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4年7月8日星期二

練乙錚: 習近平v毛澤東.大公報v大紀元

中港衝突日甚,「乜 v 物」式新聞愈來愈多,應接不暇。這邊廂,有「乜太v 蔡子」。市民一個不小心沒留意媒體報道的文字內容而只看捕捉哄動場面的新聞插圖的話,還會以為是「好佬怕爛佬、爛佬怕潑婦」之類的社會花邊,殊不知又是一場點得着親中與反共這兩派人士心中怒火的嚴肅政治鬥。

那邊廂,有「反佔中簽名v 佔中公投」,則趣味性比較濃。佔中那邊的領導對公投人數的估計,當初連10萬也沒信心,後來竟得79.3萬票,震動中南海,遂有「幫黨出聲」須事先開出的80萬反佔中簽名「quota」。按當權派一貫的組織性動員能力與資源,加上四大親中商會的感召力,再後面還有西環督戰,交貨應無問題。兩相比較,前者像自由市場那般不可控不可測,後者則如指令經濟一樣可操控可規劃。正是:孰優孰劣立見、誰可靠誰不可靠即知。港事如此,國事亦然。


習氏的第五次「三反」運動

大陸六十五年來第N次「動真格」反貪腐,海內外不少媒體應和,又一次認為替國家民族帶來「新希望」。不過,對共產政權共和國成立以來的歷史稍有認識的人都知道,相對於以往多次反貪腐運動,這一次的速度十分緩慢,着力其實很輕,無甚新意,動機成疑之餘,效果也難長久。

195112月, 大陸開展「三反」運動,那便是中共開國後的第一次反貪腐嚴打。所謂「三反」,就是「反貪污、反浪費、反官僚主義」,運動的對象起先是黨內高層腐化分子,但 很快就擴大,波及當年中共邀請參政的一些「民主人士」和「民主黨派」在政府機關裏的代表。未及兩個月,對象不同的「五反」運動推出,打擊面擴闊到整個社 會。「五反」者,「反行賄、反偷稅漏稅、反偷工減料、反盜騙國家財產、反盜竊國家經濟情報」是也;於是,最初《憲法》認定容許存在的「小資產階級」和「民 族資產階級」(即五星旗上圍着共產黨大星的那四粒小星的其中兩粒),成為批鬥對象,大批資本家遭殃。

195210月,運動結束,為時總共不到一年,揪出的黨員壞分子當中,判處有期徒刑的9942人、無期徒刑的67人、死緩的9人、死刑的42人;如此多快好省乾淨利落社會影響大,比習氏「打虎」打了兩年還在黨內高層當中磨,不知強多少倍【註1】。

然而,如此雷厲風行的全國性反貪腐運動效果如何,看看中共官方史料便知其八九。原來,專門對付黨政幹部非法行為的「三反」運動,1951年那次之後還進行過三次,分別是

(一)
195211月即「三反五反」運動完結之後不到一個月便發動的、針對最基層第一線幹部違法亂紀和官僚主義的所謂「新三反」運動;

(二)
19605月發動的「農村新三反」運動,既「反新三風」(即「極左共產風、浮誇風、命令風」),又「反老三風」(即「貪污、浪費、官僚主義」),連一些人民公社開設小吃部供公社幹部享用,也拿出來大批特批,比起今天專供高級幹部吃喝嫖的豪華會館禁而不絕,嚴格得多;(三)19701月文革期間發動 的「一打三反」運動,其官方的指定內容如下:「不准『走後門』,一切地下工廠、商店、包工隊、運輸隊必須堅決取締;嚴禁新建、擴建和改建樓堂館所,已施工 的要一律暫停下來;任何地方不許興建高標準的建設工程;一切機關、部隊、團體、學校、企業、事業單位,一律停止添置非生產性設備」。這些,聽起來耳熟能 詳,因為都是年來多次「打老虎」運動中的常見動作【註2】。


上述四次「三反」運動、一次「五反」運動,都是中共權威如日中天、搞社會主義並無太多油水可撈的時代,由治黨從嚴說一不二的毛澤東親手發動、領導的。毛之後,胡耀邦時代有「官倒」;江朱時代大陸首次承認有「既得利益階級」【註3】;
胡溫時代,經濟如日中天,幹部忙於發財貪污,社會治安同步每下愈況,2010年終於不能不搞建國以來的第四次「嚴打」。結果如何呢?且不說毛以後的幾代領導,也不說人亡政息,便是毛在生的時候,那些反貪腐運動也不見得有效,不然,主要針對幹部貪腐的「三反」運動何須一開四?

