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3年11月20日星期三
區家麟: 29點與30年
有人說,叫人台慶熄機是「煽動」,「做乜無端端鬧TVB」。
很多人都善忘:一,TVB以《東張西望》指控對手,公器私用,大氣電波唔係畀你咁用的;二,也不要忘記,免費電視牌照一役,ATV與TVB司法覆核,有份 參與拖延,王維基燒錢兼失落牌照,TVB是最大得益者,大家唔好扮天真;三,TVB的藝員合約「濫用支配優勢」,有反競爭行為,又與ATV暗裡合作,自行 分配頻譜,都是通訊局證實的違規行為。大台氣焰高漲,市民反彈有理。
又有人說,竟然還有29點收視咁多,好失望。
「熄機賀台慶」,收視出爐,無綫台慶收視平均29點,最高31點。翻查wisesearch數據,最早能查到1998年。今年的29點,是最少16年來的新低。(29點,代表全港四歲以上人口29%收看,每點代表約65,000人。)
29點,多定少?
1. 比去年34點,大跌5點,不是小數目。
2. 阿叻謂,有高層預計有34點,如果屬實,則有30多萬觀眾的距離。
3. TVB以30點為捐錢界線,似乎是管理層可以接受的收視底線;以此比較,則29點可說是勉強不及格。
4. 於不滿TVB的朋友而言,還有29點收視,似乎難以置信。不過……
很多年前,我找中醫,醫鼻敏感,問中醫:要多長時間才醫好?
醫師問:「你鼻敏感多久了?」
「三十年。」
「三十年的病,如果三年能醫好,你要偷笑。」
世上沒有神醫,慣性也難以一朝一夕改變。
如果TVB台慶收視率,往後十年以每年1點的速度減少,大家應該可以偷笑。對龍頭大哥TVB而言,這已經是災難,但對普羅市民來說,是大好消息,代表著其他電視台提供更多節目選擇,節目、聲音更多元,民智有提升,香港更健康。
這場角力,只是一個開始。
*** *** ***
相關文章:熄電視,有用嗎?
二十年來,唯一看過的TVB神劇《天與地》:如果 命運能選擇…
挪用了主場新聞一幅圖
附往年無綫台慶收視,資料來源:wisesearch
年分/平均/最高收視
2013 29/31
2012 34/36
2011 31/34
2010 35/37
2009 37/38
2008 34/35
2007 37/41
2006 35/40
2005 35/36
2004 35/39
2003 35/37
2002 37/39
2001 36/38
2000 35/38
1999 32/ --
1998 36/ --
練乙錚: 三中全會帶領大陸經濟全面走向「華盛頓共識」
五六年前,當西方經濟出現世紀大危機、大陸GDP接連超越德國、日本之際,「華盛頓共識」一詞變成論者大忌,「中國模式」成為傳媒寵兒,熱賣一時無兩。然而,忠於自己長期研究結果、對科學方法有不可動搖信心的學者並不會趁時髦搞江湖術士那一套。2008年之後「政治正確」大行其道的幾年裏,MIT的黃亞生教授觀察了大量而周全的數據、千錘百煉數易其稿之後,於2011年1月發表了學術論文〈反思北京共識〉【註1】,以實證方法指出大陸搞經濟國家主義、鼓吹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運行中佔主導地位的辦法沒有出路。十八屆三中全會開過了,大家拿主要文件一看,除了那些例牌黨八股,「市場主導」四個字躍然紙上;再清楚看,一條一條若合符節依足「華盛頓共識」。
一般說的「華盛頓共識」(下稱「共識」)一共十條。為了點出三中全會文件與此「共識」的一一對應關係,筆者先簡單介紹這個「共識」到底是什麼和不是什麼,然後再細看具體內容。
「共識」其實不源於華盛頓,其理論基礎主要來自一些拉丁美洲發展經濟學家和經濟決策者對該地區的正反經驗總結。1989年,英國經濟學家John
Williamson把那些經驗集中、簡約,歸結為十條。一些國際經濟組織認為合用,拿來推廣,這些組織,如IMF、世銀等的總部設在華盛頓,而Williamson和這些機構常常合作,「共識」因而得「華盛頓」之名。
「共識」的確是後凱恩斯主義產物,反對政府大力介入國民經濟、宏觀調控和過度規管。七、八十年代,凱恩斯主義在西方失靈,注重市場機制的新古典學派再興,成為「共識」的基調,順理成章。不過,無論是Williamson本人還是「共識」的內容,都還是比較中道,例如Williamson並不贊成發展中國家在國際金融方面立即開放資本賬。這和後來新自由派推動的「共識」加強版甚有分別。
從另一角度看,「共識」基本上都是現代主流經濟學的東西,內容與絕大多數非共產國家學校裏教的經濟學吻合。如果把體現在三中全會決議書裏的經濟思路稱為「李克強經濟學」的話,不如就說那是ECON
