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樓低廈,人潮起伏,
名爭利逐,千萬家悲歡離合。

閑雲偶過,新月初現,
燈耀海城,天地間留我孤獨。

舊史再提,故書重讀,
冷眼閑眺,關山未變寂寞!

念人老江湖,心碎家國,
百年瞬息,得失滄海一粟!

徐訏《新年偶感》

2012年1月16日星期一

蘋論:腳軟的豬 幼稚的狼



見識過台灣成熟的民主選舉,見識過台灣高質素的候選人,只覺得香港的特首選舉胡鬧可笑,只覺得香港的特首參選人窩囊不堪,面目可憎。就以大熱門唐英年為例,他說話結結巴巴不靈光已教人不耐煩,他面對各種既得利益,眾多「伸手派」時的窩囊相才教人怒火中燒,難以接受。前兩天,唐英年在部份鄉事派人士簇擁下到元朗鄉郊地區參觀,特地看了村屋、丁屋僭建情況,聽了鄉事派的苦水,又跟他們座談。做完整場「拉票騷」後,唐英年立時來個大變臉,刻意為新界村民丁屋的僭建物抱不平,公開表示「所謂違規建築物有其獨特及歷史背景」,要「尊重原居民法定嘅權益」,又說丁屋與村屋情況有別,「唔係可以炒埋一碟同時處理」。至於守法及法律面前一視同仁等問題則輕輕帶過。

沒有人知道唐英年跟鄉事派有沒有甚麼枱底交易,也不知道他是不是為了爭取鄉事派選委支持而為他們說項,我們知道的是唐英年連最起碼的法治與公平都守不住,都在猶猶疑疑,都想打折扣,這實在讓人非常失望及憤怒。

首先,《基本法》保護的只是新界原居民的傳統合法權益,並沒有說甚麼法定權益,也沒有容許他們可以肆意僭建,更沒有說他們可以凌駕法律之上。建築物條例及樓宇安全法規是全港性的法例,所有市民不管住在香港或新界都需要遵守,都該按規定處理僭建物,不能有例外。這是處理僭建物問題的基礎及底線。唐英年要競逐特首,要成為香港的掌舵人,卻連這個基礎都守不住,反而大談甚麼例外或歷史背景,想為鄉郊的僭建物開脫。這怎不教人憤怒莫名呢?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女士因為執行清拆僭建物的法例受盡鄉事派人士的痛罵,甚至面對「影像暴力」,被鄉議局一些成員焚燒寫上她名字的紙公仔。可是,林局長沒有退縮,依然堅持法治,不肯作退讓。唐英年沒有受任何威嚇,只不過到新界走了一圈就腳軟轉軚;假若有更大的財團,更強的政經力量要他放棄政策、放棄原則,唐英年肯定會更徹底的投降,背棄政策與原則。

唐英年固然腳軟得難看,另一位建制派熱門候選人梁振英同樣好不了多少。這位崇尚「大有為政府」的候選人較早前宣佈政綱時建議推動多個行業發展,例如成立金融發展局,令香港金融業可以加速發展,特別是進一步壯大人民幣業務。梁先生的建議充份反映他對金融業發展不了解,充份反映他的施政理念很不成熟。應該看到,發展任何產業或行業需要很多條件配合,需要考慮比較優勢,需要長期的培養及投資,不是政府成立一個局或一個衙門就有用。假如成立一個局就能促進金融業,前任特首董建華就不會在發展經濟上焦頭爛額,被批評為「有姿勢冇實際」了。更重要的是,金融業發展不管在政治、經濟上都非常敏感,資金管理不善可以在短時間內引發巨大動盪,損害實體經濟及民生。任何改變都必須小心慎重,監管的權力及機制更要小心保護,不能隨意分割,不能為了所謂發展而冲淡削弱。梁先生建議成立一個權責不明的金融發展局推動金融業,角色及權責極可能跟現存的監管機構如金管局、證監會有重叠以至矛盾。輕則可能引起誤會與不便,重則可能因權責不清而令金融業變成三不管,損害金融體系的穩定性。梁振英連這樣的危機都看不出來嗎?

一個腳軟,一個無知,這樣的選戰跟小馬小英之戰實在是天與地之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