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5年7月5日星期日

劉銳紹﹕國安法的現實與虛幻



北京通過新版本的《國家安全法》,首次把香港、澳門和台灣納入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範圍,在某程度上也是管控範圍。筆者嘗試從4個角度探討這問題:

(一)不少香港人擔心,這會不會促使港府加快《基本法》23條的立法工作?或者內地會否通過法律程序,把國安法塞進基本法的附件內,並在香港生效?

就眼前形勢而言,我不太擔心這個問題,因為無論從北京或港府的角度看,上述工作並非急務,更非首要任務;如果操之過急,反而會誤了官方的「大事」。什麼「大 事」?就是明年的立法會選舉——努力讓建制派搶奪超過三分之二的議席,令泛民的議席跌至三分之一以下。如果這個願望成真,那麼以後官方和建制派就可以(相 對地)順風順水了,甚至修改立法會議事規則,減少泛民拉布或否決政府重大議案的機會;更長遠而言,還可以在適當時候按官方意旨推動新一輪的政改和23條, 因為屆時條件成熟了。

23條非急務 立會選舉才是「主戰場」

所以,明年的立法會選舉才是官方眼中的「主戰場」,他們不希望 一些不太着急的任務影響了眼前重中之重的工作。而且,有關方面也吸收過去的教訓,就是在立法會選舉之前出現一些事件,直接或間接影響了建制派的選情,「破 壞了官方的大局」。例如2012年的立法會選舉之前,內地發生李旺陽事件,梁振英則在香港硬推國民教育科,引致「反國教」事件,嚴重影響建制派選情。

最後,內地敷衍地「調查」了李旺陽事件,港府亦撤回「國教」,相信這些事件會令官方在明年的立法會選舉之前稍作忍耐。官方也看得出,如果急於擴大國安法在香 港的壓力,只會增加泛民陣營在立法會選舉中的籌碼,建制派更為不利,尤其是建制派在「甩轆事件」之後元氣大傷,更不希望面對「國家安全」之類的敏感議題。 這也是官員和建制派紛紛為國安法降溫的原因。

(二)雖然說官方基於眼前現實,不急於推動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法例,但官方在長期的心魔驅使下, 仍希望達至一些眼前的效果,例如製造即時的寒蟬效應,震懾官方眼中的「不穩定因素」。只要把近期的一些行動放在一起考量,就不難發現官方的心裏絕不平靜, 例如二讀《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加強堵塞官方眼中的「外部勢力」(包括香港在內);日前在香港的軍演,也帶出官方「已作好準備」的信息。

在官方眼中,這是「未雨綢繆」、「話說在前」、「先立法而後有所依據」的行動,無非想「把一切不穩定因素扼殺於萌芽狀態」。所以,官員一方面勸說香港人不用 緊張,但有關方面又通過不同渠道就國安法進行解讀,並放出頗具壓力的言論,例如某些人和某些言行在香港不算犯法,但越境則有可能因犯法而被追究。這既為眼 前震懾起作用,也為日後可能出現的行動作防備。

官方無限擴大「外國勢力」納「超限戰」範圍

(三)上述第二點談及官方的心態,但關鍵是,這些心態是否正常?即使屬於正常,但有沒有無限擴大,變成過了頭,掩蓋了實質?

從國際政治現實的層面看,官方經常強調的「外國勢力」、「外來勢力」和「外部勢力」,確實存在,而且無法避免的。可是,官方已把這些勢力無限擴大,甚至把很 多正常的東西都納入了「超限戰」的範圍。所謂「超限戰」,就是超出任何界限的戰爭,包括經濟戰、金融戰、輿論戰、信息戰、民意戰、網絡戰、間諜戰、環境 戰、外交戰………例如中國最近的股災,馬上傳出「外國破壞中國金融秩序」的傳聞,後來官方發覺「外因也要通過內因起作用」,才逐步減少「外部勢力」的說法。

其實,還有一點值得注意的,就是在香港出現的「外部勢力」,以及「不穩定因素」,有沒有被官方刻意誇大?如果有,那麼官方的目的是什麼 呢?是轉移視線?迴避矛盾?例如在政改問題上,如果官方能夠令市民相信真的有「外部勢力」,最終影響國家和香港的安全,這會否更有利於官方的政改方案呢? 在國安法之上,同樣道理,只要「外部勢力影響國家安全」之說成立,官方的強硬措施就更有「理據」了。

(四)我在不反對提防「外國勢力」的同 時,更重視中國要拿出比外國高明、更能凝聚民心的方法。很可惜,中國正缺乏這方面的力量;相反,在左傾回潮之下,官方把芝麻當作西瓜,把外部矛盾與內部矛 盾纏在一起,把「本土」說成是「港獨」,把個別現象視為普遍現象,甚至把外部矛盾掩蓋了內部矛盾,從而擴大了官方與人民、香港與內地的摩擦。

說到底,官方其實不光是擔心國家安全,更擔心的是政權安全。就短期和中期的形勢而言,中國無論如何不會受外國勢力顛覆,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穩定,甚至說暫 時沒有一股新的力量可以取代。按理,他們應該很有信心,但可惜偏偏官方卻擔心,內部的不穩定因素(包括民怨、民亂、民主訴求等)與外部因素結合,對政權構 成威脅。這就把兩種不同性質的東西混為一談了。

所以,官方必須以「條塊分割法」理清內外矛盾,順應港情民情,才能理出頭緒,找出治理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