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5年7月20日星期一

果欄﹕救救大人



/阿果

六歲女童推出童 萌寫真,全城嘩然,群情洶湧。香港百姓本來對書展爭議(簡直是每年一度)大打呵欠,但看過寫真集裏的照片,無不抖擻精神,破口大罵,直呼離譜。就連我身邊 雙腳最為離地的朋友,也憋不住發聲:「黐線!我點都唔會畀個女拍咁嘅相!」結果兩日之內,群眾睜大雙眼,鬥噴口水,萬箭齊發,最後異口同聲,留下三點基本 共識。

一、淫者意淫,純屬藉口——攝影師最初辯稱寫真「無露出任何器官」,「唔明點解大家要用有色角度去睇」。換言 之,香港人思想淫邪,見樹不見林,甚至「就算見到棵樹都會諗衰嘢」。有識之士連忙借用羅蘭巴特,點出色情向來沒客觀標準,但一幀影像的構圖、用色,以至模 特兒的姿勢和嘴角那點雪糕,卻永遠符號滿瀉,建構睇法。因此,若然大眾集體心邪,那攝影師肯定有份唆擺,不容抵賴。

二、稚子無辜,保護兒童 ——事件之所以掀起全城關注,全因主角是六歲女童。香港人深信兒童是社會未來棟樑,即將呼風喚雨,但未成為棟樑前,他們不懂思考,難辨是非,毫無想法,因 此身為大人,我們義不容辭,遮風擋雨,保護孩子,搶救童真,務求令子侄聽教聽話,純如白紙。如今寫真見光,為免女孩受傷,我們要求相集下架,阻止影像流 傳。這點,連明光社和女權人士都攜手同意。

三、利益集團,十惡不赦——過去兩天,香港人萬箭齊發,箭頭十居其九都指向兩名「真兇」:對於在 書中稱「如何保持對女性身體的熱中度」為其不斷探索課題的攝影師,我們大力指摘,視其為賺錢泯滅人性、掛羊頭賣狗肉的社會敗類;對於事發後推說自己沒參與 挑相的女童母親,我們噴血痛斥她唯利是圖,兜售孩子,將童真變成寫真,是喪心病狂的冷血行為。

群眾的眼神、口水和亂箭,終使出版社回收相冊,攝影師深夜道歉,女童母親亦告噤聲。將公義掛在心口的香港人,在「救救孩子」的事情上,明顯又打勝一仗。寫真事件,就如每年一度的種種書展爭議,就此宣布畫上句號。

「童真」的建構

以上三點大眾共識,我沒異議,但心裏仍有連串問號——這次廣大百姓一同怒吼,究竟是純粹因為那兩三張照片太意識不良?還是因為無辜女童被視為搖錢樹?
假如相冊裏不是意識不良的影像,而是童真滿瀉的照片,大家又會否異議?
應該不會。因為在現代社會,兒童色情不可販賣,但童真可以。


近年香港人特別鍾情「童真」。幾年前,萬寧妹妹一句「我有少少鍾意咗佢」傾倒全城,引得人人模仿,也招致廣告人爭先恐後,以相同方程式,尋找可愛孩童,塑造耀眼童星,而人稱「美心妹妹」的六歲女童,正是這股風潮下的耀目新星。

我們喜歡童星,表面原因是他們外貌趣緻,令人不禁高呼「好打耳」。但剖開表層,童星之所以受歡迎,還因為他們洋溢童真。何謂「童真」?就是流露兒童真實一面——例如燦爛大笑、嚎啕大哭、開口得罪人(又名「童言無忌」)。總之,能令人聯想起孩子真善美的,便是童真。

但街上的小朋友也會燦爛大笑呀,為何當不了童星?因為童星的另一條件,是「像大人」。孩子要做明星,登上熒幕,至少要懂得做戲,學習大人語言,明白成人世界 的喜怒哀樂。童星可以笑(但不能隨時笑);可以哭(但導演喊cut以後要盡快回復原狀),但最好始終是聽聽話話,聽大人指示,唸對白、擺甫士、說合宜(又 有童真)的話——就像《愛我請留言》裏的「樂悠悠」。

你會問,這豈不矛盾?

