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8月3日星期五

陶傑: 「劏房」的英譯



特區的「劏房」,英文是什麼?本地英語傳媒,都譯為Sub-divided flats,或者Partitioned flats。

中西文化的隔閡就在這裏。「劏房」是本地粵語,這個名詞有一些窮寒之味,一個「劏」字,最為傳神。英文的Sub-divided flats,壞在太正經,太正式,沒有「劏房」那一層畜牲不如的居住環境的「意境」。

因為在英語世界,英國叫Flat,北美洲叫Apartment,都有基本的人權空間:不必是豪宅,窗明几淨,有自己的洗手間和廚房。但「劏房」是不把人當人的一個底層積壓的狹小空間,不符合英文Flat的資格。「劏房」如果要英譯,必須能一個「劏」字的遠東式野蠻,準確傳達,所以,不可以稱Sub-divided rooms,而可直譯為Ripped rooms,或者Butchered rooms,這就有了一層血淋淋的意思。

英語世界的人不能想像「劏房」到底怎能住人。因為自從工業革命,倫敦雖然有狄更斯筆下的貧民窟,但十九世紀中期之後,人權意識高漲,貧民窟成為歷史記憶。五六代人下來,即使窮人,一家四口也有三房一廳的公共房屋。

「劏房」之下,還有更悲慘的「籠屋」,索性就是Cages,外國的報紙來做過圖片新聞專輯,貧病交煎,睡在籠子裏,白天去拾荒,把籠子鎖好,完全非人生活,也成為遠東的獵奇一景。

以前的「咕哩」和「賣豬仔」流行於十九世紀末,是奴隸時代的詞彙,跟「劏房」一樣,屬於同一「文化系列」。生活就是文化,文化沉積下來,就是歷史,英文千百年來,收錄了許多東方詞彙,像Kow-tow,沒有辦法,磕頭真的只有音譯,叫着叫着,Kow-tow是什麼看看,就明白了。劏房是Ripped room,終有一天,全世界都明白。

古德明: 難忘的一幕、有些東西



問:貴欄說過,which可以指前面整個子句(clause)所說的事。That也可以這樣用嗎?

答:That當然不可以這樣用。例如He did not know the answer, which was surprising(他不知道答案,那很奇怪)一語,which不可用that取代。
讀者提出上述問題,是因為在一本教英文的書裏看到以下句子,誤以為句中的that字等於which:I was so surprised to see Chief Executive Tsang Yam-kuen pick up a banana thrown at him by Longhair Leung Kwok-hung and then throw it back at Longhair that it will always be etched in my memory(我見到行政長官曾蔭權拾起長毛梁國雄擲向他的香蕉,回擲長毛。這一幕令我深感詫異,留在心裏,永不磨滅)。句中的that,其實是和so連用,即I was so surprised that...,只是原句的so和that相隔實在太遠,而it will always be etched的it字指什麼,並不清楚。句子改寫一下,也許會好一點:I was so surprised to see Chief Executive Tsang Yam-kuen pick up the banana Longhair Leung Kwok-hung threw at him and throw it back that the scene will forever be etched in my memory。

問:Something和some things有什麼分別?

答:Something是「某種東西」,是單數名詞,沒有複數形式;some things則指「幾種東西」,例如:(1)She left something for you(她留下一件東西給你)。(2)Some things are better left unsaid(有些事情最好不要說)。

梁文道: 榮譽



這幾天在英國,此間媒體所見,最熱門的話題之一就是中國軍團,甚或「中國獎牌工廠」。不論是對葉詩文那超常表現的質疑,還是批評中國運動員就像沒有生活的機器人,它們背後的假設全是中國是個為了得到獎牌可以不擇手段的國家,正如它可以為了拓展經濟實力可以犧牲任何基本價值一樣。而七月三十一日那場女雙羽毛球的公然讓賽,則無異於證實了這種推測,是中國人自己送給大家的例子。沒錯,中國的體育機制的確是為了獎牌不顧一切。

我還看到一個內地網民在相關新聞下面的評論:「我不在乎一場比賽好不好看,也不在乎什麼鳥體育精神,只在乎五星紅旗在場內升起那一剎那的榮譽感」。這句話十足體現了今日流行中國的功利原則,管它黑貓白貓,反正能捉老鼠就行。其實這種想法不用多費筆墨駁斥,如果你這麼喜歡看升旗,何不在家裏裝根旗杆,天天自己升旗自己爽。問題在於「榮譽」二字,打一場人人喝倒采的比賽,求一個不尊重體育精神的賽果,最後拿到獎牌;這能叫做榮譽嗎?從什麼時候開始,中國人的榮譽觀變得這麼古怪?

