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6年2月19日星期五

黎明奇 《為漢字申冤》 第三章 漢字演變的規律




“文字為社會服務,社會不斷發展,文字也是更加便於運用的。因此在漢字發展史上一直貫穿著這樣一個規律,那就是字形的不斷簡化。雖偶有增添筆畫之特例存在,但終非主流。簡化字正是符合了漢字發展的規律,乃是大勢所趨。”想必這早已成為了是多數人的觀點。
粗略看來,上述觀點有理有據,我竟無法辯駁。但細細思之,終覺漏洞百出。漢字發展規律並不是“簡化”那麼簡單,那究竟是什麼呢?容我慢慢道來。

漢字起源於何時至今並無實證,不過可以肯定的是在正式文字產生之前必然有相關的圖畫文字,圖畫是用來描摹的,而文字則是用來書寫的,必然要將圖畫中具體的線條抽象化,並去掉多餘的部分而只保留特徵輪廓,這自然可以說是簡化,但主要發生於早期象形字上,而之後的文字類增孳乳的情況又有所不同。

根據發現的最早的較為成熟的文字甲骨文來推測,漢字的出現應該不會晚于夏朝,那就應該有四五千年的歷史,而已經證明的漢字歷史已有三千多年。甲骨文主要應用于商代晚期,周初也有使用,其特點是不規整、筆畫多方折、構件不固定、異體字和合文較多、形聲字不普遍。自從周代以後,金文慢慢流行起來,所謂金文即刻或鑄在青銅器上的文字,也稱鐘鼎文,其特點是筆畫圓潤、異體字和合體字有了明顯減少、形聲字增多,並一直沿用至戰國,而後是籀文,又稱大篆,然後由之產生小篆。總之,無論如何,其發展是慢慢成熟的,筆畫也慢慢規整起來。以上稱之為古文字,而由於篆書極不便書寫,便在民間逐漸流行起一種新的書體:隸書,隸書較篆書易寫,早在戰國時期就已具備初形,在東漢時發展成熟,隸書的特點是蠶頭燕尾,講究挑法,但人們還是覺得不方便,而後又產生一種更易於書寫的書體:楷書,並一直沿用至今未有重大改變,為便於應用日常生活中人們往往會寫行書或草書,有時運用俗字,但從未代替過楷書取得正體地位。

以上稱為今文字,它改變了漢字的外形,使得其象形程度降低,變成“方塊字”。漢字的傳承從來沒有中斷過,而比漢字歷史還要早的埃及象形文字和兩河流域楔形文字卻連同自己的文化被歷史封存。

注意文字學意義上的字體與書法字體的本質差別。

以上我用簡短的一段話大致概括了一下漢字的歷史,就文字的運用而言的確可以說漢字的發展是逐漸趨於便利的,但這種便利並不是單純靠簡省筆畫而實現,其中不乏增旁顯義的成分,大部分是筆形的變化以及部件的定型和規律化,甚至還有書寫工具的影響,除此,隸變是為便於漢字使用而發生,但成形之後這個過程就停止了,後代行草的出現也是為文字書寫便利,但並無取代正字之意。此種皆與簡化字不同,稍後還會詳述。

相反就一些無規律簡化字而言,雖筆畫簡省了,但實際使用起來卻沒有變得更便利,反而造成諸多混亂,可以說是違背漢字發展趨於便利這條規律的;
乃至漢字信息化也是為了文字使用便利。

故而“漢字簡化規律”就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將漢字演化“趨於便利”與單純的“筆畫簡化”混淆,二是將“某一時段”出現的簡化現象歸於漢字發展的“全程”,以致忽略漢字發展後期長期穩定這最主要的歷史階段。漢字發展不同階段有簡化也有過繁化,即使有簡化但在一個階段後也停止了。

那它發展的規律到底是什麼?

先從漢字數量上來說,首先確定一點,文字發展是由少變多的,隨著社會的發展物質在不斷豐富,人們表達感情也越來越細膩,雖然也有舊事物的消亡使得某些字的廢止,但產生的多於消亡的,因此漢字的數量絕對不會減少。

有人對歷代字數做過統計,甲骨文大約有4500 多個單字,其中可識約一千多個,秦代《倉頡》、《博學》、《爰曆》三篇共有3300 字,漢代楊雄《訓纂篇》共有5340 字,許慎《說文解字》共9353 字,晉宋以後文字又日漸增繁。晉呂忱《字林》12824字,後魏楊承慶《字統》共13734 字,梁顧野王《玉篇》22561字,宋代司馬光《類篇》31319 字,到了清《康熙字典》共有47000多字,1915 年歐陽博存《中華大字典》共48000 多字,1917 年張其昀主編的《中文大字典》共49888 字,1990 年《漢語大字典》共54678 字。

