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6月23日星期日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50年代新中國 法制發展及夭折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50年代新中國 法制發展及夭折 ()

1912年推翻滿清政權、於1925年成立以來,國民政府的法統建基於一部名為「六法全書」的法律匯編。「六法全書」容性質源於歐洲大陸法系,包括有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民法、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以及行政與行政訴訟法及相關法等。及至1949年,中共廢止原國民政府的法律,所有原來的法學家亦不被用;剛成型的中國法律就此被新政權無情腰斬。

新中國的「速食」法律

1949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具有臨時憲法性質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簡稱「共同綱領」) 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治組織法」(簡稱「組織法」)。此外,按照毛澤東所主張 「一面倒」學習蘇聯,由上世紀五十年代起,蘇聯法學專家前來中國負責法學教育培訓。當時北京的中國人民大學,是首家開設蘇聯法律教育的高等學院,培養新中國的法律人材。但其實更迫切的,是培養教授法律的老師;於是,造成了這麼的情景:蘇聯專家透過翻譯員在「教研室」向有志成為法律老師的學員授課,這批學員一完全課堂,便馬上轉到別的院校課堂去向更大批的學員講授剛學到的蘇聯法律。可以,當時的法學教育實際上是一種「速食」學習法。

新中國政權成立之初,除了上述法律教育及人員培訓之外,當然也進行起草國家法律的工作,包括憲法、土地法、婚姻法,以及對維護社會秩序和人民權益至為重要的刑法,而且更數度將刑法草案呈交政府審;直至六十年代,刑法草案已進至第33稿。然而不幸地,就在這部重要的法律即將誕生之際,卻終於因為文化大革命爆發而胎死腹中。 

在建國初期法律仍然遠未完備的五十年代,政府便只有以政策或發出「指示」以代替法律。在沒有刑法之下,19503月中共中央按照「共同綱領」第7條發出《關於嚴厲鎮壓反革命份子活動的指示》,要求各級政府和解放軍部隊對各類反革命份子進行清鎮壓,又指令在何種情況下該處以極刑,或監禁等刑罸等。按照「共同綱領」第7條所指,「反革命活動」實指一切刑事犯罪活動。此外,中共中央及毛澤東分別指示如何具體執行,包括「貫徹『穩、準、狠』從嚴制裁反革命犯罪,採取『從重、從快』政策,並以發動群眾的方式大規模地『殺、關、管』一批罪大惡極的反革命罪犯。」

事實上,新中國建國初期的鎮壓反革命刑事政策,也是在學習和移植蘇聯的「鎮反」刑事政策上開始的。

文: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副主席,張耀良

50年代新中國 法制發展及夭折 ()

新中國法制的特式:一是黨政機關慣用行政指令代替法律、由上而下號令全國,二是 (尤指早年) 以發動政治運動、通過群眾運動方式去實現政治或法律目的。例如被公認是國家不治之症的貪腐敗,在中共史上其來已久,從中共早期江西蘇區根據地至延安時 代,至1949年開國,中共黨政軍權力層,早已貪腐成風。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為了抗美援朝,國實行增節約,於是,以毛澤東為首的黨中央提出除 「三害」(、浪費、官僚主義),即「三反」運動。當時據報露出各地大量幹部,普遍存在由小如請客送禮、收取佣金,至嚴重貪等行為。著名的有「劉青 山、張子善」貪案,及盜竊公款、騙取銀行貸款達171億舊人民幣 (舊人民幣1億約為現時採用的新人民幣1) 。從1951年直至1952年末,「三反」運動便作為一場全國「階級鬥爭、反腐鬥爭」政治運動來進行。

除「三害」運動方興未艾之際,又提出「五毒」(行賄、偷稅、盜騙國家財工減料、盜竊國家經濟情報),即國家機關中貪活動。19521月,中 共中央發出「五反」鬥爭指示,對資階級的上述「五毒」進行整肅。「五反」借肅清經濟行賄犯罪之名,大範圍地動員群眾,沒有任何法律程序依據之下,通過極 殘酷的政治運動,採取毆打凌辱、暴力批鬥等方式,去整肅包括企業和資本家等階層,及沒收私人財

1952年末「三反、五反」運動宣佈結束;這種既沒有法律可依,也不講司法程序的政治運動,任從政府按照一項政策、一道命令,便無限授權群眾去侵犯另一階 層的公民,包括他們的人身安全、尊嚴,自由與財;除了對社會造成有形傷害及破壞外,更對中國公民社會的發展造成深遠的影響:就是社會價觀與是非黑白的 混亂顛倒,對國民法治觀念與公義觀念所起的反示範作用。

名存實亡的憲法

1954年,中國頒布第一部憲法。這首部中國憲法 (簡稱「五四憲法」),仿照蘇聯1936年憲法的結構,容包括總綱、國家結構、公民基本權利和義務,甚至連行文措辭也幾乎和1936年蘇聯憲法沒大 異。 雖然五四憲法在序言和總綱中闡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制度就是新民主主義制度》,然而容之中有關民主制度方面,卻沒有地方各級人大常委會的設置,也不見 政協的地位與作用有任何明確規定,換言之,五四憲法除了表述性的「新民主主義」 (1) (具體容究竟為何也許仍有待進一考究)外,在政治制度架構方面的具體闡述卻極為不足。一是並沒有地方人民代表設立的規定,二是政協的地位作用也不見有 憲法解釋。按照這部憲法,人民既沒有可遁的制度途徑參與國家事務,政治協商的角色也沒有憲法地位。因此,在這新憲政模式下,便徒有「主義」空論,「民主」 之實則欠奉。