榮譽是一種名聲,而名聲總得依賴他人的看法,所以邏輯地講,榮譽不可能是種自己爽就好的東西,完全不必理會其他人的評價。

運動競賽就是要在眾人的目光之下徹底展露真我,它的榮譽是人人都看得見的,沒有絲毫迴旋餘地。不一定每個參賽者都能贏得榮譽,但沒有盡力坦現自我的人就一定沒有獲取榮譽的資格。什麼叫做展露自我?那就像胡蘭成所說的,古時戲曲小說常見英雄射箭,中得靶心後往往暗嘆一聲「慚愧」。這聲「慚愧」並非對不起誰的意思,而是因為射者在這一剎那照見了自己的真本事,在眾人面前曝露出我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這聲慚愧,只配得上真正盡了力的人;至於虛掩矯飾之徒,他根本連慚愧的資格都沒有。

梁文道: 反求諸己

假如你花了八十英鎊,一心想要進場看看世上排名第一的羽毛球好手的風姿,卻見她們和對手你推我讓,每一下都故意打到網上。請問你會有什麼反應?昨天,一群目睹了于洋和王曉理對決南韓國家隊的比賽的觀眾給出了答案,他們要求「回水」。

這實在不只是對不起觀眾的問題,更是對不對得起奧運精神,有沒有基本榮譽感的問題。難怪世界羽毛球聯盟一下子取消了包括于、王二位在內八個運動員的資格,理由是她們消極比賽,違反運動倫理。我能理解這些運動員事後的憤慨,因為她們全是聽命的棋子;但我不能理解那些反過來質疑這個決定、抨擊人家對自己不公的大陸網民的想法。

例如我的朋友,著名評論家白岩松先生,他認為如今羽毛球項目的循環賽制有問題,逼着同一個國家的選手提前相遇。很多人也認同這個講法,主張規則有錯,讓賽有理。可是,如果你真以為規則不公,那為什麼不事先抗議,要求改變規則呢?又如果你真的堅持自己的看法,一口咬定賽制不合理,你甚至還可以罷賽明志呀?要是不抗議不罷賽,反而參加比賽,那是否就表示你已經接受了這些規定呢?

更好玩的是不少人搬出了奧運史上各種讓賽的先例,意思是不尊重體育精神的又不只是中國,憑什麼要罰中國選手。甚至批評英國傳媒大幅報道中國隊讓賽,忽略了同樣受處分的韓國與印尼。說着說着自然又說回我們最熟悉的老思路:幹壞事的不獨是我,別人也幹了;假如別人也幹了,那我的錯誤就不算錯了;要是你指責我,那就是你歧視、霸權、不公平……。

至於批評中國羽球隊做法的中國人,當然又被評為洋奴、漢奸,不是中國人了。奇怪,雖然我讀書不多,但起碼知道點聖人教誨。以我所知,中國人一向遇事的準則都該是「反求諸己」,什麼時候變成了只有專求他人才叫做中國人呢?


潘小濤: 為甚麼不能為走線而打假波

中國、韓國及印象的奧運女子羽毛球雙打球員,在六千現場觀眾面前,公然打假波,以避開強勁的對手,又或像中國隊那樣,避免跟另一隊的中國球員提早硬碰,於是在比賽中鬥輸,惹來各界的激烈批評,國際羽聯召開聽證會,決定取消八名球員的參賽資格,當中包括世界排名第一的中國組合于洋和王曉理。

國內網民,甚至少不少香港人都以為,鬥輸是戰術,是比賽的一部分,而且,今屆奧運的賽制有問題,讓球員有機會為了走線而打假波,因此,不應剝奪八名球員的參賽資格。 或許,國際羽聯在制訂今屆奧運羽毛球賽制時,犯了極大的錯誤,就是令到球員打了兩場比賽後,已基本知道下一輪的四強淘汰賽對手會是誰,為此千方百計避免遇着強手,不惜打假波鬥輸。對此,國際羽聯負有很大責任。

事實上,很多運動比賽確實也有這種策略,甚至有人認為,留力、走線等策略也是比賽的一部分。 但對我來說,這是積非成是。沒錯,以前大家對這種故意打輸的做法,反應沒今次那麼大,那是因為,那些假波也打得不那麼假,觀眾很難發現它是假波。但並不表示這是對的。

更甚者,有些價值應該具有凌駕性,例如,體育精神、奧運精神的精髓就是竭盡所能的展現你的運動潛能力,最快、最強、最高者才可獲得到金牌!例如,講大話並不犯法,但不應講大話應該是社會的共識! 同樣,運用策略或許並不違反比賽規則,但如果有違基本的體育精神,那就不應使用。金牌是每個運動員都想要的成績,但也應該實至名歸,而非不擇手段呀!新華網的評論就質疑這種策略說,稱或許有人說,這是為了國家,但是,「國家真的如此需要這樣的金牌嗎?」

古德明: 雨天的故事



七月二十一日,北京風起雲屯,一場滂沱大雨,就見溝渠泛濫,洪水橫流,屋塌山崩。官方說災民有一百六十萬,死者有七十七名,但是,百姓都不相信。據民間傳說,死者以百計。

當然,官方數字,向來不由你不信。廣東《南方周末》記者辛苦採訪寫成的二十五名水災死者故事,在中共禁令之下,不能付梓;財新網以「魂兮歸來:尋找遇難者」為號召,收錄死者詳情,不旋踵就遭查禁,紀錄刪除得一乾二淨。封鎖消息,是中共保證國泰民安的不二法門,否則毛華鄧江胡五代,怎麼沒有一天不是盛世。
過去十年,北京基礎建設平均每年花至少五百多億元,其中有多少真正用於建設,看看暴雨下兩件小事,可知大概。首先,公安趁交通紊亂,抓緊機會,向違例停車者發告票,心裏只知道有罰鍰。同時,消防員聽說洪水之下有活人被困,坐視不救,到長官來了,才動手撈起屍體,眼睛只看見權貴。有這樣的官場風氣,自然有那樣的基礎建設。