從以上統計資料可以看出:漢字的總數量是在不斷增多的,但後來漢字的大量增加主要是因為它收錄了很多罕用字,其實通用漢字的總數自漢以後應該是沒有太大變化的。因此我們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在漢字發展初期為了表達感情的需要致使漢字數量不斷增多,而後來則漸漸趨於穩定。而漢字簡化中間的同音歸併則是以損失書面語的精確性為代價,嚴重違背了漢字發展精密化的規律。

說完字數,我們再回到主要部分:漢字字形的發展變化。

首先來看幾個實例:


從這幾個字大概可以看出漢字確實是朝著“簡化”的方向發展的,如“車”最開始是兩個車廂還帶車頭,最後簡化得只剩一個車廂車軸和兩個車輪,故而再將“車”簡化成“车”便只是順了這條規律而已,“馬”亦如是。但若我據同理而將“星虎鹿” 簡化成,這般模樣就只能迎來大家唏噓了,此三字也是順了漢字簡化規律的,但為何就得不到大家的認同了呢?想必只能用先入為主的習慣來解釋了吧。

細看此表,我們就會發現,此類字的簡化重在去掉累贅多餘部件,真正的有用部件仍得保留,並未影響到漢字的理據性和系統,而這種簡化也集中在古文字階段,而自隸楷之後的變化並不太大。


其實單憑這麼幾個字就總結出這種規律未免有點斷章取義之嫌。瞭解甲骨文的人應該知道,其結構其實一般是相當簡單的,比我們的“傳統漢字”看起來要簡單得多,那為何會由簡單的甲骨文“簡化”成繁雜的傳統漢字呢?我們可以試著對比一下。(圖選自甲骨卜辭(長篇相對於前面幾個單字來說更具說服力)。




當然這幾個例子,並非十分貼切,因為它們並非俗字,不過即使這些字在俗字中能找到根據人們也不太可能認可,可見第二章第一節未採用之俗字例;
除之前所提那類象形字外。

漢字發展這個過程較為漫長,也極為複雜,並不能簡單地用簡化或繁化來概括。我們必須分階段詳細說明。由於一切事物皆有個例存在,我們自然只從主要方面來分析。

那麼就先從古文字階段開始。其實漢字字形的演變也是包括兩個方面的,一個是筆道形態,一個是結構,由於在古文字階段漢字的筆道形態的變化不是太大,所以這裡就著重分析結構部件的變化,漢字的從甲骨文到金文再到籀文,大概可以分為兩種過程。

一是增加有用部件。這個階段漢字應該還處在未完全成熟的時期,為了適應語言的發展和表意的需要,人們往往會增旁顯義,使得漢字的筆畫增多,如“齒”甲骨文為,像牙齒之形,後來又在上面加上一個聲符“止”而變成“ ”,“淵”本為,像回水之形,後又加一個義符氵變成“;而更多的則是字形的分化,古代概念少因此用字少,後來概念開始增多,這個字所表達的範圍也越廣,但為了使得漢字表意更為準確,這些字便演化出不同的字來表達不同的字義,而為了區別這些不同的字,其演化的方式一般都是增加偏旁。

這其中又分為兩類,一類是引申,當一個字的含義引申到距本義較遠時,便增加偏旁以區別。本字表本義,分化字表引申義的如:“知”本表知識,後引申為智慧,便造“智”字來表達此義,增加了筆畫,“反”與“返”的關係也是如此;當然還有本字表引申義,分化字表本義的例子, “益”字形上部為橫水下部為器皿,表示的意思就是水溢出,但當它借用為“更加”後,其本義變由加了氵的“溢”來表示,“奉”本從二手,表示用手捧,後來為了明確又加一手(地下與“舉”同的部分),後來又引申為奉獻之意,原來的含義則又增一扌表示,“州”,像川中小洲之形,後引申為州縣,本字加氵為“洲”。“娶、婚”本來為“取、昏”,後來字義分化便增加女旁。

還有一類,人們為了經濟在表達一個新概念的時候往往會假借一個同音字,但久而久之為了避免混淆又在這些字上加上一些聲符或義符使得字形繁化。本字表本義,分化字表假借義的如:

“采”本表示採摘,後來假借為彩色之義,為了區別就造了“彩”字;本字表假借義,分化字表本義的如:“然”从火肰rán 聲,本為燃燒之意,但後來借為虛詞使用,原來的字便增加偏旁演化為“燃”,“孚”从爪从子,用手抓著孩子,本義為俘虜,而它用於其它意義後,便在其本字上又加亻變成“俘”。同樣像“舍-捨、賈-價(價)、弟-第、嘗-嚐(嘗)、介(界)、責(債)、止(趾)”等字都是如此。在漢字發展的早期曾經出現過大量假借之風,若這種影響再擴大的話,漢字可能就朝表音發展了,但歷史證明它沒有繼續,而是採用一種更明智的辦法(即增加形旁或聲旁變成形聲字),這種方法是可行的,使得漢字能夠獨立並繼續存在下去。

