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5年1月20日星期二

蕭少滔: 國家安全法,在香港實施?



很有趣的話題,那麼不止《中英聯合聲明》可以撕掉,就連《基本法》也可以提早不到2046就「完成歷史任務」了。假如習大大真的想要全國落實「法治」,那麼這種反智兼違法的想法,當做楝篤笑好了,認真不得。

最近由於「雨傘運動」和「佔中」的影響(不過其實佔中從來沒有發生過嘛….佔鐘佔旺佔銅都有,就是沒有佔中),工聯會的理事長吳秋北建議「國安法可以在港選擇性執行」

據報導:多名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計劃今年三月北京「兩會」期間提建議,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透過修改《基本法》附件三,將加入《國家安全法》並適用於香 港,另有人大代表聽聞另一可能方案,是直接由人大常委會釋法,表明《國安法》條文適用於香港特區。以上說法也由《太陽報》表示得到全國人大代表吳亮星的證實。

當然,自從董建華2003年因為「廿三條」翻個四腳朝天之後,廿三條所涉及的「國家安全」問題也就從此沒有再擺到枱面上。但中港雙方繼續互惠互利、 大家發財,又見不到有什麼危害國家安全的事情發生。起碼在香港「建立武裝力量」的,就只梁振英的老婆自己出任「總司令」的一伙,要在香港搞「青年軍」什麼 的。要是「聚眾」是「謀反」的跡象,那麼除了姓梁的一家,就沒有其他人了。

至於「忠」字當頭的梁振英,照道理可以恃着施放催淚彈的狠勁,就硬來要求人大把「國安法」安插到「基本法附件三」被面去也不奇怪,他當然做得出嘛。 不過這個從來也不是「敢不敢做」的問題,而是一個「後果」的問題。對於一眾法律盲來說,總之「有法」就比「無法」好,那種天真的想法就完全符合先前大律師 公會主席石永泰所講的「片面理解的法治」異曲同工而已。

最早提到這個「簡單關係」的,是1998年「張子強等案」的公眾解釋。其實司法解釋不是沒有,不過也不勉強大家要在一個博客文章裡面硬啃這些東西了。有興趣鑽研的,可以參考當時司法判決的上文下理。在此只需要引述港府對「法律關係」的說明就夠了。

當時由於大賊張子強和其他同黨在中港兩地干犯刑法,但在大陸落網,於是社會牽起兩地刑法是否互通的討論。

第一個重點是:香港政府對基本法的理解只能從「已寫低」的東西去處理。至於「立法原意」,政府是「管不了」或者「不想管」的:根據《基本法》第十八 條,只有載於《基本法》附件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性法律適用於香港。由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並不載列於該附件,故此不適用於香港。

換言之,只要是任何東西放進了【基本法附件三】,那麼香港政府就視為「適用於香港的全國性法律」。這點是簡單到不得了。而這個也正是梁振英和以上一眾人大代表對「法治」的全部理解。

至於「中國的法律」會否「管轄」香港?其實可以是「會」也可以是「不會」的。因為按政府的理解:

刑法第七條訂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外犯該法規定之罪的,適用該法。而所謂「領域」,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該詞是指「司法管轄區」而非「地理上的領域­」。在這前提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非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領域』的一部分。」

不過,以下這點才過癮: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條只適用於內地居民而不適用於香港居民,因為香港居民只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的定義下 算是中國公民。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下,香港居民則不算是中國公民。這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載列於《基本法》第十八條附件三內,適用於香港 特別行政區。

而「國家安全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篇、「分則」項下的第一章「危害國家安全罪」。

那麼按香港政府在1998年就「張子強」等案件的說明,即使是「國安法」在香港放進了基本法附件三,同樣按以上對「國藉法」和「司法管轄」的解釋,「國安法」也應該只是適用於在香港的內地居民而不適用於香港居民。

如果再不清楚,也可以看看其後香港立法會討論檢討有關法律關係時,提及的中國刑法第六條「豁免條件」,就是「按照當地的法律不受處罰的除外」,換言之,要是香港本地沒有相關的立法,中國的法律「選擇性地實施」並無法律效力。

而且到目前為止,香港與內地的「引渡安排」是不存在的,兩地只存在「法律協助」的安排。中國的執法機構不能自行在港進行執法工作,這個也是基本法的立法精神。否則中國憲法不用安排《第三十一條》的「例外處理」方式來容納香港特區「不同於國內法律」的一套「小憲法」。