101,再加點應用場景方面的「中國特色」【註2】。
下面,筆者羅列十點「共識」,並逐一與三中全會主要文件《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提倡的經濟決策對應【註3】:
一、利率市場化
在經濟理論裏,利率就是資本的使用價格,因此對投資者的指導作用極大,對消費者亦然,因為消費的剩餘就是儲蓄,而儲蓄就是可用資本的來源。一直以來,大陸的銀行是國營的,其利率也由政府操控;政策之下,國企常常能低息借款,民企望門興嘆亦即面對資本使用價格無限高。
《決定》的第12點說:「加快推進利率市場化」。
二、貨幣滙率市場化
一直以來,大陸為要爭奪出口市場,由政府人為壓低人民幣價格。沒錯,大陸因此變成「世界工廠」,但同時引發佔主導的出口製造業環節及其他輔助環節的投資嚴重偏高,國民消費卻大大偏低,走的路子無以為繼,以至近年要艱苦地「轉型」:壓縮產能、刺激內需。
《決定》的第12點說:「完善人民幣滙率市場化」。
三、外國直接投資進入自由化
馬克思、列寧的理論裏,資本無祖國,所以工人才無祖國;民族資本家為了自己發財,提出各種外資不准入的保護主義政策,這在社會發展意義上來說,是反動的。這點,馬列與自由經濟理論殊途而同歸。事實上,過去香港和東南亞的經驗都說明,民族資本家對勞動的剝削,往往比外資尤甚;外資進場,單單是提供僱傭競爭,也必然間接提高民族資本家願付的工資水平,對勞動者有利。
《決定》的第24點說:「放寬投資准入。統一內外資法律法規。……放開育幼養老、建築設計、會計審計、商貿物流、電子商務等服務業領域外資准入限制,進一步放開一般製造業」。
第9點還說:「實行統一的市場准入制度,探索對外商投資實行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的管理模式」。意思是,除了有一份外資不准入市場的清單(如國防等敏感工業)之外,外資將能享受「國民待遇」,和大陸自己的資本一同享受入場機會。
四、國企領域私有化
一般而言,把國企領域部分或全部私有化的辦法很多,包括公開向國民分股、賣股,接受個人投資者或私營機構購買新股、接受員工買股,或者乾脆允許私企進場等。
《決定》的第6點說:「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允許更多國有經濟和其他所有制經濟發展成為混合所有制經濟。國有資本投資項目允許非國有資本參股。允許混合所有制經濟實行企業員工持股」。
第57點還說:「健全國防工業體系,……引導優勢民營企業進入軍品科研生產和維修領域」。
五、適當放鬆市場規管
市場規管得宜,有其好處,但無論怎樣設計和執行,都有可能成為貪腐的溫床,繼而滋生更多規管以利貪腐官員進一步上下其手,尤其是在法治不彰、政府不透明的地方。過分規管,就算不產生貪腐,也會降低經濟效益。
《決定》的第9點說:「改革市場監管體系,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健全優勝劣汰市場化退出機制……」。
第10點更說:「凡是能由市場形成價格的都交給市場,政府不進行不當干預。……政府定價範圍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業、公益性服務、網絡型自然壟斷環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
六、在法律上保證私有產權
這點大陸在經濟改革開放之初已經提到,但官員及有權勢撐腰者侵犯民眾產權的事例愈來愈多,特別是在農村,已形成了所謂的「幹部圈地運動」,問題不是未及解決而是不斷惡化(國企官員侵吞國有資產化公為私,這個也要杜絕,但問題的性質不同)。
《決定》的第5點說:「產權是所有制的核心。……公有制經濟財產權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經濟財產權同樣不可侵犯」。
七、貿易自由化
大陸十年前加入世貿,故貿易已經開放不少,但遠遠未夠;這次三中全會《決定》的第7節整節,談的就是全面加快開放雙邊貿易,要變得像香港一直以來的那樣。
其中:第24點說:「建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在推進現有試點基礎上,選擇若干具備條件地方發展自由貿易園(港)區,……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標準自由貿易區網絡」。
