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5日星期六
鄭培凱: 讀《項羽本紀》
浙江大學的同學組織了讀經班,經常舉辦經典會讀,只要有學者來講學,就邀請來領讀經典。說起讀經班,就不禁想到我在台灣讀大學時,那是六十年代,同學也組織讀經班,讀的是基督教的《聖經》,有些工學院的同學十分熱衷,說參加讀經的女生不但漂亮時髦,而且性格賢淑,適合當賢妻良母的。一來二去,也的確成就了不少姻緣。不過,浙江大學的讀經班,讀的卻不是西方的《聖經》,而是儒家經典,《四書》、《五經》之類,不曉得是否聆聽了男女授受不親的古訓,也能超越古代禮教的藩籬,與時俱進。
同學要我選題,決定這次會讀的經典。我想讓他們讀點有趣的材料,擴大眼界,多瞭解古代歷史的現實,也看看司馬遷文章的磅礡氣勢,就選了《史記》中的《項羽本紀》。同學們經過討論,覺得《史記》不是正宗儒家經典,《項羽本紀》篇幅又太長,一個早上讀不完,問我可不可以換成《禮記》的《禮運》篇?我說還是讀讀《史記》吧,我們在台大讀書時,老校長傅斯年就規定,大一國文就是《史記》,要整整讀一個學期呢。會讀《項羽本紀》全篇,時間是稍微長一點,我們就選讀,跳過一些章節,集中在項羽出身背景、鉅鹿之戰、鴻門宴、垓下之戰這些精彩段落,以窺司馬遷究竟是如何書寫歷史,我們應該如何讀史,以及如何去想像與相信歷史。
《項羽本紀》一開頭,交代項羽的出身,乍看似乎枯燥,像流水帳,說「項籍者,下相人也,字羽。初起時,年二十四。其季父項梁,梁父即楚將項燕,為秦將王翦所戮者也。項氏世世為楚將,封于項,故姓項氏。」仔細讀讀,你就發現,事實交代得清清楚楚,條理分明,沒有一句廢話,而且設下許多伏筆,讀到後面就會一一醒悟,原來這段文字居然隱藏了這麼多提示。
舉個最不起眼的例子,比如,說項羽是下相人,也就是今天徐州(古稱彭城)南邊宿遷一帶的人,戰國時期屬於楚國。點明了他的籍貫,做甚麼呢?與歷史敘述與書寫,即古人所謂的史家筆法,有甚麼關係呢?關係可大了。項羽以復興楚國為志業,畢生奮戰,多半是環繞着彭城這一帶向外拓展。鴻門宴之後,引兵屠咸陽、殺子嬰、焚燒秦宮室,「收其貨寶婦女而東」,上哪裏去呢?回到家鄉彭城建都去了,自封西楚霸王。有人勸他,關中地勢險要,土地肥沃,是建都的好地方,項羽是怎麼回答的?他說,「富貴不歸故鄉,如衣繡夜行,誰知之者?」勸說他的人,不禁感歎項羽沒有大志,是「沐猴而冠」,傳到項羽耳裏,居然遭到烹殺的下場。凌稚隆的《史記評林》就批評項羽,「從來無統一天下之志。既滅咸陽,而都彭城;既復彭城,而割滎陽;既割鴻溝,而思東歸。殊欲按兵休甲,宛然圖伯(霸)籌畫耳。豈如高祖規模宏遠,天下不歸於一不止哉?」換做現代講史的名嘴,在電視上開講,恐怕就要抓住這一點,批評項羽的狹隘鄉土意識,說他泥巴氣太重,只想着徐州的「老婆兒子熱炕頭」,不能放眼天下,難成大事。
《本紀》接着說,項羽造反起事的時候,「年二十四」。說這個年紀,除了點出他年輕,還有甚麼深意嗎?當然有用意。項羽年少氣盛,雖然武功蓋世,可稱萬人敵,畢竟人生歷驗有限。他在鉅鹿一戰,帶領楚軍,破釜沉舟,大破秦軍,揚名立萬的時候,不過二十五歲上下。在鴻門擺宴,劉邦前來謝罪之時,也才二十六歲,已是雄霸天下,不可一世了。瀧川資言在他的《史記會注考證》中特別指出,「項羽楚人,既失其祖,又失其季父,怨秦入骨。其入咸陽,猶伍子胥入郢,殺王屠民燒宮殿以快其心者,謂之無深謀遠慮可也,謂之殘虐非道者,未解重瞳子(項羽)心事。又,此時沛公(劉邦)年已五十,思慮既熟;項羽年二十加六,血氣方剛。彼接物周匝縝密,不敢妄動;此當事真摯勇決,任意徑行,是二人成敗之所以分也。」我們還會讀到,項羽垓下兵敗,自刎烏江的時候,年紀才三十一歲。算起來,從他跟着叔叔項梁起兵,縱橫天下,指揮群倫,到兵敗身死,也不過七年時間,真是來似流星去如隕石,照亮了群雄爭霸的長空,在後代的歷史想像中留下了無盡的感懷。李清照有詩《項羽》:「生當作人傑,死亦為鬼雄。至今思項羽,不肯過江東。」他活得轟轟烈烈,如烈日當空,卻突然烏雲密佈,遮天蓋日,雷電交加,風狂雨暴,中道崩殂。明明已經雄霸天下,卻糊裏糊塗向着死亡的深淵奮進,難怪留給後人無限感歎。
瀧川說到項羽「既失其祖,又失其季父,怨秦入骨」,在《項羽本紀》開頭,就表述得很清楚,而且還強調了項氏世代為楚將,並有封地。透露出的消息就是,項羽對楚國感情深厚,對秦朝懷有深仇大恨,其來有自。不過,我對於瀧川的解釋,說項羽因為國仇家恨而怨恨秦朝,所以屠城咸陽,燒毀宮殿,只能算是「無深謀遠慮」,不能稱之「殘虐非道」,卻不敢苟同。我們看看項羽的事迹,就會發現,項羽殺人如麻,根本不拿人命當回事,其殘虐絕不下於秦王,而且還親力親為,殺得來勁。他跟項梁起事之初,就先殺會稽守,又擊殺數十百人,之後趁勢招募了八千江東子弟兵。他進攻襄城,襄城堅守不下,等到攻下時,就「皆坑之」。項梁派劉邦和項羽去攻打城陽,又屠城。項梁死後,宋義拜為上將軍,項羽不服,就在軍營中斬了宋義的頭,奪取軍權。之後秦軍大將章邯來降,項羽覺得秦國降兵不服,「夜擊坑秦卒二十餘萬人」。鴻門宴後,「項羽引兵西屠咸陽,殺秦降王子嬰」,之後又派人殺楚懷王。可以看出,項羽行兵,一向是恣意胡為,不是斬殺,就是屠城,殘暴無比。楊維楨就說過,「孟子云,『為天下驅民者,桀與紂也。』籍亦為漢驅者耳,其能與漢爭天下哉?跡其驃悍滑賊之性,嗜殺如嗜食,……此真天下之桀也。項欲舉大事,霸西楚,其可得乎?」楊維楨點出項羽性格中的橫暴,視人命如草芥,是天生的殺人魔王,「嗜殺如嗜食」,像流着饞涎的鱷魚,凶惡無比,點到了關鍵要害,比瀧川看得深刻。
《項羽本紀》接着敘述項羽的少年時期,描繪出身將門的性格與脾氣,也極為生動:「項籍少時,學書不成,去,學劍,又不成。項梁怒之。籍曰,『書,足以記名姓而已;劍,一人敵,不足學;學萬人敵。』於是項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學。」雖然寫的是少年時期,但是顯露了項羽學任何事情都不徹底,全憑匹夫之勇,意氣用事。不過,項羽也因其粗豪直率,不像劉邦那樣機謀譎詐,而引人同情。即使司馬遷在全篇的結尾,以史家客觀論斷批評項羽,「自矜功伐,奮其私智都多少透露出而不師古」,卻也花了無限筆墨,極力刻畫項羽的英雄個性,讓我們看到一個青年豪傑好漢的身影,揮舞着劍戟戈矛,叱咤在江海之間,有時「言語嘔嘔」,有時「喑噁叱咤」,有時「恭敬慈愛」,有時「驃悍滑賊」,有時「愛人禮士」,有時「妒賢嫉能」,似乎一切都恣意率性,像叢莽中的獅子,只管眼前,不顧後果。
錢鍾書在《管錐編》中稱讚司馬遷的文章,特別舉出項羽形象的刻畫,錯綜複雜,充滿了人格內在的矛盾,「皆若相反相違,而既具在羽一人之身,有似兩手分書,一喉異曲,則又莫不同條共貫。」我倒是覺得,錢鍾書以文體的角度分析項羽性格,恐怕有點深文周納了。換一個角度,以歷史文化脈絡的文野之分來觀察,就會發現,項羽生活在戰國時代,特別是出身於世世代代以殺人為職業的將門之家,他的性格比較粗豪野蠻而原始,其真率之處也像猛獸一樣,捕獵時不惜孤注一擲,撲殺獵物殺紅了眼而不止,休息時則舐犢情深,對身邊親近的隨從將士十分慈愛。劉邦的處境與經歷則大不相同,在文明社會的污泥中打過滾,「文明」得成了精,很明白人際關係複雜,深諳世道險惡,懂得如何利用人的欲望,調動人們趨勢趨利的積極性。在司馬遷的筆下,楚漢相爭的兩造領袖形成了鮮明的對比,讓一場歷史上你死我活的鬥爭,充滿了人物性格的展示與演繹。
項羽身兼殘暴與慈愛的性格,其實不難理解,因為他的愛憎有清楚的對象。對自己圈內人,「言語嘔嘔」、「恭敬慈愛」、「愛人禮士」;對圈外人,則「喑噁叱咤」、「驃悍滑賊」、「妒賢嫉能」。套上今天熟悉的話語,就像雷鋒說的,「對同志,要像春天般的溫暖;對敵人,要像嚴冬般的冷酷無情。」看起來,黨同伐異,內外有別,顯示軍人的腦袋一條筋本色,是古今相通的道理。只是如何辨別誰是同志、誰是敵人,在甚麼情況、甚麼場合來辨別,則是項羽面臨的大難題。以劉邦、黥布、陳平為例,都曾是項羽的同志,怎麼後來都變成敵人了呢?鴻門宴上的劉邦,顯然早已不是當初並肩作戰的同志,那麼,是不是敵人呢?項羽似乎想不清楚。在戰場上叱咤風雲的好漢,看到昔日的戰友低聲下氣,前來謝罪,是否回憶起當年義結金蘭,約為兄弟,一起抗擊秦軍,還一起屠過城,曾經是披肝瀝血的好同志?也不知道項羽「學書不成」,是否讀過《詩經》,想到了《秦風.無衣》:「豈曰無衣?與子同袍。王于興師,修我戈矛。與子同仇!豈曰無衣?與子同澤。王于興師,修我矛戟。與子偕作!豈曰無衣?與子同裳。王于興師,修我甲兵。與子偕行!」總之,同袍兄弟一場,殺人不過頭點地,算了算了,放他一馬吧。
同學們細讀《項羽本紀》,對司馬遷史筆縱橫,文章收發自如,印象深刻,佩服得五體投地。司馬遷的歷史書寫,一方面簡潔精準,要言不煩,另方面則想像富贍瑰麗,鉅細靡遺。敘述鉅鹿之戰,是側寫,描繪戰事慘烈的文字不多,只說項羽引兵渡河,沉船破釜,大破秦軍之際,其他救趙的諸侯軍都不敢出兵,作壁上觀。「楚戰士無不一以當十,楚兵呼聲動天,諸侯軍無不人人惴恐。」寫得最精彩,令人讀後難忘的,是大破秦軍之後,項羽召見諸侯將領,這些將軍們表現得畏葸不堪:「入轅門,無不膝行而前,莫敢仰視。」大筆如椽,幾乎棒殺了這群不敢奔赴戰場的將領,反襯出項羽高大的英雄形象,也順勢說明了項羽自此「始為諸侯上將軍,諸侯皆屬焉」。
