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大豐收的專業,憑直覺應為本港法律行業,實際上美國這「行頭」亦不錯。二○一四年最
後一期的《經濟學人》,有〈花紅嬰孩〉的短文,報道美國律師大行紛紛增發花紅;原來律師尤其是做華爾街生意的亦是二○○八年「金融海嘯」的受害者之一,以 二○○七年紐約律師的「標準起(年)薪」十六萬(美元.下同),迄二○一三年基本未變,所以如此,皆因金融危機後,收購合併比較疏落,各企業對律師的需求 放緩,而獲得學位及執業資格的律師人數則不斷增加,那等於工作者的增幅大於工作需求,「供過於求」,律師薪酬「牛皮待變」,已屬不錯。
剛成過去的聖誕、元旦,是不知春節為何物的洋派公司調整薪金和放發花紅的季節,去年美國律師業的生意一般,惟負責阿里巴巴上市法律事務的那家「大行」 (Simpson Thacher),收入驟增,遂打破自二○○七年以來的「沉寂」,宣布入職一年的律師獲一萬五千元花紅(比二○一三年增百分之五十),任職七年的達十萬 (比二○一三年增一倍)。有見及此,各「大行」紛紛上調薪金、增加花紅。為什麼同業有向那家協助阿里巴巴上市賺了一大筆的公司看齊?答案很簡單,由於合併 收購之風又起,市場對律師需求轉殷,不上調律師收入,「有市場」的律師便會跳槽……。
香港律師行業的整體營業情況,筆者並不清楚(統計和 公布律師及律師行業的收入,似非兩個律師公會的「任務」),知道的僅是「世紀巨貪案」(「巨貪」有誤導之嫌,涉及一、二千萬港元便算「巨貪」,內幕客不笑 破肚皮才怪)控辯雙方所花的律師費不菲。如果到庭一百二十八天的「旁聽費」達四千萬港元屬實,各被告聘請的「星級律師團」總開支估達十億水平,便不算離 譜!
與客戶沒有「命運與共」(Shared fate)關係的律師,特別在普通法下的,收費昂貴,自古皆然,所以如此,皆因能幹的律師有替客戶保住財產、贏得財富及去惡消災甚至「起死回生」免去當事 人縲紲之災的辯才,他們收取驚人的高酬金,是「物有所值」;但和飛機師與搭客有「生命共同體」關係不同,打輸官司即無法為客戶牟取有形無形利益,律師仍照 收費不誤(這與醫師不論治病成效照收醫療費手術費同)……。這也許是法律學系醫學系有那麼多學生及這些專業的從業員要具較高「道德操守」的底因。
對於英國律師收費高昂,近百年前「文化怪傑」辜鴻銘早有微言。在一篇於一九二二年發表的文章〈中國人會變成布爾什維克嗎?〉(收長江文藝《辜鴻銘作品精 選》),於談論東西方對貪污定義有所不同之餘,作者筆鋒一轉,這樣寫道:「我在廣東的時候,有一回,我們有機會從香港請來一個英國律師,讓他幫助窮困的中 國船民與一家英國輪船公司打官司。可這位英國律師竟毫無人道地漫天要價,我發現後向駐廣州的英國領事,即那位已故的阿查立爵士(Sir Chaloner Alabaster)道:「這難道不是一種無恥的貪污嗎?」「不」,領事回答說:「在你們中國的法庭上,我們稱之為貪污,可在我們英國的法庭上,我們則稱 之為酬金(林按 辜氏原作為外文〔德文甚或法或拉丁文〕,筆者未之見,因此這段看來不太順暢的譯文,未知能否忠實反映辜氏原意?)。
替張之洞「辦洋務」多年、見多識廣學養甚豐的辜鴻銘,亦認為英國律師「毫無人道地漫天要價」,可知英國和有英國遺風的律師在收費上絕不手軟,非自今日始!