因此即使所謂「國安法適用於香港」,其實可以本來就適用於香港,這點並無令人驚奇的地方。之不過「適用的對象」則不包括「香港居民」,而只是「內地 居民」。否則基本法根本不需要另外定立「附件三」這個要求。因為如果中國的法律對於「香港居民」同樣適用,而執法機關可以在香港執行中國內地的法律,那麼 還需要再寫「附件三」的要求嗎?早就不用有基本法嘛。

因此「廿三條立法」才有其憲制上的需要性,因為只有香港的司法機構才可以審理香港司法管轄範圍內的事;假如中國的法院也有權審理,那麼前題必須是 「附件三」同時將中國的司法管轄範圍延伸到香港,不再有「除附件三乜乜乜」的說法。而香港的執法機構亦只能執行香港的法律,如果沒有廿三條的相應本地立 法,香港並無所謂「國安法」相關適用的法律可予執行。

這個道理實在簡單得很。除非是由中國的公安來香港按照中國的刑法來拉人。就算不問法律專家,這個光景就肯定和成立香港特區的原意完全連接不上。

試想想,發佈有關中國的經濟分析資料和意見,在香港是絕對沒有問題的,但內地就隨時可以根據「國安法」,以「國家機密」為理由加以拘捕。香港作為資 本主義社會,這個照道理是五十年不變,不過根據同樣的「司法解釋」,在香港炒股票隨時可以被控「危害金融穩定」;剛剛中證監就因為A股炒賣過份而終止了部 份券商的「融資融券」業務,那麼在香港炒股票借了孖展的又怎麼辦?要問中證監嗎?李嘉誠先生要將生意搬到海外去註冊,香港當然沒有問題啦,但好像人民銀行 沒有批准他的「資產轉移」喎!這個是危害國家金融穩定的呀。要不要跑過羅湖橋去報警呀各位?

在中國遵守中國的法律,這是常識;此孔老夫子所謂「入境問禁」的意思。那麼在香港遵守香港的法律,也是法治常識了吧?

所謂「法律實施」這回事,國內的同胞也明白這個「法治」的起碼條件,就是「公檢法」缺一不可。要在香港實施國安法,那麼中國的「公檢法」系統是不是也要在香港同樣實施呢?明乎這個技術上的不可能,還要在香港「選擇性地引入內地法律」,這是屬於「法律盲」一類而已。

余錦賢: 西環下旨交數 青軍虎頭蛇尾



新制服團體香港青少年軍總會(以下簡稱「青軍」)的成立典禮搞得神神秘秘,幸得特首梁振英、中聯辦、駐港解放軍等「政、黨、軍」加持,已引起廣泛注意。正當外界關注青軍日後動向之時,有知情者卻指它外強中乾,活動就只得周日成立典禮這一幕。

青軍成立,外界視為北京要為香港年輕一代「補腦」之舉。然而,據聞早於四年前已經有人建議成立青軍,當時的構思是要一統市面上數支與軍訓和升旗相關的制服團 體,包括由戴德豐(四洲集團)背後出錢、針對中小學生的群力軍事夏令營,以及黃永光(信和集團)的大學生軍訓等,後來由於與解放軍關係良好的前特首夫人董 太不贊成,建議才擱置下來。

去年,成立青軍之議重上議程,但「建軍三子」戴德豐、黃永光和陳振彬仍須處理三人角色,聽說「利益相沖」的三 人態度最初「唔嗲唔吊」,幾經商討,終於在去年8月提出籌備成立青軍,出資50萬元的戴德豐與其他兩人各得「會長、主席、總監」的名銜。不過,事情又出現 周折,碰上佔領運動而須再度延遲,直至佔領運動將近完結,終於收到「柯打」,要在今年1月舉行成立典禮,於是便在周日齊齊宣誓報效祖國。