毛猶如此,習何以堪?習的 個人聲望遠不及毛當年,黨的管治能力比起從前更是望塵莫及(「政令不出中南海」),可撈的國家資本主義油水卻比那時多得多,故他搞這一場堪稱「第五次『三 反』運動」的戲,儘管語詞新穎口號多多,卻難掩無法徹底之弊,因為大陸的貪腐符合其特有的體制邏輯,大小幹部前「腐」後繼,非常可持續。

這點,提倡每十年八年搞一 次「文革」整治幹部的毛澤東,當年已有預感,今天的中共則比誰都明白。然則,一次又一次地強推那些並無實效的「新三反」,目的早已不在「反貪腐」而在於向 敵對派系作權位爭奪。可以預見,習之後,遊戲將繼續;到時,集體遭殃罪名愈來愈重連串抄家下台的貪官是哪一派,還不好說。如此,今天愛國派聞習氏反貪腐而 雀躍三百興起「新希望」,其實並無根據【註4】。


《大公報》的「徐才厚尷尬」

江澤民多次提拔的軍中領導徐才厚,自胡溫時代的2005年起,當上黨中央軍委副主席,一直當到習上台後的去年3月 才「下崗」,上周更被當權派開除出黨。一級黨媒《新華社》傳達的正式政治結論是,徐乃一個特大貪污犯;其他在旁替黨中央打邊鼓的大陸官媒,則不斷滲出徐的 其他花邊罪行。中共執政不透明,黨內鬥爭真相鮮為人知。八九六四之後掛着貪腐罪名倒台的前北京市市長陳希同,死前在香港出書,不僅撇清屠城責任,還指他的 貪腐罪名是建國以來最大冤案,與《李鵬日記》裏的說法大有出入。誰是誰非誰知道?

徐才厚因為長期是內部運作 絕密的解放軍第二號實權人物,到底其貪腐什麼時候開始、牽涉什麼人、到了什麼程度、是否比他的政敵更嚴重,大陸媒體從來無權提及。中共的正式通知指明,徐 的審訊,將「由中央軍委根據黨章及黨內紀律條例移送最高人民檢察院,再授權軍事檢察機關處理」。這裏說的軍事檢察機關即「中央軍委武裝力量保衞部」。左手 交給右手,右手交回左手,中央軍委二號頭目涉案由中央軍委自己審,內情如何,真是「天曉得」【註5】。

大陸媒體的報道,素來不能讓民眾及時知道黨內鬥爭的事態發展,只能於事後即黨中央掌權的一派有了政治結論之後,作「第一時間」轉述;香港的左報亦一貫如此,甚至常常不知就裏,在某些大案「事發」之前,還大篇幅、一而再,刊出事後變得十分「政治不正確」的報道,十分狼狽。


舉例說:

630日:《新華社》發表徐才厚的罪狀及處分;

71日:《大公報》不失時機馬上轉載有關消息,並加註「軍中重拳反腐,落馬的是腐敗分子,樹起的是黨和軍隊的光輝形象」【註6】;

2012 920日:《大公報》於習近平出任中共總書記之前兩個月,忽然把該報2007年中共十七大特刊裏肉麻吹捧徐才厚的文章拿出來再登一次,題為《徐才厚—軍校才俊職兼文武》,重點卻是強調徐乃「胡總在軍方的左膀右臂;……主要領導對他高度信任」【註7】。然而,不出半年,徐就在習、胡聯手夾擊之下「下崗」;一年之後,開除黨籍問審。尷尬!

