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5年3月30日星期一

熟悉的陌生人/文﹕陳國賁、莊迪文



The Familiar Stranger

上星期,我們論及人才流失的重要原因,是香港不能滿足人才的情感需要(本地人固然也不顯得快樂)。生活達不到平衡,顧此失彼,容易萌生去意。今次我們會着重探討當中一大主因:香港對非白種外來者的偏見與歧視(對白種人卻厚待),並以中國內地人為例。

為什麼揀內地人來談?首先,來自內地的人才、留學生和一般移民佔我們的外來人口大多數,是我們不能迴避的移民 群體;第二,內地人和香港人都是中國人,但兩者除了外觀,其他方面差異(differences)頗多,在學術上有待探討;第三,內地人與本地人的衝突日 漸激烈,是一個迫在眉睫的社會問題。

同族異客:同種族中的非我族類

「黑眼睛,黑頭髮,黃皮膚」,歌詞和小學課本如此定義中國 人,如此教導大家都是中國人,但現實生活使香港人和內地人都心知彼此有諸多差異。內地來客很快就會像移民到外國如澳洲因臉孔和膚色(the face and the look)經歷文化衝擊(註一),在這個九成人口皆是中國人、華人的城市,他們卻恍如異鄉人。

也許內地人較難理解部分港人對國族身分的排斥,「難道大家不是中國人嗎?」我們創造了一個詞語來概括這個費解的現象:「同族異客」。「客」者,外人、非本地人也,還要強調其「異」,但他們偏偏乃同族中人,似乎矛盾而諷刺。

實,種族上相同,語言文字接近,並不代表就是自己人,因為我者與他者的邊界,非只有「種族」一種劃分工具,審之於中港,便是「族群」在發揮作用。在社會學 的術語中,「種族」(race)特指以生理特徵劃分的群體,由血緣賦予,屬先天的、從老祖宗遺傳而無法改變的;「族群」(ethnicity)特指以社會 特性劃分的群體,例如文化、語言、宗教等,由認同得來,屬後天的、可習得的。

香港人不認同中國人的身分,並非出於「數典忘祖」、「甘為洋 奴」的道德問題,而是出於歷史與政治因素,中港兩地已形成相異的社會文化,使港人既理性又感性地選擇了另一種的文化認同及生活方式——講廣東話,寫繁體 字,重公平,愛自由,尊重個人、自我,實用/功利主義,好談法治,以勤奮自豪,或者強調一種詩意化的「獅子山下精神」。

港人身分愈強烈,內 地人的異客身分愈突出,如何處理與這個同族他者的關係,成了難解的社會、政治、法律、道德、學術課題。他們是我們的顧客?生意伙伴?照顧者?家人?朋友? 對手?敵人?自1980年代「阿燦」出現以來,偏見與歧視沒有在更頻繁的中港交流中消融冰釋,反而諷刺地固化和加深。

刻板印象的生產與消費

偏見與歧視愈演愈烈,傳媒難辭其咎。

然內地人很多,他們可能與你讀同一間學校,工作在同一間公司,擠在同一個車廂,「肩摩篋轆」在同一條路,但你可能從未真正認識過一位內地人,甚至未曾當面 交談過,但在搞民調的研究員或記者面前你卻能不假思索地侃侃而談一系列內地人的特質,這種自信及「知識」從何而來?因為有傳媒的鏡頭和報道充當耳目。

媒取代了個人真實的體驗。正如世界著名加拿大傳播學家馬素麥克魯漢 Marshall McLuhan)所言,「媒介就是信息」(The medium is the message)。一般大眾竊竊然以為看通看透的「真實」(reality),只是「被建構與被視為的真實」 constructed and perceived reality)。無證據,亦非個人經驗的定見,便是偏見,落到行為,便是歧視。