然而就算是一部空論「主義」而無「民主」之實的憲法,也難逃被打入冷宮的命運。1954年新憲法剛頒佈之際,新中國便開展了長達二十年更大規模的政治運 動。剛開始的憲政新局面,便在此後沒休止的政治運動中名存實亡。首先是文化領域的「胡風反革命集團」事件。胡風是著名詩人、作家,民國時代流亡日本,加入 左翼組織,1933年被日本政府遞解回國。新中國成立前積極參加革命文藝活動,新中國成立後任全國文聯委員會,及中國作家協會理事。由於文藝思想與毛澤東 的文藝路線衝突,從1954開始受到政治批判,胡風於是發表了三十多萬字上書中央的《關於幾年來的文藝實踐情況的報告》,反駁針對他的批判,同時表達對毛 澤東的《延安文藝座談會講話》反對。結果由毛澤東主導一場全國性運動,將表面上是文藝領域的爭論,上綱為對胡風的政治討伐,最後演變成為誅連幾千位文化人 的「肅清胡風反革命集團」運動。1955518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下令將胡風逮捕,關押二十多年後,直至1979年,胡風才獲得釋放,時年77,已 是個垂垂老者了。胡風於1985年逝世;三年後,即而1988年,他才得到徹底平反;是為新中國憲政下首宗極其慘酷的文字獄。

得注意的是,1954915日召開的第一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除了通過憲法,也通過了國家體制及領導人的任命,包括番任毛澤東和朱德任為國家正副 主席,劉少奇任人大委員長,還有最高人民法院及院長董必武,最高人民檢察院及院長張鼎丞。但是,既然國家已經剛有了憲法及成立了人民法院,在胡風及事件中 所有被誅連失去自由的人,卻沒有經過任何法院程序處理。我們不禁要問:發生這種大事,國家憲法和法院到哪去了?

更令人感嘆的是,緊接胡風事件後,連誕生不久的人民法院,也開始無限期停頓關閉。

文: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副主席 張耀良
註: 新民主主義,是中共領導人毛澤東提出的關於無階級領導民主革命的理論。毛澤東當時認為在實行共主義之前,必須先經過新民主主義這一過渡性的階段,這一 理論在毛澤東1940年發表的《新民主主義論》一文中有充分論述。然而1953年毛澤東掌政後卻猛烈批判「確立新民主主義社會秩序」明確放棄新民主主義。

50年代新中國 法制發展及夭折 ()

諷刺的是,新中國建國早年,曾經強調過法治的重要性;我們且看半個多世紀前的1956年中共八大會議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董必武的發言:

「當前進一加強人民民主法制的中心環節,就是要依法辦事。必須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一方面,要趕快把國家尚不完備的重要法制規定出來,另一方面,凡屬已有法律規定的,必須遵照執行。對於那些故意違反法制的人,不管他現在地位多高,過去功勞多大,必須一律責任。此外,還要適當加強司法機關和檢察機關的組織,加速進行律師制度和公正制度,逐建立公斷制度。」(1)

史的諷刺是:董必武的「法治論」話音剛落,毛澤東領導下的「人治」便如火如荼地進行。

1953年三月,史太林逝世。蘇共黨清肅史太林勢力運動悄然展開。1956年二月赫魯曉夫在蘇共二十大批判史太林。同年,蘇聯法學界開始對維辛斯基的法律理論進行批判。換言之,踏入五十年代中,蘇聯國已經開始反思及逐漸走出舊日的法制觀及模式。然而在中國,法律仍然維持着一套史太林時期的框架:法律是無階級專政工具,是對資階級進行鬥爭、及鎮壓一切反革命力量的工具。

1957年中共展開「大鳴大放」(2) 及隨後的反右運動,全國文化界包括法學教育,遭受到廣泛而前所未有的摧殘。本來,直到五十年代中期,國家正在逐成立人民法院。國家制定法律的工作,亦是一直沒有停止下來的。法律教學也在進行着,除了北京的幾所高校提供法學教育之外,中國不斷派遣學生前往蘇聯學習法律。但是當鳴放、反右運動開始之後,無數法學家被劃為右派,受到殘酷逼害。當時的著名法學家謝懷軾先生,因為主張「一切都要有法律,一切都必須依照法律」,而被劃為極右分子。

政治運動下,一切制定法律的活動都停頓下來,學院裡的法律學習變質為政治學習。漸漸地法律讓路予政治運動。在法學院裡,談政治政策無妨,強調法律的作用則會受到批判。且看當時法律系所編的教學資料《政法工作》: 第一章是「黨的領導」,二「群眾路線」,三「調研究」,四「正確處理人民矛盾」五「對敵鬥爭的方針‧政策和策略」。明顯可見,在當時的局面下,法律教育中「政」與「法」是不分的,而且「政治」更是先於「法律」:學法律,得先講政治。法律學只空有其名,已經沒有實質意義。

