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5年3月24日星期二

李平:行政主導惡質化 黨的領導法制化



中港兩地的政治動盪正在加劇。在內地,反貪打虎風暴橫掃,三十一個省市區只剩下五個沒有省部級高官落台,這些無 虎區相信很快就會淪陷。在香港,梁振英繞過立法會委任創科顧問、批准興建機場第三跑道,在政改風波中點燃更多火頭。當局說的是依法治國、依法行政,做的是 以法治官、行政霸權,無論內地以反貪之名行權鬥之實,還是香港行政主導的惡質化,其宗旨都是要強化中共的領導,只會持續禍害中港兩地。


中共自十八大後掀起反貪打虎風暴,近期更罕有地在全國政協、人大「兩會」前後宣佈查處六名副省長級高官,一改過往在大型政治會議期間全力維穩的傳統,也令 無虎區縮減至僅剩北京、上海、吉林、西藏和寧夏五個省市區。肅貪本應深得民心,但中共的打虎行動不只把司法機構當成執行黨委指示的工具,更堅拒建立官員財 產公示等廉政基本制度,結果是官不聊生、為官不為、民不受惠。


尤應關注的是,中國最高法院上周發佈《人民法院工作年度報告》,在評述周永康、薄熙來案件時首次提出「非組織政治活動」的概念。北京學者指,參與非組織政 治活動的人,就是想通過不正常的手段謀取更高權力,如中共歷史上的「高饒(高崗、饒漱石)聯盟」、「四人幫」(王洪文、張春橋、江青、姚文元)等。說白 了,被指為參與非組織政治活動的,就是在權鬥中失敗的一方。


周永康被指涉嫌受賄、洩密、濫用職權等罪行,於今年一月移交司法;薄熙來被控貪污、受賄、濫用職權三大罪,於二一三年判囚終身。但最高法院如今強調的是 周、薄參與非組織政治活動的危害,無異於承認對薄熙來的審判和將來對周永康的審訊都是基於政治理由。外界更有理由相信,中紀委只是有選擇地查處部份貪官, 而司法機構對貪官的審判都是依據中紀委的調查結論,淪為加強黨的領導的工具。


事實上,今年「兩會」對黨領導立法、領導依法治國的表述也都多過以往,連總理李克強的政府工作報告也要臨場添加全面從嚴治黨的內容。顯然,自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後,黨的領導的法制化已經加速,而且,這種加速同樣在香港明顯的表現。


三月二日,梁振英委任楊偉雄為創科顧問和行政會議成員。三月十七日,梁振英批准機場第三跑道上馬。梁振英強推兩大決定,時間點正是「兩會」前後,恐怕不是 一般的巧合,而是刻意的政治安排,是對中共部署強化黨的領導的回應。梁振英在面對連任能力受質疑、家庭又出現暴力疑雲時,選擇鋌而走險的策略,只因他明白 強權特首是中共貫徹治港意志的需要,藉此向北京表忠心。


北京御用學者及香港親共人士自去年起就一再營造行政主導的政制是《基本法》規定的輿論,這與特首參選人要愛國愛港是《基本法》規定一樣,純屬無中生有。不 只《基本法》沒有行政主導的字眼,連起草委員會主委姬鵬飛在向全國人大作立法說明時也沒有提及這四個字。但在中共對「一國兩制」的闡釋轉向一國主導後,行 政主導也重新被擺上重要位置,一如港澳辦前副主任陳佐洱所言:「只有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才能做到《基本法》規定的行政長官對中央負責。無論是立法主導還 是三權分立的制度,都無法做到這一點。」


梁振英的行政霸權,是對依法行政的背叛與挑戰。但中共口說依法治國、依法行政,無非是要為鞏固權鬥成果尋找保障及道義高地,是要把加強黨的領導法制化,因 此只會縱容梁振英以行政凌駕立法、司法。由此可見,真正的普選對維護香港民主、法治的核心價值是何等必要;由此可見,反對行政霸權在爭取真普選的道路上是 何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