司馬遷的文筆實在太過精彩,使得項羽如獅如虎的英雄形象躍然紙上,給後世留下難以磨滅的印象。雖然從理智上都知道項羽難成大事,卻又為之扼腕歎息。錢穆就說,「項王可愛處,實多於沛公。此又見中國史取人之宏與其教人之深,而遷書此等處,遂成千古妙文。」還說項羽垓下兵敗,臨死之慷慨,「此情此義亦可長留天地間,獲後世之同情矣。」(《現代中國學術論衡》)這的確是值得玩味的論斷,也是大多數中國人心目中給予項羽的定位,看看近代京劇《霸王別姬》的廣泛流傳影響,以及一般講史所持的論調,就可得知,項羽的殘暴殺戮,似乎不太重要,就像一片淡淡的雲朵,可以從後世的歷史記憶中,揮一揮衣袖,輕鬆地,瀟灑地,抹去了。
會讀了一上午《項羽本紀》,細讀了項羽起家的背景、鉅鹿之戰、鴻門宴、垓下之戰,同學們才發現,《史記》是這麼有趣的讀物,比當前的暢銷小說好看多了。我就跟他們說,一個上午,只能點到為止,回去再讀讀《高祖本紀》、《淮陰侯列傳》,對比當事人各照的傳記,會更有趣的。過了幾天,同學們電郵寄來讀後感,似乎讀史得了竅門,像古代學者一樣,寫起史論來了。我這裏羅列幾條:
甲說,「歷史看似一樁巧合,實則蘊藏着種種機緣與線索,當事人匆匆而過,留予後人慢慢揣度。劉邦和項羽,一個詭計重重隨機應變的開國皇帝,一個英雄主義浪漫情結的蓋世將軍;在狹窄的時空中相逢,一個鬥智,一個鬥勇;一個性格急躁不講計謀,一個深思熟慮能聽勸誡;一個對制度瞭若指掌,左右逢源,一個在制度外稱王稱霸,自刎江東。在司馬遷『抑劉揚項』的春秋筆法中,後世文人墨客都紛紛稱讚項羽的真英雄與劉邦的偽君子。……後世對於項羽的褒揚,一定程度上源於對失敗者的同情,也有自古以來英雄主義真性情的沿襲使然,忽略了項羽性格中暴戾殘忍的一面,忽略了屠城坑埋的歷史事實。……歷史的出人意料,就在必然的邏輯推理中呈現,讀歷史即是讀其背後的人性和經歷,是讀一個民族曾經精神的源頭。這次經典會讀,讀《史記.項羽本紀》,讓我感受到《史記》的偉大之處,在於其中體現的道德規約和精神內核。藉以作為今日世界和明日世界的一面明鏡,明得失、知興替。」
乙說,「有人把《史記》當成小說來讀,有人把《史記》當成文選來讀,有人把《史記》當成史書來讀。讀《史記》,究竟是為了聆聽一個引人入勝的故事,還是為了考證一段事迹的真實?此次會讀給我最深的一個感受是,帶着不同的心態去讀書,自會得到不同的體悟。……項羽最終失敗的結局,早就植根於其固有的性格弱點之中,以這樣的觀點來看《項羽本紀》,頓覺一以貫之、首尾相通,看似或偶然或巧合的背後,自有一架推動歷史轉動的精確齒輪,而讀史的人若能觸摸到齒輪的咬合,就不難推測出歷史的時針會走向哪個方向了。」
丙說:「整體來說,這次會讀的效果大大超過了我的想像,這種感覺真好。鄭老師講到項梁就是教父,也讓我把兩種不同風格的文學作品聯繫起來,發現有很多啟發。另外,我突然發覺到,項羽和項梁的用兵,偏兵形勢家,缺少兵權謀家和兵陰陽家的內容(這部份更多地在於陳平、張良、范增)。我們發現宋義的智慧偏縱橫家,但並不知兵。而且秦朝對六國舊勢力的消化,也並不成功。這一切都很有趣。」
和年輕人一同讀《史記》,一段一段研討,聽他們提出新鮮的看法,也讓我覺得十分有趣。
崑南: (書在燃燒) 香港自由催生無名大書無名氏忌辰十周年
第一次我寫無名氏是在1964年,第二次已是2002年。他逝世後不久,文章刊登於「明報世紀版」,轉眼又是一個十年,他的忌辰十周年。無名氏(卜寧),是當今中國最重量級的現代作家,當然,不是我一個人說的,在卜少夫主編的《無名氏研究》,高度評價他的人士多的是,包括司馬長風、叢甦、倪匡、黃俊東、王亭之、余樂山、李雨生等。
在《無名氏的文學作品探索與紀懷》,認同無名氏的作品是中國現代文學豐碑的作者,計有尉天聰、羅鵬、向明、張默、魏子雲等。更不能漏了海外夏志清。
無名氏的無名大書(原是七卷,後來《荒漠裏的人》消失,只得六卷)第一卷於1945年完成,到第二卷時,大陸淪陷了,之後的歲月,他要地下寫作,維持了十五年之久。到最後,幾經劫難,全書六卷,才可以陸續出版。時間已接近半個世紀了。
直到今天,2012年,無名氏離世十年,沒錯,有關探討他的書一本又一本面世,但,我覺得,一切都太遲了,而且出現一個相當奇特的現象,在書局,甚至在台灣,不易找到他的作品,在香港圖書館,只能看到零星落索的一兩部。在電腦檢索,書沒有上架,要預留。執筆之前,我還特別上深圳,兩大新舊書城,一本無名氏作品竟也找不到。
浮出水面的文學史「失蹤者」
所謂太遲,因為雖然無名大書成書這麼早,但真正被有識之士受落而讚許的,還是他離開大陸之後才發生。在大陸,人民經歷過翻天覆地的政治無情鬥爭,已把無名氏這個名字完全忘掉了。重新認識無名氏還是靠海外資訊,說出來,真是荒唐不過之事。海外人士發現及評論無名氏,六十年代初期已出現,而內地撰寫無名氏的書最早卻在1998年,那已是無名氏身在台灣的日子了(明顯地是受了台灣那一陣「無名氏旋風」影響所致)。這個時候,大陸才有人開始積極地研究無名氏作品,代表作有李偉的《神秘的無名氏》和汪應果、趙江濱的《無名氏傳奇》。
在趙江濱另一本的《從邊緣到超越》,他便直接地說無名氏是浮出水面的文學史「失蹤者」,是遲到的「歸來者」。這個說法,的確忠於事實,可不是嗎?只舉一個例子就夠說明了﹕如錢理群等人在《中國現代文學三十年》(1987年),便把無名氏放在「洋場小說」系列中,只簡短提及,作為徐訏的陪襯吧了,還直言﹕「隨着政治主張趨於反動,他的創作生命等於終止了。」但到了1993年,同一批人,同一本書,修訂版後,觀點完全相反,變了「無名氏集通俗、先鋒於一身,兩種寫作前後並舉,而本質上他是一個用文學來探索生命意義的純文學作家」。這個一百八十度的轉變,真是令人啼笑皆非。可見醜陋的政治就是這麼的一回事,隨時翻雲覆雨,處理文化藝術手法厚顏無恥。
每一次談無名氏,總有不少的唏噓與感嘆,因由首先當然正如上述的動盪時代帶來的劫難,他生於政治造成的文化斷層中,坎坷難免。在那些歲月中,他寫《塔裏的女人》、《北極風情畫》一舉成名,被譽為中國第一本最暢銷小說,如果在太平盛世,他的無名大書接着順利出版的話,他的文學地位被大眾認可,不受忽略和冷落,是可以肯定的。
作品超越時代 一直被誤讀
我個人認為,可能最關鍵的一點是他的作品本身,實在太超越他所處的年代了,他的風格,他的文體,他的哲思,具無比的突破性,遠遠跑在前面。他那整套大書,是洋洋大觀的詩語,是前無古人的宇宙視野,作者背後那種嘔心瀝血的生命力場呈現,再難有後來者,如此偉大的成果,不單是讀者,就算整個文學界也一時無法消化過來,也是理解得到的。所以,一直以來,誤讀他作品的人無數,硬把他歸入鴛鴦蝴蝶派的行列,便可見一斑。
話說回來,命運就是如此弔詭,也許永恆的鳳凰,在火中才可以復活。在種種不同壓力之下,反催迫無名氏埋首專注創作(當時他是詐病隱退,把自己關在尼庵進行地下創作的)。我們常說,偉大時代必然誕生偉大心靈作品,那麼,無名氏的無名大書,就是一個最佳的一件物證。
原稿歷劫送香港 得以出版面世
最後,不得不指出的是﹕造就無名大書具有三大動力,其一是大家有目共睹,時代劫難的大環境,其次是無名氏本人無比的才華加上頑強的鬥志,第三,個人特別指出,便是大陸雖赤化,殖民地香港因歷史遺留下來的重要性,卻注定扮演着一個肩負起逃離中國現代斷層文學險境的神奇角色。試想一下,如果沒有香港,無名氏當年就無法把大書原稿分成千多封信從各地寄往香港兄長處,得以保存,收集完成後才可出版。沒有這個決口,無論無名氏的小說如何汪洋澎湃,也不可能跟世人見面。說起來,這不是一個單獨的例子,從過去的歷史中,大陸文人逃難來香港後,大有作為的不少,最為人熟悉的如許地山、戴望舒、葉靈鳳、蕭紅、劉以鬯等。他們在留港期間,先後都在他們創作生命中激閃出最強的一道光。例如,蕭紅在短短的兩年,竟可以完成了《呼蘭河傳》及《馬伯樂》長篇小說,而劉以鬯若在大陸,必然寫不出《酒徒》等重要作品。還有還有,如果馬博良不是早就從上海跑來香港,《文藝新潮》這本影響重大的現代主義雜誌,根本就沒有機遇誕生。如果沒有香港的自由環境,司馬長風就寫不出一部創建新方向,反傳統敘事體的《中國新文學史》,這部文學史,雖缺失準確的學術性,但憑他不同層次的語意元素,正彌補了對文革時期中國文學的重要論述。陳國球說得好﹕「他(司馬長風)寫成的《中國新文學史》,是香港罕見的有規模的『文學史』著作,但也是一份文化回憶的紀錄。在這本多面向的書寫當中,既有學術目標的追求,卻又像回憶錄般疏漏滿篇;既有青春戀歌的懷想,也有民族主義的承擔;既有文學至上的『非政治』論述,也有取捨分明的政治取向」。
再者,國父孫中山當年棲身香港,革命才有轉圜餘地,香港就是催生現代中國的革命搖籃地,同樣,香港,原來更是一個中國現代文化的搖籃地。借來的時間,借來的土地,香港竟變成了一個氧氣筒,現代中國的命脈才不會「英年早逝」。游筆至此,也許說遠了。還是反回無名氏,我夠膽說,其實是我最想說的,無名氏作品能夠長存於世,殖民地香港是他無可代替的保母。
尹樹廣: (啟蒙的書) 普京愛讀什麼書?