《大公報》號稱知識分子刊物,報道國家重要政治事件卻如此不濟、謊話連篇,在在說明「黨的喉舌」零可靠。可憐特區政府及其幫閒一天到晚埋怨港人「不認識祖國國情」,自1997年起便不惜動用大筆公帑每年把一萬幾千的香港人從高官到小學生送入大陸「參觀學習」,接受比《大公報》更喉舌的喉舌作沒頂式灌輸,不幾年卻又要把先前灌輸的洗擦掉,重新灌輸而樂此不疲。

2007年徐才厚得江派力撐升官,《大公報》歌功頌德;但是,翻查一下網上資料,便知關於徐才厚與薄熙來等「遼寧幫」的親密關係,早於2006年便已有報道,而首先作此報道的,竟是大陸指為經常惡毒造謠、十多年來全面封殺的《大紀元》系的媒體。

這篇報道透露了徐的一部分貪腐歷史:「動用186億元巨資修建老家長興島;任命其本家嫡系親屬——長興島鎮黨委書記、瓦房店市人大副主任徐學章,揮霍5億多人民幣擴建『城八線』,在不足百公里的行車線上設置三個收費站口,對當地的車輛進行橫徵暴斂;並把瓦房店市第三人民醫院買為己有,在瓦房店市中心修建了大型的『長興購物廣場』,幾乎壟斷了當地的商機」。

政治方面,報道還指出,軍隊高層還有一個「瓦房店幫」,幫主是前中央軍委總政治部主任于永波(遼寧瓦房店人);此人靠在八九六四中的角色得江澤民信任上位,之後安插三十多名瓦房店老鄉在軍中當各級將領,其中最高級的就是徐才厚,而徐當時是16集團軍首長,在天安門大屠殺中的鎮壓行動也有角色【註8】。

大家對比這幾份報道,結合後來的事態發展,再想想這個問題:要港人了解國情,看《大公報》好還是《大紀元》好?《大紀元》在大陸的線人多、層級高,小道消息量大,儘管枝節細微處多所渲染不盡確切,大處卻每發必中,於王立軍、薄熙來事件如此,這次徐才厚出事,亦復有先見之明。

《大公報》的新聞報道,當然有其長處。大事件發生了,中央無論哪一派當權吹哪一個方向的風,黨的文件一發下,用繁體字轉載又快又準又全面,此報(或其本地左派兄弟報)還是無與倫比。

《氣短集》之四十一

《信報》特約評論員

【註1】見《大公資料網》http://news.takungpao.com.hk/his ... 4-06/2571678_2.html
【註2】見中共官方資料《中共歷史上的四次「三反」運動》http://theory.people.com.cn/BIG5 ... 12851/14748149.html
【註3】江澤民於20027.1講話中提出:「絕不允許以權謀私,絕不允許形成既得利益集團」,反證「以權謀私、形成既得利益集團」都已經是事實,不然何須「絕不允許」?見200331日《人民網》文章《
關於「既得利益集團」的再思考》http://www.people.cn/BIG5/guandian/30/20030301/933518.html
【註4】例如老愛國吳康民。見75日《明報》文章《拿下徐才厚
整軍有希望》http://news.mingpao.com/20140705/msa.htm
【註5】指控內容明細見《中共中央決定給予徐才厚開除黨籍處分》,630日《新華網》;《中央軍委武裝力量保衞部》的確立和功能,見《中國人大網》19931220日通告《關於軍隊保衞部門行使刑事偵查權有關問題的決定(草案)》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2000-12/28/content_5003085.htm
【註6】見71日《大公網》http://news.takungpao.com.hk/paper/q/2014/0701/2572343.html
【註7】見2012920日《大公網》http://www.takungpao.com.hk/main ... content_1156713.htm
【註8】《新生網》2006616日報道《老軍官披露徐才厚等遼寧幫黑幕》http://www.xinsheng.net/xs/articles/big5/2006/6/16/37260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