這些字的產生部分是因為詞義虛化,有些是為了分擔義項,有些是字義轉移造成的,後來為了使得文字更便於應用才促使了文字分化,這也是漢字在發展過程中必須經歷的,相對於直接造字來說這種方法方便省力多了,而分化前後的字又被稱為古今字或本字與後起字分化字。這些古字在先秦很多文獻中出現過,如《左傳》“小人有母,皆嘗小人之食矣”、“若舍鄭以為東道主”等等

現今其實也有這種例子,像“被都把”等字就處於中間階段,“被”從衣皮聲,本義為被子, “都”從邑者聲,本義為都城, “把”從手巴聲,本義為拿著,而今這些字的常用義都虛化了。
或者由於虛詞不好造字,便借其他常用字表示,久而久之就約定俗成了。
後分化為“嚐”;
後分化為“捨”;
我們學文言文時部分所謂的通假字即此;

二是去掉冗餘部件。如同之前所舉之例,漢字起源於象形文字,某些字其實是對物象的細緻描繪,雖然詳細,但還未完全脫離圖畫階段,字形比較繁雜,並不便於運用,在需要大量使用文字的階段,我們便將這些字輪廓化了,或是省略諸多部件而只存其主要特徵。

而多數簡化字是“去掉有用部件”。

從籀文到小篆,漢字字形其實變化不大,只是線條變規整了,而且對少部分字進行了省改。如“秦”籀文從二禾,後省為一禾。

注意,這種簡化也不過是去掉重複的部件,沒有破壞漢字結構和理據性,再加上這種簡化往往是自然而為,既沒有政治的強制也不是隨意簡化。

 

在這個時期,不要忘了還有一種重要的特殊漢字形體:六國文字。也就是戰國時東方六國所使用的文字,由於各國紛爭,禮崩樂壞,言語異聲、文字異形,六國文字往往有諸多省簡之處,但這種省簡卻是單單為簡化而簡化的任意省簡,不顧漢字理據和系統,完全背離傳統,隨意破壞漢字的結構。最終六國文字消失在歷史長河中,被直接繼承甲金文的秦系文字取代了,小篆統一全國,實現書同文,結束了長期以來文字混亂的局面。雖說這其中也有政治因素,但終是為了文字統一著想,而我認為更重要的原因乃是小篆對甲金文的直接繼承,它對中國深層的文化影響不是秦始皇一聲令下可以達到的。

 “小篆與大篆一脈相承,繼承了漢字的構型理據,保存了漢字寓意於形的特點,而不像六國文字那樣為了簡化而任意破壞漢字結構。小篆能夠取代六國文字通行於全國,正是由於它符合漢字的發展規律,而不僅僅是政治上推行的結果。”

假設是六國中的某一種文字統一了全國,那我們對戰國以前的歷史可能就無從瞭解了;
《古代漢語》胡安順

在中國歷史上對漢字的改革只有兩次,一是始皇帝“書同文”,一是漢字簡化。人們往往喜歡拿簡化字當做如始皇帝般的功績炫耀,但卻未認識到二者的不同。小篆和簡化字雖然都具有政治性,但它們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1、小篆統一了六國文字,而簡化字則打破了漢字兩千多年來統一的局面;
2、小篆與西周春秋文字一脈相承,只是對它稍加合理省改,同時廢除了隨意簡化的六國文字,而簡化字則對漢字大量隨便省改,採用了隨意簡化的民間俗字;
3、在統一六國文字之前小篆作為正式文字在秦國通行已久,而簡化字直到簡化方案公佈才成為正式文字;
4、小篆使得漢字系統更加完善,而簡化字則破壞了漢字的系統。
5、小篆並沒有破壞漢字結構和理據性,而簡化字所採用的俗字則並無此章法。
故其利弊自是不同。

不過說實話,小篆雖然理據系統最為完善,但卻是很不便運用的,而且也不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故在這時隸書便登上舞。這一過程稱為隸變,從小篆到隸書,其實不像我們想像的那麼突然,這種變化是潛移默化的。隸變是漢字史上最重要的一個轉折點和分水嶺,漢字從此脫離了古文字隨體詰詘的形體,走向今文字階段,變成方塊字。單從這個階段來看,是可以總結出簡化這一規律的,這種簡化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由小篆的線條轉變為隸書的筆畫,改曲折為方直,使得漢字變得易於書寫(這一點是最主要的);
第二、隸書對一部分小篆進行了改造。

這裡就有一個度的問題。傳統漢字本身並不是不適應現代生活,簡化字也不會更方便;
此中雖有六國文字的影子,但大體上仍然是繼承小篆的;
隸變在小篆通行之時就已在非正式領域使用,而直到東漢才完全定型。
由於隸書在小篆之前就已經存在,因此很多地方沒有直接根據小篆來改造,所以產生了許多不直接對應的地方。其中一般都有造字理據;

如對重複部分進行省改,改“ ”為“霍”,改“ ”為“雷”,改“ ”為“星”等等,還對小篆的部件進行了合併與分化:

合併的有:





”變成“秦春泰奏” (上半部分變相同),
”變成“奕奐莫樊奠”(下半部分變相同),
”變成“明肌服”(此三字本分屬“月、肉、舟”三部),

分化的有:

”變成“企位臥及比監元頁”(本都有“ (人)”),
”變成了“恐夙鬥熱”,
變成了“炒煮赤票粦黑”(本都有“ (火)”),這些都是結構上的簡化。

有些漢字另造,完全脫離了原來的體系,《說文解字》後附的別體字即使如此,如“帆”篆作“ ”,“尖”篆作“ ”,大部分為簡化,少部分為繁化,如“冪”篆作“ ”,“堆”篆作“ ”等等。

還有一部分訛變了,如“存在”上部本為“才”,“右、有”上部本為“又”,“責”上部本為“朿”,“叟”上部本為“灾”,“截”左部本為“雀”,“年”字本為“秊”,“布”上部本為“父”,“更”本从“丙攴”,“並”本从二“立”,“原”字內部本為“泉”等等。

雖然在漢字隸變過程中有不少的訛變,也存在著一部分另造的“別體字”,但它只是漢字總數的極少部分,實質上隸變大部分是由於書寫方式的變化造成的,它與小篆之間基本也是對應和承接關係,其理據性仍然延續著。以上不合規則的只是少數。所以隸變也未能從根本上改變漢字的性質,而是使得漢字重新煥發了活力,故隸變成為了漢字發展史上的里程碑。
同樣由於字形的變化,有很多漢字漸漸脫離了這些原則。譬如異化和訛變,使得漢字的部件變得更複雜不易說解了,也就是說很多傳統漢字就已經不符合六書原則或者看不出了,有些甚至是錯字,例如爲、責、書等。從本質上來說這是一種破壞,這些現象,一方面是為了字體的美觀造成的,而另一方面確實是人們傳抄錯誤以訛傳訛所致,因此說隸變在簡化漢字時的確破壞了一部分漢字的結構和理據性。但它是無意造成的,變化很緩慢。瑕疵我們無法避免,但這不應成為我們繼續破壞的理由。而且,這種破壞到了一定限度就停止了(文字穩定之後),我們更不應繼續。

不得不承認,由於隸書對漢字形體的改造比較大,也確實造成了一定的文化斷層,但在付出這個幾百年隔閡代價的同時它卻大大方便了漢字的運用,這是必要且不得已的。但在漢字穩定了兩千多年並負載了如此浩如煙海的古籍之後,在傳統漢字仍然實用于現實的今天,我們不能重蹈覆轍去隔閡幾千年的文化了。

看到這裡,大家或許已經看到了漢字前期的發展趨勢,但它是否就會這樣一直“發展”下去呢?當然不是,一直在變化的漢字該如何適應需要經常使用文字的社會呢。

而後從隸書到楷書,漢字只是在筆形上做了改變,而結構上幾乎是沒什麼變化的。

總體上來說,從甲金篆隸楷的字形來看,漢字確實是不斷朝易寫方向發展的,但主要是筆道形態的改變和書寫工具的改變造成的(尤其是隸變),而漢字的結構破壞只占極少部分。大部分漢字形體也改變了很多,直觀表像意義不在了,仿佛已經不可說解,可其實真正整個結構的變化很少,系統性猶存,例如

”雖然人形和樹形已和原來有天壤之別,但“休”仍然由人和木組成,這個結構並未變,所以說大部分漢字仍然具有理據性,這就是漢字演變有規律造成的,也就是說從甲骨文到小篆隸書楷書絕大多數漢字都是承接的,而沒有生硬的斷層。

而大部分簡化字則是很明顯的斷層。例如“   ”前後都能看出承接性,但從-龙”就明顯斷層了。

在古代,人們都是手寫,楷書筆畫寫起來也並不算簡單。所以人們自然也有漢字繁難的困惱,但我們的先人也並不死板,在長期的實踐中他們早就找到了一個很好的方法,解決了漢字難寫的問題。那就是:印刷用楷,手寫用行、草,而民間則往往用俗字。這與隸書代替小篆作為正式文字不同,俗字和行草在方便使用書寫的同時並未代替過正式的隸書楷書的地位。它在人們生活中確實起過很重大的作用,和正字也是很和諧的關係,兩者相安無事。
印刷重在漢字的結構和辨認,而手寫為了求速和方便,其實只需滿足辨認這個條件即可,無需顧忌其他,所以在寫的時候只要保留輪廓就行了,這符合漢字運用方便這一規律,但絕無對標準字形隨意破壞。印刷體在維持漢字的結構和統一上功不可沒,只有印刷體的穩定才有利於漢字的穩定,因此手寫體要服從印刷體,如果反過來印刷體遷就手寫體,各人各時各地的手寫體都不相同,就會造成字形的動盪,那漢字的結構就無從談起,而會陷入一片混亂,不便應用。若印刷體要按手寫體來簡化,既沒有什麼必要性,同樣是對漢字結構和穩定性的破壞。對於漢字而言,印刷體和手寫體的這種差異是很正常的,它們的矛盾始終存在,所以這“簡”並不一定是指寫一個字形完全不相關的“簡化字”,應是指一切手寫比印刷要簡的字形,一般為草書,準確地說應該叫“識正書草”。哪怕到目前為止,簡化字寫起來仍然有書寫方面的矛盾,很多人在寫的時候不知不覺又在簡化(尤其是做筆記的時候),又有誰贊同把漢字印刷體也簡成這樣呢?