中國副總理李克強4月28日在著名的莫斯科大學演講,特別肯定「俄羅斯是世界重要一極」。可以說,這一評價是中國新一代領導人贈予將於5月7日宣誓就任總統的普京的絕佳「賀禮」。
世界獨立一極,是普京2000年3月就任總統後給俄羅斯的國際定位。俄國人常講,一個人讀什麼樣的書,就是什麼樣的人。普京愛讀書,最熱中讀歷代沙皇傳記等方面的史書,這是把握其思想脈搏、預測俄羅斯走向的「金鑰匙」。
普京是情報人員出身,1975年畢業於列寧格勒(聖彼得堡)大學國際法學系,該專業決定其閱讀面廣博的特點。
聖彼得堡城市史——歐洲爭霸史
普京與俄國和前蘇聯時期成功的領導人有着共同特點——通過閱讀史書豐富自身歷史知識,提高政治素養,特別是「以古為鏡」,借鑑先人在治國理政上的成敗得失。與戈爾巴喬夫和葉利欽等前任領袖相比,普京具有超強的歷史觀和歷史情意結。一方面,這是因為他生長於俄國「北方之都」列寧格勒(今聖彼得堡)的地理環境緣故。俄國史上最偉大的沙皇彼得一世,經過20餘年的「北方戰爭」,最終從瑞典人手中奪取了通向波羅的海的出海口,將這座原為一座小島的軍事要塞擴建成為俄國首都。聖彼得堡的城市史就是一部俄帝國擴張史和歐洲爭霸史。另一方面,普京大學畢業後從事諜報偵察,德語又為大學必修課,這要求他必須具備國際視野,具備戰略情報蒐集和研判能力。
還有重要的歷史原因,蘇聯解體改變了普京的個人命運,使他的心靈受到強烈衝擊。他不明白,曾經世界上兩個最強大的國家蘇聯一夜間土崩瓦解,淪為二三流國家境地;計劃經濟體制破產,政治制度被大眾拋棄,人民自信心蕩然無存。普京1999年12月底從葉利欽手裏接過的是一個千瘡百孔的國家,嚴酷的現實讓他不得不深思該如何走「俄羅斯道路」。普京有一句名言,反映出他矛盾糾葛的現實主義世界觀,「誰不對蘇聯解體感到惋惜,他就沒有良心;誰若想回到過去,他就是沒有頭腦。」
2000年3月,47歲的普京作為總統入主克里姆林宮。他告訴記者,自己正在研讀兩本俄國歷史的經典著作﹕《葉卡捷琳娜二世執政史》和《俄羅斯思考》。葉卡捷琳娜二世與彼得大帝齊名,同為俄國歷史上最偉大的君主和改革家。彼得大帝在普京心目中佔據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其畫像一直高掛在普京辦公室正中央。彼得大帝的主要功績是使落後愚昧的農業國俄國走上了歐洲現代化之路,儘管他「使野蠻的俄羅斯人採用西歐成果時……在反對野蠻勢力時,決不拒絕使用野蠻的鬥爭手段進行改革」。
《葉卡捷琳娜二世執政史》與「開明專制」
《葉卡捷琳娜二世執政史》是一部全面評介主人公傳奇一生和豐功偉績的史學巨著。這位出身普魯士什切青市(今波蘭領土)破落貴族之家的小公主,被俄國伊麗莎白女皇欽定為彼得三世的未婚妻。就在其夫君1762年繼位後的同年7月,她便利用禁衛軍發動宮廷政變取而代之,戴上沙皇桂冠。執政34年間,她對內進一步強化了中央集權制和農奴制,同時在政治經濟上實行「開明專制」政策,發展農業,鼓勵自由貿易,在思想文化上汲取法國大革命產生的文明成果;她對外奉行擴張政策,兩次與奧斯曼土耳其開戰,最終將克里米亞併入俄國版圖,打通了俄國的黑海出海口,三次瓜分波蘭,
使俄國成為「歐洲的憲兵」(馬克思語)。
《俄羅斯思考》與文化衰落
《俄羅斯思考》作者德.利哈喬夫是著名文化史學家和院士,與薩哈羅夫、索爾仁尼琴並稱為「蘇聯三大執不同政見者」。《俄羅斯思考》是一部俄國文化發展史,探討了俄國宗教和藝術的起源,分析了俄國各個歷史時期的建築和繪畫(尤其是建築和聖像畫),聖彼得堡、莫斯科等名城的歷史地位和城市建築等。作者指俄羅斯文化正在災難性衰落,必須妥善保護民族文化遺產,特別是博物館、檔案館和圖書館,惟此,俄羅斯才能在世界上真正稱強。作者的觀點引發了普京思想的極大共鳴,他因此多次在講話中引用利氏觀點。
普京國事繁忙,「發明」了「聽」書方法,如在上班途中用MP3「聽」著名歷史學家克柳切夫斯基的五卷本《俄國史教程》。這書堪稱俄國版《史記》和《資治通鑒》,成書於20世紀初,是俄國十月革命前唯一從古代寫到19世紀中葉的鴻篇巨著,疏理總結了數十位俄國沙皇的文治武功。普京的閱讀愛好也深深影響了梅德韋傑夫等領導人,讀史成為克里姆林宮高官的必修課。
《俄國史教程》——俄版《史記》
俄國是一個由150餘個民族組成、橫跨歐亞大陸的多民族大國;俄羅斯人擁有強烈的使命感(彌賽亞情結)和宗教情結(第三羅馬帝國),這在時代大變革轉折關頭,在俄國政治家身上表現得尤顯突出。普京的政治偶像非彼得大帝莫屬,復興一個強大的俄羅斯,強烈的歷史觀構成了他制訂推行內外政策的思想基石。普京的強國主義思想反映了俄羅斯普羅大眾的心聲,代表了以其為核心的「聖彼得堡幫」的共同意志。
據說,熟知俄羅斯文化和語言的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10多年前在訪俄途中的專機上,曾認真翻閱過利哈喬夫的《俄羅斯思考》。
俄國大文豪陀思妥耶夫斯基說過﹕「 真正偉大的民族永遠不屑於扮演次要角色,甚至也不屑於扮演頭等角色,而一定要扮演獨一無二的角色。」一個多世紀後,普京則發誓﹕「如果給我20年,我將還你一個強大的俄羅斯。」普京也許在夢想,在故鄉的涅瓦河畔擁有一座屬於自己的青銅雕像,像彼得大帝和葉卡捷琳娜二世一樣。
江關生: (暴動45周年) 六七暴動四十五年祭 ——讀《六七暴動——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
今天50歲以下的人,對1967年香港發生的大動亂,恐怕已沒有什麼印象了。
《南華早報》政治編輯張家偉的新作——《六七暴動——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以下簡稱《六七暴動》),對這場政治悲劇做了最全面深入持平的紀錄。
張家偉早在1996年任職《亞洲週刊》時,負責採寫六七年香港左派暴動始末的文章。其後,利用公餘時間繼續深入探究,採訪了十多名當事人,當中有好幾個已先後離世,包括新華社副社長梁上苑,老左派廖一原、蔡渭衡、黃建立、胡棣周,港英政府的姬達爵士等。在世的有曾鈺成、曾德成兄弟、葉國謙等,於2000年寫成並出版了《香港六七暴動內情》(簡稱《內情》)。2009年,他以舊作為基礎,寫成英文版Hong
Kong's Watershed-The 1967 Riots。今年,中文版出世。
張家偉以其敏銳的新聞觸覺、嚴謹的專業素養,在新著裏增補了一些大、小人物的專訪,如港澳辦主任魯平、新華社副社長張浚生、曾放過炸彈的左派「戰鬥隊」成員梁耀華、人造花廠工人蕭劍輝、參加罷工的水務局水務督察劉文成。其中,蕭劍輝的坎坷遭遇,尤其令人惆悵。
蕭劍輝先是被警方拘捕,在警署內遭毆打,導致部分神經線受創。休養期間,工聯會每月發給他生活費,一年後停止。蕭劍輝找理事長楊光理論,指工聯會不應如此絕情。楊光淡然說﹕「當時鬥爭是你自己要求的。」蕭劍輝唯有外出找工作。由於神經線舊患復發,手腳顫抖,在70年代後期失去工作能力。結果,妻子與他離婚,子女離他而去。晚年靠綜援維生的蕭形容,暴動令他家破人亡。2006年蕭劍輝去世,終年71歲。
要不是張家偉努力發掘搶救,這些珍貴的剖白早已隨風而逝,湮沒無聞。
《六七暴動》另一特點是,根據當時港英政府與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往來的大量解密文件,探討了英國政府的撤退計劃,以及英方內部鷹派與鴿派的角力。
北京不欲重提「糊塗帳」?