八、九、十、擴闊稅基穩定政府財政、以有利扶貧基建取代直接津貼、避免龐大政府財政赤字。這些不必詳說,因為大陸多年來都有做,尤其最後者,甚至比不少西方國家做得還好,《決定》因此不提。
其實,這有什麼奇怪呢?「華盛頓共識」不過是一些最普通的經濟學常理,只不過名字安得令一些人看不順眼吃不消,於是連內容也不接受,妄想可以來另外一套。這種情緒傾向,在大陸的一部分黨政高層和社會上的大量受極左或極端民族主義思想影響的人的頭腦中是常態。政治上脫離常理的做法引起人民不滿,一段時間裏大概還可以靠各種維穩手段壓服,但經濟政策脫離常理幾年就見功,人民的物質利益受損,社會就非常危險。
所以,大陸那麼多年來,都是黨主席、總書記放空炮極左胡來出問題;當總理的,儘管受黨主席、總書記的政治限制,但說起話、辦起事來一般還比較清醒,不至於太離地、太離譜,因為要管的是人民的衣食住行,總不能長期無建樹、愈搞愈糟糕。
國史上的「中體西用」,也因此往往搞得「體」無完膚,「用」則還可以有點東西流傳後世,例如詹天佑的鐵路建設。三中全會的《決定》,經濟部分講的還可以,政治方面卻乏善可陳,甚或隱隱然有權力過度集中的大患,轉過來拖市場經濟的後腿。沒辦法,其背後總的思路,依然是「中體西用」這個早已不大靈光的老公式。
作者為《信報》特約評論員
【註1】黃亞生教授文章見Rethinking the Beijing Consensus, Asia Policy 11,2011年1月號。網上有免費閱讀鏈接:www.nbr.org/publications/asia_po
... nsensus_preview.pdf。
【註2】可參考英文維基Washington Consensus條
【註3】三中全會採納《共識》的每一條,本文都只引《決定》內容裏的最主要句子或段落作證;《決定》不少地方語意多次重複,筆者不盡錄。
丁望: 老生常談法治 和尚打傘難改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60條),由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11月9日至12日)通過。內有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國防和軍隊六個方面的「指導政策」共60條。
60條中的第9部分〈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第30-34條),是關於「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的表述,其目標是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
這是老生常談的話題。在社會現實中,有法不依的「白條現象」仍難消除;和尚打傘──無法(髮)無天,在不少部門和地方,還是常見的「社會現象」,突顯法治的頂層設計與「落地效果」的落差甚大。
在初級階段 建低端法治
60條提及維護憲法、法律權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30條),改革行政執法體制(第31條),改革司法管理體制(第32條),健全司法權力的運行機制(第33條),人權的司法保障和廢止勞教制(第34條)。
其中,第34條關於規範查封、扣押、凍結、處理涉案財物的司法程序,對薄熙來重慶「打黑」沒收私人財產事件有「針對性」,其餘均無「新意」,都是許多文件、法規已有的表述,例如1993年11月十四屆三中全會的決定(50條)、2003年10月十六屆三中全會的決定(42條),都有「法制建設」(前者第44-46條)或「依法治國」(後者第38、39條)的規定。
關於嚴禁刑訊逼供的表述,則早就見於刑事訴訟法(簡稱刑訴法)第一次修訂本(1997年1月生效)、第二次修訂本(2013年1月生效)。
中共中央主導、人大操盤制訂的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早已汗牛充棟;但有很多已公布的法律、法規,並不等於社會已有法治。
在「一黨領導」體制之下,所謂法治並非香港式的法治,亦不可能搬用西方先進國家的一套。
就「社會主義初級階段」而言,社會應建立「初級」(低端)的法治,本欄對其意涵的解讀是:
一、對公權力的行使要有嚴格的規範和限制,以防範權力腐敗、侵害民眾和社會整體利益;二、有效保障民眾的基本人權,執政黨既然指示政府、外交部門簽署聯合國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兒童權利公約〉與〈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前兩個已由人大批准,後一個未批准),就應盡可能有與公約「接軌」的規範;三、依據法律和法律程序行事,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四、建立司法相對獨立的機制,保障司法程序公正、保護民眾的合法權益。
保人權條款 缺實際效力
與國際先進水平比較,中共中央主導制訂的《八二憲法》和法律,說不上是「良法」,但與毛時代相對而言,有「頂層設計」的一些改革。《八二憲法》有高層職務任期不超過兩屆的限制(第66、79、87、124、130條),也有基本人權的規範,如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37條)、住宅不受侵犯(第39條)等。刑法和刑訴法也有罪刑法定、罪與非罪由法院裁決、無罪推定等原則。
高層職務任期限制,已形成本欄所稱的「任期邊界剛性約束」,但關於基本人權的保障,大都只是「美麗的口號」。
在地方、部門的「長官意志」下,法律的「白條現象」,使法律失去效力,民眾的人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往往受到侵害,例如許多官吏在「穩定壓倒一切」的口號下強化專政職能,法律「靠邊站」,「和尚打傘」又來了:一群「維穩人員」可隨意限制、剝奪上訪居民的自由,甚至「進駐」民宅「進行24小時陪伴」,全不管法律的相關規定。
在11月聯合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波蘭會議」前,國務院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說:「現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還是比較嚴重。」有法不依的「和尚打傘現象」,不只存在於環保範圍,還涉及民眾的收入、生命安全,例如農民工的薪金被拖欠,婦女、兒童被拐賣,未成年人被迫在煤礦當黑奴,都違背法律;許多地方、部門官員未盡責,法律對民眾的保護規定,都成了空話。
執法有決心 法律非丫鬟
呼籲汲取文革教訓的改革家葉劍英,在1982年就建立法律的約束力發表談話,強調制訂了新的憲法就應認真執行,不執行就失去立法的意義。
在關於民眾合法權益的範圍,《八二憲法》頒布後的刑法、刑訴法等,都有相應的規範。地方當局或政法部門如不依法執行,或按「政治需要」扭曲法律,民眾得不到最起碼的司法程序公正,社會便無法走向真正的法治之道。
「一黨領導」體制的長期弊端,是官吏普遍缺乏法治觀,或法治觀很薄弱,習慣於「無產階級專政」和「服從政治大局」的一套,以致形成權比法大、黨官干預或「指揮」法官的「維穩」格局。
《八二憲法》設定的「任期邊界」能形成剛性約束,在於執政黨的執行決心。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初級法治能否實現,關鍵就是執政黨實行法治的決心和魄力:依法執政,尊重法律和司法程序,有效保障民眾的合法權益,而不讓法律淪為政治的丫鬟。《三國志.魏書》謂:「百里長吏,皆宜知律。刑法者,國家之所貴重」。當代的社會,不走法治之道,是不可能有真正的現代化文明。
蔡子強: 我也曾是商台人
“ 黑格爾曾經在某個地方說過,一切偉大的世界歷史事變和人物,可以說都會重複出現兩次。但他卻忘記了補充一點:就是第一次是作為悲劇出現,而第二次卻是作為鬧劇出現的。 ——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 ”
馬克思的歷史觀察
馬克思的真正意思,當然不是眼於歷史是否只會簡單出現兩次,而是當事件第一次出現時,因為體諒到當事人還沒有經驗,於是大家還會寄以同情,但問題是,正如黑格爾的另一名句所言「人類唯一從歷史中學到的教訓,就是人類無法從歷史中學到任何教訓」,於是當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重蹈覆轍時,除了同情之外,難免覺得可笑。
電台風雲再起,商台宣布把李慧玲從早晨王牌時評和「烽煙」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調走,改為於黃昏時段與黃潔慧主持另一節目《左右大局》;早上則改由陳志雲自己親自掛帥。陳說這是純粹節目策略性調動,當中並無政治考慮,對不起,我絕對不信。