知情人士提醒,周日成立典禮動用群力軍事夏令營過去十年的參加者撐場,才令步操搞得「好好睇睇」;而特首夫人梁唐青儀獲冠以總司令銜頭,目的是要青軍更似一 隊「軍」。可是,青軍除了搞成立典禮之外,暫時未有任何新活動,是否走入學校、怎樣培訓等等,內容欠奉。青軍現時的職員人數一隻手便可數完,當中一人還是 信和執董黃永光從旗下公司借調過來的。難怪知情者慨嘆,青軍只是空殼一個,外強中乾,「短期內沒有目標,只是應付長官意志的一個載體」,遑論「擴展」。
青軍另一個問題是徒具其形而不見其實。知情者爆料說,中聯辦直接沾手青軍籌備工作,包括要求舉辦成立典禮、台下須有八十人步操方陣、台上要有三百嘉賓;在「交數」壓力下,傳聞有人「被迫」出席典禮,也有制服團體投訴遭人誤導,參觀軍營變成觀禮。

據了解,類似數字化判斷「愛國活動」的成效,是中聯辦青年工作部的新人事新作風,令建制團體中下層大呻「難頂」之餘,那股長官意志思維,以為青少年一旦入伍,便會自動聽聽話話,最終只怕青軍虎頭蛇尾。

游清源: 香港有「四誅」



有一樣東西,拍得住「三千年開花,三千年結果」的王母蟠桃(當然不是指澳門百年老字號「同益百花魁」的出品,不過,講開又講,馬交原來有間「三千年有限公司」,成立於二千年,聞說是澳門自動販賣機的主要供應商之一,未知機內有沒有王母蟠桃)。

這東西就是有二千五百年歷史的《禮記》。由於《禮記》乃係五經之一,屬於中國傳統讀書人「讀書脫貧」、「向上流動」的必修科,是以經過「榮格神話級集體潛意識」的二千五百多年熏陶後,早已成為中國人的文化基因。

我想說的是,不要太過怪責姓毛的、姓鄧的、姓江的、姓胡的,以至姓習的了,他們都不過把《禮記》流傳下來的文化基因發揚光大而已。

《禮記》破題兒第一篇〈王制〉就提出「四誅」,即是四種必須殺無赦的言行,每一誅都可以喻今。

第一誅:析言破律(如指「公民提名」沒有違反《基本法》)、亂名改作(如把「普選」分為「真普選」、「假普選」)、執左道以亂政(如提出「香港民族,命運自主」的政治主張),殺!

第二誅:作淫聲(如唱《問誰未發聲》)、異服(如扣黃絲帶)、奇技(如在獅子山頭掛直幡)、奇器(如航拍金鐘佔領區)以疑眾(蠱惑人心),殺!

第三誅:行偽而堅(如佔中三子剃頭)、言偽而辯(如學聯五子KO林鄭五官)、學非而博(如《學苑》探討香港出路)、順非而澤(如《學苑》編委出版《香港民族論》)。以疑眾,殺!

第四誅:假於鬼神、時日、卜筮(如法輪功以至近年那好幾位「教主」),以疑眾,殺!
《禮記.王制》的最後裁決是:以上「四誅」,不准上訴(不以聽),不獲特赦(不赦過)。

這就是「有中國特色的法治觀念」,香港人不動輒得咎才怪。更何況,最新上市的「法治」,更是以儒家包裝的法家,它不但要控制你的行為,更要控制你的思維。

黎則奮: 點批學苑豈是無的放矢



七十年代初,梁振英沒能考進香港大學,只能在理工學院修讀測量專科,但以其雖取得測量師專業資格 又從事產業測量工作多年,竟然對自己的山頂大宅是否僭建亦自言無所認識,其專業知識以至智力水平若何,實不無疑問。因此,梁振英不認識和不明白香港最高學 府的學術自由和言論自由傳統,以至反映港大學生思維和意識形態傾向的港大學生會官方刊物《學苑》的歷史,絕不出奇。

不過,身為中央政策組 全職顧問,又曾出任《學苑》總編輯並在出任公職前私下向友儕讚譽梁振英是他「三十年來見到最傑出的政治家」的王卓祺,在公在私,都有責任和義務向主子進 言,在《施政報告》煞有介事點名抨擊《學苑》所謂鼓吹港獨的言論,不但過分其詞,有干預大學學術和言論自由之嫌。

建制派的辯護士以「特首 個人亦有言論自由」為梁振英開脫是站不住腳的,因為他是全港擁有最高權力的人,《施政報告》的發言不是個人意見的申述,而是代表政府未來一年的施政取向。 無論贊成或反對梁振英聲討港獨的人,都應該質詢特區政府未來的政治工作重點,有什麼具體政策和措施制止港獨言行在社會上散播。因此,林行止推論「憑一些膚 淺的言文解讀,把『港獨』與本土意識抬頭掛鈎的人,其真正目的無非希望藉此引起北京『高度關注』,進而可以多方面箝制香港,比如為防範事態惡化,當局在必 要時宣布香港進入緊急狀態,連解放軍於是可以名正言順地開進市區」,質疑梁振英這番言論背後的政治目的,完全是合乎邏輯的推斷。