暴雨之下,民間只有北海圍城無恙。這座古城位在故宮西北,排水渠建於明朝,僥幸未蒙中共整頓改革,居民還能領略到一點古人遺愛。

舊中國沒有探太空的神舟九號,沒有窺深海的蛟龍潛水器,但有儒家之道。請看《新唐書》卷一九七記載:唐太宗年間,薛太鼎任滄州刺史,見漳河、衡河、長蘆河下游水所鍾處,盡為澤藪,一逢大雨,就渠道亂流,於是「疏長蘆、漳、衡三渠,泄汙潦,水不為害」,又浚治淤塞的無棣渠,東引入海,從此滄州水路大通,再無水患,民歌稱頌,流傳至今:「新溝通,舟檝利。屬滄海,魚鹽至。昔徒行,今騁駟。美哉薛公德滂被!」今天,新中國有什麼民歌,大家到互聯網上看看吧。
唐代宗大曆十二年,有一次京師大雨,毀農田三萬頃。渭南縣令劉藻擔心朝廷蠲免災區賦稅,上表說農田無損。代宗生疑,遣御史巡視,發現三千頃田毀了。代宗憤然說:「縣令,所以養民。而田損不問,豈恤隱(關懷民間疾苦)意耶?」劉藻因此被貶為南浦員外尉(《新唐書》卷一二六)。

新中國則不同。雨災之後,百姓不是獲蠲免賦稅,而是奉命「捐款賑災」,賑災錢自動從薪水扣除,進貢大小幹部。至於禁報災情的北京市長郭金龍,當然沒有遭貶謫。七月二十五日,他一笑升官,做了北京市委書記。

古德明 專欄作家

吳志森: 《齊心一意為市民》的低級錯誤



日前,梁班子發表了一本名為《齊心一意為市民》的小冊子,以感性的筆觸,介紹三司十二局成員,以及其他主要官員的心路歷程。

不需詳閱內容,只要看看文章的標題,大概可以了解這本由梁振英作序的小冊子,要發出的訊息是甚麼:梁振英─齊心;林鄭月娥─「好打得」的感性;曾俊華─沒有必勝的仗;袁國強─容易滿足的「工作狂」;張炳良─另一扇門;曾德成─外冷內熱書生氣;張建宗─心繫勞工、情牽基層;陳家強─經濟金融社會心;蘇錦樑─憑努力闖難關;譚志源─「威猛」局長;黎棟國─危中有情;吳克儉─奇妙的數字人生;鄧國威─豁達人生;高永文─不一樣的「潮州怒漢」;黃錦星─由心出發「環保人」;陳茂波─人生下半場……

夠了,我不想浪費讀者時間,引述到此為止。這類問責官員個人的軟性宣傳,是梁振英班子的新猷,目的顯而易見,是希望透過感性的介紹,讓市民認識官員的另一面,建立關係,培養感情。

有媒體問我,出版這本塗脂抹粉的宣傳小冊子,動機路人皆見,效果乏善足陳,我想討論的是,是梁班子的政治觸覺竟然遲鈍到如斯田地,實事不做,卻花公帑去做這些只有零效果的洗腦工程。

當前香港的主要矛盾是甚麼?是國民洗腦教育,是政府官員個人誠信,是香港普世價值被侵蝕……梁班子成員,醜聞纏身,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梁振英大宅僭建,至今未徹底交代,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劏房風波越演越烈。閃避拖拉,迴避或擠牙膏的態度,令問題激化,至今,特區政府沒拿出丁點辦法化解。

梁班子正事不做,反而浪費寶貴的時間和精力搞這些軟性宣傳,只會給人訕笑,個別傳媒更只當花邊新聞,放在政情八卦版,當然不會有預期的正面效果。

梁振英的心戰洗腦班子更犯了一個低級錯誤,將內閣成員當成是歌影視明星來宣傳,試問,香港市民誰會關心這些高官的日常生活和內心世界?真正想知的,是港英政務官出身的林鄭,是否也如內地《環球時報》社論所言,受到殖民地和西方意識形態的洗腦,把兒子送到英國讀書?我們關心的是,林鄭甚麼時候會把兒子召回來接受國民教育的洗禮,加深他們的「?国」思想。

我們更關心的是,木屋區出身的新科發展局局長陳茂波,為何置基層居民的安全於不顧,霸佔消防通道,違例僭建劏房?為何連劏房的這些陰騭錢都要賺?而且不是偶一為之,而是長年累月都是如此。出事了,就把責任推給太太,而太太又把責任推給公司其他家庭成員。

如果這本宣傳小冊子,把林鄭兒子英國讀書心得,把陳茂波局長經營劏房的心路歷程,開誠布公的刊載出來,宣傳效果,比今天這本好上千百倍。

李怡: 從公民社會向國民社會蛻變



把公民教育改為國民教育,是社會核心價值的根本改變。公民教育締造一個公民社會,而國民教育將會催生一個國民社會。

公民教育的教材與教學目的,是讓學生了解一個公民所具有的權利和義務,個人與群體的關係,了解在憲法和法律保護下一個公民的自由以及自由的法律局限(不能以侵犯他人的自由來取得個人自由),從而培養守法守紀的行為和服務利他的胸懷,使他成為具有民主、尊重、守法和負責的公民素養的人。在民主的國家,公民教育強調民主與開放,尊重多元價值,維護憲政體制,透過反思和行動增進公民的素質。

公民教育締造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公民社會是指圍繞共同的利益、目的和價值上的非強制性的集體行為。它不屬於政府的一部份,也不屬於私營企業的一部份。它是處於「公」與「私」之間的一個領域。公民社會通常包括那些為了社會的特定需要,為了公眾的利益而行動的組織,諸如慈善團體、非政府組織(NGO)、社區組織、專業協會、工會等等。

