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4年2月15日星期六

852郵報: 封殺公民提名真的假不了 搬弄政改諮詢假的真不了




自香港的政改諮詢在去年12 月啟動以來,中國政府似乎對普選行政長官的提名方法最為著緊。諮詢前後,全國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李飛、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中聯辦宣傳文體部部長郝鐵川紛紛 重申,提名委員會必須體現「機構提名」、公民提名實屬違憲等論調。至於以內地學者、消息人士等身份否定公民提名的中方人士,則更是多不勝數。今日來港反對 公民提名的北京大學學者王磊,便是這些「中方人士」的最新接力者。

中國政府在香港普選有其立場,並試圖透過這些消息人士影響香港輿論本屬無 可厚非。然而,如果這些言論竟會被視為重要意見放進諮詢報告,那麼,就政改諮詢港人意見的意義便會蕩然無存。這種擔憂並非空穴來風。須知道,在政改諮詢文 件中,特區政府並無收錄不少港人支持的公民提名。相反,前全國人大副秘書長喬曉陽2007年在非官方的政制發展再談會上的發言,卻以附錄形式被收錄。以上種種,難免令人憂慮政改諮詢的報告,實際上早已「被定調」。

政改諮詢會否被這些中方人士就此一錘定音?《852 郵報》就此訪問了科大社科學院副教授成名。成名表示,其實不少本地法律學者如陳文敏、張達明及戴耀廷均有就政改問題發聲,表示公民提名與基本法並無牴觸, 而且理據亦有理有節。本報翻查有關資料,以陳文敏教授為例,他便曾經指出,只要公民提名不是唯一的提名方法,沒有繞過提名委員會,公民提名並不算是違憲。

相反,成名認為,國內的學者及中聯辦,卻未能給人說道理的感覺。根據基本 法第三十九條,《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繼續生效,既然如此,普選的定義,自然也不能與國際脫勾。成名又指,中央似乎正利用密 集的政治攻勢,透過王磊這些內地學者以學術為包裝,去打擊香港人爭取真普選的決心。

成名認為,只要市民對公民提名的民意支持能繼續保持高企的話,政府在政改 諮詢結果中無視公民提名的機會不大。然而,這些中方人士的聲音,最大的影響是「提醒」香港政府不可接受公民提名。林鄭月娥、袁國強等官員,近日均有明示或 暗示部份政改方案違反基本法不值得討論。而他們對基本法的理解,則明顯緊跟這些中方人士的說法,並嘗試調節香港人的政治期望,將市民對低門檻政黨提名及公 民提名的期望壓到最低。

根據港大民意研究計劃在本月的調查顯示,有五成市民支持公民提名。然而,支持提名委員會以「愛國愛黨」、「不與中央對抗」等理據篩選特首候選人的比率,竟然高於反對者兩個百分點。由此可見,中國政府的高壓政策、期望管理,在香港恐怕確實漸收成效。

由此路進,就會看到一個「香港政治生態精神分裂現象」。一方面,如果公民 提名持續有民意支持,而政府竟然不將它放進諮詢報告,或將之定調為違反基本法,勢將掀起另一場政治風暴;另一方面,倘若香港人真的因為中國透過官員及學者 發放的「學術包裝」、「期望管理」訊息所嚇倒,則特首普選變篩選,勢所必然。


護法奇談:中國憲法要求港人愛國




兩個月前,政務司司司長林鄭月娥指出,特首人選需要愛國愛港是「不言而喻」,政改毋須為此作出諮詢。其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表示,愛國愛港沒可能以文字形式記錄在基本法。

事到如今,中國法律學者王磊,以及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卻堅持為特首候選人要愛國「引經據典」。此舉難免會令人感到,中國政府認為,林鄭月娥與譚志源的「溫馨提示」仍未做得足夠。

王磊指出,由於香港特區的基本法認受性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特首既然需要效忠特區和基本法,自然等同需要愛國。而香港居民亦應該愛國,尊重國家和中央政府的決定。譚惠珠則表示,憲法和國籍法亦要求公民要愛國,有關條文亦同時適用於香港。

基於一國兩制原則及《基本法》框架,只有少數中國的全國性法律會在香港能同樣應用。《852郵報》翻查過基本法附件及中國憲法全文,發現在中國憲法中,雖然序言及第二十四條均曾四次用上「愛國」二字,但須知道,憲法的序言及第二十四條均不在香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之內,對香港市民或行政長官候選人應無任何約束力。

本報同時翻查過適用於香港的國籍法,全文除註明誰人擁有中國國籍事宜外,完全沒有任何字眼要求中國/香港人必須愛國。譚惠珠能在條文中看見「不存在」的愛國要求,其反智程度已達令人扼腕的地步。

王磊的言論,同樣概念混淆。根據《基本法》第十八條,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之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行。縱使基本法的認受性的確來自中國憲法,然而這與香港人必須在香港遵守中國法律完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完全不能相提並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