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

盧峯: 蔑視法律踐踏法治的梁振英



只由六百八十九位選委選出的下任特首梁振英終於暴露了他的真面目、真本性。梁振英的真面目是甚麼呢?那就是目無法治,輕視確當程序( due process)及對實際管治毫無認識!最近兩天他就如何處理雙非嬰問題的發言就清楚反映了這些惡劣的「質地」。

梁先生說,他上任後特別是到了二○一三年,在港出生的雙非嬰兒很可能沒有香港居留權,很可能得不到香港永久居民身份。不過,他沒有清楚說明有甚麼法寶或方法可以達到這個目標。我們當然無法知道他打的是甚麼算盤,只知道他這樣的態度及說法完全蔑視法治,蔑視終審法院及《基本法》的權威,也不符合行政機關首長的身份。

10多名中港家庭權益會成員昨晨向候任特首梁振英請願,並期望現屆政府即時解決單非孕婦脇位問題。梁振英已答應5月初與他們會面商討。
《基本法》第二十四條列明,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為香港永久居民。終審法院在居港權案的終審判決中同樣指出,父母均非香港永久居民但在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擁有香港居留權。由此可見,雙非嬰兒的居港權身份是沒有疑問的,他們的權利是《基本法》及終審法院確立的。梁先生身為候任特首居然無視香港的憲法,無視香港的最高法律機構,公然表示不會依照《基本法》及法律辦事,公然表示將要違反法律的規定,公開表明不保證某些人的合法權利。這不是在蔑視《基本法》及終審法院麼?這不是在踐踏港人珍而重之的法治精神嗎?

而一旦梁先生的說法做法成為先例,那《基本法》、人權法保障的基本權利及自由將會蕩然無存。因為梁先生大可以在某一天突然宣佈二○一三年開始為了國家安全,為了保護中聯辦的尊嚴,不再保證港人按《基本法》第二十七條享有的言論、新聞、出版、結社、集會自由,取締所有悼念六四活動,取締所有反對北京的言論。到時候警隊執法將更嚴厲,任何人走近中聯辦都可能被拘捕,大家只能躲在家裏或秘密的地方偷偷悼念六四。大家能接受這樣的前景嗎?

周一嶽說,明年雙非孕婦的配額會留待下屆政府在7月1日上任後宣布,但每年6000名單非孕婦產子名額會留給私家醫院。

此外,特首不過是行政機關首長,沒有解釋法律的權力,卻有恪守法律的義務及責任。特首的上任誓詞也要求他要遵守《基本法》及香港法律。現在梁先生不過是候任特首卻已開始不守《基本法》,卻已開始選擇性的只遵守某些法律及任意詮釋法律。這不但明顯違背特首的誓詞及職責,更是對獨立司法權的僭越與踐踏。若果梁先生不立即收回言論,改轅易轍,公眾不能不質疑他是否有資格擔任特首。

專業會議3名立法會議員昨日與梁振英會面,何鍾泰(中)會後稱不認為梁振英「雙非」言論是干預政府政策,劉秀成(右)相信梁會以法律方式解決問題。左為梁美芬。

梁先生處理雙非嬰的做法及言論不但違憲違法,在執行上同樣錯漏百出,粗疏不堪。要求私家醫院從明年起對雙非嬰實行零接收政策不但說易行難,甚至可能無法執行。私家醫院為病人包括內地孕婦提供服務是正常的商業行為,只要服務水平合乎專業要求,政府無法阻止,也無權干預。換言之,即使實行所謂「零配額」,持合法證件進入香港的內地孕婦仍可到私家醫院求醫以至產子,政府根本無法阻止,更不可能杜絕雙非嬰在港出生。唯一跟現在不同的是,政府連有多少雙非嬰在私家醫院出生也不知道,要作甚麼政策規劃變得更困難。像這種只求一時民望掌聲,不管執行困難及長遠影響的做法,怎不令人懷疑梁先生的管治能力呢?

經濟動力議員林健鋒計劃提出私人議案修改《入境條例》,停止給予雙非子女居港權。他昨日在街頭舉行簽名運動,尋求市民支持他的私人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