王卓祺引用熊彼得的說法,嘲諷林行止一「進入政治領域」,便「跌至一個較低的智力水平」、「立刻在本身真正利益範圍變得幼稚」,因而與《學苑》一眾黃毛小 子一樣,「少不更事」。可是,一談「少不更事」,卻令我憶起當年與王卓祺一起出任《學苑》編輯的歲月,那個所謂「火紅的年代」,意識形態的紛爭和異端,較 諸今天《學苑》新一輩鼓吹的「香港民族論」和「港人命運自主」,只會有過之而無不及。身為過來人,如今走入建制「老而不惑」的王卓祺,若覺得自己當年亦是 「少不更事」,就更應該把自己的經歷向梁振英如實反映,以免識見不足的主子一進入政治領域,便跌至一個較低的智力水平,變得幼稚,惹人訕笑。

1974 年以前的《學苑》,名義上是港大學生會的官方刊物,由幹事會的出版秘書代表向評議會負責,卻從來都是編輯自主,言論獨立,連學生會也不得干預。早在陳婉 瑩、劉迺強、馮可強的年代,已經發生過《學苑》與學生會立場對立的風波,但基於言論自由的信念,《學苑》編輯自主的傳統一直沒有改變,內容由《學苑》編輯 制訂,接班人也是內部決定,反映的只是一小撮思想走在前面的活躍分子的想法和取向,不一定代表大多數同學。

1973年應當時副總編輯程 翔之邀加入《學苑》,總編輯一位已由陳文鴻交棒至內定的崔綺雲,我與梁兆基(並非大家熟悉的那位經濟師)則分任副總編輯。其時保釣運動已經轉向沉寂,但學 運餘波未了,學聯及大專學生會幹事大多兼任社運分子,為民請命,積極介入不少社會紛爭如盲人事件、隧道工人罷工等,與在土共統戰下全力推動「認識中國」的 學生活躍分子在實踐和意識形態上開始出現分歧,反映在《學苑》的內容上,還未成形的「社會派」和「國粹派」文章陸續湧現,針鋒相對。

1973 年年底崔綺雲卸任《學苑》總編輯一職,準備競選學生會主席,內定「國粹派」的梁兆基接任總編輯。當時為了豐富《學苑》的內容,增加對廣大同學的吸引力,抵 銷大多數同學對《學苑》過於政治化的批評,我策劃了一輯深入報道各大宿舍就學生會競選而主辦的「鋤會」,殊不知卻觸犯禁忌,惹起軒然大波。一直對《學苑》 政治化深惡痛絕的主流學生乘機發難,大興問罪之師,衝上學生會大樓火燒《學苑》抗議,結果促成民選編委會三名主責編輯,終結《學苑》創刊以來自把自為的編 輯自主傳統。
王卓祺與我及其後被「國粹派」成功統戰的潘國雄組成唯一的候選編委會參選,順利選出,但一年後《學苑》因「四報聯刊」事件遭受已經壟斷學生會的「國粹派」 召開緊急評議會清算圍剿,通宵達旦。我們是少數派,在四十多人的評議會內(主席為現任問責高官張炳良),同情者只有六、七人左右,絕對是孤軍作戰,還要面 對由「國粹派」組織到現場叫陣和發言的數以百計同學的詰問。如今官威十足、言文之間殺氣騰騰的王卓祺當年性格並不堅強,在以寡敵眾的情況下,方寸大亂,大 失所措,表決時一度投錯票而惹來訕笑,那種備受屈辱和文革式批鬥的難堪情況,相信他不會輕易忘記。

更重要的是,我們心知肚明,表面上是 「國粹派」學生策動的批鬥,其實是土共幕後指揮的政治鬥爭。當年港大每逢學生會或《學苑》競選,競選總部都設在附近的左派漢華中學;負責統戰青年學生的是 如今身為《大公報》主筆之一的葉中敏(筆名關昭),而新華社社長毛鈞年則主責統戰文教界和大專師生。

鑑古知今,現時港共治港,執掌大權, 梁振英在《施政報告》開宗明義點名批判《學苑》,顯然並非所謂「愛之深、責之切」的評論,更非「是其是、非其非」的警惕,而是別有用心的政治行徑。社會存 在決定社會意識,換了位置、屁股指揮腦袋的王卓祺,又豈能以「少不更事」的說法為主子護短,自欺欺人?