反右運動席捲全國,繼之是1958年「大躍進」(3) ,作為新中國法學先驅的人民大學法律系終於被解散,法學人員者被發配各地單位,幹着與法學不相干的工作。北京各高校被解散,部分人員學生被送到南方去辦「五七幹校」(4) ,或下放各不同單位等。與此同時,成立不久的法院也被廢止、解散,法官被遣散,國家法律實際上名存實亡。自此開始,中國開展了為期二十多年,沒有法院及法院制度的法制真空期。

註:

1)詳見《中共八大文獻》。

2)大鳴大放於1957年發生,當時中共政府號召黨外人士「鳴放」,鼓勵群眾對共黨和政府提出自己的想法意見,幫助共黨整風,打造開明的形象;於是各界人士,主要是知識分子們,開始向黨和政府表達不滿或建議改進。但及後這些向政府進言的知識份子卻被政府秋後算賬,被打成「右派份子」,成為了「一小撮敵人」和「不齒於人類的狗屎堆」而受到中國政府「反右運動」的打壓。

3)大躍進是在19581960年上半年,在中國共黨領導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生的試圖利用本土充裕勞動力和蓬勃的群眾熱情在工業和農業上「躍進」的社會主義建設運動。但因而造成糧食及資源大量浪費,以及高指標引發的「浮誇風」與貪腐化,為補足巨大的數據缺口,出現了抄家、強行搜糧的情況,農民口糧也被收,無權勢的農民百姓大量被活活餓死,全國出現大饑荒;不同的學者估計中國在大躍進期間非自然死亡達一千八百萬到至少四千五百萬人。。史學家馮客斷言「強迫,恐怖,和系統的暴力是大躍進的根本」,「人類史上有動機最致命的大規模屠殺之一」。

4)五七幹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大革命」時期根據毛澤東《五七指示》,要求學生除了學文也要學農,而且「教育要革命,資階級知識分子統治我們學校的現象,再也不能繼續下去了」之下,興辦的農場;五七幹校自1968年成立,營辦至1979年停止運作;是集中容納中國黨政機關幹部、科研文教部門的知識分子,對他們進行勞動改造、思想教育的地方;他們被規定過軍事化的生活,要「早請示、彙報」,例行性地一日數次集體齊聲「敬祝毛主席萬壽無疆,祝林副主席身體健康」。他們的學習容是體力勞動:種田、挑糞、養豬、做飯、挑水、打井、蓋房等,要求自食其力。有的因不堪重負,被勞累折磨誘發的疾病致死。在各單位群眾中派性鬥爭嚴重的情況下,五七幹校更被當作迫害異己、懲治走資派和知識分子的場所。



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 中國法律簡史 — 前蘇聯法的陰影()

回顧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史,無論外因或因,皆注定法治建設之路,必然是荊棘滿途。本文首先探討前蘇聯法理與法制對新中國的影響;直接地,前蘇聯法律對中國的貽害,所生根深蒂固的惡劣影響,至今天仍是阻礙着中國法治建設的其一重要因素。

人棄我取的法理觀

諷刺的是,自從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開始,當前蘇聯國已經開始揚棄三十至五十年代、史太林時期的法學理論之際,中國卻仍牢牢堅守前蘇聯的一套法理觀。這種 況,並未因中蘇在六十年代政治關係的公開決裂,而有所改變。當然另一方面,這也反映了一個事實:便是史太林時代的前蘇聯法理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壤 中,找到茁壯成長,繼而發揚光大的生態環境。

中共學習馬克思主義,師承蘇聯老大哥。故此,我們所見到中共的政治理論,實際上沒有多少馬克思主義,反而是一套列寧主義。法律方面,1954年中華人民共 和國頒佈第一部憲法,容基本上是將1936年蘇聯憲法搬字過紙:當中由文本體裁到國家權力機關、架構、誰對誰負責、提交工作報告、類似最高蘇維埃主席團 的全國人大常委,及設立法院、檢察院等,皆與之非常相似;中共政權及法律機構模式,是不折不扣地按照蘇聯模式建立。

該時期憲法所強調的,名義上是以馬克思主義理論為指導的革命;按照該理論,法律是資本主義的東西,是過渡時期的物:當革命最終推翻資本主義,完成消滅削制度的史任務,實現共主義社會之後,那時候便是一個再不需要法律的社會。

獨裁法學者維辛斯基

三十年代蘇聯法理學的重要代表人物維辛斯基 (Andrei Vyshinsky),提出社會主義法的理論,認為由國家政權制定的法律,是反映統治階級意志、並且由統治集團以強制手段予以實施、並執行的社會規則。法 律的目的是為了維護有利於統治階級的社會秩序和社會關係;隨着社會主義的建立,有必要建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中共建政後的階級鬥爭法學 理論,主要便是來源自維辛斯基的這套階級鬥爭理論。

維辛斯基最惡名遠播的角色,是担任史太林的檢察官。除了上述階級鬥爭法學理論,還有影響極大的刑法理論,包括強調被告「招認控罪」這一證據的重要性;不 過,這理論實際上卻鼓勵了嚴刑逼供:在司法實踐過程中,為了達致令被告人「招認控罪」,執法及檢控方可以不擇手段濫施酷刑以取得這項重要「證據」。而事實 發展顯示,嚴刑取證被廣泛使用;這除了對前蘇聯的司法造成極壞影響,史學界均認為這措施對三十年代前蘇聯那場血腥肅反運動(1) 起了支持作用。

維氏執掌檢察大權期間,以手段狠毒陰冷及言辭鄙惡而揚名國際。且看他作為檢察官,在辛諾韋夫 - 卡曼年科案 (Zinoviev-Kamenev trial)審訊(2) 中的部分發言:

「槍斃這群瘋狗吧。這群在人民面前掩蓋着兇牙猛爪的歹徒,去死吧!打倒禿鷹托洛斯基(3) !這滿滿滴淌着鮮血毒液、卻正以咀咒圖謀朽壞偉大的馬克思主義的嘴巴!

