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

明報社評: 城管惡行引發民憤 應早疏導提防燎原




遼寧小販夏俊峰因在爭執時刺死兩名城管人員被判死刑,儘管夏堅稱自己當時是正當防衛,不少社會知名人士更為他四出奔走,結果他仍遭處決。事件並不因為夏俊峰處死告一段落,民間反彈四起,認為法院判夏死刑的決定不當,台灣演員伊能靜公開宣布認夏之子為義子。一宗因執法不當引發的社會事件,中國政府若不理順民間的強烈不滿,怨氣一旦無處宣泄而爆發,更大的衝突隨時到來。

城管全名是「城巿管理監察大隊」,由於成員個人質素低劣,執法粗暴,衝突頻生。城管方面辯稱個別「刁民」強悍,難以執法,不過,連官方傳媒都指出,「城管打人」令民眾義憤填膺,「城管被打」卻大快人心,被官方授予「維穩」作用的傳媒亦如此批評,事態便不是城管單方面說的「刁民抗法」那麼簡單。

城管暴力對待小販例子不勝枚舉,今年7月,湖南郴州農民鄧正加路邊擺賣西瓜時被城管人員驅趕,8名城管圍毆鄧,有人更用秤砣重擊鄧頭部致死。地方宣傳部稱鄧是「突然死亡」,引發數千人上街示威,更與警方爆發大規模衝突。內地稱這類事件為「群體事件」,卻鮮有道出事件背後原因,往往是由於公義不得彰顯之故。

街頭擺賣圖個溫飽   區區小事何以毒打

城管令人痛恨之處,除了其暴力行為,更深的一層,是受害小巿民在官方「整治管理」大旗下無以討回公道的絕望。城管管理對象繁多,但遭魚肉的多是沒有討價還價能力的小販。眾所周知,國企1990年代末大刀闊斧改革,內地稱為「下崗」、即香港所說的失業者,在最高峰的19982000年,平均一年有700萬至900萬人。他們知識水平不高,且年事漸長,加之勞動保障有欠周全,很多就在路旁擺賣圖個溫飽。這些社會最低下的一層,在權力不對稱的環境飽遭打壓﹕城管及政府以執法暴力及司法暴力對付胼手胝足的小商販;一旦告到官裏,司法系統良莠不齊人所共知,冤案日多,這才有對城管「國人皆曰可殺」的不滿情緒。

內地小販問題是經濟而非單純巿容因素,香港1950年代至70年代亦是滿街小販,那是經濟騰飛前的破曉時分,大量內地移民南下,人浮於事,不少就在街頭把布一攤做起小販,不靠政府,自力救濟,養起白髮高堂和待哺幼兒一家。到了70年代大興土木,建設多層式街巿,小販上樓,亦有轉投方興未艾的製造業,小販管理隊才逐漸結束歷史角色。內地當局看不到小商販是解決失業良方,以高壓管治對付,若把小販都從街上打跑,這些人無路可去,把心一橫幹起不用本錢的買賣,那才是更大的隱憂。

城巿管理是一門學問,不是動輒以強制懲罰措施甚至暴力行為便了事,解決之前必須了解巿容混亂從何而來,否則事事施以專政權威,只會適得其反。在內地大一統發展觀之下,老百姓的個人利益要服從更大的國家利益,稍有不同意者即遭強硬手段對付,城管橫行就是最明顯例子。

今天人們討論的夏俊峰只是冰山一角,鄧正加也不過是萬千在街頭在窮巷受到城管打壓的窮苦百姓其中一人,更多的慘案人們還未知悉。近年內地提倡科學發展觀,講究民意溝通,但城管臭名遠播,反映這兩條都是門面工夫,距離文明大國仍然遙不可及。

國家利益凌駕個人   茉莉花革命前車可鑑

星星之火, 可以燎原,小商販的不幸遭遇,在其他國家足以改朝換代,中共高層應以此為鑑。人們印象深刻的是2010年底北非國家突尼斯引發的茉莉花革命,推翻在位23年的總統本阿里,事件燃點就是一名小販被警察沒收生財工具,憤而自焚而死,觸發大規模反政府示威,最終推翻政府,打響中東北非革命浪潮第一槍。中共政權亦是靠群眾起家,應知民可載舟,亦能覆舟的道理。解救之道,只要把逾7000億元人民幣的維穩費用撥出一小部分,用在巿政建設及就職安排,到時小販有路可去,城管不再擾民,衝突自會減少,社會也會較為穩定。


愛家姐妹: 一個女人承受之重


九月二十五日,凌晨二時○二分,我被夏俊峰妻子張晶的電話從睡夢中驚醒。「我在網上看到消息說,明報報道了夏俊峰死刑核准了,是真的嗎?」她的聲音有點緊張,但是這幾天都在休假的我,完全不知道發生什揦事,後來才知道因為內地傳媒九月二十四日晚提前收到宣傳部禁令,把事件在互聯網上先傳開了,但夏俊峰家人和律師都沒有收到消息。

「我真的不知道,因為我在休假,我也要問問我的同事。」「不要緊,你就告訴我好了,我已經做好心理準備了。」「我真的不是故意隱瞞你,如果我知道我會告訴你的,但是我真的不比你知道得更多。」張晶似乎有點失望,「那好,你早點睡吧。」我後來翻查微博,發現竟有人發了一條「明報今天將出街的報道已證實」,估計張晶是看到此條才打給我。