如今電腦打字,這也是符合漢字運用方便這個規律的,既已解決了漢字書寫的難題,本已不需要去大量改變結構,最多對其中特別複雜的部分加以改變,但簡化字卻未能周全考慮這一規律。

漢字既是為了應用和表意準確,也是為了書寫,如果單單為了書寫,當然是筆畫越簡越好。可由於漢字數量較多,而又字字獨立互相區別,簡化必須有一定的限度,不能過簡,大量增加形近字;還需要理據性以方便記憶運用;也需要形成同類系統,有聯繫的漢字可以使用相同的部件,避免字字孤立,可以系統記憶並互相聯想,以免死記硬背;同樣為了傳承文化,漢字更不能大肆變動。單純盲目地追求易寫則會令表意不明,單純為了別義也不能疊床架屋,可以說過簡過繁都不利於應用,求簡易和求區別兩者互相結合、制約,維持一個度。而且為了區別字義適當增加筆畫是正當的,對個別極為複雜的字簡化也是可行的。漢字就在這種沒有任何外力干擾的自然選擇中尋求平衡,趨於穩定,這才是現階段漢字的發展規律。有人說,時代在變,漢字也應該變,其實不然,大量的改造只應在文字產生的早期階段進行,當它承載了大量文化典籍以及大量運用之後,就不便再改了,即使是那些非訛變的“優化”尚且不一定可取,那些不好的訛變就更不值得“借鑒”了,我們不能將無理改成有理,更不能將有理改成無理,在經濟與精確的矛盾下,漢字再也沒有大量的簡化或繁化,漸漸趨於穩定。起碼在這些字體內部無所謂簡化,更別說如此大規模的簡化了。

“有的學者認為,漢字發展演變的過程就是漢字形體逐漸簡化的過程……這是忽略了趨繁的一面而誇大了趨簡的一面所得出的結論,而事實並非如此,也不可能如此。因為字形的過繁和過簡都於實用不利。當一些字繁得不變書寫的時候就需要簡,而當一些字簡到不變辨形別義的時候又要適當地增繁,在歷史上,繁與簡多是通過社會用字的自然選擇來進行調劑和尋找平衡的。”

《古代漢語》王寧北京出版社。以上部分觀點亦是借鑒王寧教授。不過簡化和增繁的現象雖因矛盾相互作用而在歷史上屢屢出現,但都非主體,絕大多數漢字都是維持穩定的;

“直到今天,如何處理好字形簡化跟文字結構的矛盾,仍然是一個需要認真對待的問題。為了把象形的古文字改造成隸、楷而破壞一部分字的結構,是迫不得已的,也是值得為此付出代價的。在楷書早已成熟的情況下,僅僅是為了減少筆畫而去刻意破壞漢字的結構,把他們變成記號字(這將不利於漢字的健康發展),這樣做究竟是不是必要和值得,就大可懷疑了。”

《文字學概要》裘錫圭商務印書館36 頁,這點我最為讚同;

“訛變是漢字在尚未定型、尚未規範化的古文字時代甚為常見的一種特殊現象,在漢字已定型之後再單純的為簡化而特意訛變就有點不合理了”

《古代漢語》王寧北京出版社;

可以說,在前面的一千多年時間裡漢字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也的確打破了一個完整體系,但這些變化也是漢字在走向最終成熟過程中所必經的,而漢字到了東漢過後就基本定型,在走向隸楷階段後最終完全成熟了,新的體系也已經發展完善,而在這個階段之後是否還需要這些變化呢?其實並不需要,這個時候穩定才是漢字發展的規律,而漢字使用的普遍化和印刷術的發明更是對促進漢字的穩定和規範化起了重要作用。試想,若在隸書成型後漢字仍然像甲金篆那樣翻天覆地地變化,文字時常變動,那用這些文字記載的文獻該如何?恐怕我們對我們的歷史和文化將會更加陌生,一個時常變動的文字傳承不了多少東西。漢字在經過幾千年的書寫與辨識的矛盾之中發展早已有了很完善成熟的體系,這種狀態一直延續了兩千多年,這在文字史上都是很難得的,我們應當珍惜。不排除在隸楷階段也有所簡化,那也絕對是很少量而且是符合漢字特點的。當然,並不是說為了這個穩定規律,就完全一個字、一筆一劃都不要變,但還是記住這一點:酌情酌量,萬不可大動干戈。如果某些漢字的確不便應用,需要簡化,但我們也只需對必要的進行合理簡化和完善,漢字需要的僅僅是小小的調整和整理而不是所謂符合規律的而且還達到上千規模的簡化字。所以說,怎樣才算符合文字發展規律的文字政策呢?那就是:大部分漢字傳承下來什麼樣,我們就用什麼樣,只對細節部分進行微調。本來漢字已經統一並已經成為發展很完善的系統,如今遭到強制廢除,而新的完整系統又沒能很好地建立起來。這就是簡化字有眾多不完善之處的原因所在,也是眾多書籍仍舊需要用傳統漢字的原因之所在。