智者千慮,也難免有失。筆者有若干發現,與張家偉不同,茲簡略提出幾點商榷﹕
1)張家偉說﹕「北京官方和香港左派陣營都不願重提這次事件,反映了北京覺得這是『不提也罷』的事件,甚至是一筆『糊塗帳』。」
此說不確。
張家偉舊作《內情》曾提及港澳辦原黨組書記兼副主任李後的著作《回歸的歷程》,但在新書裏卻一字不提。
不知何故,此書一直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
李後在退休後寫的這本書,絕非個人著作,而是港澳辦主任姬鵬飛建議他組織幾個同志寫的。李後每寫完一稿,都送給姬鵬飛審閱。它的簡體字版﹕《百年屈辱史的終結——香港問題始末》,印數高達十萬冊,是經國務院港澳辦黨組審定、國家新聞出版署批准,由中央文獻出版社在1997年4月出版,是「配合中央要求在廣大幹部群衆中進行關於解決香港問題基本方針和各項政策的宣傳教育的重要讀物。」(《黨的文獻》雜誌刊登的一段廣告文字)
官方結論﹕中央方針最嚴重衝擊
李後對六七暴動的論述句斟字酌,觀點鮮明。中國官方對六七暴動的權威結論盡在其中﹕
發生於1967年的 「反英抗暴鬥爭」是建國以來對中央正確方針和政策的第三次、也是最嚴重的一次衝擊和干擾。
當時,正處於「文化大革命」時期,中方在香港的工作受到極左思潮的嚴重影響。在鬥爭中,不是引導群衆適可而止,做到「有理、有利、有節」,而是毫無節制地一味鬥下去,致使事態迅速擴大。
據統計,在這次事件中,共有51人死亡,800多人受傷,5000多人被捕。香港的工人和各界愛國群衆雖然在港英軍警面前表現得很英勇,但作為指導這場鬥爭的思想和路線卻是錯誤的,造成的損失也是嚴重的。經過這次事件,愛國力量受到很大的削弱。港九工會聯合會的會員人數從事件前的28萬,減少到18萬多人。《大公報》、《文匯報》、《新晚報》、《商報》、《晶報》5家愛國報紙的發行量由原來佔全港中文報紙發行總量的三分之一,下降到十分之一。原來在香港和東南亞享有聲譽的香港「長城」、「鳳凰」、「新聯」三家愛國電影公司,也失去了市場,從此一蹶不振。
工聯會論述與中央唱反調
且看工聯會對反英抗暴鬥爭(六七暴動)的論述﹕
1967年5月,新蒲崗人造膠花廠發生勞資糾紛,港英竟出動荷槍實彈的軍警,用鎮壓、槍殺、逮捕、監禁和遞解出境等手段,對付工人群眾和愛國人士!激起了工人和各界市民的極大憤怒,遂演變成一場社會性的反英抗暴鬥爭。
「六七事件」爆發的原因,是港英長期以來對香港市民和愛國工會採取高壓手段,在香港只是攫取利益,不管市民福祉的殖民地統治政策導致的必然結果。因為港英這種手段和政策,造成了與市民的尖銳矛盾,社會缺乏公義,經濟落後,市民沒有民主,生活艱辛,民生困乏,民間不滿情緒瀰漫。
即使沒有「六七事件」,這種矛盾的不斷累積而導致的對抗,遲早也會發生。
「六七事件」是哪裏有壓迫,那裏就有反抗理論的印證。
這段左得出奇、帶有翻案意味的文字,見於《光輝歲月 薪火相傳——香港打工仔的集體回憶 工聯會歷史圖片 1948-2008》,顯然是與中央唱反調,比起張家偉在書中介紹的絕大多數左派人士的觀點還要「左」。書的總編輯是工聯會副會長、立法會議員黃國健,寫序的是工聯會榮譽會長、行政會議成員鄭耀棠。
毛澤東通過立即收回香港決議
2)2009年9月,國務院原港澳辦公室主任魯平在北京接受張家偉訪問時表示﹕「當時廣州軍區司令員黃永勝打算派解放軍衝到香港,但周(恩來)總理獲悉後連夜制止」,才不致出現香港「提早回歸」的局面。
魯平此說不妥。
內地《黨史縱橫》1997年第8期厲松﹕〈高瞻遠矚 果斷英明——「文革」中周恩來阻止進軍香港〉一文提到﹕
1967年7月上旬,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在北戴河召開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與會者有中央文革小組成員、中央軍委文革小組成員和當時沒有被點名靠邊站的政治局委員共32人。會議一致通過了中央文革小組起草的《關於立即收回香港,結束英帝國主義殖民統治》的決議。
幾天後,陳伯達等人就拿出了起草的方案﹕1967年9月15日收回香港,9月25日前組成廣東省香港市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迎接10月1日國慶節。方案還提出了收回香港的三種可能方式﹕一、採取軍事行動,從海、陸、空進軍香港,收回香港。二、由中國政府照會英國當局,限英國當局於9月15日前把香港政權交給中國。三、由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發表告全國人民書,公布收回香港日期和將採取的軍事行動。
中共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決定採取第一和第三種方式,並成立了以陳伯達為組長,楊成武、江青、汪東興、張春橋、張秀川為副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向中央政治局、中央軍委、中央文革負責,還決定由謝富治、黃永勝、張秀川組成香港市革命委員會籌備領導小組,由謝富治任組長。此外會議還通過一項決議,要求英國當局賠償發動鴉片戰爭侵略中國造成的損失,歸還掠奪中國的文物。
1967年8月20日,陳伯達工作領導小組完成了各項佈置和計劃,決定動用兩個師的兵力發動進攻,另一個師待命,同時還組織3000名幹部隨軍進港,隨時準備接管港英各部門。
就在這萬分緊急的時刻,周恩來總理感到事關重大,他迅速聯絡了朱德、董必武、陳雲、李先念、陳毅、李富春、劉伯承、葉劍英等老同志,聯名給毛澤東寫信,要求暫停收回香港。周恩來還親自先後七次做毛澤東的工作,他向毛澤東提出了暫停收回香港的三點理由﹕一、香港現階段存在有其經濟價值;二、香港的發展主要是中國人自己的智慧和創造;三、香港工商界對現階段收回有抗拒性,倘若抽資外逃,近400萬香港人是一個大負擔。
毛澤東在冷靜思考之後,終於接受了周恩來等人的意見。
1994年5月6日,魯平在香港五大商會午餐會上講過﹕「你們可知道在1967年是周恩來在最後一分鐘才阻止『四人幫』派軍隊進入香港嗎?」此刻卻說是四人幫死對頭——林彪的幹將黃永勝。
其實,無論調動軍隊,還是解放香港,都是關乎政權和涉外的頭等大事,權柄都是牢牢掌握在毛澤東手上,區區一個廣州軍區司令員又何來權力這樣做?!
曾鈺成三兄姊自發行動?
3)《六七暴動》值得探討的內容還有不少。
例如,捲入暴動的曾氏三兄妹——曾鈺成「經常到中環蹓躂,並參加了兩次遊行」(不會那麼巧,兩次都是偶然蹓躂碰上,馬上參加這類速聚速散的「飛行集會」吧)、與港大同學合辦反英抗暴刊物《新港大》;聖保羅書院學生曾德成在校內懸掛「反對奴化教育」的布條,被捕入獄;在庇理羅士中學就讀的妹妹曾勵予,也因參與左派反英活動而被捕入獄。如果說這些只是個人自發的行動,背後沒有人組織,也是很難令人置信的。梁慕嫻的《我與香港地下黨》對類似的左派組織活動已有詳細敘述,不贅。
又如,六七事件是先鎮(壓)後暴(動),還是先暴後鎮?持續近半年的炸彈狂潮是否得到中央政府默許和支持?中華中學學生製造炸彈是否校方教唆?港英政府對左派人士施暴,等等。即將出版的拙著《中共在香港》下卷,會有進一步探討。
在引用了意大利哲學家克羅齊的格言﹕「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之後,張家偉說﹕「六七暴動的歷史,絕不是與香港社會發展毫無關連的『死的歷史』。六七暴動的影響,至今依然持續。」
「左毒」清毒劑
殷鑑不遠。左派如今在香港已是大權在握,但「左」毒未清,且時常發作。張家偉的《六七暴動——香港戰後歷史的分水嶺》是一服來得及時、而且歷久常新的清毒劑,讓人們充分認識「左」的危害。
曾澍基: (光暗時空) ﹕與歷史存在式對話 ——兼論處理局部均衡
一、表面歷史宏觀處境
2012年頗為特別,除了是世界資本主義長波下浪另一轉角點外,權力爭逐甚多。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五國(中、英、美、法、俄)有4個進行元首「選戰」。此外,埃及於5月底,印度在7月;津巴布韋的Robert Mugabe想推出選舉,因聯合政府反對似難成事;韓國(國會4月、總統12月);委內瑞拉(美國背之芒刺)則為10月等等。
同時,中東及北非(MENA)形勢緊張,美國會否通過以色列對伊朗動武?高油價令奧巴馬再選乏利,低油價卻使MENA剛建立的政權和已處困境的統治者更危。朝鮮又如何?
歐債陰雲未散,QE3欲拒還迎。因素交錯,能看透者有幾多?
二、存在選擇
割離?實存?玩世?
太煩了吧!作為現代人痛苦之一,乃資訊太多,其實是缺序的全球化令環境互動加劇,存在波動上升。世外桃源如馬爾代夫也可能因水漲而沒國,何况居於城市的N無人士以至神經質的知識分子。
割離誘因甚強。我朋友之中不少學佛。佛教支派頗多,禪宗屬比較徹底退隱。「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對廟宇外的凡人近乎幻想;更難還是「小隱隱山林,大隱隱朝市。」於叫賣聲四處仍能脫俗地兩袖清風。昇華程度怎樣比較?
抽離不了,另一取態乃實存,沉着生活。出世沒自由,唯有安頓本位,逆來順受,勇敢面對,甚或迎難而上,過有起有落的幾十年。毋須禁止七情六慾,卻避走偏鋒。大部分人都如此吧?
玩世亦屬出路,特別對青年而言。嘗試生命的窄巷、邊沿、危崖。結果可能泥足深陷,無法自拔,勒馬太遲。「幸運者」或返回「正軌」。需留意的是,某些天才(思想創新者、破舊的藝術家)亦有類同經歷。甚至應該反說﹕實存難以解放勇氣、思維及感性。
介入?共舞?
話雖如此,歷史是各種動力互相作用的後果,能真正割離只極少數。實存/玩世者不想理會它,但它無時無刻不在干擾甚或衝擊個體生活。後園着火;回應否?介入或屬自願,或許被迫﹕反對、支持、請願、抗議……
這種反應和行動,若缺環境因素,而又無組織及策略,將難有效改變各層次的不平狀况,遑論宏觀趨勢。
另一選擇就是「與歷史共舞」。世界雖複雜,但實際最高層掌權者並非那麼多﹕歐美日、俄羅斯、亞洲、中東、南美等權貴,就當等於全球人口的1%吧。但是,他們之間與之中的博弈,激烈程度正在升級。
還有區域以至地方的掌權和對抗。博弈或受大環境規限,仍具相對「自由度」,泰國為半文明例子,緬甸遲來而信用未知。南非與智利的大和解,效果分歧。
最強的共舞誘因在於﹕從長遠來看,權力更替並無穩定規律可尋!反過來,世界發展的隨機率卻低得多。含義?攀上當權階層的入場費用高昂,但收益匪淺。不過,具資格參與者在過程中,道德磨損甚大,角力也引來傷痛。
岳飛未有被害的戰友韓世忠,退隱後概言﹕「英雄到老皆皈佛,宿將還山不論兵。」反映離場者的返璞歸真。
三、權力辯證法
(Power
corrupts, but power also induces)
權力使人腐化(Power
corrupts),人盡皆知。權力令人歸順(Power induces),卻鮮被提及。
權力使人腐化這句名言須以廣義理解。「人」包括當權者、利益集團、反對派及傳媒。「腐化」牽涉弄權,缺原則、無視現實、為小團體爭位的行為;與前後不一致的收斂、轉軚、和忽然擁護。後種改變就可視作「歸順」。
香港將換特首,跟2003年SARS及其後中央政策的180度改變,對特區來說,都屬結構性衝擊。如何面對?還有2017的普選。
中國經濟高速發展、但政治體制改革跟不上社會現實。「一國兩制」下的香港,地理、經濟及群體的密切交流意味特區無法獨善其身,令近年產生不少新問題。更且,香港自身也面對發展失衡的難關。
歷史大勢與香港的非典型
香港的非殖民地化,跟二次大戰後陸續出現的並不一樣。它根本就非典型。
非殖民地化是帝國主義於內鬥後無法再控制局面的後果。獨立國體有某些邊界,若干歸屬。但是,自主過程艱險重重,暴力與犧牲無法清楚計算。我事後到過的例子﹕埃及、韓國、南非、柬埔寨、芬蘭、越南等。波羅的海三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苑)算屬幸運。
讀者或許會指出南斯拉夫的解體,但它根本屬8個種族、文化差異甚大的勉強政治組合。蘇聯崩潰後,分裂便未可避免。
兩次世界大戰期間,歐洲曾出現頗多民主政府,包括德國在內!不幸地,大多經歷不了世界大衰退及法西斯主義的浪潮。
芬蘭屬例外。我到過坦佩利(Tampere)的列寧展館,展示蘇維埃某程度上對芬蘭的保護,因列寧利用芬蘭進入俄羅斯搞革命。那樣的「民主存活」,要不要?