10年前的電台風雲
事件讓我想起10年前的另一次電台風雲,當時自己也牽涉其中。話說那時因為董建華的劣政,而讓港人叫苦連天,社會氣氛劍拔弩張,一觸即發,但當權者不懂得自我檢討,相反,電台名嘴卻成了某些人眼中的罪魁禍首,又或者代罪羔羊,務求除之而後快。結果,先是商台的兩大名嘴鄭經翰和黃毓民封咪,接頂替王牌早晨節目《風波裡的茶杯》的李鵬飛,也因為那個著名的「午夜凶鈴」電話,因而請辭,接便由梁文道,以及我自己捱義氣頂上。
當時商台的CEO蔡東豪和台長梁文道,受到俞琤這位幕後掌舵人的不斷施壓,要求除掉鄭經翰,但兩人卻拒絕執行,結果俞琤唯有硬頭皮自己赤膊上陣,在梁文道和我主持的《風波裡的茶杯》節目中,與大班公開直接對質,但傳說中牙尖嘴利的俞琤,卻在我們的質問中,顯得詞窮理屈,最後甚至手忙腳亂和狼狽到自己眼鏡都得差點跌了落地,結果這個經典鏡頭在全日電視新聞的滾動式播放中,播了不下百次,成了公眾記憶中,可能是俞琤一生人中最大的一道瘡疤(順帶一提,大家終於明白為何陳志雲拒絕與李慧玲公開對質了吧)。
結果,不知道是因為這道瘡疤,還是因為其他的政治壓力,結果蔡東豪、梁文道和我,事後都被請離商台。那是比起今天對李慧玲還要粗暴的一種方式,我只記得約是晚上10時,被電話通知明天早上不用再返商台做節目了,亦沒有被告知任何原因。要怪的只能怪自己不識時務,當不上俊傑或電台達人。
當時我確是對商台曾經抱有很大的期望和幻想,相信它真的是伸張正義,為民喉舌,結果理想幻滅,自己也得黯然離開。在意興闌珊之餘,過去10年,不止一次有媒體情商我擔任早上時評和「烽煙」節目主持,但我都婉言謝過,寧願以報章雜誌專欄,繼續針砭時政。
商台早晨節目主持的詛咒
從此之後,商台的早晨節目主持便像遭到詛咒一樣,沒有一個做得長,如施南生、張楚勇、黃偉文、黃永、李慧玲等,都成了短暫的過客,10年來每隔一兩年便換一次,不似得黃昏時段般比較穩定,先後只有李慧玲和黃潔慧兩人。這些早晨主持,不少是被商台逼走,黯然離開。無他,早晨節目影響力大,主持也因此處於風眼,如果是唯唯諾諾、庸庸碌碌之輩,你會被聽眾和收聽率所淘汰,相反,如果敢言和對政府、權貴敢於批判,就會成為他們的眼中釘,除之而後快。
說來諷刺,每次當商台早晨節目有新主持履新,當這些新人接受報章訪問時,都大讚商台的領導層如何有理想,如何有誠意,如何保證讓他們暢所欲言,伸張正義,為民請命,是自己的伯樂,但結果卻一個個先後黯然離開。
到今天我仍十分懷念當年在商台並肩作戰的兄弟姊妹,畢竟大家當年曾經年輕過,也曾並肩作戰、敵愾同仇過,但對於商台的領導層,請恕我沒有絲毫的幻想,因為我曾親身經歷過那場「悲劇」,而當見到歷史不斷重複,每次有人「夤夜趕科場」,在訪問中為這些領導層臉上貼金時,我只能報以苦笑。
告訴讀者一個小秘密:其實,2004年當我在商台暫代《風波裡的茶杯》的節目主持時,當時的商台CEO蔡東豪和台長梁文道,曾詢問我能否離開中大,轉當這個王牌節目的全職主持,待遇儘可以商量。對於很多人來說,這實在是很大的誘惑,但我卻還是更喜歡中大,喜歡學院裏的教研工作,於是縱然兩人盛意拳拳,但我還是想也沒有多想,便婉拒了他們的一番好意。
就這樣,10年過去,事情也因有了距離而看得比較清楚,我相信,這也是我人生中,最明智的其中一個決定。
希望他們能夠留守崗位
當權者以至內地官員,常常誤以為香港政府今天的弱勢,是因為那些專「搞風搞雨」的媒體和名嘴所造成,而沒有反思政府施政的背離民意,失道寡助,反而想盡辦法把這些電台主持滅聲。結果10年來,由鄭經翰、黃毓民,再到梁文道和我,再到吳志森,以至今次的李慧玲,陸續被請離電台上的崗位,但政局卻絲毫沒有好轉,甚至是每愈下,特首的民望也低處未算低。
最後,我還是希望李慧玲、黃潔慧、潘小濤等能夠繼續留守崗位,不在於商台可敬,更不在於其領導層正直可信,而是在於,比較起10年前,今天大陸和香港左風更盛,言論空間更為收窄,媒體也逐漸失陷,甚至成為維穩機器的一部分,他們這樣敢言的電台主持,已經買少見少,全港山河一片紅,指日可望。所以,還望這些敢言的主持,能夠大局為重,互諒互讓,不要遭人離間,堅守崗位,為香港以及中國大陸的民主、自由和公義,繼續發聲。只要能夠多留一天,便能夠為香港多做一點事。
蔡子強 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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