打倒這群卑劣的畜生!讓我們斬草除根地撲殺這群豬狗雜種,這些發臭屍骸!讓我們消滅這些妄圖撕碎我們盛開着的蘇維埃之花的資階級瘋犬!他們對我們領導人獸性般的憎恨,就讓他們自己咽下去吧!」
這便是一位對新中國法理觀有過深遠影響的前蘇聯法學家的自我史見證。
中共建政初期,一方面摧毀民國時代的法統(4) ;另一方面,因為要對西方資本主義作出批判及敵對,西方的法律觀念一概不予採納;因此,造成當時中共的法學理論和法制一片空白。於是,在法學理論和法制方 面,除了承襲蘇聯 (即史太林時代) 模式,也實在是沒有選擇了。從此,一套暴力為本質的蘇聯法律、強調法律即是統治階級的意志和專政工具的法學理論,以及視刑訊為理所當然執行手段的理念,便 移植到中國來。

文: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副主席,張耀良

註:

1)蘇聯肅反運動,又名蘇聯大清洗,是指在1930年代,蘇聯爆發的一場政治鎮壓和迫害運動。背景是斯大林和政治局希望消滅任何反對政府的專制統治的源泉、鞏固斯大林的權威;並藉此消滅消滅「危害社會的分子」、富農、過去的反對黨成員以及過去的沙皇軍官。
這場運動包括對蘇聯共部的清洗以及對無辜人員的迫害,典型的現象包括無處不在的政治審、到處都存在的懷疑「間諜破壞」、做秀公審、關押和死刑。上 百萬人死於大清洗,逾十萬被槍斃,上百萬人被迫遷居。許多人被關押、拷打或被送入勞改營。由於飢餓、疾病、惡劣的環境條件和沉重的勞動,許多人死在勞改營 中。

2)辛諾韋夫 - 卡曼年科案 (Zinoviev-Kamenev trial)審訊是1930年代蘇聯大清一系列莫斯科公審的頭炮;莫斯科公審是斯大林主導的「攞樣子公審」(show trial) ,判決皆為提前確定,並通過拷打、威脅被告人家屬等方式強迫被告人認罪以便正當化。而一糸列莫斯科公審,包括辛諾韋夫 - 卡曼年科案,其目的皆為消滅對斯大林統治構成威脅的任何潛在的政治對手。
3)托洛斯基 (Leon Trotsky),前蘇聯革命家、作家、思想家;是1917年十月革命,的重要人物;他協助推翻沙皇統治,建立首個實現了「無階級領導」的社會主義國家前蘇聯;但及至192710月,因極力反對斯大林的獨裁政策,主張世界革命而被開除出蘇聯共黨,後輾轉流亡至墨西哥,並於1938年創立世界社會主義 革命黨 (第四國際),與斯大林繼續對抗。1940年遭前蘇聯特務暗殺。
4)法統,在辭典裡有兩條釋義:(1) 憲法和法律的傳統;(2) 統治權力的法律根據。二者並不衝突,後者在憲政國家即以前者為基礎。但是,法統作為權力的合法性來源,並非統治者的自我標榜即可奏效,而是必須合乎社會普遍接受的義理。此之謂法統大義。

原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簡史 - 前蘇聯法的陰影()〉,現題為編輯所擬。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簡史 - 前蘇聯法的陰影()

讓我們從幾方面看前蘇聯法學思想對中國的負面影響。特別著名的是列寧的一句名言:「無階級政權是不受任何法律約束的政權」,深刻地影響着中共領導層對法律的理解。今天看來,當年列寧的話,豈不是早已解決了其後多年的「黨大還是法大」的爭論?

前蘇聯著名法學家帕舒卡尼斯 (Evgeny Pashukanis) 認為,「法」是商品交換的體現;只有在資本主義社會,才會創造出令法律賴以高度發展所需要的社會關係條件;因此,當資本主義被消滅後,原來「法」(資本主 義) 的社會關係將不再存在,即是「法」將失去它所需的存在社會條件,而剩下來的將只有技術規則而已。換言之,當社會主義取代資本主義之時,亦是「法」的消亡 之時。

帕氏的理論被大陸史學界稱為引導出社會主義時期法律無主義 的理論;實際上,他的理論等於宣告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不再需要有現代意義的法律。這套理論,曾經受到五十年代初蘇聯法學界的推崇,同時也對中國法學思想 生了極為惡劣的影響。難道我們會忘記,在五十年代聲稱社會主義改造已完成後,中共領導人得意洋洋自命「無法無天」的名句嗎?事實很明顯,按照帕氏的理論, 新中國政府既然認為中國已經進入社會主義,則「法」已經沒有存在價了。這即是日後被稱為的法律無主義(1)態。