法西斯主義肯定屬變態,但非希特勒個人可使然。我曾經說過,德、意、日的向外暴力擴張,部分因為資源爭奪。德國地理上被9國包圍,之前普魯士鐵血首相俾斯麥強力統一並推動軍事競賽;日本於明治維新後經濟起飛後也在亞洲到處侵略……
香港澳門卻不同,作為葡萄牙侵佔及3條不平等條約的殖民地,並無高程度的特殊。當年中共掌大陸政權後可隨時接收,留餘乃政治計算,打開小窗子。香港澳門的非殖民地化,由第一天開始,已跟其他不同。有任何政治視野的論者都不會預測香港或澳門獨立,就算中共滅亡,國民黨反攻成事。
我這樣毫無貶低港澳在葡英殖民化下的某類色彩;等於中國大陸各地租界(廣州、東北、青島等)的異類風情。至於英殖於1950至1970年代的腐敗貪污,又怎可以淡過呢?說強烈一點,這是對中文法定、保衛釣魚台、「反貪污、捉葛柏」等運動的侮辱。我在2012年2月5日《明報星期日生活》發表的文章〈從歷史看香港的本土自主〉,已有論析。1979年我考車牌,首次不及格;其後私家教車師傅忠告﹕500元定可成功。我堅拒,結果11年後才拿到駕駛執照。
英殖的「文明改革」,始於麥理浩成立廉政公署,以至1982年戴卓爾夫人會見鄧小平後在人民大會堂摔了一跤。六四後,英美認為中共大勢已去。彭定康作為末代港督,志在尋底。卻不料,中國經濟反彈與持續之勁度,超乎所有預期。
大陸對彭定康政改不讓,推倒重來。但基本法理論上就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其實築入了彈性。
四、難中之難﹕非典型下的局部均衡
當然,抗共、反共與滅共者大可不理上述話語,反正香港曾屬反清基地之一。若中共與晚清同等腐敗無能,再討論絕對多餘。
對其他願意介入或共舞人士,一國兩制的政治框框影響了香港的社會生態,部分造成二元經濟和二元社會。大陸的「未民主」與香港的半民主,在新年代必然會產生頗多摩擦,一段時期內難以達至政治全面均衡(general equilibrium)。如何營造利於和諧的社會氣氛,於缺乏整體均衡的情况下嘗試創造局部均衡(partial equilibrium),實屬一大考驗。從政治經濟分析而言,這是難中之難!
香港的局部均衡
1990年代,我和部分友儕已覺得九七後特區政體設計出現不少漏洞﹕行政主導,但立法機制又需有秩序地「民主化」。在一場合,我曾批評這是四不像,既非西敏寺或美國選舉團模式,也未似東南亞式「引導民主化」(guided
democracy),操作以至調協程度頗低。
只能問,其時主管香港過渡的中、英、港官員素質多高?反正各有自我考慮。前景視野模糊。彭定康推行單方面政改,匯點多數派支持,我和幾位創會成員退出。
利益申報﹕我曾受英國外交部款待,在倫敦與彭定康來港前的秘書之一會面。自問沒有任何延後利益。再申報,我在1994年被北京委任為港事顧問,至1997年7月,亦看不出什麼好處。
九七之後,問題呈現,行政主導具實權,無威信,半民主化的立法機構半被迫扮演反對派角色,特區政治進入規範磨削時期。
毫不奇怪吧?這次小圈子特首選舉,陰謀詭計四傳。根本矛盾在政制設計,理論上行政主導者缺乏甚至半民主的認受性,傳媒那麼開放,又各具傾向,不搞材料搞什麼?
陰謀作為揭露、抗議、惡搞,反映的是更深層的矛盾。歷史諷刺在於此。
如何處理局部均衡?
經濟學家都知道,處理局部均衡(partial equilibrium)是最難的課題!次優(second best)、三優 (third best)分析簡直煩死人。所以金融海嘯後大部分美歐自由市場學派依然故我,繼續全面均衡(general
equilibrium)——信守非開放即集權的意識形態。
簡言之,次優理論指出,若有十個關卡應放寬控制,而現實只能針對七個,那麼不去盡,解決四五個環節後果或會更優。實際點,發展中國家一下子把經濟全面自由化似乎最優(first best),漸進式改革乃次優,風險相對較低。但跟着的問題是,應按什麼次序先開放哪些環節?也非完全沒有共識,就國際收支而言,絕大多數學者都認為須開放經常項目(current
account),才考慮資本項目(capital account)。連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亦同意,再限制資本流動(capital
controls)屬處理危機的方法之一。
讓我舉個年輕朋友稍具同感的例子。你與兩三知己到大學酒吧輕鬆,旁邊坐了幾位不知屬何系的美女同學,仍未計其他俊男和醜男。在高級學府的文明場所,博弈變為鬥智。若男的都去追求「至美」,不單N-1俱傷,其他「次美」感覺受辱,賽事即時終止。多喝幾杯就回宿舍好了!如果最英俊的男生去追求「至美」,其他識相地、個別接近「次美」,成功率便高於一窩蜂爭奪「夢中情人」。例子是對策論中合作遊戲/博弈(cooperative games)的非嚴謹、通俗式表述﹕男生若能分工(合作的一種形式),結果將令個人及社群福利提升。
須認真的﹕我們正處於一個非典型而只能尋求局部均衡的時空。存在選擇既多亦少。離開最優、不合作所帶來的高風險、(或)低回報,目標唯有放於營造某種包含妥協和合作的改革策略。革命理想主義者大概不會認同這類看法。他們就如俊男,一步到位,向着「至美」去馬可也!
香港怎麼辦?
答案視乎存處角度?想到的起碼有N個選擇﹕(1)實際上搞推翻中共的革命;(2)進行推翻中共的宣傳;(3)等待中共變天或自行滅亡;(4)言行上反共抗共;(5)針對中共的不公義政策、現象作行動及傳訊反對;(6)就中央對特區的干預予以抗爭;(7)針對特區政府來作反;(8)就本土政社經政策積極介入,應反則反,若能取得進展則順推。(1)至(8)的可能組合實難概括,大家用些想像力吧……
香港3月的特首小圈子選舉,從半悲喜劇變成鬧劇再近乎醜劇。原因無非統合的編導失控、參選者誠信/能力受疑、背後勢力角逐、部分傳媒炒作。但香港立法會議又不是中圈子選舉,半生未熟嗎?既得利益派、務實者、理想人士、(自稱)革命者混雜。都屬圈子,規模大小而矣。
「最優」當然是沒有「圈子」。這種境界如何界定?雙普選就令圈子消散嗎?一國兩制、中港的不對稱經濟及社會融合、中國在全球資本主義之下受困的框框,都可理解為圈子。從另一角度來看,美國國會也由各種圈子組成。
如何擴闊圈子空間,可能才是關鍵,因勢利導或被視為保守,那麼起義與革命隨便選擇,想清楚個人/社會代價和得益,以至可行性與後果就行。不幸地,有多少知識分子/政治家/政客這樣考慮?
