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林奮強、陳茂波一去一留,引來不少市民熱議,普遍認為前者以清白之身辭職,值得尊重;後者以滿身污名死撐,令人氣憤。
在內地,輿論最近亦對問題官員的去留問題議論紛紛,慨嘆中國式問責大玩語言偽術的高招。
事緣一名5年前在山西襄汾鐵礦潰壩事故中下台的地方市委書記夏振貴,經韜光養晦潛伏多年後,近日竟跳級升官,悄悄成為山西省委統戰部副部長,在低調出席公開活動時才被人發現。這宗因政府縱容的非法鐵礦事故殺了280條人命,整條村子被淹沒,夏振貴當年被撤銷黨內職務和罷免省人大代表的資格。
夏振貴回馬收復失地,他的升官被指是「帶薪休假」,沒有像王立軍的「休假式治療」般一去不返,只是稍為壓一壓,忍辱負重一下,日後陞官發財。
這種高調免職,低調復出的問責之道,已成為內地官場的不正之風。
有內地媒體統計過最近5年被問責免職的官員,只要不涉嚴重貪腐,復出率幾乎是百分百,快則5天,慢則4年多。總體而言,問題官員只需平均1年多一點,就可東山再起。
創出5天復出紀錄的是四川瀘州市馬潭區原交通局長謝林,他在2009年8月因兩年不交停車費並毆打物業管理人員而被免職,5天後他正式帶罪調職到市經濟開發管理中心,出任辦公室副主任。
2008年5月汶川大地震全國哀悼日期間,山東濱州市工商局黨組書記邵立勇在福建考察時公費旅遊,興致勃勃玩樂武夷山,引起公憤。一年後,邵立勇避走威海,任工商局局長。
官員閃電復出的例子多不勝數,燒死58人的上海大火、阜陽大頭奶粉事件、黑磚诖事件、甕安騷亂等事件,官員只休假數月旋即帶病上崗,當局只懂護短,簡直當民意無到。
根據內地的相關條例,官員被免職並不算真正處分,只是在打閃避球,所以不少後台夠鐵的父母官大走漏洞,希望以時間換取升遷或平調的空間。
根據《中共黨紀處分條例》,黨紀處分有五種,包括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和開除黨籍(薄熙來和劉志軍就是被開除黨籍的一類)。
針對公務員身分的《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政紀處分則有六種,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以及開除。
但內地當局大玩文字遊戲、語言偽術,在出現問責事件之際,往往以「停職」和「免職」等鬼祟字眼,代替真正具有政紀懲處法律效力的「撤職」。這樣會令老百姓錯覺地認為涉事官員真的被炒魷了,但同時又能保住問題官員的檔案不被劃花,上級官員亦留了後路給自己,他日即使出事亦能善終。
以「停職」代「撤職」實情是被問責官員和問人責官員齊齊走法律罅,靈活走位,愚弄公眾,造就了問責官員今天撤職,明天復職的「有中國特色問責」,中國人真的很聰明。
筆者不是鼓吹犯錯官員永不錄用,只是一切皆應有程序和依法,涉事官員亦應對民眾真誠交代和道歉,而重新上台時則應尊重民意,大大方方。
敵我,就係咁簡單
對比官員前門入,後門出,今天問責,明天升官,中共當局對另一群體則堅守原則,永遠執正。
他們就是各類的維權人士和人權分子。
維權法律學者許志永多年仍是當局的眼中釘,四年兩捕,至今仍被「問責」,吉凶未卜。劉霞因夫之名,當局對她的「問責」和監控,始終如一。胡佳、艾未未、朱承志、趙連海一日危險,一世危險,終身惹蟻,喝茶照肺多過食飯。
當局對不是自己友的問責熱誠和持久力,遠遠大於搞出人命而下台的官員。
這肯定是問責錯配,執法錯配。
這更是典型的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敵我,就係咁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