再加上影響極大的維辛斯基的階級鬥爭法學理論,主張法律階級性的觀念,五十年代新政權下的中國法學,在廢除原國民政府建基於「六法全書」的法統之後,國家 法律幾近於真空,結果只能以俄為師,法律容、形式連同法學教育,便全然是一套簡單搬字過紙的蘇聯模式。今天我們回頭看,但見一代的中國法學人,把當時的 蘇聯法作為不可置疑的教條全盤接收;是以,早期中國的法學觀,容充斥着空泛僵化的意識型態語言;而結果,一套蘇共政治意識型態,夾雜着簡單空洞的法律術 語,成了中國法理的基礎。

而新中國,則承襲了這套前蘇聯的法理觀:確立了國家在法律中,佔有對首要地位的原則 (編按:即國家權力凌駕人民與法治),視國家機關 (編按:即中央政府) 為法律的創立者,法律是統治階級 (以共黨為代表) 意志的呈現,是國家權力的簡單工具,是對階級敵人進行鎮、肅、反的合理性的依據。按照這理論延伸,公民的權利通過法律形式由國家賦予,並且要求人民相信這 些權利是國家賜予人民的「禮物」。這種法理觀,初看起來雖然既粗糙又幼稚,但在思想和意識型態上,也在實踐上,卻加強了人民對立法者 (即國家專政機器) 的依賴性。然而更甚者,既然這套法理原則容許政府有權通過法律「賜予」各種權利予人民,則同樣也容許政府「不賜予」,甚至擅自通過法律限制或取消任何本應 屬於人民的各種權利。
且看2007年,人大(即我國的立法機關) 委員長邦國惡狠狠地告訴香港: 「中央給予特區多少權利, 特區便有多少權利。不存在剩餘權力」。當時個別法律界愛國人仕附和:「特區的權利既源於基本法, 當然便是中央政府賦予」。當然, 特區個別愛國人仕是不會問: 「然則中央政府的權力是誰賦予?」在國家專政機器壟斷下, 習慣依賴國家機器的人民, 相信了公民權是國家的賜予, 是不會爭取也不懂得何謂法律保障公民權的道理。

從這個角度來看, 如果邦國的立場是準確反映中國立法機關的法理觀的話, 則基本法下的香港, 不也是隱隱然活在前蘇聯法理的陰影之下?

文:中國維權律師關注組副主席 張耀良

1)根據1979出版的蘇聯大百科全書,法律無主義的 定義為:一套否定法律的社會地位的社會政治思想趨勢,並認為法律是最不能有效調節社會關係的方法。曾任華東政法學院副院長的郝鐵川則於200711月於 中國人民大學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持的一次講座中,將法律無主義以四句話概括定義為「第一:無法可依,第二:惡法治人,第三:有法不依,第四:有法亂 依。」

梁文道:他是我們的人





周海嬰在他的《魯迅與我七十年》裏頭有筆叫人看得驚心動魄的紀,直到今天都還不時給人拎出來討論。話:「1957年,毛主席曾前往上海小住。湖南老友羅稷南先生抽個空隙,向毛主席提一個大膽的設想疑問:要是今天魯迅還活着,他可能會怎樣?這是一個懸浮在半空中的大膽的假設題,具有潛在的威脅性。不料毛主席對此卻十分認真,深思了片刻,回答:以我的估計,要麼是關在牢裏還要寫,要麼是識大體不做聲」。

當年這番話之所以引起轟動,是因為魯迅乃少數沒被中共貶毀過的現代作家之一;不只不貶毀,而且中共還把自己當成文藝領域的魯迅嫡傳,奉之如祀先賢。沒想到冷靜且冷酷的老毛竟能冷到這個地得出這樣的話,可見他果然實際。
後來我讀陳丹青的文章,才發現自己從前看《胡適之先生年談話》,居然沒注意到原來胡頌平也曾問過胡適類似的問題。胡適身在台灣,但對彼岸的情況也能掌握大概。魯迅要是還活着,會不會也像其他舊識那樣被改造成「新人」,甚至如馮友蘭那樣主動獻媚呢?胡適的回應是哈哈一笑,然後肯定地:「魯迅是不會屈服的,他是我們的人」。

近幾年來,我常常想起胡適這句簡潔有力的斷言,甚至想像他這句話時的情景。因為我看到太多好友反目的事了,不管香港還是地,許多昔日同道皆因一時政見的歧異而走上了陌路,且不憚以最陰損最惡毒的言語去攻擊對方的人格。然而胡適,他深知對岸形勢之凶險,壓力之沉重,卻仍然毫不懷疑魯迅的堅毅。看來他甚至沒想過魯迅會「識大體不做聲」;但凡魯迅讀者,恐怕都會同意胡適真懂魯迅。
最感動我的,當然還是「他是我們的人」這六個字。任誰都曉得,魯迅是胡適最大的論敵;聰明如胡先生,自然也知道他倆將在史上被後人並舉為風格和意識形態的兩端;但他還是要「他是我們的人」。這個「我們」指的當然不是政治見解上的「我們」,而是心靈自由、始終一如的「我們」,是身為真正有擔當的獨立知識份子的「我們」。他知道要瞭解一個人,不在一時分合,而在他一路下來的言行。即便歧異若此,他相信魯迅終究是「我們的人」

