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11月6日星期三

程翔: 中國社會不穩定的根本原因




--天安門爆炸事件與香港芭蕾舞被刪事件的異同

1028日發生在天安門城樓前金水橋旁的涉及維族自殺式爆炸事件與1025日發生在香港的香港芭蕾舞《紅樓夢—夢紅樓》內容涉及被刪事件,表面看來,兩者風馬牛不相及,但細心分析,原因卻是驚人的相似。兩件事最核心的本質是共通的:這就是由於中共喜歡控制人民的思想,由它來定義什麼是好壞、正邪,合法非法,然後按照它的定義來決定人民可以有什麼樣的思想。

何以見得?

天安門事件的肇因,據中國人權民運資訊中心1029日的消息,是因為三名維族死者,其中一人的親屬,在今年六月公安對一宗“非法宗教”聚會中被開槍殺死。該中心說,相信事件是自殺爆炸,原因同新疆對被鎮壓感到不滿。

如此說屬實,則直接元兇應該是中共頒佈的禁止所謂“非法宗教”。為什麼?

2011年,新疆自治區黨委辦公廳向新疆各級企事業單位下發了由新疆自治區黨委統戰部、民委(宗教局)、公安廳印發的《關於界定非法宗教的意見》(新黨統發【20111)的文件。該檔的主要內容是規定了所謂的非法宗教活動的26種表現形式。為此,各級單位要召開學習會、座談會、演講會、徵文比賽等等來推廣其影響。該檔在新疆成為“維穩”主要依據,它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危害很大。因此也成為近年來眾多暴力事件的誘因。

在這26種表現形式中,很多都涉及新疆維族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異議基督徒郭寶勝對此有詳細的分析[1],例如:

文件第2條規定:“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強迫或變相強迫他人信教、封齋、禮拜;或以齋戒為藉口干涉群眾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社會活動;強迫婦女進寺禮拜和戴面紗”。

何為“變相強迫”?大人帶孩子去參加禮拜,是強迫嗎?由於宗教的民族性,穆斯林家庭的子女成為穆斯林,是強迫嗎?。新疆婦女戴面紗是宗教習慣,不存在強迫問題。倒是強迫婦女不戴面紗成為流行的政府行為,誰在危害宗教自由不是一目了然嗎?

4條規定“未經批准,在本宗教活動場所以外的地方進行有組織的宗教活動”即構成非法。  

穆斯林每天禮拜5次,很多時候是在外面,不在清真寺的禮拜就違法嗎?各清真寺之間不得聯繫、阿訇不得到外地講經,這在信徒來看極為荒唐,因為各宗教組織彼此聯絡、交流,共同組織活動,神職人員跨地域講道,是宗教最正常的活動,所以,所謂“定點”原則實際上乃是對宗教的強迫。

9條規定,不得“強迫、唆使、縱容、放任未成年人和在校學生禮拜、學經、封齋”。按照這個規定,維族小學生都不能夠在學校裏得到伊斯蘭教的教導,都不能自少便皈依伊斯蘭教了。

101113141521條特別針對伊斯蘭教的,主要是要求在結婚、離婚、喪葬、家庭聚會時舉行的宗教儀式不能與政府的相關民事政策違背,也不能借婚喪嫁娶來進行佈道。檔明確禁止了“麥西來甫”、“太比力克”等講經佈道活動,禁止了“阿拉力”和“哈拉木”等宗教活動。

問題是,各宗教對待婚喪嫁娶等民事,都有一套儀式,遵從這個儀式,是他們的民族和信仰的內在要求,政府如果不尊重這些習慣,只能強化與信徒的衝突。

從以上分析看,在天安門城樓前引爆炸彈自殺的維族人,是因為抗議他的親人因所謂“非法宗教”而被當局槍殺,那麼我們只能認為元兇正正是《關於界定非法宗教的意見》(新黨統發【20111)這份檔推動的錯誤的政策。

回看香港的芭蕾舞事件,根據《明報》報導,由香港藝術發展局主辦的香港舞蹈節開幕節目、由香港芭蕾舞團(港芭)與德國多蒙特芭蕾舞團(Ballett Dortmund)合作的《紅樓夢 — 夢紅樓》,由德國多特蒙德芭蕾舞團藝術總監王新鵬編創,曾於德國公演,該舞把中國四大名著之一《紅樓夢》的故事,改篇為「穿越明代清代、經過民國、文革到今天」的故事。王新鵬曾說,「中國所經歷的苦難,天災人禍、戰爭什麼的都有。寶玉不只是寶玉,而是個中國人」,因此演出除了傳統紅樓夢場面外,亦涉及文革清節。但是上週五(25日)首演後,有人指劇情『政治不正確』等,決定刪走所有涉及文革的情節」。

就香港芭蕾舞團(港芭)早前抽走《紅樓夢 — 夢紅樓》與文革相關的影片一事,《明報》引述德國多特蒙德芭蕾舞團藝術總監兼《紅樓夢 — 夢紅樓》編舞王新鵬指,從未同意刪除錄影、紅衛兵揮動「毛語錄」等情節,更稱只是從助手轉述才得知該劇出現「技術問題」。在《明報》的訪問中,王新鵬又對事件是否涉及政治原因、首演後的情況,或有否任何人包括港芭董事局成員以政治因素為由要求改動,皆回應指「不便說」,但他同時亦指「內地目前也很開放,否則當時該位領導(張曉明)也會提出......香港應是個自由的地方,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觀點說些東西。這種自由,亦是人類所不能妥協的。」

這位藝術工作者深刻地指出:“這種自由(即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觀點說些東西),亦是人類所不能妥協的”。

我們漢族人為這種自由而“不能妥協”,同維族人為自己的宗教信仰自由而激烈反抗,本質上是一樣的。為什麼在神洲大地上,總是很不幸地發生著不同種族的人都要“不能妥協”自己的自由,甚至用暴力自殘的辦法(包括一百多名藏族同胞通過自焚這種令人十分難過的形式)表達自己的不滿?原因只有一個,因為中國共產黨有一個特徵,它要代人民決定人民可以有什麼思想,不可以有什麼思想。

所以,中共意圖控制人民腦袋的政策,是中國社會不穩定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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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見:郭寶勝:評新疆《非法宗教活動二十六種表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