對,童星就是這樣矛盾的一群。他們要像孩子,又要像大人。太像孩子的話就過於平凡,難以投入商業操作;太像大人的話又太老積,容易被觀眾厭棄。唯有拿揑準確,做好平衡的,才是大眾眼中的天才童星。

有 人會問,在資本社會,一個願打一個願捱,誰怪得誰?但問題是,童星的建構過程,其實又與大眾如何看待「兒童」息息相關。也就是說,大人們既期望童星們有孩 子的童真同時又有大人的能力,全因社會對兒童的期望亦是如此。甚至乎,一個不珍惜童年的社會,才會格外希望用金錢,把相冊裏、熒幕裏的世界填滿童真。專門 研究兒童的英國學者Jane O'Connor說法更妙:「童星的出現,就是要令大人心裏好過一點,以為孩子並未因他們的貪婪、鹵莽、顛倒是非,而受傷害。」

Jane O'Connor幾年前出版The Cultural Significance of the Child Star一書,用社會學角度解構童星。書中她既勾勒出童星的社會歷史(原來不同年代的社會就有不同形態的童星),又分析媒體如何透過將「童星」捧上天,以 及將「前童星」摔落地,來滿足大眾對童年的想像。最後,她在結語部分有感而發地指出,童星的盛行,是社會不同零件共同建構的產物,「而非社會大眾所想,是 病態家長和童星本人的私家傑作」。

保護兒童,先救大人

同樣地,這次六歲女孩的寫真事件,我們當然應該怪責其父母疏忽照顧,唯 利是圖,但卻絕不能停步於此。就如Jane O'Connor所言,童星的出現跟社會架構息息相關,我們要關心童星的個人苦况,也要放眼孩子的集體困境;我們要杜絕冷血家長容讓女兒腿張開,也要阻止 更多家長不許子女張開腦袋。

這問題,甚至跟性和色情,已經無關。過早與成年人接軌以至丟失童真的,從來不止擺出性感甫士的小女孩一個。周五 下午,友人傳來日本攝影師川島小鳥的大作並附上一句,「這才是童萌寫真」。我反而在想,香港的五歲小女孩,又能流露出相中人純潔而無憂的笑容嗎?抑或已經 在家長的迫使下,摸索教育制度的殘酷,或面對眼前堆積如山的書本不知所措,或在形形色色的興趣班中打轉再打轉?

我們都知道要保護兒童。但這 四個大字背後又藏着什麼意思?寫真出街後,許多人都說,孩子們其實不懂分辨善惡,更不知道何謂色情,因此家長一定要好好把關。在拍性感寫真這種大是大非 上,這鐵定沒錯。但大人們也要留神,這種「保護兒童」的大義凜然背後,其實蘊含一種「大人一定對」的意識:「你年紀小,我為你好,所以安排興趣班、補習 班、面試班……」「你想當運動員?太唔識諗,不如做律師。」

如果所謂的「保護兒童」,只停留於「孩子少不更事我們要設法保護令他純如白紙」,那是矯枉過正,大錯特錯。心理學家的確說過兒童心智有待發展,但這並不等於他們沒有思考,沒有想法,只能當大人傀儡。

或許我們真正要救的,不是孩子,而是大人。令孩子失去童年的,不單是那些想催谷子女成為童星的父母,還有那些強迫子女學玩主流遊戲的家長;書展出現六歲女童的寫真是很荒謬,但怎也荒謬不過小五女生難忍欺凌自殺而大人們仍在互相推卸責任的這個社會。
奪去孩子童真的,從不止是貪婪成性的母親、毫不羞恥的攝影師,還有社會的教育制度,以及當下正為寫真事件而破口大罵的,一眾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