周日話題﹕七一十年,只欠東風





特區十六年,03「七一」十年前夕,表面上看似沒有很大的風浪,但幾件事情得留意。

69日,佔領中環運動召開第一次商討日,當日有近700人報名參加(編按:其中100人為隨機抽樣方式獲邀市民)。根據親身觀察,這次商討日基本上做到了預期的議程設定的目標,而更重要的是,這次商討日實際上是召集社會上最有抗爭意志者的決志大會。

618日,香港演出業協會開始宣傳由本地大企業贊助的大型音樂會,表演者有本地樂隊,也有韓國當紅組合,票價是99元的超優惠價。音樂會的時間為71日下午,與七一遊行一樣。

620日,港大公布定期民調數據,顯示市民對一國兩制的信任淨跌至零,是主權移交以來的新低。同時間,市民對於中央政府的不信任度升至主權移交以來的新高。

2003年七一,超過50萬人上街,最終令《基本法》23條立法擱置、梁錦松和葉劉淑儀下台。不過遊行的另一個口號「還政於民」,一直沒有實現。

十年得到過什麼?

「還政於民」的訴求,20032013這十年,一次又一次落空。本來人人都以為《基本法》寫的0708年雙普選會實現,結果來了人大釋法,把普選年期至少推遲十年至20172005年的不民主政改方案否決,2010年的政改方案仍然不民主,要靠密室談判拉攏民主黨和民協支持通過,結果導致泛民大分裂和民主黨退黨潮。

這十年來,香港政治和社會矛盾日益嚴重,住屋問題、教育問題、廉政問題、新聞自由問題、遊行集會權利收窄、官商勾結問題,全都比十年前更嚴重。更甚的是梁振英以謊言竊位,誠信破,他的團隊也好不到哪裏,一人得道,雞犬升仙,巧言令色者眾,醜聞接二連三。這些問題看在市民眼裏,怎可能信任政府?

這十年間,北京干預香港的黑影愈來愈大,商台封咪事件、人大釋法封殺普選、指揮行政長官「選舉」、選舉種票案、DBC事件、京官高調指指點點,這一切都令香港人對於一國兩制愈來愈沒有信心。

20032013這十年,是失去的十年。這十年來,香港人得到過什麼?

為什麼這十年來,除了個別官員下台和廿三條立法擱置之外,我們幾乎什麼也爭取不到,而且政府能愈來愈大膽,不斷測試社會底線?那是因為他們看穿了香港人的底牌,就是次遊行都是「行完就算」。不論是十萬還是五十萬人,次都秩序井然地在政府總部散去,只要政府厚顏,捱過幾天的輿論壓力,便能一如以往,繼續推行倒行逆施的政策、繼續漠視市民訴求。

反國教科一役,政府本來也是打算捱過729大遊行前後的輿論壓力,等待開學之後事件降便蒙混過關。在遊行還未結束的時候,政府便宣布成立委員會繼續強推國教科。他們想不到的是,這一次市民不是「行完就算」——反國教大聯盟鼓動市民長期留守,結果連續一個多星期天有上萬人在政府總部外集會,最終迫使政府讓

零星反抗意志

反國教科的示是什麼?就是要政府正視民間訴求,就必須令政府感受到不能忍受的壓力,這需要的是運動領袖帶領市民集體反抗的意志。這種意志,過去十年來,除了在幾次保育運動和反國教科運動之外,我們沒有在大部分泛民政團和民間團體身上看得到。

如果真的要在2017年進行普選行政長官,北京最希望那是可以操控結果的假普選。在這關鍵的兩三年間,如果一個假普選方案得以通過,以後便不會再有大幅修改的空間,是故這一輪的政改,將會是香港實現真正民主化的最後一戰,不成功,便成仁。

現在已經是2013年,要凝聚社會共識,推行一個茲事體大的政制改革需要多少時間?張志剛到現在為止,行政會議仍未討論過政改諮詢的時間表(怪不得空閒到連例會也可不開),似乎北京認為現在一塌糊塗的社會政治並不適合討論政改問題。

佔中「最後一戰」

政府不做,唯有民間去做。經過2010年政改一役,泛民大批支持者對民主黨、民協和一批為當時的談判背書的普選聯學者已經失去信任,也造成了民主黨部,以及泛民政團之間的分裂,北京這一可是一石二鳥——既通過了一個極保守的政改方案,又打擊了泛民陣營。

現在,沒有參與普選聯的戴耀廷教授走上了最前線,號召以公民抗命行動作為最後手段,迫使政府提出合乎常識的普選方案。這一場最後之戰,在社會上已經引起了迴響,這或多或少是因為他還得到泛民陣營支持者的信任。戴耀廷提出佔領中環行動之後,大部分泛民陣營的圈子也表態支持,包括不少珍惜羽毛的元老級人物。對於建制和北京來,這次未必會像過去十年一樣徒具形式,完了就散。今年七一遊行,開宗明義是為下年的佔領中環運動做準備,所以與過往不同,今次建制的應付規格也升級了。過往是一連串的叔叔嬸嬸慶回歸加海鮮團一日遊活動,今次還加入了吸引年輕人的音樂會,還有多次有支持者嫌暴力襲擊泛民支持者的衛星組織於相近的時間地點高調行事。這些做法,明了北京認為這次運動可能真的跟以往不同了。