點批《學苑》.之一

林行止: 價貴不能賺少 價賤更要多賺 資本家只顧股東不理消費者



一、

包括石油在內的商品價格, 站在「好友」的角度,真是乏善足陳,從商品研究局(CRB)彙編的《三百年來美國商品價格指數》看,自從一九○○年以還,美國綜合商品指數反覆向上,在上 世紀末至二○○八年間約三十多年,價格大幅揚升,形成所謂「超級循環」(super-cycles),此循環於二○○八年見頂,時每桶石油價為一百四十六 元(美元.下同),到了去年底,撇除通脹等因素,CRB指數已跌回十年前的水平,以今年來的市況看,跌破此水平的機率甚高,那意味通縮或負通脹 (negative inflation)勢不可免,伴隨而至的,必然是環球性經濟衰退(甚至depression)、股市不景……

從 這幅紀錄一七二年至二一四年的商品價格指數圖看,上世紀四十年代、七十年代初期和本世紀初葉,商品價格均曾強力暴漲。顯而易見,第一次勁升是因為二戰 後世界特別是「戰勝國」投入大量資源促致經濟復蘇、繁榮,是各經濟層面對商品需求驟增的結果;第二次則因美國在歷史上第一次成為石油淨進口國而引發,這次 升市,很快催生了石油出口國組織(OPEC)的組成,隨之而來的是兩次「油價震盪」(Oil Shocks),由於一九七一年底,美元脫離金本位,令浮動的美元滙價急挫,以之定價的商品價格相應飆升(通脹如影隨形而至);到了本世紀初,以中國為首 的各個經濟體經濟大幅增長,與二戰後西方國家經濟強力復蘇造成的商品牛市一樣,中國、印度和巴西等發展中大國的經濟增長動力,亦把商品價格拉上去!

二、

可惜,好景不常,頁岩油的成功開採,加上經濟發展減速,當然還有以沙地阿拉伯為主的石油出口國不惜代價以保持市場佔有率,促使油價持 續急降,在過去約半年內,油價便從百元水平拾級而下至五十元以下,跌幅百分之五十,令人口呆目瞪;可是,世界銀行今年一月的《環球經濟展望》 (Global Economic Prospects),指出油價急挫雖然影響深廣,但翻查資料並非罕見之象;《展望》第四章顯示,在一九八四至二一三年這三十年間,共有五次油價急挫三 成多的紀錄(包括筆者在內,許多人都很健忘)第一次在一九八五年至一九八六年,導因是期間油產大增及OPEC不肯減產;第二次為一九九年至一九九一 年,美國陷入衰退等於經濟火車頭「死火」,各國對石油需求大減(這種現象二○○一年重演,是為油價第四次急挫);第三次在一九九七至一九九八年間,受亞洲 金融危機的拖累;第五次則發生於二○○七年至二○○九年間華爾街風暴引發的世界金融危機……。這五次油價急瀉潮中,與當前的情況相近的是一九八五至一九八 六年那一次,那次油價掉頭急跌,是七十年代初期「油價震盪」各國莫不致力找尋新油源(特別是發現有大量蘊藏的離岸油田如英國北海和美國阿拉斯加等)及開採 技術有重大突破;加上沙地阿拉伯於一九八五年年底決定「不計油價升跌只問奪取更高市場佔有率」,結果石油供過於求,其價遂由一九八六年一月的二十四點六八 元跌至七月中旬的九點六二元,跌幅達百分之六十一當前的跌幅尚不及此。一九八五至一九八六年油價下挫的導因與現在的何其相似。