常上互聯網的讀者應有印象,兩三年前,網上流傳內地拐子佬出沒香港的信息,當時有傳媒引述犯罪學家分析內地拐子佬為何南下犯案,亦有網民改編歌詞呼應事 件。流言利用了港人對內地人的負面刻板印象(negative stereotypes——貧窮、殘忍、奸詐、笨拙等,廣泛傳播。警方雖多次聲明沒人報案,但傳媒迎合大眾的想像,進一步渲染恐慌,使大眾原有的想像再 被強化,以至於2013年底,女嬰被非法棄屍案,犯案母親也選擇「內地拐子佬」作為劇本。事實也證明很多人深信不疑——他們樂於消費熟悉的刻板印象,以維 持固有意識形態的真實性及連續性。今天,已無人再談論拐子佬南下,但許多關於內地人的迷思有待拆解。

身分先行

我們要處理的, 是一個社會問題。社會學家堅信種族或族群問題源於群體而非個人之間的關係。(Racial or ethnic problems originate from relations between groups, not between individuals)因為每當某人被評斷時,他先是被視為某個群體的成員(member of a group),其次才是某個獨立的個體(independent individual)。這種「見林不見木」的現象是思考惰性使然。
群體 常被賦予特定標籤(label),形成刻板印象,內地人便是一個附有眾多負面標籤的群體。(反之,白人便擁有正面的標籤,所以香港眾多大機構都偏好請白人 當領導)社學家哥夫曼(Goffman)將負面刻板印象稱為污名(stigma),某人一旦被識別出來自污名化的群體便從此「水洗都唔清」。族群可以蓋過 一切,成了主要身分(master status),這個身分伴隨着污名化的族群標籤,導致族群內的個別成員蒙受以偏概全的負面評價。

職業和職位便是一般社交上的主要身分,我們新認識一個人,最先關心的是對方做什麼工作。在單身派對上,如有一男士自稱任職投資銀行(廿年前我們會以律師、醫生 為例),會將10呎外與貨車司機搭訕中的女士火速吸引到身邊,便是因為從職業聯想到優越的社會經濟地位(「有米」)和正面的人格特質(「才俊」)。(是 的,這例子摻雜了我倆窮書生的妒忌和「孤憤」)

在我們團隊之前的研究中(註二),一位在港工作的內地醫生訴說被歧視的感覺:「你經常說普通 話的話,人家會看不起你。如果你說英語,就不同了。我覺得醫院的同事,都有這個問題。」普通話是典型的負面身分,使人聯想到大陸,再聯想到林林總總的負面 印象。這位醫生的同事不以醫術和工作態度論斷他,使他沮喪,更諷刺的是,換了「高級語言」便得到不同看待。You are what you speak

不過,今時今日的香港,在金舖、時裝店、表行,講廣東話的顧客可能反被歧視,說明香港人也可以是污名和歧視的受害者。

被塑造的族群邊界

會上所有人都要為偏見與歧視負責,更要承擔惡果。一個群體的自我定義,總是借助製造「他者」來獲得,宣稱「我們是好的,他們是壞的」,非白即黑,非我族 類,其心必異。社會學家齊格蒙特鮑曼(Zygmunt Bauman)有言:「就算沒有陌生人,陌生人也需要被創造。」(Were there no strangers, one may say, they would need to be invented)社會不接納外來者,外來者就永遠只能是陌生人,繼續當一名「被需要的他者」(the needed other)。
他們 是社會各種失敗的代罪羔羊(scapegoats),拖低人均收入,增加福利支出,延長公屋輪候,使樓價與租金暴升,搶走職位、獎學金、奶粉、生活用品, 以及一切、一切。「我們」已很熟悉陌生人的負面特質,「他們」應當被提防、排斥,活該遭受較差的待遇(例如侮辱、暴力),但「我們」仍是善良的、無辜的。 我們是好人。

結果,陌生人轉移我們的視線,使社會無法或無意針對問題根源對症下藥。如何跨越族群邊界,透過認識我如何對待陌生人來認識自己?這個問題下次再詳談。

一:Ngan, Lucille Lok-sun and Chan Kwok-bun, 2012. The Chinese Face in Australia: Multi-generational Ethnicity among Australian-born Chinese. New York: Springer.
註二:陳惠雲、陳國賁、莊迪文,2013,《活在香港:在港內地專才與藝術文化工作者的移民經驗》,香港:三聯書店(香港)

香港中文大學商學院資深研究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