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8月9日星期五

金針集 : 警務處混淆視聽 曾偉雄續扮隱形




香港歷史上,將會記下201388日這一天!因為這一天,是香港警察正式向外宣示他們放棄政治中立的一天;因為這一天,也是香港警察公然表明他們有法不依的一天;更因為這一天,是香港警察決定無視制度與監察並轉向無法無天的標誌性一天。
至於令香港警察籠統計算約170年歷史最終英名一朝喪的罪魁禍首,除了香港警務處自己本身,更有香港特區政府的頭一、二號人物,他們正是特首梁振英及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

香港警務處昨早就警務人員在退休前休假期間參與公眾集會這個發生了足足四天的風波發表聲明,而幾乎同一時間,在警隊管理層安排下,四個警察員方組織與警隊管 理層在警察總部會面,員方組織事後接受傳媒訪問時發表的言論,跟警方的聲明相若,由此足以結論,不管勞方還是資方,屬高層還是員佐級,均已有着完全一致的 立場,同時也代表警隊的喪鐘已正式敲響。
根據警務處的聲明,主要提出了兩個論點。第一,是指出退休前休假的警務人員,由於已把委任證交還,不能再行使警權及執行警察職務,故他們的言行,一般來說,不會影響警方公正執行職務。

其次,是引述《警察通例》第6-0134段關於何為政治活動的定義,包括支持或參與政治團體的政治活動;非為執行職務而公開發表政治言論(包括向傳播媒介 發言);派發政治刊物;為任何候選人的政治觀點或競選政綱宣傳或辯護;及為政治團體拉票或助選。警方同時指,基於現有資料及根據《警察通例》,認為該次集會並非為受該通例規管的「政治活動」。簡而言之,是認為在退休前休假的前警司劉達強,當天出席活動並為主辦單位站台發言,其身份既不受《警察通例》規範,而活動性質也不屬《警察通例》之規限。

問題是,警務處如此的聲明,恐怕是徹頭徹尾地在混淆視聽。

事實是,劉達強當天在「搞政治」屬鐵一般的事實,而鐵證更是出自他那張善於談判的嘴巴。筆者從YouTube上翻看劉達強當日的站台發言,他甫上台即從主辦單位、香港家長聯會之主席 李思傿的手上接過兩支麥克風,然後便如此演說:「各位,我從來都唔搞政治,但係今日,我唔出來唔得!」

單是這開首的20字,不論是按表面意思還是其隱藏含意,恐怕都只反映着一件事,就是劉達強本人已經承認,自己由過去「唔搞政治」的立場,至當天終正式轉變為「搞政治」,而且是「迫不得已」(因為是「唔出來唔得」)。換言之,劉達強在當刻已經承認,是在知情的情況下正在參與一場跟「政治」有關的活動,既然如此,何以警務處竟能在集會後第四 天,改變劉達強當日「我在參加政治活動」的主觀意願?敢問警務處,你們是否有尊重劉達強當天的人權?還是只在肆意侵犯劉達強的表達自由權利?

更何況,按《警察通例》,其實白紙黑字寫明的,是「警務人員應經常避免參與任何足以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或任何可能使市民誤會會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 活動,除非在若干特定情況下,人員均不能參與政治活動」,故此,實明確點明了警務人員「不能參與政治活動」之上,其實還有兩個要求,就是「應經常避免參與 任何足以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以及「任何可能使市民誤會會影響其公正執行職務的活動」。

再看當日的旺角街頭,兩方人士劍拔弩張,原 因之一,就是有在場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被指包庇涉嫌打人的休班警員,且最後把對方放生,恐怕無論以任何尺度審視,都已「使市民誤會」,認為警方沒有「公 正執行職務」,既然如此,由劉達強至當日在場不知數量的休班警員、退休警員及退休前休假的警員,難道仍能大條道理出席嗎?

筆者更必須指出,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簡稱監警會)作為香港投訴警察制度兩層架構的一個主要部分,監警會秘書長朱敏健在事後已表明,當日集會屬政治活動,只是劉達 強(事實上尚有為數不明的休班警員同場)是否違規,仍要作進一步檢視,從中反映的,是恐怕至現時一刻,絕不能蓋棺論定,斷言劉達強及其昔日同袍實沒有違 規。

至於劉達強那個退休前休假的身份,按警方的聲明是他已不受《警察通例》限制,相信就是公然無視規管全港逾16萬名公務員的公務員事務局 之意見。公務員事務局曾指出,退休前休假的公務員仍受公務員事務規例規管,而退休前休假的警員參與政治活動的規範,則仍受警隊規例規管。難不成警方今次的 自行決定,竟可以凌駕整個政府一直持守的程序公義?

截至本周中,警方接獲涉及劉達強違規參加政治活動的投訴,已突破500宗,本來警方應做 的,是把投訴交予警察投訴課跟進處理,而非急不及待發表聲明;既然警方已有既定立場,又怎能叫投訴人至廣大市民,信納警方的調查是公平公正?而昨日梁振英 及林鄭月娥相繼搶先開腔,稱完全支持警方,就是為風波作提早定調,同時把自己的問責班子跟警隊綑綁。姑勿論此舉是否會令屬「公僕」的警隊淪為政治問責團隊 的「家僕」,但卻足以把楊采妮(扮演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梁紫薇)在電影《寒戰》中的一句經典對白套用,正是「你要我不按照規定程序,這是人治,不是法 治!」

事到如今,如果旺角集會真的不是政治活動,整個香港警隊及梁班子留給香港人的啟示,相信有以下幾條:

第一,六四燭光晚會不是政治活動,因為大會的主題僅涉及普世價值,警務人員不單可以出席,更可以上台發言。

第二,發起七一遊行的民陣並沒有派員參加選舉,故跟政治也沾不上邊,故七一遊行只屬港人一般活動,警方應鼓勵其他各區的休班警員出席,甚至成為糾察,以其專業知識協助大會維持秩序,相信更會事半功倍。

第三,正進行得如火如荼的「佔領中環行動」,既不是政黨發起,同樣不是為選票選舉,按照警方的說法,佔中也非政治活動,那認同爭取普選的警員,又是否應該參加?

說到底,當有人不停曲解何為政治活動的同時,實是在向公眾表露自己的無知與無恥,而大家更應該好奇,統領全港三萬名警務人員的警務處處長,可能會說出「旺角集會屬政治活動是天方夜潭」的「一哥」曾偉雄,為何至今未有就事件開腔,而其實他是欠了全港市民一個公開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