油價暴跌,「直觀」的反應是對石油進口國經濟有利。簡單地說,進口國的能源成本下降,「邊際利潤」上升,經濟因而可受其惠,美國便是典型例子;國際貨幣基 金(IMF)昨天發表的《環球經濟前景季報》(Quarterly Global Outlook),雖然把去年十月對今年世界經濟增長從百分之三點八下調至三點五(幅度百分之十弱),美國的則從百分之三點一上調至三點六(幅度百分之二 十弱),IMF指出低油價、稍為緊縮的財政政策、持續寬鬆的貨幣政策,產生的效益足以抵銷美元滙價升值對出口的打擊以至利率緩慢向上的壓力。這種分析相信 會引起很大爭議。無論如何,捨美國之外,IMF對其他龐大經濟體如中國、印度及歐盟的預測,均為有不同程度的「向下調整」中國經濟增長從百分之七點一降 至六點八、二一六年再跌至六點三;印度二一六年的增幅為百分之六點三、二一七年增至六點五;歐羅十九國今年的增幅則從百分之一點三減為一點二。 IMF認為已發展國家明年的通脹率處於百分之一水平,發展中國家則高達百分之五點七,這些預測,亦極具爭議性。由於無法比較準確地估計油價在什麼水平才 「止跌」,上述的預測因此必須「與時並進」根據不同油價隨時作出修正。

三、

油價跌勢未止,石油出口國尤其是那些負上巨額美元債務的(主要是借美元添購石油開採及提煉設施),莫不叫苦連天,此中以石油收入佔總 出口額百分之九十五的委內瑞拉、伊朗和俄羅斯處境最困難。西方的禁運加上油價暴跌,令伊朗財政部以每桶油價七十二元編制的財政預算案「一塌糊塗」,其入不 敷出的嚴重性,彰彰明甚;俄羅斯的財政預算以每桶油價六十元為準,油價如今已跌破五十元,俄羅斯的「財困」,不難想像(今年的GDP的可能是負百分之四點 七總體經濟比去年縮百分之四點七);值得一提的是,去年盧布滙價兌美元跌百分之四十六,與油價跌幅不相伯仲。與其他產油國不同,俄羅斯是軍事大國,這隻 被趕入窮巷的北極熊會坐以待斃(持此說者認為俄國財政捉襟見肘無財力發動另一場戰爭)或拚死一戰(威脅動用庫存的武器以換取經濟利益或作「與汝偕亡」之 戰)?西方論者將爭辯不休!大家應該留意的是,和伊朗不同,因入侵克里米亞遭西方經濟杯葛的俄羅斯,油產並未受影響,最新數據(一月二日能源部的公布)顯 示其每日油產為一千零六萬六千七百桶(世界每天消耗量為九千三百三十萬桶),可見俄油對世界市場有一定影響力;從油產數據看,俄羅斯似乎同意沙地保住市場 佔有率的做法。
四、

油價大跌,對產油國肯定不利,對用油國則利害參半,但環球消費者肯定可以受惠,因為能源成本下降加上消費量因經濟增長乏力而萎縮,令 百物減價,這正是IMF預測發展國家通脹率向零進發的底因。在行內聲譽甚隆的牛津經濟顧問公司(Oxford Economics Ltd.),去年底對全球四十五個經濟體的評估,指出油價企於五十元水平,得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是菲律賓(油價若於年內見四十元,該國今明兩年的GDP平 均增幅達百分之七點六);在經濟發達地區,香港則是最大贏家(The biggest winner),以香港絕大部分的民生食用品全靠進口,它們的價格無法不隨油價下挫而調整,理論上香港消費者會得益……。可是,迄今為止,本港零售市場的 物價與油價作同幅下降的,固然絕無僅有,消費者物價指數(通脹率)仍高居百分之五水平(參考數據,中國百分之一點五、台灣百分之零點五、新加坡負百分之零 點三),地產商還高唱建築成本天天上升營造通脹肆虐的恐怖氣氛。至於汽油價格,過去半年僅減價百分之十六(同期原油價跌約百分之五十);機票的燃油附加費 雖有「油價連續三星期下跌……燃油附加費會作出調整」的規定(二○○三年航空公司向民航處申請加收附加費時後者提出的條件),但去年底短途及長程航班燃油 附加費的減幅僅約百分之十;至於煤氣電力收費,亦未隨油價的下挫而作合理調整……

這種情況當然極不合理,而且暴露了資本家只照顧股東利 益不理會消費者死活的醜陋面貌;可恨的是,我們的政府和政客忙於「論政」,對如此不合理不利民生的價格不平等,茫茫然未置一詞!這是特區政府(特別是經濟 部門主管)和政客(尤其是那些打出為民爭利的)醒覺和採取行動迫使企業主放棄牟取暴利的時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