■ 世人只知「法蘭西皇帝」拿破崙身材短小,僅有五尺二寸,但知這是法國尺寸的,相信無多,小女日前送來一本於二○○七年初版的小書《歷史弄錯了》(A. Barham: When History Gets It Wrong),信手翻閱,「愛不釋手」,讀有關拿破崙塑像一節,才知「古時候」法國度量衡與英國的有異,比如法尺為一點零六六英呎(按 在拿翁任內立法改用英制),準此,拿翁的身高便恰為英制五呎六吋。
五呎六吋,不算高人,卻亦不矮,以在拿破崙(一七六九──一八二一年) 時代,法國男性的平均身高為英制五呎五吋,拿翁比他的同胞高出一點點,何以時人仍會以矮子視之,原因相信是入選拿翁衞兵的條件之一是身高起碼要有英制五呎 七吋,高於平均體高亦略高於主子,這意味拿翁在公眾場合出現時,均為一班「高個子」衞兵前後簇擁,相形之下,拿翁便矮了一截,法人因此戲稱他為「卒仔」 (Le petit caporal)。
拿破崙便這樣被定型為矮子並獲不知就裏的世人公認,學界甚至為此鑄造一個專有名詞:「拿破崙綜合 症(Napoleon Complex〔Syndrome〕)」,用以形容矮人具侵略性及脾氣比較暴躁,這些俱為身高不算矮的拿翁的個性,直至二○○七年,據維基百科的說法,英 國蘭開夏中央大學講師米高.伊斯里亞(M. Eslea)才發表論文,指出「拿破崙綜合症」的謬誤。矮人有較高的侵略性及臭脾氣,這些特質,亦可見於並不算矮的拿破崙身上。
■去年本欄最後一文,筆者寫找到「核數師計數」笑話的來源,喜不自勝;沒想到假日閑讀,又有意外收穫。二○○九年十一月中旬筆者寫了近萬字的「閑讀西洋笑話」系 列,在〈笑話十則縈繞腦際〉,舉了賀爾特在《請叫停如果你聽過(這則笑話)──笑話的歷史及哲理》(收《齟齬不絕》)中列舉若干「好好笑」的笑話(筆者釐 定「好好笑」的標準是,閱讀後一、兩個月仍記得的便是「好」笑話),其一為:「有皇子下鄉巡視,村人空群而出、敲鑼打鼓、夾道歡迎;皇子左盼右顧,好不威 風,突見群眾中有相貌與自己相似的青年,靈機一閃,召此子前來,問道:『你媽媽曾否為皇宮侍僕』,青年答道:『不,殿下,曾在皇宮工作的是家父!』」皇子 以為高人一等,「騎在人民身上」,哪知給這小伙子將了一軍!
筆者沒時間沒興趣去找笑話的源頭,但假日翻閱《古羅馬的笑聲》(Mary Beard〔劍大古典文學教授〕): Laughter in Ancient Rome- on Joking, Tickling and Cracking up),至第六章:〈從皇帝到弄臣〉(From Emperor to Jester)又有所得!作者引經據典,指令古羅馬帝國威名遠播的皇帝奧古斯都(Angustus;俗名渥太維〔Gaius Octavius〕,公元前二十七年至公元十四年在位),原來頗有幽默感和人情味,書中所引的笑話與上引的稍有出入,但「精神一致」:「有羅馬男性相貌與 當朝皇帝相似,成為城中名人,事聞於皇上,召令把他帶至殿前;不必仔細端詳,此子的容顏與皇帝「同個餅模印出來」,奧古斯都遂有斯(與上引皇子同)問,而 來人告以「家母長住鄉間,未曾進城,老父則常常進宮工作……」(頁一三一)。皇帝不語,揮之使去!在附註中,作者指一名西西里行政區總督,亦曾鬧出類似的 「笑話」。
