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8月14日星期三

魯姜: 拆解「幫港出聲」真面目



誰說建制派或親中的組織發放消息會受傳媒歧視?誰說反佔中組織主辦的活動引不起記者採訪的興趣?誰說梁粉集團成員支持特首的論點乏人報道?

過去兩周,本港傳媒記者過了一個可能是有史以來最忙碌、最刺激甚至是出人意表的周末和假期,因為由特首、問責官員以至保皇黨不斷為本港市民提供爭議的話題。

特 首和問責局長長期備受公眾注視,再起風雲並不出奇,但「幫港出聲」只是一個由幾位學者、商家和一個名嘴組成不足一個月的反佔中組織,甫面世即獲傳媒多天詳 盡報道,加上精心策劃、一擲萬金刊登廣告的豪舉,論聲勢及知名度,足以與戴耀廷一眾學者和牧師組成的佔中聯盟分庭抗禮。長此以往下去,由於「幫港」有無限 資源可供運用,戴耀廷一方的財力望塵莫及,加上沒有專業公關顧問代策代謀,佔中行動日後的發展進度,當然處處不如人,甚至會舉步維艱。

金主捐款 不想曝光

「幫港」迄今所見,六位召集人中三位商界精英明顯是專責籌款的金主,出了錢便不會想曝光出頭;兩位學者精英受人敬重,出了個人名聲還會再做什麼任隨尊便,但應一定不用出錢;至於最勞苦功高及角色最關鍵的應數名嘴周融,因為他絕對是整個團隊的真正大腦及唯一發言人。

平 心而論,周融也的確比組織其他成員更精於心戰之道,因此發言人一職義不容辭,況且不論最後結果如何,今天他已與戴耀廷「平起平坐」,任何有關佔中與非佔中 的公開討論,他都一定會在受邀之列,且發言機會與時間絕對有保證,事後的傳媒報道也一定不少,試想他除了付出些微時間去牽頭籌組「幫港」,便可以殺出重圍 獨領風騷,比起其他政黨及異見人士(如教主陳雲),周融的政治與公關技巧又何止勝出一籌。

教授本來可以與周融爭一日長短,除了在記招主導發 言,更可與鼓吹佔中的三子作公開辯論,令雙方的論據可以清楚表達人前,不過由於兩位教授年紀不小,又未知公眾反應如何,加上學者身份用語須特別冷靜小心, 所以不易在公眾場合及傳媒鏡頭前先聲奪人及留下sound bites,反之更隨時有可能遭對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被人質疑其教授身份及學術精神。

「幫港出聲」顧名思義,是方便協助反佔中人 士發聲,至於有多少人須要幫助,主辦機構沒有作出估計和承諾,也沒有責任去把這些人給找出來,即使到頭來反應不佳,「幫港」也大可振振有詞,宣布自己眼光 不準,皆因港人「咎由自取」,中「佔中」的毒太深但仍不醒覺,平白浪費了他們一番心血。

「幫港」的目標只是收集十萬人的簽名,若要超額準時完成,其實易如反掌,因為五毛當道,況且只須具名,捧場客代價不大;不若「佔中三子」的招募「死士」運動,參加者必須承諾以身試法,而且還要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

至 於「出聲」部分,本來只是一句「反對佔中」,但由於只說反對不再有進一步行動喝停對方,「佔中」的支持者根本不為所動,雙方各自表述之後,佔中行動仍會繼 續醞釀甚至落實,無論「幫港」是否收到十萬個簽名。倘若這個「各得其所」的情況最終發生,除了證明香港仍有言論自由,「幫港」諸君將會變成白走一趟,對 「制止佔中」談不上有什麼功勞。

胸襟理據 高下立見

「幫港」的廣告內文太長,「破窗」與「打尖」比喻沒有人看得完,看了也未必明白,《信報》早已有專欄作者指出比喻不倫。其實「幫港」最想游說的對象,在廣告標題中已交代得一清二楚:

一、不想香港亂的人;二、不想自己經濟受損害的人;三、不想家庭、家人受影響的人。

廣 告更赤裸裸地進一步說:「要是你覺得你的家還可以,你有的你不想失去,香港的現況雖不是理想,但搞亂了只可以更差,請你出聲」,這種「大禍臨頭,一味靠 嚇」和「非我同道,各走各路」唯我獨尊心態和既得利益者口脗,不知幾位教授事先有沒有作過市場調查,確認公眾的接受程度如何,但單從字裏行間,已可見到撰 稿人財大氣粗的自大和排他性。

不少人對周融的「正邪論」不解不滿,戴耀廷與之辯論,清楚暴露了周融的二元思考方式根本不足與戴氏的多元態度 相提並論,況且戴氏強調與周融「殊途同歸」,比周融揶揄戴氏「迄今仍是正人君子」,兩人的胸襟高下立見;周融雖是名嘴,辯才應比「佔中三子」為佳,但由於 理念與證據未夠通透,一旦進入深層次討論,便會原形畢露,雖云scare tactic永遠也有公眾市場,但有識之士卻不易為其嚇倒,周融即使力撐到底,始終孤掌難鳴。

另一項有趣的觀察,是「幫港」自稱為「民間自發組織」,廣告中只強調「這是我們最後的機會」,但沒有半句關於籌款及資金來源,遑論是如何加入成為組織成員共同推進會務。

換言之,發起人根本對公眾別無所求,除了他們的簽名留言,這種自發組織不對外開放,目的當然是肥水不流別人田,支持者及其簽名「用後即棄」,絕對符合私隱條例,但若要進一步參與或進行討論,恐怕發起人不會歡迎,這種機構目的若只是收票買票,公眾又怎能寄予厚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