現代文明社會的大屋不能只靠上蓋的政府和下層的百姓支撐,而需要公民社會許多不同組織形成的各個支柱。公民社會使個性得以存在和發展,是自由的體現。

國民教育強調國家,教育的目的是「愛國」,國家和群體的利益高於一切,對國家(實際上指政權)忠誠、事事以國民、以種族身份自傲,個人利益必須服從國家利益。在國民教育基礎上產生的不是公民社會而是國民社會,沒有真正代表不同利益集團的組織,沒有民間慈善團體,沒有非政府組織(NGO),沒有真正的專業協會和工會,一切個人權益由政府或企業包辦。

中共建政後建立的是國民社會的國家。中國憲法第五十一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

二十多年前,在制訂《基本法》的時候,當年的起草委員廖瑤珠(也就是梁振英說帶他進中共大門的人)撰文說:憲法「這一條反映以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為上……我們習慣的想法是,國家、社會、集體在行使權力時必須盡量避免不必要的損害個人自由和權利,而且有些基本個人權利,根本就從來沒有由人民交出來,付託給國家、社會或集體處理。」經過她和其他人的努力,更由於《中英聯合聲明》的規定,《基本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寫明兩個國際人權公約和國際勞工公約在香港繼續有效,並定明:「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除依法規定外不得限制,此種限制不得與本條第一款規定牴觸。」

因此,香港《基本法》是以保障個人自由和權益、以建立公民社會為基礎的小憲法,與中國的國家利益至上的憲法精神恰相反。

公民教育締造的公民社會也講國民身份的認同,也講愛國。九一一後布殊總統的演講就講愛國,他強調美國憲法對美國人民的自由和權利的保護,愛國是愛這個保護人民的憲法。

羅拔列福導演的影片《驚殺大陰謀》(《The Conspirator》),講林肯被刺殺後抓到一名開設旅舍的寡婦,懷疑是同謀者,當時正是南北戰爭結束不久,社會主流聲音認為應從重從快把所有兇嫌和同謀者判死刑。一位年輕的律師愛肯,堅持為這個同謀者辯護,執着於必須要有一個公正的審判,不能因全國輿情或為了穩定社會的政治需要而把一個證據不足、可能無辜的人處死。有人對愛肯說,如果不迅速判死,無法遏制南方的暴力,國家都無法存在,還講甚麼法律。愛肯的回答是,如果沒有了憲法保障的人民權利,這國家的存在有何意義。

美國的司法公正和公民社會的建立,就是這樣由對人民法律權利的堅持,一路走過來的。我們看到的國民社會是另一套邏輯:「殺二十萬人維持二十年穩定」。

在奧運會,以國民社會為基礎的國家,獲獎牌的運動員,多會感謝國家和領導的栽培。四年前,美國選手費斯獲8面金牌,他沒有感謝國家,倒是美國總統布殊代表國家感謝費斯給國家帶來榮譽。每逢天災或人為悲劇,中國對死難人數都隱瞞或虛報,美國總統則逐個讀出死難者的名字。這都是國民社會與公民社會的截然分野。

香港本已是一個公民社會了,現在要推行國民教育把香港推向一個國民社會。這真的不僅是教育問題,而是整個社會是否要蛻變成與大陸、與北韓、與納粹德國同一類型的國民社會的問題。香港每一個市民,都不應該認為事不關己而自我麻醉了。

明報社評: 陳茂波夫婦陷 「劏房門」 疑點未釋又涉誠信考驗



發展局長陳茂波昨日現身,其妻許步明也再發表聲明,就被指涉及經營劏房撇清關係,斬釘截鐵地說「她(許步明)更加沒有經營劏房」。不過,據本報記者偵查發現,陳茂波夫婦同是「景捷發展有限公司」董事時,於1994年買入的大角嘴海興大樓單位,買賣合約註明單位有「三房兩牀」,即是間隔為3個房間和兩格牀位,情況與陳氏夫婦的說法不同。事態發展顯示陳氏夫婦的誠信面臨考驗,需要提出可信交代,才可以消除公眾疑慮。

景捷買樓合約文件  揭示陳氏夫婦買劏房樓

陳茂波夫婦被指涉及經營劏房之後,陳茂波強調「景捷」成立初期,他曾經擔任董事,但在1997、即約15年前已離任。陳茂波這個說法,即使符合事實,也未能撇清他涉及景捷的樓宇買賣交易。陳茂波另一個強調,是他的太太(即許步明)沒有批准兩個物業違例改建,她更加沒有經營劏房;許步明前昨兩日發表的聲明,亦有同樣說法。

涉及此事的兩個物業,其中上海街134號4樓的情未知,據本報記者取得的大角嘴海興大樓4樓A4室的買賣合約文件,顯示陳茂波夫婦的角色,與他們的撇清說法完全不同。

合約文件顯示,「景捷」於1994年11月買入大角嘴海興大樓4樓A4室,當時景捷有5名董事,包括陳茂波夫婦。合約列明,該單位間隔為3個房間,另外有兩個上下格牀位,所以,海興大樓這個單位間隔,實際上就是「三房兩牀」。合約文件列明一個房間未有租客,列出其他4名房間和脇位租客的名字,也有他們每月繳交租金的數額。從情看來,當年景捷是以連租約的形式買入這個單位,即是說景捷從買入這個「三房兩牀」單位開始,實際上就經營劏房。