避免了手書體不精確、易訛誤的缺點。

“文字需要穩定而不能隨意變化”這個觀點其實大多數人從心底就是認同的,但卻不會承認,而會說:簡化才是漢字發展的主要規律,所以我認同簡化字。

那好,我就作幾個假設。

一、既然漢字簡化才是發展規律,那我不妨行符合規律之舉:
繼續簡化漢字。此時人們會作何態度?當然得反對,並斥之為瞎折騰。即使那些支持簡化字的人和大部分人們依然如此;

如果漢字真是朝著不斷簡化的方向發展,那我們就應該每隔一段時間進行一場簡化運動以適應其發展;

二、早在漢字發展早期就經過了多次簡化,尤其是隸變,所以簡化字早有先例可循,無可厚非。既然如此,那我也可以這樣說:既然在建國初期就進行過簡化字運動,那我們現在繼續簡化也是有依有據;

三、設想一下我們正處於20 世紀五十年代漢字簡化運動之時,而自己從小學習的是傳統漢字,那你如何看待漢字簡化?其實依然會反對。(可以試著對比一下港台對簡化字的態度和我們對於二簡字的態度);

四、如果我提出要恢復傳統漢字,那麼人們又會怎樣想?復古倒退的大帽子總是少不了的。

據此我們是不是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人們所認同的並不是漢字簡化這一規律,他們所認同的是他們從小就學習並且早已習慣的文字,不管你是繼續簡化還是恢復,都是違反這種習慣和思維定式的,因此肯定會遭來反對。

因為這種文字是由以前的字形簡化而來,所以需要有“簡化”這一規律來支撐這種論點。
這種習慣也可以用文字的惰性也就是穩定性來解釋;

也是由於文字的穩定性,造成了它先天的慣性和惰性。它似乎並不能用合理不合理來證明,即使完全不合理的一種文字只要應用於民,它也具有堅強的基礎,不合理也變合理了,不過有理總比無理要好,而故意把它變成無理就更不應該了。文字不宜改變,但一旦改了,即使是“劣化”,要想再改回來也很難得“民心”,簡化字之所以還有如此強大的基礎,亦是由此產生,因為他們從小就學的簡化字,那些反對傳統漢字的理由幾乎都逃不出這個怪圈。
所以事實上如果漢字尚未遭到簡化,人們也是不會認同漢字如此簡化的,以漢字以前曾經簡化過的歷史來證明我們簡化字的合理性,也很荒謬。因此,不管文字以前發生過何種變化,都不能作為我們現在去隨意改變的根據。且不說在漢字發展過程中簡化並不是主要的,即使在其過程中簡化佔有很高的比重,對於歷史上的這些先例,在漢字需要穩定的今天我們也是不應該大量採用的,只要文字還適應語言和當代社會信息化的發展,就不應妄加改動。雖說如今人們維持簡化字也是因為漢字需要穩定,但我們需要的不是半世紀的穩定,而是兩千年的穩定!

哪怕對於那些有字理的簡化字而言

還有一種觀點認為:文字只是一種工具而已,沒必要如此重視。工具是不斷進步的,似乎漢字也應當不斷變化,與時俱進,發展到現代就理應不同。此言差矣,有些東西確實如此,汽車流行了,我們可以拋棄馬車,即使其他傳統文化也是在不同時期各有特點,文字確實也是工具,但這種工具同我們使用的其他工具不同,它不僅僅是簡單的工具,而恰是個特例,文字並不是用幾次就可以不用的,也不是局限在某個狹窄的範圍和某個歷史時期,它不僅僅是共時的暫時的交流工具,而是連續長期貫通古今的,供傳承之用,且關係到社會生活各個領域,文字是各種文化共同的載體,而不是單一的文化現象。它一旦約定俗成就不容許隨意變動。如何能讓這個工具更好地為我們服務呢?很顯然,它的傳承功能需要穩定才能更好地發揮,它的交流功能更要求我們對它們不要隨便破壞。漢字穩定之後歷朝歷代的文字政策無不如此,不然一朝一字就真的亂套了。文字雖不等同于文化,但文化多是靠文字記載的,它負載著文化,是民族心裡和民族精神的載體,而且還是最重要的載體,有強烈的民族性和繼承性,不識一個民族的文字何以瞭解其文化呢?語言無時無刻都在變化,文字的運用情況(比如用字不同)雖也會不斷變化,但字形卻有著先天的穩定性(而非落後性),語言稍縱即逝而文字卻超越時空,尤其是漢字這種與語音結合不甚緊密的表意文字更是如此。漢字不僅是漢語的記錄,更是漢文化傳承的信息載體,漢字包含漢民族文化的遺傳密碼。它在穩定中傳承著文化,不是想換就能換,想“進步”就能“進步”的。