那場超音樂會,跟馬來西亞的國陣在選前舉辦的免費音樂會異曲同工,都有十分明顯的政治意圖。曾經支持反國教科運動的樂隊RubberBand是七一音樂會其中一個演出單位,他們被大批網民批評參與維穩。他們接什麼工作來做是他們的自由,他們選擇為維穩演出,當然是計算過樂迷的反應。他們有成員在facebook自己身在曹營心在漢,還會在曹營奏蜀樂。我們不妨放長雙眼看看他們在台上會唱什麼歌和什麼話。不過,以效果而言,這場維穩音樂會能搶走的遊行人數十分有限,但引起的輿論反應很大,令本來被媒體冷處理的七一議題升,這又是建制搬石頭敲自己的例子。

今年七一人數多少,很難猜。要評估民情的話,可看民調數據。最新的港大民調數據顯示,市民對一國兩制和北京政府的信任淨創出新低,比2003年的數字更差。經過十年,香港變成怎樣的光景,香港人點滴在心頭。從數據看,現在的香港民情跟2003年的香港比較,只欠一夜東風,即是經濟環境。現在的經濟增長率和失業率都遠比2003年好,雖然樓價已升至離一般家庭的支付能力,但我們不要忘記,香港有樓家庭比無樓又無公屋的家庭多,樓價上升對他們來是好消息,資的心理效果令很多人覺得沒有必要爭取什麼民主。

經濟崩盤之時

所謂的東風,就是泡沫爆破,令經濟下滑、物業貶620日,中國的銀行隔夜回購利率突然升至史無前例的30厘,那數字平時只是個位數字。隔夜回購利率升,是資金短缺的信號,表面的原因是對中央「放水」的期望落空,但實際的原因可以是金融體系出現嚴重問題。不少經濟學者已經提出過中國地方債務有可能出現危機,這些危機在什麼時候會爆發,進觸發大崩盤,沒有人可以預計。中國的金融市場受到政府高度調控,經濟規模大再加上外匯管制,無端出現經濟危機的機會比其他小國細,但人類史上的經濟崩盤,十次有十次都是黑天鵝,大部分人都猜不中。

美國提醒全世界,他們開始準備「退市」。曾俊華也提醒市民買樓時要注意加息風險,香港什麼時候吹東風,誰也不準。

不過,不論有沒有東風,民怨、七一、佔中的火都會燒起來。香港處於史的十字路口,這一走失了,下一個路口將遙不可及。小時候聽大人去維園爭取88直選,轉眼間,連我的孩子也快出世了,好的民主在哪裏呢?難道要靠我的孩子長大後來爭取

致RubberBand﹕在高牆與巨蛋之間



阿果


6號、偉、正、泥
發生如此大事,希望你們心情還好。

那夜,瞥見你們的身影在「香港巨蛋音樂節」海報出現,我下巴地,心絞痛。及後整天,網上亂箭齊飛,罵聲滔天,我跟許多支持你們的人一樣,心情浮躁,坐立難安,食慾不振。這種感覺,應該叫「肉緊」。

肉緊,只因我們喜愛RubberBand。半年前,你們首次在紅館開騷,我在場。開場之前,同行友人咕:「我同事家機場,睇BIGBANG。我唔敢提自己紅館,睇RubberBand……」的確,你們踏上紅館台板的年頭,韓流大行其道,反之香港文化,光環褪色,裹足不前,許多人不屑一顧。然而散場時候,我發現友人微笑點頭,也聽見身後年輕觀眾激動地:「好感動!」作為新一代流行標誌,你們能打動人心,全因「肉緊」。

為香港肉緊

我讀過雜誌,知道你們的成長背景,跟萬千「香港仔」同出一轍:泥與阿偉在屋長大,試過被(自稱)黑社會的人欺凌; 6號八由澳門移居深水,與南亞社群和草根百姓一同成長……出道之後,你們記掛屋,心繫舊區,於是少唱國語,堅持為這城的快樂與哀怨發聲高歌,只因你們跟廣大「香港仔」一樣,為香港肉緊。

香港流行文化,之所以曾經風靡一時,全因它立足平民,跟街坊一同抱怨加價熱潮、賣身契約,訴莫大毛、六嬸和三太公的日常瑣事。你們的音樂,同樣與百姓同呼同吸——豬肉、板間房、影視店、鐳射舖在歌詞出現;非洲移民、夜歸族、接線生的故事被仔細勾勒,大肆宣講……你們愛講小故事,肉緊平民心跳。

「在高牆與雞蛋之間,我永遠站在蛋的一方。」村上春樹這句名言,近年時常被媒體引用。我眼中的RubberBand,跟村上一樣,為雞蛋肉緊。你們會慨嘆「這小店快要撐不了」,會控訴「八百個超市噬城市」,會堅持「夏季那夜燭光照樣」……一字一句,都在守護弱小,抵抗高牆。「政治從來都在身邊」,你們或許討厭這潭濁水,但我肯定,你們更加討厭的,是那道貌岸然的體制。反對建制的取態,除見於歌詞,還在你們的日常生活體現——阿偉會在facebook高呼「特首下台吧」;泥星期為潮流雜誌畫下,一幅又一幅諷刺時弊的漫畫;6號在添馬公園竭力呼籲群眾睜開眼,反國教。一舉一動,呼應歌詞,知行合一。在高牆與雞蛋之間,你們一直站在蛋的一邊。這一點毋庸置疑。