陳茂波只講他與景捷在1997年之後的關係,有「景捷的事,與我無關」之意,然而,這份買賣合約揭開了他15年前在景捷的角色,從文件看來,若說海興大樓的劏房與他無關,陳茂波要拿出證據。至於陳茂波強調許步明並無違規改建,從合約看來,景捷買入海興大樓單位時,已有「三房兩牀」間隔,除非過去15年單位間隔曾作改動,否則許步明並無批准改建,可能屬實,不過,若單位根本未作過改動,「並無批准過違規改建」之說,就有誤導之嫌了。另外,景捷買入單位之後,每月即收取房客和牀客的租金,這種情若不算是經營劏房,則陳氏夫婦要與公眾分享,他們如何體待業主與租客之間的關係。

按一般人的經驗範圍和理解,陳茂波夫婦的說法與買賣合約不同,若合約呈現的是事實,則除非陳茂波夫婦有確實證據,否則他們的誠信就會受到質疑。經營劏房,有法律問題,政務司長林鄭月娥要市民對執法部門有信心,肯定會依法處理,且看景捷兩個違規劏房物業,業主將承擔怎樣的責任。

另外,對市民而言,劏房也是道德問題,劏房居住環境惡劣,租客都是低收入人士或家庭,他們所繳付的租金,呎租不低,所以,劏房租客被視為備受剝削的一群,經營劏房人士的形象,一向欠佳。發展局長的工作,包括處理劏房事務,特首梁振英雖然未提出消滅劏房的願景,但是他要改善市民居住環境的思維,反映整頓劏房應該屬於施政範疇之列,若陳茂波未能提出清晰而可信解釋,則他出任發展局長是極大諷刺,適任與否,也會引發公眾思考。

政府被醜聞困擾  市民是受害者

梁振英政府就任1個多月以來,醜聞、事故不斷,梁振英與官員忙於救火,未能集中精神開展工作,處境值得同情。近日,官員公開發言時,都有籲請各方給政府足夠空間來辦實事之說,另外,梁振英期望批評政府的工作或審視公職人員時,要有事實基礎,弦外之音,有不滿缺乏事實基礎的批評和質疑之意。

其實,最想政府擺脫困擾而開展工作的,肯定是市民大眾,因為市民知道,政府受醜聞事故所困,忙於救火,未能提供良好施政和服務,市民就是受害者。以發展局長一職為例,市民都知道前任特首曾蔭權的土地政策失敗,導致市民置業安居困難,需要梁振英撥亂反正,由發展局長盡快開展長遠規劃,有序增加土地供應,使樓市回復健康發展,解決置業困難問題。但是麥齊光因為與同僚互租、互賣單位,被廉署拘捕而辭職,陳茂波獲臨危授命,接掌發展局,卻受「劏房門」所困,市民期望看到的新土地政策,看來又要延後了。

政府施政周折和面對困境,絕非市民的責任,市民渴望梁振英政府拿出有效政策,造福社會,改善民生,政府應該反求諸己,整理好隊伍,擺脫醜聞事故,而非推托沒有足夠空間辦事。事實上,近日市民關注的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洗腦和「劏房門」事件,都有客觀事實基礎,絕非穿鑿附會、憑空難造,政府、官員必須面對和解釋清楚,才可以取信於民,有利於開展工作。

梁啟智﹕國民教育 錯在理念



數以萬計市民上街反對國民教育,政府卻仍然堅持問題不在課程本身,特首梁振英更強調校方可選擇教材,試圖把問題矮化為內容之爭。即使是小學生也明白,浮沙之上難建高樓,國民教育面對巨大爭議,是因為其脆弱的學理基礎根本不足以承擔宏大的身分認同問題。國民教育之錯,不僅僅在於對中國的問題給予錯誤答案,更在於問錯了問題。

在教育局的課程指引當中,對中國的認識要不是山川地貌和古蹟文物,就一下子跳到航天科技和運輸系統等的當代發展,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個現代國家的建立背景和過程卻幾乎絕口不提。在這種脈絡下,中國變成一個本體上自有永有的概念,只要我們提高認識,便自然可以增加認同。

然而即使沒有社會科學的訓練,我們都知道世界上是先有人,然後才有國家。現代國家是近百年來特定時空脈絡之下的產物,如果我們真的穿越回到三國,他們所理解的「國家」和「愛國」肯定和今天的差距千里。展望將來,國家的意義也會不斷改寫,歐債危機下歐洲各國如何重構相互間的政治關係就是一例。國家認同的爭端不斷為人類文明帶來沉重災難,人類建立國家本來是要為社會尋求福祉,如果把國家認同置於社會福祉之前便變成本末倒置了。

筆者同意普及教育必須涉及認識國家,但卻不應如教育局的課程指引般把國家作為一個既有的實體去認識,而應視為一個公民共同參與的場所,我們要學習的是如何運用這個場所來改善生活。學生不應被動地接受某些由別人定義的國家特質,而該主動地學習參與和改變國家的未來,使國家能更負責任,更能為社會福祉貢獻。如果國家已無法為社會福祉貢獻,我們甚至有責任創造新的安排。

換而言之,我們面對的是兩條截然不同的進路:

1. 我們是中國國民,我們要認識我們的國家;或

2. 我們是擁有多重身分的世界公民,我們要認識國家對我們的意義。

相對於第二種進路,第一種進路無疑顯得膚淺,也不符合香港作為「亞洲國際都會」的地位。在這種基礎上討論教材應否談及六四和老師的把關角色,等如為一座浮沙上的危樓討論放置何種求生用具一樣,根本就是捉錯用神。只有把整座危樓推倒重來,國民教育立即撤回,我們才能有討論的空間。

把整座危樓推倒重來

教協號召罷課抗議,在一個文明社會其實並不值得大驚小怪。公民抗命,本來就是我們參與國家事務的其中一種方法。相對於日復一日的試題操練,子女在思考選擇上課與否的過程中肯定學到更多。到了子女長大成人,無論在家人、職場或是社會當中,都會面對許多不講道理的事情,我們會希望他們據理力爭,還是苟且偷安?