社會在不斷變化發展進步,人們的生活條件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但秦以後(也就是漢字完全穩定成熟以後)文字就沒有太大變化了,文字改革也不像經濟政治改革那麼輕鬆而且暫時。萬不可認為現在時代變了、制度變了、經濟發展了,文字也得“發展”(何況還不是發展)。作個最壞的估計,一個民族若真的什麼傳統習慣風俗等等一切都不在了,只要文字還在那民族就沒有滅亡,我們起碼還可以緬懷,然而文字若失傳,就預示著絕大多數文化的中斷,一切文明以及這個民族就將走向盡頭,我真無法想像,如果漢字亡了,我們還能憑什麼去繼承古代的優秀文化,魯迅先生曾經說過:漢字不滅中國必亡,我認為恰巧相反:漢字一滅則中國必亡。

另外,看新字形的成功與否,要看其能否能在文字應用領域(即:藝術領域除外)代替和兼容前者,例如“甲金篆隸楷”皆是如此,是相互替代和包容的,原甲骨文、金文、篆書典籍基本上都可以用傳統楷書漢字轉寫下來,而漢字簡化運動與以前漢字形體演變根本就是兩碼事,簡化字與傳統漢字一樣都屬楷書,本就不能與甲金篆隸楷的書體變化並列,不是同一層面的東西,無法類比。由於傳統漢字典籍浩如煙海且簡化字有著先天性的缺陷使之不能完整表達傳統漢字所能表達的意思,所以簡化字的先天畸形使得它不能在文字功能完全代替傳統漢字,在很多領域仍然必須繼續保留傳統漢字,造成現在漢字混亂的怪像,與前幾種字體之間的關係本質不同。所以這種替代,是進是退,恐怕不是一個可以妄下定論的問題。
有人很輕鬆地問:兩個字擺在面前,一個複雜、一個簡單,你選哪個?答案似乎很明顯,當然是選簡單的啦。

而文字不是商品,這並不是一個可以選擇的問題。文字具有多功能,它不僅僅用來寫,還擔負著交際功能和傳承功能。由於文字的特性,只要不阻礙社會進步,歷史上傳承下來什麼樣就什麼樣,不容選擇。我們應該考慮到其他因素而選用歷史上一直很通用的字形,一個字即使很簡單,但從來不通用,也不應使用,比如歷史上出現過很多簡俗字,大部分均未在正式文書中採用,簡單不等於合適。就算都通用,也需要在易寫的同時注意表意和區分,也得考慮它的理據性、結構性和系統性(即:是否是真的簡單而不是單單形體簡單)。當然了如果既簡單又能滿足上述條件,那就兩全其美,比如“岩”和“巖”,二者都通用,而且都具有理據性,我們就可以選前者。異體字由於是同時存在同樣地位的同一字的不同形體,也可以選擇。誰也不想漢字複雜,誰都喜歡簡單,更不想無畏的繁瑣。

正式場合還是非正式場合

以上幾段話畢竟太過於冗雜。我覺得有必要整理提煉一番:

1、漢字演變大部分都是筆形演變,結構破壞只佔一少部分,而這種破壞也是無意,我們不應“借鑒”;
2、漢字手寫體和俗字已經基本解決漢字難寫的問題,並不需要大量改變正字字形的漢字簡化運動;
3、漢字歷史上一直存在繁化和簡化的矛盾,並非單一規律;
4、漢字發展初期變化較大,這是必經過程,但後來則漸漸趨於穩定,而簡化字規模過大且不合理,破壞了這種穩定,不利傳承;
5、人們只是習慣了簡化字,並非認同簡化這個過程;
6、漢字不同於其他可以隨便更新換代的工具,更是一種文化載體;
7、簡化字並不能兼容傳統漢字;
8、簡化字並不是選擇問題;
9、補充一點,之前漢字演變大部分皆為自然發展,而俗字成為簡化字代替傳統正體漢字絕不是自然發展而成。

關於漢字演變的規律很多教科書都是如下說法,這裡舉“《現代漢語(增訂四版)》黃伯榮、廖序東143 頁”的例子作為參考:

從漢字形體演變的情況可以看出,漢字的形體主要是朝著簡化一些的方向發展的。這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第一、從圖畫性的象形文字逐步變成不象形的書寫符號;(只能說是漢字發展早期的部分規律)
第二、筆形從類似繪畫式的線條逐步變成橫豎撇點折的筆畫,書寫更方便了;(主要亦是早期,而且這只是筆形而非結構,到了楷書就再沒有改變)
第三、許多字的結構和筆畫逐步簡化,如“書”,在小篆中本是從聿者聲的形聲字,現在簡化多了;(這種簡化,也不是隸變的主要規律,屬於無意訛變,並不能為從“書”到“书”提供依據)
第四、甲骨文、金文都是一體繁多,小篆、隸書、楷書的異體減少了。(這倒是,但與簡化字無關)