我的辯證思維告訴我﹕讓「真相」自我顯示。何况還有2017年,另一場戰事。
特首選戰引起泛民、大資本家和抗共陣營的「結合」,是博弈產生的短期現象;再次說明政治上沒有永遠的朋友,也無永遠的敵人。此類「結合」缺乏堅實基礎,難以持續。
進步力量應集中於規限資本、主吹並參與推行政社經改革、維護特區的高度自主和市民的權利。梁振英在某些方面會比董建華有效,比曾蔭權進取;其他領域模糊,倒退亦存在可能。對他的監管應更嚴格,有必要抗爭行動可以升級。不過,2017年普選特首,好比一種「政治期貨」,懸在頭上,各方都須考慮,調整行為。
特區的政治框框與大陸的「非民主」制約影響香港的社會生態。想再造群體和諧的局部均衡,以應付危機及挑戰,必須使各界別積極投入政策的形成與推行過程,令利益團體分擔成本、市民紓減壓力並分享成果,同時讓中低階層有上進途徑。
否則,作反甚至搞革命好了。
黃洋達: (笑死朕) 拉布
議員出缺安排的條例修訂,也就是坊間之前稱作「契弟補機制」,正式提交立法會作二讀三讀。
為了阻止這條惡法通過,黃毓民、陳偉業,提過過千條修訂,展開「拉布戰」。
因為每條修訂,提出修訂的議員都可以發言十五分鐘,如果兩人以馬拉松式發言,拖長會議時間,單是就每條修訂發言,他們已經可以發言500小時。
就算他們不發言,每條修訂作出表決投票,每次投票議事廳都必須先響鐘一分鐘,讓議員到齊投票。也就是說,單單是要為千多條修訂投票,淨計響鐘召集時間,已經用了議會千多分鐘。
利用各種手法,拖延條例通過,就是拉布戰的精髓所在。
5月2日、3日,議會就條例進行二讀,還沒進入討論修訂的階段。
二讀期間,黃毓民、陳偉業、梁國雄,在議會期間,不斷點算議事廳出席議員人數,因為根據議事程序,出席議員不足半數,亦即是不足三十人,會議無法進行,主席需要宣布流會,原定議程,則押後至下一個會期再行討論。
每次點算人數,議事廳需要響鐘十五分鐘,讓議員回到議事廳。
5月2日,三名議員單是進行點算人數,已經響鐘二十二次。
結果,花了整整一天時間,好不容易,才為二讀進行表決。
5月3日早上九時續會,就於泛民二十名議員已決定離席抗議,除了毓民、大舊、長毛,現場只有建制派議員。
早上九時,會議一開始,陳偉業馬上要求點算人數。
結果,出席人數不夠三十人,主席宣布流會,議程下周三繼續。
這場拉布戰,被建制派人士說成是「搞事」、「浪費公帑」、「癱瘓議會」。
這種說法,完全是偷換概念,當他們指控這種做法是「癱瘓議會」時,他們錯誤引導大眾,讓巿民以為這是一個公平公義,民意授權的議會。
然而,現實是沒有民意授權的功能組別議員,佔了議會的半數,這種畸形議會裏,保皇派佔了過半數議席,真正代表人民,代表民意大多數的議員,在議會卻反而只佔少數。
拉布,在各地議會也會發生,這正是少數派議員,為了對抗議會多數暴力的武器,是議事程序所容許的抗爭手段。
面對不公義,代表大部分民意的少數派議員,利用智謀,進行議會抗爭,這就算是「搞事」、就算是「癱瘓議會」,這也肯定是「搞事無罪、癱瘓有理」。
安裕周記﹕底氣破敗
陳光誠黑夜逃亡成為這個星期囊括港美傳媒頭條的大事,我想不到有多少個日子中國新聞沒能在《紐約時報》上頭條,儘管上星期五《紐約時報》關於陳光誠的A1頭條是帶着譴責奧巴馬政府丟下這位維權勇士的失義之舉。殆無疑問,這是從美國總統大選的角度看陳光誠事件,共和黨羅姆尼伺機而上反撲,陳光誠事件說不定是今屆大選的轉捩點。中共想繼續與奧巴馬打交道,抑或再花四年時間熟悉一個叫羅姆尼的共和黨總統,是如何處理陳光誠的另一重考慮。
今天陳光誠事件仍是撲朔迷離,到底是他怎樣逃出天羅地網的山東東師古村重重包圍,恐怕可以寫書拍電影,但從東師古村事後拍打香港有線電視採訪車的憤怒舉動來看,大抵可以猜到由上而下的層層責難,於是把一腔怒氣放在拳頭敲打車輛身上。另一個謎團是美國是怎樣讓陳光誠進了大使館之後要他去朝陽醫院,中間與中方官員的談判究竟是怎麼回事。從這一刻看,縱然美國可以解說是陳光誠的價值不大,然而畢竟對投奔自由者的處置之道,在中國留美學生曾經可以用一孩政策取得政治庇護的年代相比,今天的美國投奔門檻似乎高了許多、許多。
陳光誠不能久留大使館或馬上飛到美國,有一種剝花生式的旁觀者解說,是美國覺得陳光誠「只是」一個生育權利的維權律師,價值不算太大。這種考量無人可以置喙,反正發出B1簽證的是美國政府,不過,我倒想知道,如果那天走進美國大使館的是艾未未或是趙連海或是譚作人,美國會否把他們都送到朝陽醫院去檢驗。今天提出這個命題,我想,沒有人能回答,哪怕是隨便猜估。對中共來說,不同政見人士遠走他鄉是最好的結果,一去永不回,像王丹那批六四鎮壓倖存者,中共想他們永遠不要回來;也有一種形神相若的,便是香港的一批民主派人士,這是另一種的流放﹕就是不給他們發回鄉證。一個人有萬般權利,其中包括回到自已的家鄉,但支聯會那些人就是沒有。
按照這樣的道理和往昔歷史,陳光誠是不可能被中共強制留在北京或九百六十萬平方公里的任何一點,周六晚的新聞說中共讓陳光誠出國讀書,也就是說,陳光誠可以走了,只要出入境部門批准,只要批出護照,只要不是橫加阻撓,只要不是搞小動作,陳光誠今天就能到美國或其他國家。但是,為什麼陳光誠進了美國大使館後又出來去醫院,美國一方的說法是陳光誠自願如此。我覺得,關鍵在於陳光誠進入美國大使館後,美方官員與中共方面的談判出了問題。
如何與中共打交道
與中共談判是一門學問,至少有兩部美國學者/退休外交官的專著是關於如何與中共打交道。一部是索樂文教授(Richard Solomon)寫的,他是麻省理工學院政治學博士,曾是密歇根大學教授,一度是美國國務院政策設計局負責人。他在九十年代於美國著名智庫蘭德公司(RAND)時,寫過一部講述中共在一九六七年到一九八四年間的談判作風闡釋。由於下筆之時檔案仍須保密,箇中內容不夠全面,直到一九九九年,檔案全面解禁,他以此匯編成書《中共談判行為:通過「老朋友」尋求利益》(Chinese
Negotiating Behavior: Pursuing Interests Through "Old Friends")。此書一出,洛陽紙貴,成為研究中共的重要著作。
索樂文的總結是,中共高度掌控任何層次的談判,通過宴會或旅遊來調整談判步伐;談判時,透過官方媒體或友人向對方政府高層發放信息。這種安排極為巧妙,充滿中國文化裏的隱喻,連外交老手基辛格也不禁對索樂文嘆道,與中共談判,「沒有一件事是偶然的,但任何事都好像自然而來,自然發生」。一九七○年初,中美在波蘭華沙密談,中共只提出一點﹕台灣是中美關係改善的障礙。僅此而已,沒有別的。到當年年底的另一輪密談,信息變成「要美軍撤出台灣」。一九七二年中美簽署的《上海公報》,有一段講到「中美關係正常化」,這便是從一九七○年華沙會談到一九七二年尼克遜訪華的核心底線——北京一心要與美國建交。雖然間中有着不能控制的因素,例如一九七四年尼克遜辭職下台,中美關係正常化一事的討論無以為繼。一九七五年,副總理鄧小平對美國傳媒說,不管有沒有事要談,都歡迎福特總統到訪北京。到了美國國務卿基辛格見到外長喬冠華,問喬若是福特訪華,會不會有外交公報,喬的回應是「沒有看法」。索樂文的解讀是,如果不談中美關係正常化,福特訪華就變作白走一趟。在談判程序上,中共也有一套, Alfred D. Wilhelm, Jr.在《談判桌上的中國人》(The Chinese at the Negotiating Table)說,控制議程,掌握主動,是談判桌上的法寶。
泛亞派得勢 缺中國問題專家
美國這次派出助理國務卿坎貝爾到北京談判,人選不算最好,因為坎貝爾不是中國問題專家。事實上,美國國務院和國安會的老練中國問題專家已經不多,泛亞派得勢,很多中國通的名字轉而在智庫出現,早前提及的李侃如(Kenneth Lieberthal)去了布魯金斯研究所;何漢理(Harry Harding)是克林頓的中國問題智囊,如今在喬治華盛頓大學教書,索樂文則在美國和平研究所(United
States Institute of Peace)擔任主席。能夠明白中共決策過程的中國通不是馬放南山便是收山歸家。駱家輝是華裔第三代,長於商業不熟政治,人們無法知道上周一連幾天的中美談判過程,但有報道說,中方出馬的是副外長崔天凱,最頻密時一天之內中美官員見三次。
有關陳光誠的談判,反映出來的是美國最高當局的決心,以及談判技巧的高下。奧巴馬政府當初要幫助陳光誠的意志欠堅決,這才出現把陳光誠送到醫院去的發展。美國曾經是有這種意志的,六四事件後,方勵之在美國大使館住了一年才出國,今次處理陳光誠是幾天都嫌長,巴不得把陳送出去。有人會問,美國是不是變了,我覺得問題是應該這樣問﹕美國為什麼露餡?如果回答是缺了中國通,只能算是答對半題,真正的原因是美國人在屋簷下,哪得不低頭。
人在屋簷下 哪得不低頭
兩國談判從來做不到絕對的對等,這次談判亦是如此,北韓核問題,伊朗核問題,美國缺了北京很難搞好,不是不能處理,但要費力得多。一九八九年方勵之的談判,中共當時幾乎為世所棄,要抓住一切機會不被甩脫球籍,所有可以和西方對話的機會都不放棄。到了一九九一年聯軍攻打伊拉克解放科威特前夕,時任外長錢其琛到紐約參加聯合國會議,美國就算如何因為六四制裁中共,也得派出國務卿貝克在酒店等錢其琛。這次談判,結果錢投下棄權票,為攻伊開亮綠燈,表面上得罪了一些對北京反霸權有期待的小國,但最大的收穫是重新回到國際舞台。
時隔二十年,時移勢易,今天的中共和二十年前的孤獨於全球以外已不一樣,說一句對民主運動的喪氣話,今天的中共底氣足,連六四後迫得游走美國和西歐之間的「東邊不亮西邊亮」都不必唱,相反是東西邊一齊來求財。美國既缺中國問題專家,不少國際事務更要中共相助或中共不阻撓,奧巴馬只盯着大選,眼低手低,陳光誠便在這批短視政客手上兜兜轉轉吃大虧。這次事件後,美國學界和外交界會出現震盪,重新評估中共的談判策略肯定是當務之急,但自身底氣的再檢視,恐怕要比評估中共策略重要得多。
溫曉連: (盛世顯微鏡) 陳光誠事件的迷思
王立軍、薄熙來事件曝光後,一般人以荒謬絕倫的連續劇來談論,但其實,它可以讓大家用一種近期通用的分析方法,觀察內地政情。
簡單地說,這三個月的發展,把中共內部人事、派系、利益、意識形態的矛盾,在眾人面前表露無遺。
與其說中共內部正處於改革與保守派之爭,更貼切一點,不如說是新舊政權交替前夕,龐大利益集團的相互角力,各自為自己子孫後代爭取最有利的籌碼。同樣地,陳光誠出逃事件,表面看只是普通一樁維權鬥士與執法官吏的進逐遊戲,但當我們細心分析底蘊,再把零碎事件拼湊起來,一幅完整的圖畫,就在我們眼前。
太多奇蹟與巧合
陳光誠決意出逃,在內地維權界已不是什麼新聞,去年底,他正嘗試挖地洞,可惜被保安人員識破,結果換來更嚴密的監控。今次在監控更嚴的情况下,居然成功翻牆逃走。更令人驚訝的是,雙目完全失明的陳光誠,在荒野流落二十多小時,其間經過兩個黑夜,以及整整一個白晝,仍未被其他人發現,最後志願者順利跟他接應。
之後,陳光誠被帶到線眼密佈的首都,在民居裏隱藏了3天,先後跟多名知名維權人士會面,當中包括胡佳,須知胡佳同樣受到國保人員24小時嚴密監視,與胡佳見面,等同於暴露自己行蹤。