此「笑話」出自古代文獻(本書文本約二百一十頁,書目及索引近百頁),有根有據,而賀爾特引,肯定是口耳相傳庶民譏諷皇室的「市井笑談」……。顯而易見,「原典」的用意在說明這位開疆闢土、改革政治制度及獎勵文化藝術的凱撒繼承人,胸襟開闊有容人之量。
這些笑話的出處,均於無意間得之,有益身心卻無建設性,但仍符不亦快哉之感。
剛成過去的聖誕、元旦,是不知春節為何物的洋派公司調整薪金和放發花紅的季節,去年美國律師業的生意一般,惟負責阿里巴巴上市法律事務的那家「大行」 (Simpson Thacher),收入驟增,遂打破自二○○七年以來的「沉寂」,宣布入職一年的律師獲一萬五千元花紅(比二○一三年增百分之五十),任職七年的達十萬 (比二○一三年增一倍)。有見及此,各「大行」紛紛上調薪金、增加花紅。為什麼同業有向那家協助阿里巴巴上市賺了一大筆的公司看齊?答案很簡單,由於合併 收購之風又起,市場對律師需求轉殷,不上調律師收入,「有市場」的律師便會跳槽……。
香港律師行業的整體營業情況,筆者並不清楚(統計和 公布律師及律師行業的收入,似非兩個律師公會的「任務」),知道的僅是「世紀巨貪案」(「巨貪」有誤導之嫌,涉及一、二千萬港元便算「巨貪」,內幕客不笑 破肚皮才怪)控辯雙方所花的律師費不菲。如果到庭一百二十八天的「旁聽費」達四千萬港元屬實,各被告聘請的「星級律師團」總開支估達十億水平,便不算離 譜!
與客戶沒有「命運與共」(Shared fate)關係的律師,特別在普通法下的,收費昂貴,自古皆然,所以如此,皆因能幹的律師有替客戶保住財產、贏得財富及去惡消災甚至「起死回生」免去當事 人縲紲之災的辯才,他們收取驚人的高酬金,是「物有所值」;但和飛機師與搭客有「生命共同體」關係不同,打輸官司即無法為客戶牟取有形無形利益,律師仍照 收費不誤(這與醫師不論治病成效照收醫療費手術費同)……。這也許是法律學系醫學系有那麼多學生及這些專業的從業員要具較高「道德操守」的底因。
對於英國律師收費高昂,近百年前「文化怪傑」辜鴻銘早有微言。在一篇於一九二二年發表的文章〈中國人會變成布爾什維克嗎?〉(收長江文藝《辜鴻銘作品精 選》),於談論東西方對貪污定義有所不同之餘,作者筆鋒一轉,這樣寫道:「我在廣東的時候,有一回,我們有機會從香港請來一個英國律師,讓他幫助窮困的中 國船民與一家英國輪船公司打官司。可這位英國律師竟毫無人道地漫天要價,我發現後向駐廣州的英國領事,即那位已故的阿查立爵士(Sir Chaloner Alabaster)道:「這難道不是一種無恥的貪污嗎?」「不」,領事回答說:「在你們中國的法庭上,我們稱之為貪污,可在我們英國的法庭上,我們則稱 之為酬金(林按 辜氏原作為外文〔德文甚或法或拉丁文〕,筆者未之見,因此這段看來不太順暢的譯文,未知能否忠實反映辜氏原意?)。
替張之洞「辦洋務」多年、見多識廣學養甚豐的辜鴻銘,亦認為英國律師「毫無人道地漫天要價」,可知英國和有英國遺風的律師在收費上絕不手軟,非自今日始!