可見上述規律雖確實不錯,但一律都是以偏概全,以漢字的階段性規律來概括整體,但都不能證明簡化字的合理性。

可該書後面又有幾句話(同時也代表官方的說法):“為了適應定形的要求,今後對簡化漢字筆畫的工作,要採取審慎的態度。為保持字形的穩定性,在一定時期內不應該對漢字進行筆畫的簡化。在將來需要對某些漢字的筆畫進行簡化時,要注意採用恰當的方式。”它說明了三點問題:1、漢字字形是需要穩定的;2、簡化漢字需要審慎;3、對漢字簡化要採取恰當的方式。而這三點正是簡化字詬病之所在。

說到最後,我又想起一個論點:“用繁體字何不恢復甲骨文好了” “若越古越好,何不用甲骨文?” “自甲骨文到……漢字的形體一直都處在不斷變化之中。硬要追尋哪種文字是中華文化的根,恐怕惟有甲骨文才算‘正宗’”。如果說那俗字作為證明簡化字的根據還算有理的話,這種反駁就完全就屬於低級論調和毫無道理的吐槽了。為何不說“怎麼不恢復結繩記事”呢?

這種觀點本無可辯駁,但畢竟又隨處可見,還是有“講理”的必要。

其邏輯是:你要恢復繁體字,而甲骨文比繁體字更早,所以恢復傳統漢字不如恢復甲骨文。如此便是當我們單純為了恢復一種更早的文字字形了。這樣說,未免把問題想得過於簡單。
我們談恢復是基於文字理據以及其所記載的傳統文獻典籍的,若是不顧歷史傳承而單單因為崇古而恢復一個更早的字形,那才是真正的復古!

從發展來看。甲骨文本身並不是十分成熟,從甲骨文到傳統漢字是自然的變化,也是不斷完善的過程,但簡化字卻是強制地使本來完善的漢字變得更不完善;從功能來看。甲骨文雖比較成熟,但還處於漢字發展的早期階段,字數較少,而且至今仍然有很多字無人能識,要讓它去表達我們如此豐富的語言是不太可能的。但傳統漢字就不同,她可以完整記錄我們的漢語,鑒於簡化字採用了很多同音代替字,傳統漢字的表達更為準確;

從傳承來看。文字對文化的傳承不是單看它的“產生”距今多少年,而是看其繼承性。如它使用了多少年,以及在這個時段的文化的豐富程度,是否兼容以前的文化等等(可以形容為:廣度、深度、長度)。即使這種文字產生得再早,但它消亡得也很早且在這一時段文化業不是很豐富,它也不能記載多少文化。甲骨文主要用於商朝和周初,還未完全穩定,並早已被後續字形取代,而隸書、楷書(繁體)卻一直持續使用了兩千年。甲骨文記載的內容也多只是些占卜一類,而歷代絕大多數文獻典籍卻一直為隸書、楷書(繁體)所記載,不管從時間上還是從內容上說二者都有天壤之別。甲金篆隸楷中,哪個負載文化的時間最長、內容最豐富?應該不難看出,隸楷(繁體)的文化負載量是最大的,我們認識傳統漢字,幾乎就等於認識了這兩千年的文字。如果僅僅是想當然地恢復甲骨文,而跨越這兩千年的文獻典籍不顧,我們的文化將會造成更大的斷層,不過這絕不可能。當然了,假設甲骨文從商代一直使用到不久之前,那麼談恢復甲骨文卻是可以的。

反而簡化字卻恢復了很多甲骨文;

從兼容性來看。由於傳統漢字有著很強的兼容性,它不但囊括了其主導的兩千多年的典籍,還能包容漢字隸變以前的文獻,如《論語》原文則為戰國古文,但傳統漢字就能很完整地表達它的意思。簡化字由於不能兼容傳統漢字,它所承載的文化含量也要比傳統漢字弱得多。而且書籍產生是在隸楷之後而不是在甲骨文時期,而古典文化大部分又是靠書籍記載的,而這些書籍的載體恰好又是傳統漢字而不是甲骨文、金文,你能說有多少種甲骨文的古籍麼?在這一點上不管是甲骨文、金文、小篆都不能跟傳統漢字相比,因為它們都沒有大量的書籍和文獻,有的也只是零星幾篇文章(大部分還不成文章)。

不排除個別用字的爭議,這是由於後人不識古文以及人們記憶差錯所致。

實際上,我們談的只是簡化字本身的優劣,而簡化字所針對的是所謂“繁體字”,不是甲骨文也不是小篆,所說的恢復傳統漢字必然也是針對簡化字的諸多不利影響而言,跟甲骨文其實沒什麼關係。

何者更傳統?當然不是越早越傳統,但傳統絕對是自然延續並不斷發展而來的。在未斷層並發展的情況下反而越到後世積累越多,底蘊越深厚,只要滿足基本傳承發展的前提,恰是越晚越正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