事實上,美國使館人員向傳媒發放的消息聲稱,當他們與陳光誠接觸時,已確定雙方的汽車,早已被安全部人員跟蹤。換言之,中國官方,至少在陳光誠踏進京城,又或在進入大使館之前,已經掌握陳光誠的一舉一動。以京城裏國安和國保人員對付外來上訪者或維權人士的正常做法,他們發現可疑人物行蹤後,會先知會所屬地區執法人員,然後由他們派人來動手,收拾殘局,但今次北京國安部門事前完全沒有採取任何行動,確是有點反常。
中共高層鬥爭激烈
據參與協助陳光誠的志願者稱,他們的營救行動,早就經營了差不多一年,礙於一直找不到外國使館肯收留陳光誠,行動一直未有付諸落實,但美國大使館,偏偏就在這個時候伸出援手。整個出逃過程,實在太多巧合與奇蹟,很難不令人產生其他聯想。
過去幾個月,中南海內的政治鬥爭,矛頭直指重慶的薄熙來,而在9個政治局常委中,公開為薄熙來搖旗吶喊最賣力的,就是周永康,他就是全國公、檢、法系統的最高統領者,他不止擁有權力,每年還可以動用超過七千億的維穩經費,比國防經費還要多,掌控着一個極為巨大,還完全不受監管的利益網絡。近年中共內部鬥爭都有一條公式,正面交鋒鬥不過,就要採取側擊的手段,務求找到一個突破口為止。在內地網民心目中,陳光誠事件,是政法系統近年最廣為人知,最具代表性的一宗寃案,陳光誠本身的政見,從來沒有質疑過中共政權的合法性。把這個蓋子揭出來,只會鼓動民眾對政法系統的痛恨,而對手很難找借口反擊。
過去幾日,美國官員的談判對手,都是以外交部為主的文官系統,根據美方消息,中方較早時已承諾保證陳光誠安全,但在外面的公安人員,仍是依舊故我,採用橫蠻、威逼等恐怖手段,嚇得陳光誠剛步出大使館後,即改變初衷,要求盡快離國。在宣傳戰線方面,中央媒體中,《環球時報》在刊出批評美國的文章不夠半日,隨即被刪除,至於其他中央媒體都相對克制,基本上都沒有採取以往鋪天蓋地的攻擊手法,而只有北京市政府直接控制的幾份地方級報章,用僵硬古板的語調,向美方發炮。這都在在證明,不論各政府部門,還是宣傳系統,都令人感覺到,口徑與做法都不同調。
這種現象,過去23年都極少出現。在民主制度健全國家,權力架構中,出現政策方向不同步,可以視作制衡,這是正常不過的事,但在一個實行專制多年的政府,部門與部門之間,公開互相叫板、各自站隊,這並非一個正常現象。
距離十八大權力交接還有5個月,筆者可以斷言,更多乖離常理的事,仍會層出不窮。
如果能用上筆者建議的分析方法,或許,我們會發現,每件單一事件背後的圖畫,會驚人地相似。
黎佩芬: 會不會會不會
被網民形容為「網絡廿三條」的版權條例修訂草案,官民爭議不斷,信息混亂,譬如,一方說警方他日可繞過版權人執法提出檢控,認定新例針對網上惡搞大開政治檢控之門;另一方則信誓旦旦不會不會不會。其實,有什麼好拗的?條例寫清楚不會就不會,沒有寫的話,在今天的政治環境底下,不能取信於對方亦是順理成章。然而,條例怎麼寫呢?每個律師一個說法。於是,我們想到不如在「什麼人訪問什麼人」版,安排一次創作人訪問知識版權署。
我們邀得年輕藝術家周俊輝,他的創作方法是將電影畫面以油畫重現,如將《無間道》電影定格重新畫一次,他的律師朋友曾提醒道,條例修訂可能意味他犯法。署方則以不接受記者以外人士訪問為由婉拒提議,於是今期我們有周俊輝的自問自答,與林茵訪問署長張錦輝,期讓讀者更清楚了解爭議的緣起,並要求/拒絕撤回條例草案的理據。
陳光誠出逃事件在過去一周有峰迴路轉的發展,安裕據歷史分析是中美談判出問題,溫曉連則上溯到王立軍與薄熙來的奇情劇,更大膽斷言,愈奇情都仲有。曾澍基教授今期專欄「上天下地」(教授語)思索香港怎麼辦的這老大難問題,不要錯過。
周俊輝: 草案疑問 自問自答
原本應黎佩芬邀請,在「什麼人訪問什麼人」的版面,以藝術家身分訪問知識產權署。但知識產權署那邊拒絕接受不是記者採寫的訪問安排。最後我便決定自問自答,事實上就有關《2011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事宜(下稱「草案」)疑問十分多。每天政府與政黨都對草案都有新反應,而對草案的詮釋每天都有新的版本。
周﹕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是幫助還是殺害香港文化界?
周﹕無可否認,盜版需要打擊。先排除政治打壓的可能性,草案原意應為保護版權持有人權利。以刑事法例來保護版權持有人利益是一則很重的藥方,只怕重藥未治盜版之病,卻殺害香港文化生態。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總裁馮添枝表示網上轉載蹂躪了唱片業,令該工業嚴重萎縮。但以重藥治病,在「有可能觸犯刑事法例」的陰霾下,連原本推動創作動力的二次創作一併管制,一時三刻帳面可能有所添加,但只淘乾本地創作土壤養分,無疑是殺雞取卵。
周﹕議會現在為什麼不完全豁免二次創作?
周﹕歐洲許多國家都有豁免,例如比利時、法國、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西班牙都有法律明文容許二次創作(caricature, parody or pastiche)。但馮添枝認為「二次創作」的定義過寬,有可能令盜版、或一些損害版權持有人利益的產品成為漏網之魚。換句話說,盜版可能屬於二次創作的範疇之內。首先我不大贊同盜版與二次創作之間的界線是這樣難以分辨;但若屬實,反過來說當草案通過後真的能夠成功打擊盜版,同樣道理草案亦會打擊二次創作。這是寧枉勿縱。但法律精神應該寧縱勿枉。
周﹕創作人為什麼要「二次創作」,而不止做「一次創作」?
周﹕廣義來說,我想像不到什麼作品不是「二次創作」。經典充斥四周,作者作為創作的人是沒有辦法獨立於其他文本,沒有辦法創作一件完全新的作品。前人的作品構成我們的經驗,有些我們會記得,成為我們的知識;有些我們會忘記,植根在潛意識中,成為養分。意大利文學家卡爾維諾(Italo Calvino)在其著作《為什麼讀經典》講及,這些經驗「提供模式、處理方式、比較說法、分類系統、價值等級、美的範例」。要將這些一一刪去,我們難以為人。狹義來說,在傳統歷史主義的創作模式都會以引用、暗示、臨摹的手法來對待前人的作品;更何况在當代藝術環境下,除以引用、暗示的手法,還會以再現、組合、直接挪用、歪曲、改頭換面等手法來創作。若抗拒這些手法,是因對當代藝術不認識。
周﹕引入「輕微經濟損害」是什麼?
周﹕據議員湯家驊所述,審議草案初期,他以及民主派是反對整條草案。審議期間,湯家驊向政府表達希望設立一道檢控門檻,藉以豁免大多數二次創作者的刑事責任。他的建議是在條例第118條加入一條款(2AA),引入「相當經濟損害」(Substantial Economic Prejudice)來判斷侵權行為。政府拒絕,而改寫為侵權行為必須「對版權擁有人造成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輕微」二字實在可圈可點。為什麼不接受「相當經濟損害」的建議?甚至是「嚴重經濟損失」方可入罪?這顯然是政府向掌握文化產業大權的大團讓步,加一道形同虛設的低門檻,好讓條例通過。(又一次官商勾結?)
周﹕免除「輕微經濟損害」與言論自由有矛盾嗎?
周﹕驟眼看來,二次創作只要不令人招致「輕微的經濟損害」就沒違法。但事實上,有些諷刺性作品是很大機會會帶給別人經濟損害的。星期四在香港理工大學一場關注《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民間公聽會中,陳景輝就舉出一個例子,有網民不滿領匯加租逼死小商戶,將領匯出版的公屋飲食指南《我們的尋味時光》惡搞,結果領匯腰斬宣傳。是次事件中必然涉及不止於輕微的經濟損害。
周﹕政府可以繞過版權持有人直接控告二次創作人嗎?
周﹕馮添枝以及香港影業協會執行總幹事鍾偉雄表示,沒有版權持有人舉證,是不能成功起訴任何人的。但政府現時沒有繞過版權持有人作出控告,不代表政府沒有繞過版權持有人直接作出控告的權力。無論其控告最後能否成功入罪,當中的法律程序與背後刑責陰霾,都並非一般獨立創作人可承擔。無論其控告是基於經濟原因或政治原因,已構成白色恐怖。無論創作人就此卻步還是鼓起勇氣以身犯險,展覽場地或演出空間極有可能會避免麻煩而拒絕該創作人。白色恐怖的高明之處就是毋須執法已足夠控制大局。
周﹕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支持者以及政府都說現時沒有案例因二次創作而被起訴,今天沒事,明天也沒有事。這可信嗎?
周﹕現在作出承諾以及支持草案的部門並非將來執法的部門,怎可能A君對我的承諾寄望由B君兌現。已在支持草案的是商務及經濟局、知識產權署;將來執行的是海關、警察、律政司。當然民主社會三權分立,立法與執法當然要分開。所以立法程序必須清楚,斷不可在現時疑點重重的情况下趕快通過,絕不能接受「先通過,後諮詢」的謊話。文化界其實經常遇到這種情况,例如藝術家以工廠大廈作工作室,藝術發展局、民政事務局只說工廠區不合規格,但即管安心創作;但轉個頭來另一部門食物及環境衛生署便來控告沒有牌照、消防員警察一併出現掃蕩Hidden Agenda於工廈的音樂會。
周﹕就草案問題文化界的聲音有在議會出現嗎?
周﹕這個問題適用於西九文化區議題、工廈藝術發展議題、新光戲院差點關門等等的議題:立法會文化界代表霍震霆,你往哪裏去了?
疑問尚有很多,豈可先通過後諮詢。遇着政府與立法會換屆,事情發展急速。亦剛好發生在選舉年,否則草案可能一早就民意被漠視的情况下夠票通過。
周俊輝簡介
香港年輕藝術家,以繪畫家寓戶曉的華語電影為手段,探討藝術作品在主題上不斷自我衍生的可能。
作品例子﹕《無間道III-「中國是沒有黑社會的」》,磁漆布本
Infernal
Affairs III, “There is no triad in China”enamel paint on canvas
100cm(H) x 150cm(W)
2009
林 茵: (星期日現場) 富人才能分享?
訪知識產權署長張錦輝
在爭論的過程中,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知識產權署高級官員甚少出席公開論壇與公眾溝通,最為人們詬病,官員於公開場合接受傳媒訪問的片言隻語又未能釋除政治打壓網絡自由的疑慮。本周我們難得一個機會約到知識產權署長張錦輝對話,故向網民團體及創作人收集了一些問題傳達。惜訪問時間短促,未能一一細問,這裏只能歸納數項最為公眾關注的重點,並整理部分署長回應。
平心而論,署長很有耐性講解法律條文,是次訪問解答了一些有關刑事門檻、超連結是否違法的技術問題。至於版權法例背後的價值觀,例如版權人權益與公眾使用權應如何平衡,以及法案一旦通過可能導致的社會、政治影響,則未有機會深談,故以附註形式寫於每條問答之後,期望可作為下一次的討論基礎。
訪問過程中,署長一再重申立法原意為社會創意產業和經濟發展提供更佳環境。然而有關網民的戲仿作品,其理解卻經常偏向視為「不問自取人家的私有財產」;至於二次創作的藝術價值、社會大眾的表達權利,都因為「不問自取」這條死罪而掩蓋了。互聯網的興起,由YouTube、社交網絡至維基百科等,本意是締造知識共享、資訊和創意成品更加流通的世界,提高人類整體的知識水平。如果知識、創意、文藝學術成果都被私有產權大於一切的邏輯壟斷,只有付得起版權費的富人才有分享和再創作的權力,社會將會更好還是更壞?
