可能真的不知道財政司司長將在這天推出兩項具體措施。但是,這不足以釋除利益衝突的疑慮。應該看到,林先生長期研究香港地產市道,是特首梁振英在房屋政策上的重要顧問,又曾多次出席行會及其他內部會議討論房屋政策,他對特首及特區政府的傾向、思路、策略肯定有非常全面及深入的認識,甚至可能提出過一些具體的政策建議。換言之,林先生在政策醞釀及草擬階段已有積極參與,並因此而得到很多政府內部的敏感及第一手資料,足以令林先生比其他投資者及業主有特殊優勢,讓他比其他業主更了解市場走向,讓他更能保護本身投資包括減低持貨量分散風險。在這樣的情況下,他怎可能完全擺脫利益衝突的嫌疑?怎可能不進一步向公眾交代和解釋呢?

而且,特首梁振英從選舉到上台後都不斷強調房屋政策是他的施政重點,他顯然準備用連串大動作改變樓市的現狀。作為梁振英的主要顧問,林奮強應該比其他人更清楚知道政府將會推出不少影響樓市大局的政策,他在處理物業買賣時應當更小心慎重,盡可能減少進出市場,以免啟人疑竇。誰知他上任近四個月還沒有退出物業市場,甚至在重要政策出台前放售物業,這怎不令人懷疑他涉及利益衝突呢?

同樣令人不安的是林奮強先生對利益衝突問題的態度。他在回應時居然說自己不想對這些問題太敏感,因為已經很忙,不想杯弓蛇影,我們希望林先生明白,廉潔是香港的核心價值,也是維繫市民對政府信心信任的基石。行政會議成員是政府管治團隊的核心成員,市民對他們的誠信及操守有極高要求,容不下任何利益衝突,也容不下利益衝突的嫌疑。假如林先生連這樣的政治敏感度與自覺也沒有,他根本不適合當行政會議成員,根本沒資格進入政府管治團隊的核心,處理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