為公義上街的蛋

我記得,你們在紅館舞台過,RubberBand最希望做的,是為港人帶來快樂。身為雞蛋,港人這幾年心情確實不快。因為不快,因為怨懟,好些人嘗試睜開雙眼,從沉睡中蘇醒,既有了身為雞蛋的自覺,也發現眼前那幅堅硬冰冷、無法踰越的高牆。高牆背後,有致力摧法治、勒緊自由、踐踏公義的高官,又有夷平豬籠墟,趕鐳射舖的地霸權,表面相助,暗裏勾結。這些年來,高牆步步相逼,空間日漸萎縮。要爭取改變,我們唯有走上街頭,將脆弱不堪的身軀集結一起,如水流動,期望抵抗體制,衝擊高牆。

高牆的反擊,就是製造「巨蛋」。別誤會,這個聲稱與政府無關,卻竟可找來八大地商聯手贊助興建的「巨蛋」,非實體,它只是一個幌子、一抹影,為的是營造假民意,轉移視線,打散蛋群——當這邊廂的雞蛋聚集維園,抵陽光,爭取改變,那邊廂「巨蛋」矗立,又引來雞蛋圍觀,一同冒汗,欣賞演出。事後高牆便可下定論:其實走在軒尼詩道的蛋,不過是這城裏的少數!你看,海的另一邊更有蛋在狂歡!結果,為公義上街的蛋,被困在高牆與巨蛋中間,進退維園,左右為難。

當然,左右為難的,還有你們。海報面世以後,許多樂迷期望你們帶頭辭演,為蛋出一口氣。有人甚至聲言發起捐款,籌集違約款項。結果周五上,你們在facebook公開向支持者道歉,卻揚言「哪裏有舞台,哪裏都可以發聲」,堅持繼續參演,誓要在高牆上表達對「公義、公平和自由的訴求」。辭演,定能換來掌聲;留下,更有可能被繼續謾罵。於是消息公布後,有反對者RubberBand沒勇氣辭演,是「食兩家茶禮」,唯利是圖。這法,我討厭——與其賭氣辭演,走入人群接受歡呼,倒不如勇敢留下,深入敵陣迎接聲,令更多人有機會覺醒。

把應該唱的唱出來

去年你們的紅館演出,全場氣氛最熱烈的一瞬,莫過於萬人合唱《睜開眼》。與同路人一同疾呼「在這刻睜開眼」,無疑教人激動,然而我更想的是,在城市角落,在你我身邊,有更多的人仍然選擇沉睡,又或裝睡。你們「出事」後那早上,維穩騷的一萬八千張門票在三小時,網上炒風熾熱,特價九十九元的門票被抬高至數百元一張。為這場騷四出奔波,吶喊呼叫的一萬八千人,其實跟維園的,一樣是雞蛋,只是他們不自知,又或不願知。在高牆進逼的年頭,依然有許多人覺得社會並無不妥,又或自己也改變不了什麼。他們認為,與其流汗白幹,不如蒙住兩眼,沉醉聲色,及時行樂。你知道的,令睡醒的人沮喪望的,從來都不是那看似牢固難倒的高牆,而是那明明受害卻不願睜開雙眼的雞蛋。

你們曉得村上春樹是在什麼場合講「牆與蛋」這個比嗎?二○○九年,他獲得「耶路撒冷文學獎」,而以色列正猛烈轟炸加沙。當年日本輿論極力勸阻他不要前去領獎,有人甚至警告,如果他出席,就會抵制他的書。此情此景,你們感覺熟悉吧?結果,村上堅持出席,並發表了家傳曉的〈牆與蛋〉,狠狠地摑了以國元首一把掌。至於那篇演辭,亦成為各地雞蛋與高牆對抗的推動力。我明白,村上的例子可能無僅有。你們站上「維穩巨星騷」舞台,可能有被人警告恫嚇,等看韓星的觀眾也可能對你們的熱心視若無睹。但那又如何?在這個陰霾籠罩的年代,又有誰保證高牆一定會傾倒,雞蛋一定會勝利?從來不。我們站出來,由維園走到中環,從來不因為這行動會換來實質的什麼;我們年復年,偏執走下去的源動力,從來都只是自己的良心,和信念。

「在大是大非的世代,有時我們需要的,應該就是一股勇氣,把應該唱的唱出來。」6號上月寫給家駒的公開信中,有這麼的一番話。七月一日,就請遵守諾言,用你們的結他和嘴巴,站在那曾經(在《天與地》)教人感動流涕的德平台,以言語為矛,用歌聲作箭,迎抗高牆,叫萬八隻裝睡的雞蛋蘇醒。我不懂得你們會遇上什麼險阻,只知道在你們背後,有萬千雙眼睛的支持。

這邊高牆,那邊巨蛋,我們這群雞蛋夾在中間,已無餘地再退一

It's all right. We're together.

從來不會丟低一個。

——RubberBand《夥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