■ 世人只知「法蘭西皇帝」拿破崙身材短小,僅有五尺二寸,但知這是法國尺寸的,相信無多,小女日前送來一本於二○○七年初版的小書《歷史弄錯了》(A. Barham: When History Gets It Wrong),信手翻閱,「愛不釋手」,讀有關拿破崙塑像一節,才知「古時候」法國度量衡與英國的有異,比如法尺為一點零六六英呎(按 在拿翁任內立法改用英制),準此,拿翁的身高便恰為英制五呎六吋。
五呎六吋,不算高人,卻亦不矮,以在拿破崙(一七六九──一八二一年) 時代,法國男性的平均身高為英制五呎五吋,拿翁比他的同胞高出一點點,何以時人仍會以矮子視之,原因相信是入選拿翁衞兵的條件之一是身高起碼要有英制五呎 七吋,高於平均體高亦略高於主子,這意味拿翁在公眾場合出現時,均為一班「高個子」衞兵前後簇擁,相形之下,拿翁便矮了一截,法人因此戲稱他為「卒仔」 (Le petit caporal)。
拿破崙便這樣被定型為矮子並獲不知就裏的世人公認,學界甚至為此鑄造一個專有名詞:「拿破崙綜合 症(Napoleon Complex〔Syndrome〕)」,用以形容矮人具侵略性及脾氣比較暴躁,這些俱為身高不算矮的拿翁的個性,直至二○○七年,據維基百科的說法,英 國蘭開夏中央大學講師米高.伊斯里亞(M. Eslea)才發表論文,指出「拿破崙綜合症」的謬誤。矮人有較高的侵略性及臭脾氣,這些特質,亦可見於並不算矮的拿破崙身上。
■去年本欄最後一文,筆者寫找到「核數師計數」笑話的來源,喜不自勝;沒想到假日閑讀,又有意外收穫。二○○九年十一月中旬筆者寫了近萬字的「閑讀西洋笑話」系 列,在〈笑話十則縈繞腦際〉,舉了賀爾特在《請叫停如果你聽過(這則笑話)──笑話的歷史及哲理》(收《齟齬不絕》)中列舉若干「好好笑」的笑話(筆者釐 定「好好笑」的標準是,閱讀後一、兩個月仍記得的便是「好」笑話),其一為:「有皇子下鄉巡視,村人空群而出、敲鑼打鼓、夾道歡迎;皇子左盼右顧,好不威 風,突見群眾中有相貌與自己相似的青年,靈機一閃,召此子前來,問道:『你媽媽曾否為皇宮侍僕』,青年答道:『不,殿下,曾在皇宮工作的是家父!』」皇子 以為高人一等,「騎在人民身上」,哪知給這小伙子將了一軍!
筆者沒時間沒興趣去找笑話的源頭,但假日翻閱《古羅馬的笑聲》(Mary Beard〔劍大古典文學教授〕): Laughter in Ancient Rome- on Joking, Tickling and Cracking up),至第六章:〈從皇帝到弄臣〉(From Emperor to Jester)又有所得!作者引經據典,指令古羅馬帝國威名遠播的皇帝奧古斯都(Angustus;俗名渥太維〔Gaius Octavius〕,公元前二十七年至公元十四年在位),原來頗有幽默感和人情味,書中所引的笑話與上引的稍有出入,但「精神一致」:「有羅馬男性相貌與 當朝皇帝相似,成為城中名人,事聞於皇上,召令把他帶至殿前;不必仔細端詳,此子的容顏與皇帝「同個餅模印出來」,奧古斯都遂有斯(與上引皇子同)問,而 來人告以「家母長住鄉間,未曾進城,老父則常常進宮工作……」(頁一三一)。皇帝不語,揮之使去!在附註中,作者指一名西西里行政區總督,亦曾鬧出類似的 「笑話」。
此「笑話」出自古代文獻(本書文本約二百一十頁,書目及索引近百頁),有根有據,而賀爾特引,肯定是口耳相傳庶民譏諷皇室的「市井笑談」……。顯而易見,「原典」的用意在說明這位開疆闢土、改革政治制度及獎勵文化藝術的凱撒繼承人,胸襟開闊有容人之量。
這些笑話的出處,均於無意間得之,有益身心卻無建設性,但仍符不亦快哉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