或者,我們自己其實早已是「洗腦教育」的產品。回想我們的校園生活,又何曾被鼓勵勇於表達自我?我們這一代在考試標準答案和親戚朋輩壓力下長大的「70後家長」,就連履行《基本法》第27條訂明的公民權利也敵視為「過於激進」,不知不覺間早已被教化為追隨權威的順民。但願國民教育之爭不會是我們的垂死掙扎,而是一次救贖再生的契機。


張志剛﹕「家長們,你其實可安心點!」

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討論熱烘烘,但大家只聚焦民間組織出刊的參考資料,對官方文件置若罔聞,令整個討論失焦。

為配合今年開展的「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教育局於4月推出由「課程發展委員會」編訂的《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並建議學校採用該「指引」。「指引」詳述課程的宗旨、範疇、規劃等內容,是推行德育及國民教育的重要文件。但反對德育及國民教育的人士,只拿民間組織「國民教育服務中心」的《中國模式國情專題教學手冊》,其中的部分內容,來否定整個科目的設計,是完全不負責任的。反對的人士可能根本沒有看過「指引」,不少家長更將「手冊」當作官方的指定的教材。

反對的人士可能根本沒有看過「指引」

正本清源,無論日後政府如何編訂「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參考教材,學校如何開展德育及國民教育等工作,實離不開「指引」這份重要文件的內容和原則。把「指引」閱讀一遍,卻找不到坊間批評的「國黨不分」(翻閱全「指引」,找不到「黨」這字的片言隻語)、「洗腦教育」的內容;反而,卻體會到「指引」強調的正面、積極的人生觀和處事態度,即使在最具爭議的「國家範疇」,也感受到「指引」強調學生應多元、多角度的學習和思考。以上種種,不是空談,只要翻開「指引」,即可找到相關的內容。大家都可以在教育局的網頁下載「指引」。

「指引」第二章詳列課程的架構,涵蓋「個人」、「家庭」、「社群」、「國家」、「世界」五大範疇,當中引發今次爭議的是「國家範疇」。「指引」說「國家範疇」的學習目標是「提升學生對國民身分的認同,理解國民的角色、權利與義務,孕育家國情懷,主動了解國情,探討國家發展的機遇與挑戰,例如:成果、困難、局限、改善方向等」。若說「指引」只顧唱好國家的「成果」和「機遇」;那麼探討國家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和「局限」,則應是另一種角度的看法吧!

「國家範疇」又分為「自然國情」、「當代國情」、「人文國情」、「歷史國情」;自然、人文、歷史三大國情,談的是山川地貌、文學美藝、歷史大事,爭議不大,有批評者指「當代國情」的內容偏頗,刻意不談國家民主、法治等重要議題。批評者可能沒仔細看過「指引」,因為「指引」列明「從了解國家及香港發展的緊密聯繫,以及兩地在合作發展歷程面對的困難及解決方法,體現同根同心的情懷」(小三至小六階段);「從探討國家憲法和重要機構的職能,以及國家的重要規劃項目,關心內地與香港的連繫,體會國家發展的限制及謀求改善的方向」(中一至中三階段);「關心國家當代政治、經濟、外交、科技等各方面發展對於社會民生的影響,以及民主、法治、人權等價值的體現,了解國家與全球的密切關係,樂意為國家及民眾謀求福祉」(中四至中六階段)。「指引」定下不同階段的學習目標,當中既談國家在發展當中的「方法」、「改善的方向」,也談當中的「困難」、「限制」;在高中階段,更以「民主、法治、人權等價值的體現」為議題,沒半點刻意避諱的感覺。

最值得一提的是,「指引」4.2.2段「學與教策略建議」指出,「教師不但不應該迴避討論爭議性議題,更應視之為教學的重要契機,協助學生建構價值觀」。並選取「食品安全問題」為例,進行多方面和多角度的討論,「指引」又提出「法治和監管是否根治『食品安全問題』的最有效方法?這有何不足之處?除法規和監控以外,還有甚麼方法可以處理『食品安全問題』?」等問題。可以說,在設定學習目標和議題等方面,「指引」絕對沒有給人內容偏頗、刻意迴避問題的感覺。

看看「指引」全文吧!

「指引」第六章「學與教資源」,列出選取教學資源的一些原則和類別,並就不同範疇提供「參考文獻」,當中不同人士的著作均有收錄,如潘小濤先生的《國情》也包括在內。

「指引」會否荼毒學生?是否洪水猛獸?閱讀「指引」後,反覺「指引」既考慮到德育及國民教育這科的難度,更顧及當中涉及的敏感性,例如「指引」的「附錄四——爭議性議題的學與教」,就詳細地展示在討論和探討具爭議性議題應有的態度、方法、原則,注重理性、事實的討論,教導學生應持平公正、尊重多元的態度。

看完本文,學生家長應可以鬆一口氣,再放心不下的,請花一兩個小時,看看「指引」全文吧!