收線之後,我久久不能入睡。微博上還有很多人討論此事,希望能在最後關頭做一點事。雖然當刻仍無確切消息,但是通常宣傳禁令很少出錯,我也感覺事情不妙,但是到這一刻,再喊「刀下留人」也無力回天,我給她發了一條消息:「張晶姐您一直很堅強,無論明天的消息如何,請您一定要保重!」她回覆「謝謝,我會的」。

我與張晶見過四次,說來慚愧,四次都是做其他採訪時「順路」去看她。在二○一○年第一次見時,我原定搭上午十點的飛機離開瀋陽,她早上六點起脇等我,我們談到八點,那是她第一次告訴我有關夏俊峰的整個案情。她的家有點昏暗,感覺很久沒有好好收拾過,每次去都差不多——房間堆滿了兒子夏健強的畫布、畫框和顏料,廳正中是神䒷,夏俊峰母親就是天天燒香拜佛,祈求兒子可以平安歸來。

每一次見她,除了談談家庭近,張晶還把我當成「消息靈通人士」,例如十八大之前她問我,政法委書記不入常委,是不是表明司法改革會開始?是不是案子會有希望了?兩會之後,她又猜測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上任,是不是會有轉變?這些問題,我其實回答不了,不想給她虛假的希望,但又不忍告訴她「其實沒有什麼影響」的真相。



「他當時說,要殺便快點殺」

「看守所裏關覑他的那一間都是重犯,沒有人能夠活覑出來。」 最近一次見她就是月初, 她當時透露,自己七月時曾到看守所探望夏俊峰,當時夏已經因為案件拖了四年有餘,對自己的命運已生絕望之心,「他當時說,要殺就快點殺」。二人中秋節前的九月十三日又再會面,不料兩周後就收到噩耗。

兒子夏健強一直是張晶的最大希望所在,夏健強熱愛繪畫,被認為對於色彩的把握有超乎同齡兒童的天分。夏健強的畫作中有不少是關於父母,有父母攜手,也有三人同行,也有他「想像」能和父親重逢的場景。他從小學升讀初中後,所有同學都不知道他是「殺人犯兒子」,張晶原本希望這有利孩子成長,但是如今事件再度炒起,這個希望恐怕很快也會破滅。

在北京、上海均曾有藝術家願意為夏健強辦畫展、指導他畫畫等等,甚至歡迎他到北京讀書, 但是在北京居住和讀書的費用高昂,沒有生活經濟來源的張晶獨力難支。 她也想兒子有更好的發展,「他成績也就中等……但我並沒有什揦要求,我只想他能做自己喜歡的事,在北京肯定是更好,現在他在瀋陽的少年宮,高級班(繪畫)都學完了」。她甚至想,假如成功爭取到夏俊峰改判死緩,他們每月可以去探望的話,如果搬去北京,就只能兩個月才去一次,「如果兒子和老公讓我選,我肯定選兒子,我都跟兒子說,你一定要有出息,以後爸爸老了出獄,你要養得起他」。

夫死了 還有癡呆的父母

丈夫已死,兒子尚小,張晶還要照顧老年癡呆的父母。她就如萬千平凡的中國女人,支撐起整個家庭。她的父親已是重度癡呆,不認得兒女,也不記得回家的路,不記得自己吃過飯,經常發脾氣……敬老院嫌麻煩,張晶和三個姐姐唯有把父親接回家中輪流照顧。而老父親最記掛的,就是小女兒「晶兒」。張晶說,每次她的姐姐去照顧父親,父親一時發火、一時流淚,說「叫晶兒回來」;她自己前往,父親卻不認得她,把她誤認為她的二姐,「有一天我和二姐一起去了,爸爸才認出我,說『晶兒啊,你終於回來啦』,他拉覑我的手說,『等我死了,你不要火葬我,我好害怕……』,我就說『給你挑副好棺材,好不好?』,爸爸說『好、好!』」講完這番話,父親才安心一點。張晶這才意識到,原來父親是只願對她交代後事,之前對其他人發火,都只是為見她一面。

我有時想,如果換了我是張晶,我可能已經崩潰了。單是九月二十五日那個難熬的凌晨,就不知道該如何度過。作為妻子、母親、女兒,她已經承受了一個女人能承受的各種沉重,還要是微博上廣受關注的公眾人物,噩耗真的傳來時,她還能接受眾多傳媒訪問、發微博通報最新狀。

真心地說,我知道這判決本身是難以推翻的,一是因為夏俊峰殺了兩個人,二是因為根據內地法例,「正當防衛」需在受到侵害的地點實施才能成立,即是如果城管在街上毆打夏,夏當場把城管刺死,才能視作正當防衛,同時街上眾目暌睽,也有較多證人;但夏是在被帶到城管辦公室後才動手,雖然他稱在辦公室也有被打,但此時也缺少目擊旁證,對他不利。打個比方,一個人如果被匪徒持刀打劫得手,次日在路上重遇那匪徒,並將他刺死,也不能當作是正當防衛。

法理無情 不阻人們同情

冰冷的法理不近人情,但這並不能阻止人們對張晶抱以極大的同情。有些人說,張晶和律師團隊企圖通過輿論操縱司法最後失敗,是她「害死」丈夫,而應該向受害人取得原諒云云,我認為這是對一個沒讀過多少書的普通下崗女工的苛求。張晶曾經到受害城管家中磕頭道歉,表示願意賠償,但對方不開門、不接電話。她從來沒有期待過高,只是想丈夫從死刑改為死緩,讓兒子有個(即使一生在獄中的)爸爸,給全家人一個精神支柱,不過現在都已灰飛煙滅了。有一天,外界的關注也會消減,希望她能繼續堅強地走完餘下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