Q﹕蘇錦樑局長強調,過去不犯法的二次創作品,在新例通過後也不會犯法。但現時已有不少二次創作品有觸犯版權條例,對於現在已犯法的作品,新例會否加重刑責?刑事和民事的界線如何劃分?
A﹕現有的版權法規定,即使非作貿易或商業用途,但只要侵權品「達到損害版權擁有人權利的程度」,就已是刑事罪行;這裏說的權利可包含經濟損失、精神權利、名譽和心理傷害。新例經過議員提出的118(2AA)條修訂,加入「對版權擁有人造成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作為定罪的必要條件,其實是將刑事檢控的門檻提高了。至於其他形式的精神權利、名譽和心理傷害,在新例下將會是民事範疇。
Remarks﹕刑事檢控門檻改為只及經濟層面的損害,但納入刑事法網的範疇增加。因新舊例最大分別是將規管範圍擴至網上媒介,舊例下未經版權人同意的二次創作品要出版、實物展示、分發或公開表演才是刑事罪行;新例則包括網上發布、串流技術(YouTube)及其餘將來可能出現的新媒體分享技術。
Q﹕市民將「大家樂」商標改成「太刻薄」(諷刺其在最低工資實施初期剋扣飯鐘錢,引發罷吃運動,成功令大家樂取消無良政策),或近期的領匯「尋味時光」活動被改圖為「尋你老味」(指領匯逼死老店小商戶後貓哭老鼠,推廣活動結果提前終止),這些二次創作都為版權人帶來經濟及商譽的損害,在新例下可招致刑責。若不明文豁免所有二次創作,單加入「超乎輕微的經濟損害」條文,版權新例是否變相限制了二次創作作者和市民的表達權利?
A﹕網民最好應該用原創方式表達,只視乎你創作的功力。自由不是絕對,版權人若不許可,網民就應該在法例容許的空間裏面表達,不能明知人家唔鍾意都去傷害人,或未經人同意拎版權品去修改。
Remarks﹕二次創作修改商標或海報批判大企業,是種直接、有力和有趣的方式去引起大眾共鳴和關注,被批判的企業沒什麼可能授權人家惡搞自己。一方是擁有龐大法律資源鑽空子剝削市民的財團,另一方是手無寸鐵的市民,要靠二次創作作品快速明白事件、凝聚反對和施壓的力量。版權法例立在中間,以刑事檢控保障企業利益,卻進一步限制公民運動的可能。
Q﹕過去版權人若不滿未經授權的二次創作,已可循民事途徑索償。新例卻將所有二次創作納入刑事規管,令二創作者和分享版權品的普通市民冒上被拘捕檢控的法律風險,難免不令人聯想到,政府打算以版權法作為打壓網絡空間和政治檢控的工具。
A﹕首先一個基本原則,人是應該守法的。如果你因為某個原因侵犯了別人的權益,民事可以要你賠錢、禁制你再做,但不用拉人坐監,這是用來處理一些有害、但未至於去到公害的事。為什麼部分侵犯版權的行為要負上刑責?因為是嚴重到,不止跟原創者和版權人有關,而是這行為若不遏止就會成為「公害」。
Remarks﹕版權品是私有財產,未得到同意,將別人的私有財產拎來用、複製和修改,這會影響社會發展創意產業的環境,令創作人都不放心把自己的作品放上網,這關乎香港中長線的利益、香港的創意工業、作為一個資訊樞紐好重要的事,如果新修訂案無法通過,社會成本很大。
Q﹕但刑事罪行的意思就是可以由警方主動調查,雖然政府說先要有人投訴才啟動調查程序,但由民事轉刑事,投訴人就不必定要是版權人了。即是說,就算版權人不認為遭受侵犯,或者認為對社會的創意環境無傷大雅,甚至喜歡二次創作作品,執法人員都可以拘控涉事市民?
A﹕執法人員在調查過程中,必定要聯絡版權人,確定該二創作品沒有得到授權,才由律政司決定是否檢控。如果網民是這樣擔心,為何一開始不問准版權人?明知是人家的財產,你無得到同意就不要用,如果大家遵守法律,就不會有其他擔心。而且,現在法例已對涉嫌侵權的二次創作有規管,但多年來都是零檢控,可見容忍度是很大的。
Remarks﹕守法固然是公民責任,但不能忽略是香港的立法機關還未完全直選,更別說擁有民選政府,現行法律不是由民主方式制定,一旦立法,市民對執法機關的制衡力量亦近乎沒有。過去政府容忍、零檢控,不等於將來亦如是。局方多次強調新修訂案「沒有一條明文針對二次創作」;實則只要政府不肯明文豁免,就已經把二次創作包含在刑法規管內。正如偷竊罪不需要明文針對偷香口膠、偷電腦和偷幾多、如何偷、為何偷等。新修訂案不把二次創作跟其他侵權類別(如盜版)區分,易引發寒蟬效應;到底二次創作的「公害」大,還是表達自由受限、政治檢控陰霾的「公害」更嚴重?
而過去民事訴訟,成本由版權人負擔,自然會衡量過是受到相當的損害才興訟。但轉為刑事後由執法機關調查,納稅人付鈔,版權人只需負責確認一下「沒有授權」,又何樂而不為?可以預見,二次創作作者要面對的訴訟案件勢將增加。
Q﹕政府認為版權新修訂案可以保障創意產業的發展,但公眾畢竟疑慮甚多,有議員聽到市民的聲音,要求加入二次創作豁免條文,政府卻認為應該先立法、再就二次創作豁免進行諮詢。為何要如此倉促推出一個未得社會共識的議案?
A﹕版權修訂條例的籌備工作於06年已經開展,07年起進行過數次公眾諮詢,亦多次上立法會解釋,並不算倉促。要求對二次創作或戲仿的豁免卻是最近一兩星期才提出。法例和修訂案的資料一直都在立法會網頁上公開,卻很少人真正看過整份條文才批評,很多網民、傳媒甚至通識科教師都沒有完整的看過,以至有不少誤解,以訛傳訛,引發「網絡廿三條」的標籤和恐慌。保護科技和創意成果是《基本法》139條和140條規定需要進行的立法工作,有關戲仿的豁免是有討論空間,但無謂因此拖延基礎的法案通過,令香港創意環境的保障停滯不前。
Remarks﹕政府諮詢的方式多年來為人詬病,宣傳不足,繁瑣的法律條文難以理解,不然就是諮詢文件空泛含糊。07年至今相關部門有沒有盡力讓公眾得知和明白事件,並且提供有效渠道表達意見?如果這份影響全港市民的議案臨近通過大家才如夢初醒,責任應該在何方?需澄清的則是網民團體至少早至去年夏天已經提出反對聲音,要求就二次創作設定豁免條款,卻在近期才得到政府官員正視。
Q﹕不少原創作者、藝術家和音樂人都站出來反對新修訂案,因版權制度一向側重保障財雄勢大的出版企業,原創者分得的收益往往極微薄;而創作上各種文本的互為參照、擷取和借用本就十分普遍,他們認為每次要聯絡原創者取得同意、支付版權費根本不可行,故新例收緊不單無法增加他們的收益,反礙作品流通,並限制他們的創作空間和可用的創作素材。版權法保護的其實是誰?
A﹕版權法目的就是要保護創意成果,在一個好的創意社會內,應該預先做好法律保護的工作。因為除了弄一些搞笑的作品,我們都希望社會有進步,香港可以成為國際資訊科技的樞紐,成為創意工業的橋頭堡。我們應該透過好的創意管理,原創又好、二創又好,大家組合起來,成為一個搞笑的產業,笑之外仲有經濟效益就是最理想的。二次創作取材的標準很容易達到,只要問過版權人,事先傾過,有磨合和溝通,大家都開心。
版權制度不一定向某方面傾斜,比如你在《明報》寫文章,你是作者,本來是第一個版權人,但因為你受僱於《明報》,佢出糧畀你,版權就去咗了企業度。但你可以freelance,可以自己寫本書的,唔一定保障大企業,一個創作人都可以有版權,被非法轉載時都可以用版權法告佢。
Remarks﹕其實freelance投稿,版權都是屬於《明報》的,寫書則屬於出版社。原創者一旦通過企業出版作品,日後對作品如何被使用、能否再版的話事權就甚低。早前唱作歌手林敏驄把自己演唱會片段上載YouTube分享,亦被唱片公司控告,被裁定侵權。
事實上,對二次創作進行一定程度的豁免,不見得跟社會整體經濟效益對立。互聯網發展最先進的美國,在版權條例引入公平使用的條文,從使用原作品比例、二創作品的原創度方面衡量,保障二次創作的權益,版權人如要提出控告,須先證明二次創作作者如何違反公平使用條款,而非由二創作者花法律成本為自己辯護。條文引入後,代表科技及網絡產業的Computer and Communications
Industry Association(CCIA)在07年發表一項研究,結果顯示公平使用條文為美國經濟每年造就4.5萬億美元收益,相等於GDP的六分之一。
Q﹕新例下在網上分享侵權物品的超連結,是否構成刑事罪行?
A﹕新例修訂案28A(5)條,「如有關傳播的內容並非由某人決定,則該人不屬向公眾傳播作品」,因此純粹提供和分享侵權物品的超連結並不犯法,只有原初上載者才觸犯刑事罪行。
近日網民討論兩個有關超連結的案例,一為09年被告在網上論壇提供網頁程式,讓網民複製並下載全份《星島日報》,有關程式會自動過濾附設在星島免費新聞網站上的所有廣告,而被告則透過網上論壇掙到200元廣告收益,故此案涉及提供侵權物品及牟利。二為07年一網民在成人討論區分享超連結,該連結能接達外國網站內的色情圖片,被判「發佈淫褻物品」罪名成立。
Remarks﹕雖然純粹提供超連結不會干犯版權罪行,但現時在網上論壇及社交網絡分享連結,網民多會截取部分文章/影像內容,吸引網友點入連結觀看完整版。這種截取若未經版權人同意,即屬侵權。過往網上摘錄分享版權品是民事範疇,facebook等外國企業往往不會為民事訴訟提供涉嫌侵權的用戶資料;但新例下變成刑事罪行,由執法機關索取,則較大機會提供資料。而如果分享平台是香港公司,則更易取證入罪。
然而,網民若怕墮入法網而不再進行摘錄分享,將減低點擊連結、瀏覽版權品的動機,原創者難以讓作品更廣為人識,提供免費內容的如新聞網站,亦會因點擊率下跌而影響廣告收益。