(文章只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作者是一國兩制研究中心總裁、行政會議成員

陳惜姿﹕世界各國也有國民教育課程——真的嗎?



近日支持國民教育課程的人士,常搬出一個論據,就是世界各國都有國民教育課程。這說法萬試萬靈,甚具說服力,令反對者即時無言以對──如果那是真的話。

日前,《環球時報》社評提到:「世界很多國家中小學都開設有國民教育課程」,而課程發展議會編訂的《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下稱《指引》)亦指出,「香港推行國民教育的方向,與其他國家及地區相若」,並列舉法國、澳洲及美國為例,略述這些國家推行國民教育的目標與方法。(《指引》第12頁)

《指引》的立論,建基於策略發展委員會在2008年發表的《香港推行國民教育的現、挑戰與前瞻》(簡稱《前瞻》)。筆者翻查這份《前瞻》,發覺與政府所引述並「借鑑」的外國經驗有分別。《前瞻》指出,「整體上,這些國家側重於公民教育,培養青少年的公民觀」。然而在最新的《指引》上,卻變為「整體上,這些國家,均重視培養青少年對國家的認同」。

「公民教育」與「國家認同」是兩組不同的概念,究竟是各國對公民教育的政策有所調整,還是香港政府單方面改變了解讀方式,挪用別國的公民教育理念和內容,作為建構有利推行德育及國民教育科(德國科)的理論依據?

錯把移民政策當公民教育

2008年的《前瞻》引述,澳洲和法國政府均規定有意在該國永久居留的移民,須通過語言能力、歷史、傳統及價值等方面的考試,以融入該國。該文件更提及,法國政府於2007年成立「移民、融和、國民身分認同及共同發展部(Ministry of Immigration, Integration, National Identity and Co-development)」,以培養移民對共和國原則的尊重,並加快融入社會。然而,由於該部門有排外主義和種族主義之嫌,故於2010年撤銷。

至此,筆者不能不質疑,何以特區政府向本地中小學生所推行的國民教育,竟是向他國針對移民所實施的政策借鏡?他國的政策分明是回應該國移民的歸化問題,何以卻成為本港「國民教育相關的策略」?政府在制定國民教育的目標與內容時,究竟是以哪種視角和觀點出發?公民教育的真正目標,是要培育學生品德及公民素質,而非教導非公民或移民怎樣取得「公民地位」。

法、澳、美的公民教育

許多教育界的學者、論者早已強調,「公民教育」(civic education)和「國民教育」(national education)是兩組截然不同的概念,《指引》提到的法國、澳洲和美國等國家,重點推行的並非「國民教育」,而是公民教育。就法國而言,2008年的《前瞻》指法國政府「沒有為國民教育制訂整體策略」,然而筆者發現,法國教育部在1999年完成「公民教育課程大綱」,並於該學年開始實施。法國中學之公民教育教學,旨在培育學生成為擁有完整人格的現代公民,並制訂三個目標:

1)使學生認知人權和公民權,了解公民的權利與義務;

2)使學生認知個人責任和集體責任;

3)培養學生的判斷能力,訓練學生的批判精神。

法國的公民教育對於國家或公民的定義,從90年代可見,已明顯突破了早前民族國家的「國家公民」概念,並擴大至「歐洲公民」甚或是「世界公民」。

澳洲政府在1994年成立「公民科專家小組」作為學校推行公民教育的持旗手,並於1997年推出「探索民主」(Discovering Democracy)計劃,由政府提供課程大綱與資源,讓學生學習到不同價值:1)民主過程與自由;2)政府的責任;3)對法律的謙恭與尊重;4)對他人的寬恕與尊重;5)社會正義;及接納文化的多元性。在四個主題內容中,首先向學生申明「誰在管理?」的概念,讓學生了解澳洲的民主體制中,權力如何產生、如何行使、公民權利和責任及澳洲民主的原則等。

再者,「公民與公共生活」也是主題之一,覑重向學生說明作為澳洲人民可怎樣參與社會,讓學生在學校教育和課程中,建立公民素質概念,使學生成為主動、有識見、負責任而能作明智決定的公民和行動者,而非單方面培育學生對國家的情感投入。

美國的公民教育的重點,是令青年公民更有效地參與社區內的公共生活。有別於澳洲,美國的公民教育課程綱要與教學計劃,均由不同的非政府、非牟利的國際性獨立機構研發,為公民教育提供豐富的教學資源。非官方的獨立機構,不受政府主導,也無政黨背景,從而確保了教材的客觀與中立性。這些公民教育網站中,最為人熟知的是公民教育中心(Center for Civic Education),該中心自1981年起為美國國內及國外提供公民教育資訊,並先後設計了CIVITAS: A Framework for Civic Education及公民養成方案(Project Citizen)等公民教育課程,同時亦從事公民教育的論文出版、研究與評量、課程材料、公民教育的課程架構與標準等工作。以公民養成方案為例,課程旨在培育青少年有效而負責地參與政府和公民社會,監督和影響社區公共政策的制訂,而不只是停留在情感投入,及被動地了解現等層面。

世界級城市的狹隘國民教育

筆者很懷疑,政府在制訂德育及國民教育科的教學目標和課程指引時,所參考的是怎樣的外國經驗?面對特區政府經常念茲在茲的全球化趨勢,各國政府的公民教育側重點漸漸由原生國族主義的民族自豪或國民身分認同,漸漸走向多元平等,以培育主動參與公共事務的世界公民為目標,以華人社會如台灣為例,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委託台北市立教育學院院長在2009年研擬了「台北市全球教育白皮書」,提出全球教育(global education)的發展願景,培育「友善關懷、公義盡責的世界公民」,並從「世界公民意識」、「國際文化學習」、「國際交流合作」及「全球議題探究」四個面向推廣。

香港作為世界級城市,公民教育政策竟倒退到狹隘的國民教育框框之內,不積極培育學生尊重多元的胸襟、多角度的批判思考。對孩子、香港、國家以及世界的將來都是不負責任的。

(內容由國民教育家長關注組成員提供)

■參考資料

1. 張秀雄編(2004)。新世紀公民教育的發展與挑戰。台灣台北:師大書苑。

2. 陳麗華、田耐青等著(2011)。打造世界公民的12個方案:全球教育理論與實踐。台灣:高等教育出版社。

3. 香港課程發展議會編訂(2012),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小一至中六)。香港:香港課程發展議會。

4. 策略發展委員會國民教育專題小組(2008)。香港推行國民教育的現況、挑戰與前瞻。香港:香港特別行政區策略發展委員會。

5. Discovering Democracy Units:http://www1.curriculum.edu.au/ddunits/units/units.htm

6. Center for Civic Education:http://new.civiced.org/

7. 法國參議院宣布廢除移民、融和、國民身分認同及共同發展部原文:

http://www.senat.fr/rap/a11-112-11/a11-112-111.html

作者是國民教育家長關注組發起人

張彧暋﹕當香港的愛國教育背離世界潮流



《明報》日前報道內地《人民日報》轄下國際新聞報章《環球時報》,批評香港反對國民教育的人。原文很有趣:「世界很多國家中小學都開設有國民教育課程,香港部分人的反對,從世界角度看非常個別,也有些偏激。實事求是說,反對者們更像是被英國殖民時代和西方意識形態『洗腦』了,才會對這門課程如此警惕、牴觸,他們對內地的看法完全是西方式的。」

邏輯考考你,大家一起想:文中說「世界很多國家」都有國民教育,反對的人就是背離世界潮流。我想你做的東西,就說世界都在做;我不想你做的東西,就叫西方意識形態。先不論跟隨世界搞愛國教育這個行為,算不算愛國的問題。那麼,世界包不包括西方呢?

擺脫被害妄想症

反對的人為什麼會反對呢?因為「被英國殖民時代和西方意識形態『洗腦』了」。譬如日前家長團體遊行,就說「外國勢力介入」;中學生印橫額,就說他們的錢「有不可告人的秘密」;有市民反對,就說「臨近選舉,政客騎劫」。換句話說,為什麼香港人不聽話?因為全世界一起在逼害中國。解釋不了事情,就想像有敵人搞事。這叫被害妄想症,是一種精神病。

我不太明白以上思考模式是怎麼一回事(難怪西方最近關於國族主義的研究,開始懷疑愛國是一種現代西方精神病)。之前曾聽到一位很聰明的歷史老師,講了一個道理。從前中國地方叛亂,皇帝詢問緣由,大臣答:「地方有賊!」皇上問為什麼有賊,大臣就答:「賊有賊性!」為什麼這不是一個解釋?因為問題本來該是:「為什麼社會沒有秩序?」。「因為有人造反」只是一個空廢命題:本來根據皇上的定義,「地方叛亂」就等於「有賊」,答了等於沒答。

世界潮流與中國內地 也在搞公民教育

這類思考殘缺,其實也解釋了為什麼中國這150年來還是不能趕上世界潮流的解釋大黑洞。解釋很簡單:愛國本來也是近代西洋的玩意。而西洋人最近幾十年又不玩這個了!正如奧運的意義,最近已經不是金牌數目,反而是大家在facebook分享型男美女運動員照片之餘,其他包括體育精神、兒童權益、文化差異之類的普世價值,才是最近大家關注的。

近來世界各地確實在搞國民教育,但絕對不是那種忠君愛國的一套。世界潮流淡化愛國元素,就算國民教育,也玩世界公民的一套。其實,如果你拿開中國內地教科書對比,不管你信不信,其實已經不談什麼忠君愛國的一套了,都在談公民權利、人權、平等、普世價值呢。世界(包括中國)的最新潮流是:國民教育,從屬於世界公民與普世價值之下。

按:最近很多論者胡亂引用Ramirez及Boli-Bennett的論文,幸得梁亦華先生2012年8月2日於本版澄清。查社會學新制度主義研究,不斷指出世界的國民與公民教育潮流,近20年是淡化國家民族的至高無上的神聖地位,國家不再是二戰與冷戰時候那種超越價值的體現。國家也是世界的一部分,因此世界的國民教育趨勢(包括中國內地)是提升學員對個人權利、理性、平等的重視,還有對多元文化的包容。這樣說本地愛國教育可謂比世界潮流倒退了至少100年。筆者自身的研究,也屬社會學新制度主義學派,特此鳴謝梁先生。新近研究可參考David H. Kamens. 2012. Beyond the Nation-State: The Reconstruction of Nationhood and Citizenship (Research in Sociology of Education). Em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